阿难声称自己要和妹妹去楼兰国寻亲, 希望能跟商队一路同行好有个照应, 也愿意为此支付费用。
商队的那位周首领一开始不答应, 觉得带上两个没有沙漠行走经验的人太麻烦。
不过, 见到清艳如莲花出水的任天真后,他的口风就马上变了。
“行吧,你们兄妹俩单独穿越沙漠确实不安全,就跟我们一起走吧。”
“多谢周大哥,周大哥你人真好。”
任天真冲着周首领盈盈一拜,笑容无邪,声音柔糯,满脸都是韶龄少女不谙世事的天真单纯。背着旁人,她却是了然于心地跟阿难私下嘀咕。
“这个周首领会改变主意答应捎上咱俩,估计没安好心呢!”
阿难又何尝看不出来,微微一笑道:“他恐怕是见色起意了!”
“见色起意后,若是没安好心,进了沙漠把哥哥杀死抛尸荒野,剩下妹妹一个弱女子就只能任他摆布了。”
“还好我不是他能杀得了的哥哥,你也不是他能摆布得了的妹妹。”
任天真嗤笑道:“没错,他如果只在脑子里转歪念头也就罢了,要是敢动真格的,姑奶奶可没他好果子吃。”
广袤无垠的沙漠中,除了无穷无尽的蓝天,就是无边无际的黄沙,共同构成一幅对比鲜明的图画。
金黄的沙丘上,长长的一排骆驼正满载着人与货缓缓前行。
骆驼走过的地方,驼蹄留下的脚印用不了多久就会消失。因为看似静止的沙粒其实在缓缓流动,悄无声息地抹去一切痕迹。
和所有人一样,阿难与任天真都用布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起来,唯有这样才能抵抗风沙与烈日的侵袭。
“这种鬼地方,以后打死我都不来了。还是江南好,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哪像这里黄沙遍野,烈日当空,真是晒死人啊!”
沙漠的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白天太阳像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到了夜晚,温度却又降为可以冻死人的酷寒。
为了避开烈日的高温,穿越沙漠一般都是夜行晓宿,最炎热的正午前后一定要找地方扎营休息。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露宿,人们就只能偎着骆驼睡在沙子上。这可不是什么好的体验,因为骆驼浑身散发着刺鼻的骚味。
“真真,要不你回西凉城等我吧!如果我有什么发现,再发传讯飞符让你赶过来。”
“那不行,说好了一起来沙漠找线索,我才不会半途而废呢!”
虽然很不适应沙漠恶劣的自然环境,但是任天真并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她和阿难同乘一头骆驼,两个人一边走一边窃窃私语。
“阿难哥哥,天大地大,可以去的地方那么多,为什么那个妖女非要带着晁定武跑来瀚海沙漠呢?难不成她是沙漠里的妖怪?”
“其实,我怀疑带走晁定武的不是什么妖女,而是鬼姝。”
鬼姝——这个词让任天真很容易对号入座,毕竟无间鬼域那边厉害的牛鬼中,只有一个魅鬼是女流之辈。
“你的意思是朱颜悔抓走了晁定武?这个魅鬼听说是靠吸食男子精元来修炼的。她如果想杀他,犯得着把人带来沙漠再动手吗?在哪儿把人吸成人干不是吸啊!难道在沙漠里吸起来会味道更好不成?”
“确实犯不着,所以她这么做一定另有缘故。而这个缘故一定是跟瀚海沙漠有关,就看我们能不能找出来了。”
跟商队同行,就是阿难试图找出缘故的选择。
瀚海沙漠时常会有整支商队神秘失踪的情况,让他感觉其中必有蹊跷,这一蹊跷之处是否就跟朱颜悔有关呢?
