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认为
“杀”这种酒像情场高手。一个媚眼,或者是一张红唇,轻易地把人心掳了去,以为幸福得恍惚,梦里不知身何处,到后来才知道,最初动心的那些,不过只是个幌子,画皮而已。
从开始的五内俱动,到后来的五内俱焚,爱情,是不是就是这样呢。
我们都没有吃饭,薄灰点了几道爽口的素菜,我听到她报给侍者:小白菜、卷心菜、番茄炒蛋、南瓜饼。
“南瓜”这个词让我一怔。大学时,有次我带小三去电台的食堂吃饭,她蹦来蹦去地打饭,打饭的师傅问她要吃什么。她说黄瓜。师傅就给她舀,她大叫不是那个啊,是那个黄色的啊。
站在她后面的男人说,小兄弟,你不能把黄色的瓜都叫黄瓜,绿色的才是黄瓜,黄色的那个叫南瓜。
小三长得特别像个眉清目秀的小小少年,烟抽得多,嗓子也很沙哑,很多人不仅看错,也听错了,以为她是个男生。
我在那儿哭死了,拿饭盒遮她的脸,小三笑得很无辜:本来就是嘛,为什么黄色的反而要叫南瓜。绿色的却叫黄瓜,这个世界总有很多很多我解决不了的问题。
看到我笑了,她拍着手说,呀,你笑了。蓝,我逗你的呢,我想让你多笑笑。
不知道她现在还会想起从前吗。
薄灰并不象别的女人那样,酒喝过几杯就絮叨和男人之间如何如何,渐渐哭出眼泪,等到梨花带雨时我借出手帕,那女人的头就靠过来了。
我常用这种方式吃别人的豆腐。比如亲亲面颊,抱抱她什么的。不过上床……就免了吧。这样做,会吓死这些异性恋的女人的。
我对她们多半没有爱。可有时我会身体饥渴。而这种饥渴不过是亲吻和拥抱而已。一个人很冷,我需要有人在身边。
本来我是做好了听她细说从头的准备的。可薄灰没有。她一杯又一杯地喝酒。我也喝。我们就像两个豪爽的男人,一杯一杯,毫不含糊。
等到面前的酒都被我们喝掉后,彼此亮亮见底的杯子,哈哈大笑。
要是小三在,会问我,蓝,你是什么时候改变习性的?
什么意思?
她咳嗽两声,义正词严地说,这个,我是问,你是什么时候不啃骨头改喝白酒的?
我恍然,扑上去掐她,小三你才是狗。
她点点头,做狗好啊,会动的是流浪狗,不会动的是死狗。
你是狗,我是什么?
你当然是猪头。
我又想去掐她,她躲开,马上又凑上前,搂住我,大笑道,我们是猪狗一家亲。
我倒是听说有个词叫猪狗不如。
没关系,照样绑在一块啦。小三继续笑,将我搂得紧一点。我们头靠头,眼对眼,相视而笑,互相刮一下鼻子。
我怎么又在别的女人面前想她了呢。
仍是有人侧目。甚至终于有男人走过来搭讪。
他说,女孩子喝这么多酒是不好的。你们碰到什么伤心事了吗?也许可以给我说说。
我不回答他。薄灰也不回答。她的脸色酡红,眼睛亮亮。
那男人以为得到默许了,拉开凳子,准备坐下来,还不忘记装装绅士风范,我可以坐吗?
