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小童还在林间逗弄一只可爱的小鹌鹑,莲生向他走过来,问他:“童子,我要离开这里,你愿意留下来,还是离开?”
小童虽然在岛上玩得热络,毕竟年幼想家,他低头想了想,说:“公子,我们回家吧?!”
莲生也不多说,拉过小童的手,直奔那大船而去。虽然已经三年未用,但是,这蓬莱仙岛水气特殊,没有什么东西是会腐烂的,故而依然坚固。两个人上了船,扬帆起航,不一刻,已经到了海中。蓬莱岛的影子也渐渐得淡了。这样航行了两天,莲生也都不说话,只是有时候会低头想些事情,然后突然傻笑起来。
当新一轮的太阳升起时,莲生来找小童,对他说:“童子,我现在要去找一个人,你要自己回家去了。我已经算过了,这船只要张着帆,顺着这股风,就可以到达中土。”
“那……那公子怎么办?”小童还是担心自己的主人。
莲生却笑了,春风拂面般,他伫立到船头,似乎朝着一个方向,向着小童挥挥手,说着:“我说过不回去了。但是,我要回到那个人身边去,因为他还在等我!”说话间,他的影子竟自淡去,化成一阵青蓝色的风,远远地,向着那个方向飞翔。
后来,果然依照莲生的说法,小童回到了中土,他找到当初的管家,说明了出游三年的所有经历,听到的人都唏嘘不已。据说,这个小童在民间生活,一直活了三百多岁,后来在自己的床头盘腿坐化,入殓时,竟化成一缕青烟消失了。
各位看官,话说到这儿,也就该了结了。或许您要问我,那莲生后来去了什么地方,又是怎么一个结局。这个在下可就不得而知了。只是这莲生也非平常人物,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出海三年,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想来此后一定会风平浪静,快快乐乐地生活,即使会有些小病小灾的,也一定能够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正所谓:海外有仙山,奔波在孤帆。幻化尘烟寻梦去,花前月下不归来。
般若1
--情见录之二六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问题。没有办法,即使用酒精来麻醉我自己,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自动跑到我的大脑里。也许是因为我读的著作太多了,受了那些哲学家的蛊惑,叔本华的生命意志,尼采的酒神精神,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这些奇怪的概念不断地涌现到我的思维中,就像吸血的水蛭一样,附在我的神经纤维上,我的所有的精力都快被它们吸光了。
人为什么活着?是为了痛苦么?叔本华把痛苦归因于欲望,可是,这样的欲望,我又怎么能够逃得开?
人为什么活着?是为了死去么?海德格尔说,此在是向死的存在。但是,生活着,面对死亡的深渊,我依然战战兢兢。
……
昨天晚上,我在酒醉的朦胧中,做了一个梦,就跟我十年来所做的梦一样:
漫天飞舞的雪花,凛冽的高原朔风,突然切换成一片如洗的湛蓝,绿色的原野上,奔跑着一匹黑棕色的骏马,一个白衣的东方少年,金黄色的皮肤,在灿烂的阳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芒。马儿像风一样飞驰,近了,我看见他的脸,棱角分明,黑亮的眼睛是星星一样的亮泽。但是,一眨眼间,这张脸就变成了我一直那么熟悉的样子--艾菲斯,金发碧眼,冷峻的唇线,是我一直想接触的弧度……然后……然后就是一片金光,所有的一切都融入那光芒中,再也分不清草原、奔马、他,还有我……混沌……混沌……
“德克上校,中将要见你。”勤务兵低沉的声音,吵醒了我的梦。于是,我去见中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兵,人们说他能够在精卫队中担任这么重要的职位,完全是因为他对占星术的了解,以至于希姆莱2上将把他从陆军军官学校校长的位置上调来当精卫队的司令官。否则,凭他不到六尺的身高和委琐的面容,他是根本不可能领导代表着优秀的雅利安血统的精卫队的。
在他的粉刷成黑色的办公室里,在血红的党旗下,我接到了我的特殊任务:到西藏去,那个海拔四千米的高原,去找寻我们雅利安民族的优秀血源。3
在经过了简略的命令以后,我明白了,这个任务是希姆莱上将的直接命令,因为他所相信的,不,应该说我们所相信的我们古老的祖先--雅利安大祭司们曾经在大水难之后迁居到那里,并且从那里繁衍出我们伟大的日耳曼民族。我的具体任务就是尽可能地找到现在的西藏人所拥有的雅利安人种的特征。
我想,当时我是迟疑了一下,因为我有点舍不得柏林,尤其是舍不得艾菲斯。
艾菲斯是我的同伴、同学、战友。我们从中学时代就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发觉自己喜欢上他的,也许是在我第一次做春梦的时候,或者是我第一次和高中的女同学做爱的时候。他的样子,阳光般的样子,那些只有纯粹的雅利安人才能拥有的金发碧眼、高挑的鼻梁、棱角的唇线、六尺九寸的身高、健硕的体魄,是如此让我着迷。还有他的微笑,那种面对着我时像圣诞树上的金星一样闪烁的微笑,还有他的幽默和沉着,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如此迷狂。我没有办法不喜欢他。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能够真正地拥有他,就像我会在梦中构想的那样。尤其是在我看到他与他长官的女儿在营房外亲密拥吻的时候,尤其是在“生命之泉”计划4实施以后,我正苦于应付一群性欲旺盛的女人,而他却乐此不疲的时候。更何况,我根本没有那个胆量告诉他我的感觉,因为如果让人们知道,德克上校,一个有着纯粹的雅利安血统的高级军官居然会是一个总统命令清除的同性恋的时候,那会是怎样的一种讽刺!