阿难大致解释了一番自己怀疑朱颜悔的原因后,任天真无比气愤地瞪圆了一双妙目。
“这个女鬼真是有毛病!如果你的猜测属实,我一定要帮阴姐姐收了她不可。”
在沙漠中跋涉数日后,这一夜,疲倦不堪的商队,在一个废弃的荒村停下来休息。
这种荒村曾经是有水源的地方,自然就有人在此居住。
后来水源干涸了,无法生存的居民们只能迁走,唯余一片已经变成断壁残垣的废墟。
虽然是废墟,但有残留的墙壁可以挡风,比睡在骚气烘烘的骆驼旁边要舒服多了。
随便挑了一堵墙,阿难和任天真裹着毛毯靠着墙壁休息。
也不知睡了多久,他们突然同时睁开眼睛,二人都敏锐地察觉到,有一阵驼蹄飞奔的声音在靠近。
“阿难哥哥,你觉得那些是什么人?”
“看这架势可不像是好人,十有八九是劫匪。”
山有山匪,水有水匪,沙漠中自然也少不了抢劫的匪徒,干的都是抢劫过路人财物的勾当。
阿难说得没错,来者正是一队手持大刀的劫匪,大概有二三十号人,全是清一色高大强壮的男子。
商队这边的三四十人中,只有一半是负责护卫的刀客,如果对上的强盗个个精悍,也就没有必胜的把握。
穿越沙漠前往遥远的西域诸国做生意,除了恶劣的自然环境外,遇上劫道的路匪,也是风险之一。
周首领对此做了准备工作,毕竟他常年跑这条路线,可谓是见多识广。
在商队的人数实力与劫匪不相上下时,双方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
他操着一口熟练的当地语言跟劫匪头目交涉,表示愿意送十匹满载货物的骆驼给他们,算是交个过路费,没必要血斗一场。
一般的强盗只为求财,多半都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但是也有极少数穷凶极恶的强盗,一定要抢掠一空,连水袋都不肯放过,再把人丢在沙漠里自生自灭。
劫匪头目嫌十匹骆驼太少了,要求最少给一半。那样周首领的损失就有点大,他决定给出另一样东西。
“我们商队有美女同行,我可以把美女献给你。”
这句话听得劫匪头目眼睛一亮。
他们在沙漠抢劫商队一般只能掠夺财物,毕竟西行经商是桩苦差事,从来没有带上女人同行的。
周首领原本也不想带的,不过任天真令人惊艳的美貌,让他不由自主地打起了小算盘:
——这么美的女人也是一件好货物呢!如此上等的姿色,带去西域诸国不愁卖不出好价钱。
周首领和劫匪头目用当地语言交谈,并肩坐在不远处的阿难和任天真,自然是都听不懂的。
不过见他谈着谈着,突然伸手朝他们所在的方向指过来,大概也能猜出是怎么一回事。
任天真好气又好笑地撇了一下唇角,“这个姓周的,看来是打算把我交出去消灾避祸呢。”
“劫匪除了劫财,一般也喜欢劫色。真真你这等姿色,劫匪见了一定很高兴,周首领自然要献上你保平安。”
“太岁头上动土,他还想保平安,哼,看我怎么收拾他。还有这帮劫匪都等着挨锤吧!姑奶奶会雨露均沾,一个也不放过。”
“真真,雨露均沾可不是这么用的。”
笑着纠正了一下任天真的用词不当后,阿难又提醒她道:“你先别急着动手,仔细瞅瞅看,这帮劫匪是不是有些异样?”