我朝他笑笑,手搭上薄灰的肩,正面对着这个男人:呵呵,那得问问我的爱人是否同意。
男人的面色刹那间凝住。反应过来他连道歉都不知道说,仓皇离开。
我笑。而薄灰,分明有些醉了。她的意识不知道正漂移在哪里,眼神很飘,很凌乱。
我想那个男人会神秘地对他的同伴说起我和薄灰。他肯定会。
正暗笑,薄灰扯扯我的袖子,她的头发散了,披下来,更是风情。她迷离地说,青,不要走。
我怔住了。
她的脸孔凑过来,她说,青,你回来好不好。
她叫一个人青,她叫对方回来。难道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可就在昨天,我分明看到他们恩爱的样子。
扬手叫过白衣的侍者,买了单。扶了薄灰往外走。她还算镇定,只说,青,带我回家。倒也没有别的失态举止。
我喜欢看女人薄醉的样子,人面桃花,好看着哪。当然,得略去呕吐的场面。
外面夜风很凉,满天星斗。我在这样的夜色下想起小三。她的影子无处不在。记得那时候我们在深夜的马路上走,路上很安静,偶尔有红色的富康闪着大喇叭开过。小三会放肆地走在马路中央,清冷的夜里,她哼两句黄耀明的歌给我听。
有风吹起我的风衣。我以为我们可以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直到白发苍苍。
可是她走了。我的小三。她说过,我死掉,你会难过吗?没关系的,你会很快忘记我,我亲爱的蓝。
扶着薄灰,在路上走着。随意地走。我没有问她住在哪里。我想和这个女人走上一段路。
我孤单太久。我很冷。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想得到什么,或者仅仅是想经历。
风一吹,薄灰清醒了很多。她不再唤我为“青”,而是哼起了曲子,反反复复地,她唱,啦啦啦啦拉啦,啦啦啦啦啦。我听得出来,她唱的是“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
我陪她走了很久。然后她说,蓝,送我回家吧。
我问了她住在哪里,打车送她回去。
她的家在名为左岸风景线的小区里,六楼。房子不大,结构还不错,错层结构,三室两厅。房间里布置得很漂亮,沙发,床,窗帘,全用上了黑白格子布,充满了现代气息。
客厅中央放了一株小小的植物,如果没有认错的话,应该是辛夷。辛夷是这么漂亮的植物,开紫色的花,花形像一支支毛笔,又名紫木笔,开放的时候朵朵朝天,因此还有个名字叫做“书空”。
我在心里估了价。这个房子并不会太贵,但装修简约完美,用的材料都是市面上品质最为过硬的,加起来大约需要40来万。这在本地这样的小城市,称得上是精品房了。
问题是,薄灰这么年轻,怎么置得起它?
薄灰独自住。扶她进了卧室之后,我得出这个结论。因为她的房间里是单人床,一个枕头。
她的房间里摆设简单,除了床之外,只有一排靠垫,随意堆在地上。
我想起小三曾经说过的,如果将来我们有个家,房间里只放床和靠垫。哦,还得有一套音响,我们可以搂抱着听音乐。
小三喜欢简洁的风格。我也是。那时候我们看中了一套房子,也是在六楼,户型不错。阳台朝南,很宽敞,有很好的阳光射进来。我们牵手去看过很多次。当时都是穷学生,只有看的份儿。
将薄灰扶到床上去。给她脱掉外衣,拉过被子让她躺下。我说,我去给你倒杯水。
进来的时候,我就看到客厅里有一桶纯净水。
倒了水之后,我没有立刻端给薄灰,而是推开她隔壁的那间房。随即拧开灯。一进门我就对这间门上贴着妖媚红唇的房间产生了好奇。虽然我也知道这样擅自闯入不礼貌。
令我意外的是,里面并没有床,也没有书柜之类,只有几只箱子,摆放在地上,很整齐。它装修得漂亮,白色的天花板,丝绸一样的质地,地上铺了驼色地毯,和几只红色的皮箱一起,给人相亲相爱的感觉。墙上有一幅画。
我得承认,是这幅画震撼了我。画面是红色的诡异的天空,黑色的太阳光天化日地裸露,天空隐约可见乌云,还有土黄色的汹涌愤怒的大海,黑色鸟儿。那些鸟儿的姿态很是奇特,有些向着太阳冲去,翅膀凌乱,有几根羽毛飞舞起来,有些则向大海冲去,羽毛掉落。看得出来这些鸟儿都很绝望和挣扎。
我盯着这幅画看了许久。觉得鸟儿们都是在自杀。