但是,我的确喜欢他,而且每天都要用酒精来麻醉我自己,忘记对他的想念。也许,离开柏林,离开他,我的心情会好起来的。
这就是我迟疑了的那一刻所想到的一切。然后,在迟疑过后,我端正了一个正规的军姿,接受了命令:“嗨,希特勒!”
不过,在去西藏之前,我想我最想见的人还是他,艾菲斯,如果可以,请让我在心中这样呼唤他,就这么一次--我的艾菲斯。
他依然那么快乐,毕竟,精卫队的一切都超乎想象的好。我们拥有私人的官邸,拥有私人的财产,可以不结婚,但却可以有尽可能多的妻子,因为我们担负的是繁衍雅利安超人的历史使命。我们可以不需要担任父亲的角色,而享受做丈夫的乐趣--如果那是乐趣的话--政府会抚养和教育我们所有的孩子,让他们成为新一代的纳粹的精卫队。
“嗨,德克,听说你有了新任务。”他的手很自然地搭在我的肩膀上,给我点了一根香烟。
“是的,去西藏。”烟的味道很好,让我的脑子空空的。
“哈--那么偏远的地方?又不能带家属,你要怎么解决呀?我亲爱的德克。”他的微笑中有一种危险的东西,我的血液冲向大脑,我几乎要脱口而出了:艾菲斯,你和我一起去吧。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危险!危险!德克!危险!
我淡淡地说:“也许那里的女人不错。”
“哈,那样我就跟你去了。不过,那么高的地方,皮肤一定很粗糙的。”他的翡翠色的眼睛望向远方,思考着。
“你跟我去么?”我知道答案。
是的,我知道答案:“婷娜会生气的。”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闪烁的是一种幸福的光芒,而我知道,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女人,一个让我嫉妒得发疯的女人,“不过,德克,我会想你的。”他的眼睛沉静得像海洋,他拥抱了我,“我永远的好朋友。”
我想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我必须扮演一个刚毅的角色:“我也会的,艾菲斯。”
只剩下烟头了,我丢到柏油路面上,用亮黑色的军靴沉重地踩熄了它。耳边响起了萧伯纳的音乐,仿佛是一首慷慨激昂的战争之歌。不过,我想,我永远都是失败者。
离开柏林,这个曾经写满我的记忆的地方,当飞机的鼓翼声响起时,我竟预感到,我再也回不来了。
永别了,柏林。
起雾了,在氤氲的雾气中,我看见他来送行的身影,紧紧地拥抱着一个女人,而他的手,在半空中频频地晃动着,最后,竟成了一种呆板的定格。
永别了,艾菲斯,我的好朋友。
我们是从中国的青海踏上去西藏的路的。道路很崎岖,我换过马,换过骡子,可是,它们的背都很颠簸。而且,高原反应让我有天旋地转的感觉。不过,一切都让我克服过去了。毕竟,我是优秀的雅利安人,我们是上帝的选民,我们将领导整个世界。
拉萨,一个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的城市,披着僧衣的高级格西5们接受着信徒们的全心全意的供奉,有着政治和宗教背景的大家族的贵族们可以奴役无数的农奴。我想,如果总统和上将到这里来参观,他们一定会盛赞这样的制度的。
我们接触了当地的一个大贵族,给了他一些德国的香烟和烈酒,请他帮忙,让我们可以研究他帐下的农奴的身体。事情很容易就办成了,德国牌子的香烟和酒看来是一把敲开古老东方封闭大门的钥匙,当然,机关枪和迫击炮也是。我们开始动用各种测量工具,测量当地人的头骨大小、身高比例、骨骼构造,用石膏蒙在他们的脸上,制作模型,用钳子取下他们的牙齿,分析其中的成分。当然,曾经做过外科医生的我知道,我们还需要各种体液样本,如果可能,我想器官也很重要,这正是司令部派我来的原因。不过,我们的运输工具有限,所以就没有实行这项研究。
科学要求大量的实际案例作为归纳分析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说是夜以继日地工作。但是,对于柏林、对于艾菲斯的思念,让我对此感到厌倦。所以,我让士兵们继续这样机械的工作,而我,则戴上我的墨镜,叼上我的德国牌子的烟,带上我的德国牌子的酒,在拉萨城里闲逛。