任天真定睛一看,神色讶异地道:“还真是,你不说我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这些人的印堂处,看上去都有隐约的黑气。”
印堂发黑,往往意味着这人招惹什么邪祟之物,只是自己却浑然不知。
而这帮二三十人的蒙面劫匪,每个人的眉心印堂处,都有隐约的黑气缭绕。
明光强调道:“真真, 这么多人一起撞了邪,只有一种可能。”
“嗯,这帮劫匪扎营的地方一定有问题, 十有八九是阴邪之地。”
“所以,请你配合一下被抢,看他们会把你掳去哪儿。”
任天真懂了, 他们这趟沙漠之行就是想找到一个地方——一个能让魅鬼朱颜悔特意把晁定武千里迢迢带来处置的地方。
而劫匪们所在的阴邪之地, 极有可能就是目的地。
“非要配合被抢吗?我可以直接打到他们老实交代的。”
身为实力超群的大妖, 外表娇花嫩蕊的任天真, 向来走“不服就打、打服为止”的猛人路线,扮猪吃老虎并不是她的风格。
“恐怕不行。”
沙漠劫匪的来源,一般都是居住在沙漠绿洲中的游牧民族。
他们一惯有着劫掠的传统, 还十分推崇铁骨硬汉的勇士, 懦弱者会被逐出族群。
如果任天真搞暴力逼供那一套,这些劫匪绝不会轻易认输求饶。否则就不是勇士是懦夫,那样对他们来说是宁死也不能接受的奇耻大辱。
阿难之前在西凉城打听到了这些消息,此刻简明扼要地对任天真解释了一番。
“真真, 配合被劫匪抢回家是最省时省事的法子。要不你先委屈一下,回头再雨露均沾, 挨个锤人出气如何?”
任天真歪着头嫣然一笑, 饶有兴致地道:“好吧, 我还没被人抢过呢, 那就体验一下吧。你打算怎么办?”
“我当然也得配合表演, 至于怎么演, 就看戏接下来怎么唱。劫匪头目已经过来了, 准备一下, 咱俩该粉墨登场了。”
阿难和任天真藏身的半堵断墙外, 劫匪头目正带着两个手下大步流星地走过来,三双眼睛里都闪烁着豺狼看见猎物的光芒。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一次,他们的猎物其实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明猎手——而且还是人间凡界的普通人根本无法战胜的对象。
粉墨登场的任天真,在三个劫匪走到断墙边时,不躲不藏地直接站了起来。
虽然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毛毯,但她的身姿依然是那么袅娜娉婷。
被沙漠风沙吹乱了的长发在身后黑蝴蝶般飞舞不休,一张脂粉不施的清丽面孔莹如玉色,整个人就像一朵月光下的白莲,美得令人无法不为之惊艳。
所谓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就莫过如此了。
劫匪头目大喜过望,激动得叽哩呱啦说了一堆让人听不懂的话,应该是在感叹美人的美貌。
周首领很狗腿地跑过来充当翻译。
“任姑娘,这位是沙漠一个部落的大王,他说你是他生平仅见的绝色美人,想娶你为王妃,这可真是天大的福气啊!”
周首领一番话还真会粉饰太平,任天真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是吗?可我不想当王妃,你能帮我拒绝吗?”
“不行,这些沙漠部落的人不接受拒绝。被他们看中的女人如果不答应,就是直接抢回去。那样你会吃上不小的苦头,不如直接顺从为妙。”
劫匪头领常年抢劫中原商队,也会说一些汉话。听出了任天真的不情愿,他操着一口十分生硬的汉话开了口。
“你是我的了,必须跟我走。”
“我要是不答应呢?你就杀了我吗?”
“我不杀你,杀你哥哥。”
劫匪头目举起手里的大刀,恐吓十足地指着一旁貌似已经被吓呆的阿难,他很配合地哆嗦了一下,总之戏唱到哪一出他就演一出。
“任公子,赶紧劝劝你妹妹吧,不然你就得遭殃了。”
按照周首领给出的戏码,阿难驾轻就熟地扮演起了一个怂包的角色,拉着任天真开始苦苦劝说。
“真真,我不想死啊!既然能当王妃,要不你就从了这位大王吧!你看大王他高大威猛,英俊潇洒,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嫁一位这样的夫君你是绝对不会吃亏的,以后一定可以跟着他享福了。”
任天真听得都想笑,给了阿难一个“想不到你睁眼说瞎话很有一套呢”的眼神。
因为劫匪头目横看竖看都和人中龙凤没有一点关系,不过就是一个凶狠的强盗,满脸杂草般茂盛的胡子跟头发打成一片,看上去跟野人有一拼。
周首领觉得这个任公子很上道,添油加醋地把这番话翻译给满脸似懂非懂的劫匪头目,听得他心花怒放,指着阿难大加褒奖。
“你,好,很好。”
阿难趁机跟劫匪头目攀起了交情,笑容满面地道:“大王,我妹妹既然要嫁给你了,那我就是你大舅哥,你总不能连大舅哥都杀吧?”