于是就这么地,想起了小三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她说,蓝,瀑布不过是水在跳崖。
当时我们正在房间里看《春光乍泄》。电影正演到梁朝伟去看瀑布。他说,我本来以为,来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
这时薄灰叫我,蓝,蓝。
我奔了出去。
离开这间房时,我关了灯。房内诡异的景象瞬间隐没在黑暗中。
薄灰看到我进来,坐了起来。她清醒了大半,换了一套白色睡裙,头发散开,台灯的光线正打在她的脸上,那颗水钻泪痣闪烁着。
她说,蓝,我渴。
我递过水给她。
她接过去,仰脖喝下,说,还要。
我走出去又给她倒了一杯。同时打开开水器烧水,之前的纯净水是凉的,她喝下去对胃不舒服。
我很少喝纯净水,还保持着小女孩的口味,喜欢果汁和可乐。而且我绝对不在冬天碰凉水。我有严重的胃病。
薄灰精神极度疲乏地靠在床上,她的红色头发卷卷的,整个人看上去像个被人弄脏的娃娃。我走到她面前,坐在床上,面对着她。
隔得这么近,将那颗晶莹的泪痣看得一清二楚,正在右眼下面几厘米,透明的,水滴形状。是装饰用的小水钻。我伸出手去,轻轻地摸了摸。
薄灰握住我的手,沙哑着嗓子唤,蓝。
我“嗯”了一声,正对着她的眼睛。
她说,我很想念青。
那是你的恋人?
曾经是。
那是个怎样的故事呢。
薄灰摇摇头,故事太长,我现在懒得细说从头。我以为我可以把青忘记,可是我没能做到。
我沉默。我何尝不是。我花了四年的时间。小三仍然在我心底。
你不是本地人?
薄灰说,不是的。这里是青的家乡。可现在青离开了。我还留在这里,因为这里,残存着她的气息。
你说本地话倒是很地道,但有几个音节学得还不像。
那是自然。蓝,你呢。
我笑笑。12岁之前,我生活在另外一个地方。那里是个小镇。
薄灰不做声。我也陷入了沉思。我们就这样各怀心事地握着手坐了很久。
我的故乡是个美丽的镇子,我家住在小镇所辖的一个村里。我在那里度过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曾经对小三说过,我会带她去看看我从小生活过的地方。结果直到我们分开,都未能成行。
乡间的早晨,是明亮翠绿的调子,有薄荷的清香,布谷鸟在叫,一路宛转低回吟唱不休。小时候我最喜欢春天了,4月份,这是我出生的季节。空气里总会有淡淡的豌豆花的香气。
我常常坐在豌豆田里看夕阳,想着自己的心事,或者什么也不想,常常就这么睡去,醒来星斗满天,再踏着夜色回去,月光温柔。身上满是青草气息,有露珠的湿凉。
黄色的月亮下是我甜蜜的故乡。
啊哈,黄色的月亮下我没什么事情好悲伤。
一直以来,我都希望有个人能和童年的那些豌豆花一样,陪在我身边,陪我压马路。晒月亮。不管沉默还是聒噪。风在发端,星空无垠。
小三和我就是这样,我们两人在一起,可以长时间地不说话。她令我安静。她是个话不多的人,有时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旁若无人。走在路上,经常小声哼着歌,问她话,就停止唱歌,答我。回答完毕后接着哼。
那时很想和小三去我的故乡。如果可以,宁可就那样,和她在我的故乡和煦的春风和暮色里生活一辈子。
小三,你说好不好?
我说过要带你走。你记得吗。在那个四月下午。有很好的阳光。我说,小三,我要带你走。
可是我亲手弄丢了她。我总以为,我们之间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结果,一时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
我对小三说过,小三,如果我们回家,我带你去吃野菜。你吃过杜鹃花吗,很甜的。我要到池塘岸边给你摘一种红色的小果子,用我们家乡的发音是乌龙泡,多汁而甜蜜。我知道长在哪儿的味道最好。
小三,我带你去吃吊锅饭。就是农村的大大的铁锅啊,拴几根粗壮的绳子,把它吊着,下面烧柴火,煮出来的菜,可好吃啦,你可别嫌它黑乎乎的。
我们在金黄的草垛里躺着晒太阳,阳光里有稻子的气味。我们在树梢上晃荡着脚丫,摘桑葚吃。或者是采槐花。你给我编一个紫色的花环,好不好?
