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龙傲天误认成老乡后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鱼无心

作者:鱼无心  录入:11-29

  落款是几个龙飞凤舞的字“你的荣哥”。
  周逊:?
  看这个字迹,皇帝最近应该有好好练字了。
  他没搞清楚皇帝又在搞什么,不过既然皇帝让他去找他,他去找就是了。
  他穿好衣服,从床上起来。整个府里静悄悄的,连一个人影都没有。周逊就在这一片寂静中,推开了府门。
  然后……
  “周公子这是要上哪儿去呀?坐我的车吧!”
  “坐我的,坐我的!”
  “咱们这车里面铺的可是狐狸皮毛……”
  府门外是一片喜气洋洋的车夫,见他出来了就前呼后拥地把他送上了最豪华的那辆车。周逊坐在车里,很快就有人递上来净手的热巾和果盘。马车一路载着他风驰电掣,到了城西的七星阁。
  七星阁是整个京城里最出名的珠宝店,里面只售卖最好的翡翠,用最好的雕工师傅。可当周逊进去时,一直对客人爱理不理的掌柜却换了副模样。他热情笑着,拿出一枚盒子来,道:“周公子的生辰礼,已经做好了。”
  周逊打开这个精雕细琢的盒子,里面装着的,竟然是一枚雕工精细、用料十足,镶金戴玉的纯金镶嵌冰种翡翠的长命锁。
  一枚……怎么看都是周岁的孩子,才会戴的长命锁?
  周逊握着那长命锁,正处于一种困惑且迷茫的状态,便看见掌柜的从柜台里拿出了一枚牌子来,道:“周公子这么早还未吃早饭吧?我知道京城里有一处私厨,名为照影小筑,小筑主人也是此处的厨娘,手艺极绝,王公贵族要去那儿用餐也要提前半个月预约。正好,我这里有张贵客的木牌,能在那儿用餐,周公子便去随便吃下早饭吧……”
  接下来,周逊又被风驰电掣地送去了照影小筑。那小筑果然是一处很有名的私厨,即使上面挂了“今日不待客”的牌子,周逊来时依然能看见护国公府的下人、九王爷府的下人、定北侯府的下人在那里支着脑袋望。然而那对他们如同天堑般的牌子,却在周逊来后,被短暂地摘下了。脸上蒙着轻纱的厨娘将他迎了进去。
  接着,周逊便在那原本能坐六桌的风雅院落中,看着小筑主人手起瓢落,做了一碗……
  从头到尾都未曾断掉的长寿面。
  “长寿面要从头吃到尾,才能不断了福气。”小筑主人笑道。
  在用完餐后,他在碗底看见了一行字,请他往城北的木匠铺子去。
  周逊在那里得到了一个很有趣的木头小猫,小猫上好发条,便会一摇一摆地在路上走。周逊把它放在手心里,心想,那是小孩会很喜欢的玩具。
  马车载着他一直走。周逊每到一处,都受到无比热烈的迎接,仿佛全世界都在庆贺他的生辰。他在下面的手工店里收到一串竹制的风铃,风铃很用心,每一张竹片上,都刻着他喜欢的诗。离开了手工店他又到一家书画店里,在那里,他收到了一套最好的文房四宝,和许多张《三国演义》的人物贴画纸,上面的小人各个栩栩如生,是小孩最喜欢的收藏品。接着,是书店,无数连环画、珍贵的古籍,被当着他的面一本本拿出来,抬回了他的家里。
  接着,又是一样玩具,一个可以被抱着的、土黄色的巨大的熊模样的抱枕……在看见它时,周逊的眼角抽了抽,让人给它蒙上布,再把这个诡异的东西放回他府里。下一个东西变得正常了些,是玉石雕的围棋一套,每枚棋子底部,还有以节气为主题的,不同模样的雕饰花纹。再下一样,又是一把漂亮的小弹弓,然后是一辆木质的,骑上去可以行动的,被店主称为“自行车”的物什。
  然后是一面能将人照得如河水中映照般清楚的西洋镜,和一枚盒子。盒子里似乎有机关,拧紧发条,便会发出乐声,上面的小猫雕像与小狗雕像也会随之转动。接着,便是一个名叫“魔方”的东西。那东西里面似乎有机关,将它转回原样就能够被打开。周逊转着试了试,没有完成。
  一整个四月廿九,他沐浴在阳光下,接收着一样又一样的礼物。它们或幼稚、或古怪、或离奇但可爱。礼物堆满了周逊的手,便有人把它们带回周逊的家里去。他一步步走在京城里,走遍京城每个角落。每个角落都张灯结彩,每家店铺都热情可亲,仿佛全世界都在微笑,全世界的一切人一切事物都在庆祝他的生日。
