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 完结+番外完本[快穿耽美]—— BY:水墨荧光

作者:水墨荧光  录入:04-10

其实早在五年前他就认识郑凌了。那时郑凌还是个稚嫩的孩子,但他的表现却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的稚嫩,他的言行很是老成,且总是皱着眉,不苟言笑,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有些手欠扁的人就喜欢欺负他这样的。
记得初次遇见郑凌的时候,那时他正被几个地痞流氓收拾,整个人惨兮兮的,被揪住衣领提起,一声不吭地像个快要风化的破布娃娃。他难得的一时心善,上前呵斥了那几个人。
他走近了些,弯腰盯着被扔在地上的人。
他说:“小鬼,你能自己回家吗?”
当时的情景他记得很清楚,小小的郑凌扶着墙壁慢慢爬起来,顺手抹了把被揍出来的鼻血,嘴里咬牙挤出一个字:“能。”
说着,小小的个子就缓缓地沿着墙脚挪动,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看着看着他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帮了你,你好像还没谢我。”
小孩身影一顿,接着才说道:“谢了。”然后又慢慢挪动。
竟是头也未回,这么酷。
当时的他没想着要去帮忙,他没那么好心。
但奇怪的是,从那天起,他就把小孩的样子记在了脑海中,这一记便是一生。
之后他打听了这个小孩的一些家庭情况,只是那时的他听后没再留意。他不是个慈善家,也不是个喜好插手别人家务事的人,这一忽视,便是整整五年。直到那天在烧烤摊遇到郑凌,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双黑亮的眼睛一如他幼时。
他从那双眼睛里看见了他的改变。此时的他已经褪去了周身的棱角,改用被人鄙夷的懦弱来保卫自己,好让别人不要关注他,从而无视他。
他确实做到了,他身边的人没一个正眼瞧他,都在嘲笑他,当听到这里的时候,他恼了,但没表现出来。而那时他也有些生气,气那个倔强的小男孩变了。
可是不知怎地,他却对这样的郑凌愈加在意起来了,他会去想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
因为这样子的他更值得人疼爱。
若不是生活艰辛,谁又能轻易改变自己的心性。
正当他悄然关注郑凌的时候,余恒来到了他的身边,开口便说喜欢他。
秦耀只觉得好笑。突然有一天,一个行走的闪光点找上自己,说对自己一见钟情。他只觉得这人另有所图。
但他还是留下了他,他想知道这人究竟想干什么。
某一天,他无意间提到了郑凌,余恒的眼神瞬间就变了,变得阴鸷凶残,像是跟郑凌有不共戴天之仇。虽然他很快就用平和掩盖了,但他还是瞧见了,瞧得一清二楚。
拥有如此骇人眼神的人,绝非善类。
从那以后,他不再当着他的面提起郑凌,他怕他会伤害郑凌。在他还未强大之前,他暂时还保护不了他。
可在他还未靠近的时候,郑凌就走了,去了国外。
天大地大,人海茫茫,他去哪里找他。
此刻,他想变得强大的心再次汹涌起来。
我一定会找到你,然后不再放你走。
这晚,他拨通了郑凌好友耿晨鑫的手机号码。
对方竟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起初他以为他是在骗他,以为他是跟郑凌串通好了,不愿意告诉自己罢了。
但后来耿晨鑫的一系列举动,让他不得不相信他是真的不知道郑凌去哪了。
得知此事,他的心并未好受。他这时才清楚地认识到,原来他们从未在他的心中占有一丝一毫的位置。
郑凌依旧如他幼时那样,不,是比以往更甚,他的心更狠了,有些人有些事,说丢就丢。
若时光倒流,过去的五年我没有忽视你,一直陪伴着你,我是不是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在未来的日子里,午夜梦回的时候,秦耀会翻开他与郑凌的短信记录,这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交集。那个问话你未拒绝,我就当你总有一天会答应。
领成绩单那天,耿晨鑫等了很久,最后他把郑凌的奖状带回了家,他时常会对着郑凌的名字喃喃自语:“我等你来拿。”
时光无情,在四季这条周而复始的道路上,沉默地一步步走着……
第20章
郑凌这次穿越的时空仍是现代,一个与过去毫无瓜葛的繁华大都市。
刚一来,郑凌还没喘口气,金凤凰就迫不及待地把记忆传输给他。
这一世他不再叫郑凌了,而是唐奇,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二十三岁青年,至今未谈过恋爱,也没读过几年书,每天就是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交道。
从小到大他一直一个人生活,他不知道他的父母到哪儿去了,为何要抛下他,但他从未想过要去找他们。