好不好?
小三,你说我的家乡是不是美得像梦一样?小三,我带你走,你说好不好?
我很害怕听一首歌,歌名我从来都不知道,有这么几句我总记得:晚霞中的红蜻蜓,请你告诉我,童年时候遇见你,是在哪一天?
只要一想起,就会想起我的小镇,镇上漫山遍野的鲜花,早慧而沉默的自己,是人群里孤独而倔强的孩子,咬着嘴唇,低着头,背一只大书包,一个人上学,回家,她不和同伴一起玩,总是不理人。她的眼睛像猫,在黑白照片背后写字,仇视语文课,被美术老师痛斥,有时走在路上,脚趾头会流血,一路拖着走回家而浑然不觉。
那时我那么小,骄傲,沉默,自闭,几乎不说话,上课看童话书,觉得自己随时会死,总感觉有黑色女巫在预言,“你活不过17岁。”
只有我的田野,是属于我的。我在阳光下的墓地里奔跑,笑声明亮。野花恣意盛开,它们都很鲜活。
因此我很想带小三去我的家乡。那是一个孩子生命里的精神家园,能够令她自由呼吸。
可是小三真的走了。我又何尝不知道,我们离弃了彼此。
只有眼前的薄灰,才是真实而客观存在的。
我握紧她的手,小四,如果可以,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说这话的时候,我只是希望,这一次,承诺不会成空。
薄灰回过神来,定定地看着我,想了想才慢吞吞地问道,为什么叫我小四?
我无法回答她。我怎么能够告诉她,这只是个排行呢。
我只好说,我出生在四月。
这个答案真牵强,可她只是“哦”了一声,心不在焉地继续沉迷于她的往事中。
我放开和她交握的手,走到客厅里去。开水器的水早已经烧开了,我倒了一杯。
转身离开时,看到开水器背后的墙壁上似乎有几个小小的字。它们被刻在环保涂料德国赫立斯的墙面上,我凑近看,是两个人的名字:薄灰、藏青。薄灰的名字最后一划写得特别的长,把藏青两个字圈住。字与字暧昧的拥抱的样子。
藏青。埋藏的藏,或者是西藏的藏。我不清楚应该是怎样的读音。如果让我挑选,我会选择前者。藏。把一个叫做青的人,藏在心底。永远地,不与外人知道,不与外人分享。
他们是什么时候,为了什么原因,在墙上刻下名字?是在恩爱的当初,装修房子之际吗?我端着水,进了薄灰的卧室,这时客厅的钟敲了十一下。
给你,暖暖手。我将水杯递给她。
薄灰就了我的手,喝了一小口,烫得哧牙裂嘴的。
我拿另一只手拍拍她。她笑了,鼻子微微地皱了起来,吐吐舌,神情无邪得像个孩子。我的心一动。
她和小三是两个类型的女人。小三像个清秀的小男生,而薄灰则是个风情的女人,可是这一刻,当初我所迷恋到不可自拔的,属于小三的纯真清澈表情,竟然真真切切地在薄灰脸上出现。
生生按捺住自己想要亲吻她的念头,我缩回手,正色道,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家了。
薄灰楞住了,拍拍床,我只有这么一张小床,可如果你不嫌挤,我们可以一起睡。
我笑,不了,还是回家,我和父母住,他们管得严,夜不归宿会挨骂的。
薄灰“哦”了一声,有些失望。
我骗了她。父母管不了我,我到底早已成年,有自己的空间。我不想这么早地和这个女人发生一点什么而已。因为我不清楚她到底是不是LES。而且,我说过,我有着很好的耐心。
爱情在将要开始而未开始的时候最为象样,不是吗?
也许乐趣仅仅只是在试探、追逐和征服的过程中。太早触摸到结果,很容易索然。我想,不管爱或者不爱,都会令人伤心。
也许没有人见过不让自己流泪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