劫匪头目大概听懂了这番话,下意识地点头道:“她跟我走,我不杀你。”
“大王,在我们家乡,妹妹出嫁当哥哥的要送嫁。现在你要娶我妹妹,那我得负责把她送到夫家,要不我先陪着她跟你们一起回去吧?”
听明白了阿难的要求后,劫匪头目没有拒绝。
毕竟眼前这人看上去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带上他不会构成任何威胁。
和之前一样,阿难和任天真同乘一头骆驼上路了。
只不过不再跟随周首领的商队,而是跟随劫匪一队,前往他们藏在沙漠中的大本营。
劫匪头目原本想让任天真跟自己同乘的,那样他可以搂着美人软玉温香抱满怀。
任天真当然不愿意,就莺声呖呖地撒了一个娇。
“不行啊,中原这边讲究的是男女授予不亲。在没有成亲之前,除非是青楼出身的风尘女子,否则不能随便跟男子亲近,那样是有失妇德的行为。我可是好人家的女儿,如果妇德有亏就只能以死殉节了。你应该舍不得我死吧?”
任天真一颦一笑娇无娜,看得劫匪头目连骨头都酥了,情不自禁地就点头道:“舍不得,舍不得。”
阿难也在一旁笑眯眯地帮着敲边鼓。
“是啊是啊,我们中原这边的规矩就是这样。妹夫,好饭不怕晚,你也别着急。反正今晚就是送嫁了,我把妹妹送到你家后,你们二人就直接拜堂成亲再洞房,一次性全部搞定不好吗?”
劫匪头目一想也是,现在只能搂搂抱抱很不过瘾,不如把美人带回去后直接上全套,就眉开眼笑地点头答应了。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劫匪头目一行人,带着十匹满载货物的骆驼和两个人回到了大本营。
那是沙漠腹地的一座断崖,崖底有一个天然的山洞,里面有水源,劫匪一族就在这里扎营。
浓稠如墨的夜色中,山洞就是一个黑黝黝的大窟窿,里头什么也看不见。
劫匪头目在洞口跳下骆驼后,就迫不及待地走向任天真,想要直接把美人抱去洞房。
任天真纤手一扬,已经准备开始揍人了。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动手,有人抢先对劫匪头目发难了。
一个长着鹰钩鼻的男子,趁他不备突然从背后猛捅一刀,直接捅了一个对穿。
劫匪头目惨叫一声就断气身亡了,他的几个忠心部下纷纷提刀杀向鹰钩鼻。
但是鹰钩鼻也有人力挺,而且还为数不少,劫匪团伙因此分成两派开始厮杀起来。
眼前这出同室操戈的戏码,出乎阿难和任天真的意料。这种狗咬狗的破事他们也不想管,两个人置身事外作壁上观。
“阿难哥哥,你说那个人干吗突然暗算自家老大呢?”
“这种事往往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想当老大了。”
“当老大就这么好吗?”
任天真不能理解,阿难倒是猜出了几分。
“当老大自然是比当小弟好处更多,尤其今晚当上老大还有天大的艳福能享。真真,那个鹰钩鼻突然发难,很有可能是想要独占你这朵娇花。”
“这样的话,那些什么狗屁道学家,还不得骂我红颜祸水啊!”