过往的生活他并没有留下多少绚烂,除了那多到不能再多的工作经历,凡是能赚钱的他都去尝试过了,但没几天就被人挤兑走了,圆滑世故使得他这样的老实人被不留情面的淘汰了。
无形中,一扇通往精彩世界的大门就这样把他关在了门外,不留一丝窥探的缝隙。
他挣扎过,但无数次的努力在得不到回报后,他还是放弃了,而后默然地往回走,他知道他该呆的地方不在门内。
他开过早点摊,起初还算红火,但好景不长,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诬陷、泼脏水,致使他的摊子再也无人光顾,最后他只能背着骂名,关了摊子。
他去工厂当一线工人,可还是被逼走了,可笑的是就因为他工作太认真,使得那些混时间的人容不下他。
他去饭店打杂了。你能想象的脏活累话都是他干,但收入远比不上人家动动嘴,他羡慕,但从未嫉妒,他只想踏踏实实的工作,踏踏实实的生活,可就是这样,后来他还是被辞退了,原来老板从外面又招来一个人,开出的工资比他少一百元。
从那以后,他变得更廉价了。一份工作挣钱少,那就多打几份。
每天他都起早贪黑,无论刮风下雨,大街小巷总能看见他的身影。
他常给自己鼓劲加油:“打起精神来,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他是人,终究会累,这一睡,他便不愿再醒。
回忆到这里,郑凌沉默地坐在小凳子上,双手捂着脸。
金凤凰知道郑凌需要时间缓和一下,便安静地呆在一旁。
许久,郑凌松开了手,站起身,打了盆水洗了脸。
闭上眼,你怎么哭都行,但睁开眼,你必须要看清这个世界。
看着镜子里陌生又熟悉的人,郑凌在心里喃喃道:唐奇,你累了,好好睡,剩下的路我帮你走。
旋即转过身,认认真真地打量这个屋子,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唐奇努力挣来的。
好一会儿,郑凌突然扭头对着站在桌子上的金凤凰说道:“金凤凰,我记得上一个世界你说过,说这是天地为我们宿主早就安排好的,原先他们只是一株灵草,当我们到来的时候,就是他们人生的真正开始,对吗。”忆起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顺畅了许多。
在这一刻,金凤凰瞧见了郑凌,不,应唤做唐奇了。它从这双眼睛里仿佛看到了熠熠生辉的浩瀚星空。
金凤凰却在此刻低下了头,它没敢让郑凌瞧见它此刻的神情,待过了几秒,仰起头说道:“是啊,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不忍心告诉郑凌,并不是每个世界都是。
恰在此时,压抑许久的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雨倾盆而至,雨水落在地上,洗尽了一地的尘埃。
翌晨,下了一夜的雨停了,空气里夹杂着泥土的腥味,一切都变得格外清新。一阵风吹过,树叶上积攒的雨水全都飒飒地落下。
郑凌伸了一个懒腰,嘴角微微上扬。前一天他还在凛冽的寒冬里,此刻就已经站在了六月的夏日里。
天是淡雅的,风是多情的,就连飞鸟都变得调皮。
新的世界,新的起点。
带着向往,郑凌开始了新的一天的生活。他先是把所有的工作都辞了。
唐奇找的工作无一例外都是些力气活,且工资又低。这些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太浪费时间了。通过唐奇的记忆,郑凌知道唐奇想要体验大学生活。
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二十三岁了,但还是有希望的。
这一次他还是要金凤凰教他课程,好在这个世界跟之前的两个世界一样,该拥有的一样也没少。
这些年,唐奇手里存了一些积蓄,原本是用来当作老婆本的。所以一时半会的,郑凌暂时不用为钱发愁。
上午,郑凌跟着金凤凰学习各方面知识;下午会出去捡破烂,废弃的家具他捡了好几件,当然饮料瓶捡的最多,虽然一斤才一块钱,但蚊子虽小也是肉啊。
晚上郑凌一早就睡了,一方面是为了省那点电费钱,另一方面是为了调养好唐奇的身子,主要嘛是因为这里没网。
饮食方面郑凌也很注重营养搭配,当然他不会舍得花钱买那些贵的,有些东西不是贵的就代表好。他就是常换着水果买。
有了金凤凰,附近的超市哪家有促销活动,他比谁都清楚。
转眼六月已过,七月即临。
通过这大半个月的调养,唐奇的气色好了很多,人也精神多了,没了以往的萎靡。
这天下午,郑凌在街道上闲逛,本来他是打算去买几件衣服的。以往的唐奇很少会去买衣服,就算买,也是专挑换季的时候买过季的衣服。但走着走着,只要一有人拿着饮料瓶经过,郑凌的眼睛就会不受控制地瞄过去。
这个习惯他是改不了,也没想着去改。
刚巧一个人随手把喝完的饮料瓶扔到了垃圾桶里,郑凌一个健步跑过去,快速地捡起来。慢了一步的老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说:“一个年轻人跟我一个老头子抢瓶子,也不害臊。”
郑凌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心里正乐滋滋的:嘿嘿,又一个饮料瓶到手。