  第十五样礼物是一把很漂亮的琴。到了第十六样礼物时,周逊终于怔住了。
  那是一则圣旨。
  一则追封状元周逊的母亲林嫣诰命的圣旨的副本,正本已经送往江州。
  然后,第十七样礼物,一件崭新的状元红袍。第十八样礼物则在他自己的家中,他的府上,挂上了“周府”的皇帝亲赐的匾额,与皇帝亲手书写的楹联。而原本的“周府”上“周府”的匾额,已经被摘了下来。府中一片破败。有路人说,昨日那名新郎官被绛卫们缉拿回了诏狱,连同他妨碍公务的家人。在他们拼死抵赖时,有绛卫发现了就在喜堂之下的一卷周采与北魏有染的证据。那卷证据是由长公主所丢下的,为了带走严若淇,她还做了些别的准备,比如这卷可以用来告御状的证据,和那日上门的绛卫。还有守在那里的绛卫同周逊说,周采同周逊都姓周,都当过状元,可周采如今是叛国的小人,为了避免有人误会周逊的名声,待周采一案尘埃落定后,周家一族为罪族,剥夺其姓氏且改姓。而周逊,仍旧姓周。
  第十九样礼物,是一条的小路,小路两旁种满了移栽的桃树,和香气袭人的蘅草。在夜色里,周逊拾阶而上,看见一座寺庙。寺庙中燃着长烛和长明灯。
  寺庙之外,是一条长河。原来今日也是庙会之日,难怪这一路走来张灯结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为他祝贺。河上,漂着无数河灯,由千千万万个百姓所漂入。
  而皇帝,则站在那片由河灯组成的灯火之中。
  “生辰快乐!”他笑道,拿起一盏河灯来,“来,你也放一个!”
  那枚莲花在他宽阔的手掌里,周逊将它接到自己的手心中。
  “……其实这个活动我原本是不想批的,这污染太大了,明天一早还要派人去捞,多麻烦。不过百姓喜欢嘛,所以就这样举行了。”皇帝把笔递给他,“你写一个看看?”
  周逊垂着眼,笑了:“这是第二十样礼物吗?”
  他其实明白这一整天来皇帝所有的布置了。从小到大,从出生到及冠。皇上不曾参与他的过去,却在今日,把他在每个年龄的,应该得到的礼物,一样样地,按照顺序地……
  送给了他。
  皇帝咧嘴一笑,他抓了抓脑袋:“唉,怪不好意思的……算是吧?”
  周逊握着毛笔,他握着那枚莲花灯,用力地眨眼,然后在上面写上四个字“万世承平”。
  皇帝看见那四个字,有些委屈,道:“上面没我吗?”
  周逊于是笑:“天下承平,你是皇上,也会平平安安,彪炳史册。”
  “天下是人民的天下,不是我的天下。”
  皇帝说得正经,周逊于是把河灯转过来,给他看另一边。
  上边写着四个字。
  “一生长安”。
  皇帝在哪里?他在一生里。
  他的安中带了他,若没有他,他怎么长安得了。
  皇帝于是也笑了,抓了一个河灯用狗爬的字写上“两情相悦”。
  想了想,他又加上了一句“百年不离”。
  两个河灯肩并着肩随着河水飘远了。周逊说:“听说河灯飘得越远,愿望便越能被实现。”
  “真的么?”皇帝道。
  周逊点点头,看着那两枚河灯。
  “那我一会儿让人把它们捞上来,等端王回西北时,让他把这两枚河灯放到梁州的湖里去。”皇帝一拍手掌,很是激动,“还能有任何河灯能穿越时空,每个角落,比它飘得更远吗?”
  周逊:……你可真是个小天才。
  他正要说话,便看见河边有两枚河灯搁浅了,撞到了河面。河灯里的烛火还没有燃过多少,看起来,它们才放掉不久。
  “嚯,两个倒霉蛋?这花灯看起来像是旁边烟云坊那边飘过来的。”皇帝自己心情好,看见那两枚河灯后,也多出了些同情的心思,“来,我把它们放回河里。我们幸福了,其他人也要一起幸福。”
  周逊于是和他低下身把那两枚倒霉的河灯放回河里,临放时,他无意间看见自己手上的花灯,其上是男人的字迹,却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岁岁平安”,后面的几个字却被河水打湿了,看不见。
  身边皇帝却道:“这花灯上有一股味道……阿嚏!”