阿难调侃地笑道:“是啊!按照他们的这种论调,真真你绝对是祸水本水了。”
祸水本水的任天真,笑盈盈地“呸”了一声。
“关我鸟事。这帮劫匪明明自己不是东西,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却还想归罪于女人是祸根。本姑娘才不想背这口黑锅呢!”
谈话间,劫匪们的相互残杀已经分出了胜负,鹰钩鼻一伙胜出,他成为新的劫匪头目。
握着滴血的大刀,鹰钩鼻高举左手说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虽然听不明白,但阿难猜他应该是在发表上任宣言之类。
说到最后时,鹰钩鼻和所有劫匪的目光都一齐看向任天真,而他高举的手用力往下一挥,为最后那句话起到强调作用。
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无论阿难还是任天真都听不懂。
但是这些男人们活像饿狼见了肉般贪欲十足的眼神,让他们都不难猜出几分。
“真真,我算明白为什么支持叛乱者的人更多了。他应该是把你当成了奖品,所有力挺他的人都有机会享受艳福。”
任天真气得粉脸一沉,“这家伙比上一个更可恶,居然想把姑奶奶当营妓使,看我一会儿怎么捶他。”
阿难认同地点头:“这家伙确实欠打,是该狠狠捶上一顿。”
漆黑的夜色中, 阿难和任天真的面孔几乎看不清,只有影影绰绰的轮廓。
鹰钩鼻见他们始终端坐在骆驼上没有动,还以为他们是被刚才发生的残酷杀戮吓傻了。
作为叛乱成功的新任头目, 鹰钩鼻和上任一样,志在必得地走向那个容光绝艳的中原美人。
虽然他承诺所有支持他的人,都能共同享受这个美人, 但他肯定得是第一个尝鲜的人。
鹰钩鼻走到骆驼前面时, 东方正好亮起了第一线晨曦。
他终于能够看清阿难和任天真的面孔, 意外发现这两个人谁都没有流露出恐惧惊惶的神色。
直觉告诉鹰钩鼻事情不对劲, 这对兄妹目睹了刚才极其血腥残酷的杀戮场面,按理应该要吓得面无人色才对。
他下意识地认为娇滴滴的美人不足为惧,一双眼睛只是紧盯着阿难打量。
虽然他之前一副怂得不能再怂的怂样, 此刻却是一派镇定自若, 毫无惧色。
“你是什么人?”
鹰钩鼻手持大刀指着阿难,用生硬的汉语发问,眼神警惕中藏着几分畏惧。
他强烈怀疑这个看似文弱书生的男子,其实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否则现在早就吓尿了, 不可能镇定如斯。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他们今晚没准踢到铁板了。
“你怕错人了, 你要怕的不是我, 而是她。”
阿难淡定的声音刚落, 任天真的娇叱声就响起了。
“他是你大爷, 我是你姑奶奶。”
鹰钩鼻还没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 整个人已经活像人体风筝似的飞起来, 足足飞出了十几丈远, 摔落在地时啃了满嘴的黄沙。
凶巴巴的新头目居然被个娇滴滴的美人一下就拍飞了, 目睹了这一幕的其他劫匪集体傻眼了。
任天真亮出自己的莲花锤, 又美又彪地大打出手,活像拍蟑螂般挨个锤起了那帮劫匪。
哪怕她没有动用法力,照样锤得他们一个个抱头鼠窜鬼哭狼嚎。
仓皇逃窜的劫匪们,都本能地跑进了大本营山洞。这是他们的地盘,躲进去藏起来再方便不过了。
可是他们进入山洞后,却在里头爆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声,那声音既痛苦又绝望,听得人浑身不寒而栗。
劫匪们扎营的地方极有可能是阴邪之地,这一点阿难和任天真都已经料到了。
来到断崖下的山洞旁时,劫匪一伙还没进洞就先在洞口自相残杀上了,他俩也只能暂且坐山观虎斗。
此时此刻,听到从洞内传出来的惨叫声,阿难双眼微闭以灵识感知,发现到有股极其浓重的阴煞之气在里面四处蹿动。
阿难还从未感知到如此浓重的阴煞之气,山洞里的情况一定很不妙。他神色一凛地伸出手,拦住了想要冲进去一探究竟的任天真。
“真真,别莽撞。”
任天真顿住脚步的一瞬间,山洞里的惨叫声也戛然而止,周围变得死寂一片。
“怎么没声音了,难道所有人突然一起死了吗?什么邪祟可以同时杀死这么多人?”