这时走过来一位女生,把快要喝完的饮料瓶递到老头子的手里,说:“这个给你。”期间瞥了郑凌一眼。
被一位女生鄙视,郑凌装作很淡定的样子,朝前方走去。
刚走没几步,远远地传来一阵轰轰声,很快一辆红色超级跑车就停在了附近。
郑凌第一反应是,好在这里不是闹市区。
这辆跑车的到来吸引了周围人全部的注意力。毕竟这一带富人很少,像这样的跑车更是少见了。
绝大多数人都拿出手机拍照,有人嘴里小声说着:“是帕加尼耶,好炫好酷哦。”
还有的人凑近了些,想知道里面坐的是谁。
帕加尼?郑凌对车不了解,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这辆车的欣赏和赞叹。郑凌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失策。
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跑车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
顷刻间,男人就取代了跑车的全部吸引力,很多人都在悄悄议论这人是不是刚出道的明星,以前都没见过。
大家会这么猜测也并不为奇,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像雕塑一样棱角分明的脸庞,精瘦的身形,得体的衣装,初见便能摄人心神,此刻他只随意地站在那里,轻轻松松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而那辆跑车在这一刻则是沦为了背景板。
就连郑凌也忍不住多看两眼,当然其中多看的那一眼就落在男人手中拿着的饮料瓶。
此刻郑凌在心里不停地催促着男人:快喝啊,快喝啊,对,再喝一口。
也许是郑凌的目光太过炽热了,以至于盖过了其他迷妹们的视线,男人抬眼看向郑凌。
有那么一瞬,郑凌以为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可也就这么一瞬,男人很快又移开视线,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绷着个脸,眉头轻蹙,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很快又钻进了跑车里。
围观的人以为他这是要走了,便自觉地退开了些,让出一条路,但等了许久,也不见车子发动。
有些人等了一会儿便走了。虽然帅哥跑车都很吸引人,但欣赏过后,还得过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也就只有郑凌这样悠闲的人还在耐心地原地等待,等待着那个快要被喝完的饮料瓶。
又过了十几分钟,就在郑凌以为他与那个饮料瓶注定无缘的时候,男人又从车上下来了,而且正朝着他这边走来。
郑凌疑惑地站在原地,左右看了看,四周没多少人,想着难道是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他这是亲自把饮料瓶送过来了?这么想着,郑凌的目光移向男人的手里,发现他的手里什么也没拿。
郑凌有些失望。
陆铖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不明白,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为什么会对自己露出失望的眼神。他不由得又蹙眉,但他脚步未停,直到走到郑凌跟前。
郑凌语气稀松平常地先开口问道:“有事吗。”
陆铖盯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问个路。”
郑凌没说话,陆铖只好接着说道:“温和路怎么走。”
郑凌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近距离看,人更帅了。
陆铖上下扫视他一眼,冷哼一声后,从皮夹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说:“你如果告诉我,这一百块钱就是你的。”
换做别人会觉得受侮辱了,但郑凌不会,他两眼放光地立马反问道:“真的?”
这次换陆铖没说话了。
郑凌看了眼男人手中的钱,他最喜欢这种颜色的钞票了。他说:“我是真的不知道”话落,又快速地补充一句:“不过我可以帮你问别人,你等等。”说完便一溜烟地跑进了最近的巷子里,然后在心里呼叫金凤凰,问他温和路怎么走。
金凤凰回答道:“之前叫长河路,温和路是最近几天才改的名字,你是要问步行还是开车?”
推书 20234-04-09 :反派和反派结婚了》:本书总字数为:653839个《反派和反派结婚了[穿书]》作者:莫心伤[隔壁接档文:我那在灵异文里吃不饱的丈夫,求收藏][番外更新ing]司浩岚本来是升级流小说里的大反派,他太强了,被主角抗议投诉,扔进一本恋爱小说里,穿成了某鬼畜神经质瘸腿少爷的小逃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