  他打了个喷嚏。
  周逊凑过去闻了闻,那花灯上的确有一股香气,却不知道是在哪里闻见过。那枚花灯上则是女人纤秀的字迹,写着“如愿以偿”。
  皇帝忍着喷嚏,把花灯放回了河里。两枚花灯歪歪扭扭但小心翼翼地在河里飘着,皇帝得意道:“你看,咱们今天做了件好事……”
  他话音未落,那两枚花灯中的一枚便又被身边的花灯一撞,歪斜着沉入了水里。
  皇帝:……
  “对了,”皇帝突然神秘兮兮道,“我带你去个地方。你先把眼睛蒙上。”
  周逊:?
  他用皇帝给他的黑布绑住双眼,牵着皇上的手,跟着皇上拾阶而上,小心地一步步走着。黑暗中他只能感觉到皇帝握着他的手的触感,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小鸟啁啾声,和闻见两侧蘅草的香气。他听见皇帝低低道:“害怕吗?”
  周逊摇摇头。
  有你在,就不会害怕。
  终于,他们似乎到了某个地方,像是某个山坡上,某个可以俯瞰这座城市的顶端。蒙在他眼前的黑布被摘了下来,这一刻,周逊的眼睛被点亮了。
  一枚金黄的烟花,像是卡着时间,在他的眼前,绽放开来!
  第一枚烟花是金色的,第二枚烟花,则是红色,然后是绿色,紫色,蓝色……各色的烟花都在天空中绽放,一响又一响,声音穿云破石,整个天空成了花朵绽放的幕布。皇帝用手堵住周逊的耳朵,又在他耳边大喊着:“这些金属——焰色反应——我好不容易让人提取出来的——让它们这回——可控地炸了——”
  他像是很自豪,又开始说了一堆周逊听不懂的物理化学知识:“都是我弄出来的——”
  漫天巨大盛放的烟花映在周逊的眼里,他听见皇帝在他耳边大喊的声音,像是要努力盖过烟花声:“这些都是烟花——总共八十一响,九九八十一,每一响,都是给你的,都是一个礼物——未来的礼物——加起来,就一百岁啦!咱们——要——长命百岁!对了——你生辰的最后一刻——”
  “生辰快乐!!”他大声道,“生辰快乐!”
  ……
  与此同时,烟云坊。
  烟云坊的热闹直到深夜也不曾停歇。轻若将那支笔,放回了笔筒里。
  “可真好骗啊……居然来找我放河灯么?”她轻声道。
  她眼里却不是胜利者的眼神,而是无悲,也无喜。
 


第134章 “那你说送的是谁的孩子呀。”
  遮挡室内的轻纱已经被掩上, 极美的女孩摘下头上木质的发簪,让漆黑的长发披散下来。
  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裙,绣着些简单的花纹, 但很朴素, 朴素到像是邻家采茶的姑娘,而不像是一名颠倒众生的花魁。今天她就穿着这身仿佛邻家女孩的衣服,未施粉黛、也并未佩戴任何首饰地出现在了河边。她在那里捧着花灯站了许久, 才终于“偶遇”到了那个身为她目标的青年。
  能够倾倒众生的花魁出现在你的眼前,却卸下了所有的珠钗, 只像个普通的、祈求来年平安的邻家女孩。所有人都只看见她因美艳而高高在上的模样,却只有你一个人能看见她私下里的“普通”……没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饵食, 尤其是一名清正的世家公子。
  其实于她而言, 男人是一种很愚蠢的生物。比如西凉的大皇子,将她从饥荒里救出来的恩人,自以为是地将她当做“自己的东西”, 她不过给过几句话、作一些笑容, 他就以为自己对他情根深种, 还口口声声说,等一切成了,就封她当自己的贵妃。
  有些男人总觉得女人很蠢, 因为深情, 女人便会很蠢。可他们不知道深情有时候也是一种工具。而轻若比谁都明白, 比起看起来高高在上、却依旧要仰人鼻息的、虚言中的“贵妃”, 她更想要的是什么。
  她不想当一个连姓氏也无的贵妃。她想要的, 是拥有自己的功绩,被记下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做树梢上的花朵。
  而谢正卿呢?谢正卿比大皇子更傻。他太正了,一度让她觉得很没意思, 和女子喝个茶,被他表现得像是在上刑。她的任务是接近谢正卿,拿到他身上的布防图与许多情报,可对方的沉闷曾让她一度怀疑始终无往不利的她是否第一次失了手。直到她有一日弹琴时,无意间看见窗外的位置。隔着遥遥的烟水,她看见另一边河上的茶楼中,有人始终喝着茶,看着这边的方向,许多天,亦是如此。
  而今日放花灯时,她在自己的花灯上写了“如愿以偿”。而谢正卿的花灯上写了什么,她也不知道。不过也不必知道。
  有侍女端着茶进来。她看着遮挡窗户的轻纱道:“姑娘把帘子拉上了呀。”
  “他回去了,今日他不会在茶楼上看这边。”女孩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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