我躲避着那些腥臊的牦牛和衣裳褴褛的农奴,在布达拉宫的大门外逡巡。这里金碧辉煌,连大门上都镶嵌着闪闪发光的金玉宝石,一群僧侣带领着平民,手中转着金制或者铜制的小经轮,嘴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古代神秘仪式中的咒语,他们环绕着寺院,做着规则的顺时针运动。几个年老的喇嘛6盘腿坐在太阳底下,手里锈迹斑斑的念珠还在被辛勤地转动着。我想到了叔本华的书中提到的印度教和佛教的瑜珈7,听说那是一种可以让人脱离痛苦的禁欲方式,所以,我的好奇心让我上前跟他们打招呼,但是,虽然他们对于我这个异国人表示了高度的热情,我们依然由于语言的问题而无法沟通,于是,他们指定了一个亚格8,让他带领我到寺院里去参观,而不再和我指天说地。
东方的宫殿,真的是只能用让人震惊来形容。高大,轩敞,空旷,木石柱子大得要三个精卫队士兵才能拥抱起来。所有的佛像和法器基本上都是用黄金白银做成的,再镶嵌上各种颜色的宝石,墙壁上悬挂的唐卡色彩鲜艳,人物神情悠闲自然,是与油画和水彩画截然不同的风格。
当我走过一个房间的时候,亚格突然扯了一下我的便装。我想,这里是什么重要的地方吧?也许是达赖喇嘛的卧室。但是,当我走进房间时,我却发现,在这个年轻僧人眼中极端重视的地方,原来不过是他们的经房。9我饶有兴致地随手拿起一卷经文来,这种细长的扉页散装经文上画满了各种各样奇怪的藏文符号,对于我来说,这无异于中世纪修道院中的拉丁文经典。我随手把它放回原处。突然,一道阳光从高高的窗户外投射进来,我看到一个年轻丰腴的女子,雪白的皮肤,雪白的袈裟,一双澄净的眼睛,朗朗地望着我。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穿着,也许我会怀疑我是否见到了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既然她披着袈裟,我想她应当是一个贵族夫人,或者是一个仁波切10。她伸出细长的食指,指着我,慢慢地说道:“你在性的黑暗中徘徊,般若将带你走进光明。”
我很惊奇,她说的话好像是德语,因为我每字每句都听得很清晰。我突然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恐惧像她的光芒外的阴影一样包围了我。但是,她笑了,那一束阳光柔和地扩散,我发现自己融入到她的阳光中,甚至要融化了。温暖,驱散了我内心的阴霾,我笑了,想问她,但是,她就像水的波纹一样,在一瞬间,消失了。
我顺着阳光的方向抬头,看见墙壁上悬挂着一幅唐卡,一个神态安详的妇女坐在莲花里,面貌与方才的那个异常得相象。我赶紧拉过亚格,问他刚才是怎么回事,但是,似乎他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只是告诉我,应当说是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我明白,这幅唐卡中的神灵是大百伞盖佛母11。
我满腹狐疑,离开了布达拉宫,甚至在门口遇到那些先前聊天的喇嘛时,我也觉得他们的神情充满了神秘。我想我应当找一个地方让心静下来,回到现实的科学的世界中。于是,我找到了一片草场,毕竟这里的景色和柏林城区花园里的草地比较接近。
但是,那女子对我说的话,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耳边,挥之不去:
--你在性的黑暗中徘徊,般若将带你走进光明--
是的,我一直在黑暗中徘徊,从来没有间歇过。我甚至因此诅咒这个世界,希望它能够因为我的愤怒而毁灭。或许,这正是我参加纳粹和参加精卫队的原因:我可以拥有毁灭的力量。但是,我的光明会到来吗?艾菲斯会像神秘的丘比特一样向我微笑吗?如果我能够达到光明,那么我就应该生活在同性恋流行的古希腊,做亚历山大大帝的将军,而不是出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惨败后经济萧条的柏林。不过,我唯一不明白的是,般若是什么,一个有魔力的东西吗?像潘多拉的盒子?
当我正在沉思的时候,忽然,草原上掀起了一阵风。我看到一匹黑棕色的骏马,从地平线的地方飞驰而来。马背上,依稀是一个白衣的少年,金黄色的皮肤,在灿烂的阳光下,闪烁着神秘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