“不知道,反正里头的阴煞之气非常浓,咱们不要轻易闯进去,等到太阳升起来再说吧。”
如果流金铃的法力已经恢复了,阿难还可以先让它充当急先锋进洞。
可是与铜棺将军在太湖对战的那一夜,小铃基本耗尽了报有法力,眼下还在养精蓄锐中,无法胜任这一艰巨任务。
现在只能等着太阳升起,阳光乃是至阳之火,天生克制阴煞之气。
东方的天际晨曦正一点点亮起来,过不了多久,一轮朝阳就会跃出地平线。
劫匪一伙几乎全军覆没在自己的大本营,唯有鹰钩鼻还半死不活地躺在黄沙上。
山洞里头原本是什么情况,阿难自然要找他打听一番。
鹰钩鼻已经知道自己今晚果真踢到铁板了,这对兄妹俩简直就是大骗子,扮猪吃老虎把他们骗得团团转。
原本他还怒不可遏地想着大家伙一起上弄死他俩,没想到情况却急转直下,任天真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就能打得所有人抱头鼠窜。
更糟糕的是,逃回大本营的同伙也不知在里面遭遇了什么,竟会发出那么可怕的惨叫声,可以肯定的是结果绝对不容乐观。
“刚才的情况你也看见了,山洞里头很不对劲,以前有过什么异样吗?”
阿难一边说,一边双手比划着跟鹰钩鼻进行沟通,他却神色呆滞,毫无反应。
一旁的任天真见了,老实不客气地踹了鹰钩鼻一脚,娇叱道:“你死没死啊?没死就回答问题,你们这个山洞到底是什么情况?”
“真真,你先别凶他,那样他的脑子只会更乱,我还要问他话呢!”
阿难连比带划地告诉鹰钩鼻,他们兄妹二人都是修真人士,刚才那种情况肯定是邪祟在作怪。
太阳出来后,他俩可以进洞查看一下,在此之前需要他提供一些线索。
大致听明白了阿难的意思后,鹰钩鼻总算从呆滞状态中回过神来。他操着一口比劫匪头目更生硬、词汇量更少的汉话,结结巴巴地开始交谈。
经过一番很不顺畅却努力达成的沟通,阿难终于从鹰钩鼻那里问出了一点东西。
鹰钩鼻所属的部落一族,并非世代居住在这个山洞。
以前他们住在沙漠腹地的一个小绿洲,因为水源干涸,绿洲不复存在,几个月前才迁居到此。
茫茫大漠并非生命绝迹的地方,存在着星罗棋布的大小绿洲。
有水源的绿洲就有生命聚集,无论是人类还是植物或动物。一旦绿洲因为种种原因缺水干涸了,大家也就只能另找生路。
鹰钩鼻一族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山洞,里面有一口泉眼,提供源源不绝的甘甜泉水。
有水就适合居住,整个部落七八十号人就在这里扎营了。
沙漠生存十分不易,绿洲一带只能有限地种植农作物和放牧牲畜。
所以沙漠部落大都劫掠成风,只要有机会抢夺财物就绝对不会空手而归,部落之间因为争夺资源发生械斗也是常态。
之前被干掉的劫匪头目就是部落的首领,经常带着族中的精壮男子外出抢劫,老弱妇孺就负责留守大本营。
刚才回到山洞时,鹰钩鼻只顾着夺权,都没有察觉到洞里的情况其实已经有了不对劲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