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基督徒吗?」我忍不住开口问。
「不是。」
「咦?不是?那你为什麽......」
「我妻子是。」他一如往常淡淡地说,半晌又勾起唇角。虽然看不出嘲讽的味道,却给人浓厚的寒意:「我呢,是什麽都不信的。」
「这是在举办什麽活动吗?」我往里头探了探,赶紧转移了话题。
「告别式。」
「告别式?谁的?你老婆的吗?」我脱口而出,但马上就醒悟到不对,这个人已经忘记我就是当天的引路人,我这样说他一定觉得很怪。果然他看了我一眼,但没有作什麽特别的表示,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嗯。」我心中著急起来,不由得拉著他:
「等等,你妻子的告别式,你不用去吗?」
「不用。」
「为什麽?你不爱他吗?」我冲口问,才一问就後悔了,因为我发现那男人的眼神,一瞬间变得十分阴鹜,半晌竟对著我一笑:
「我认识你吗......?」
这是他第三次问我,同样的问题,这次却充满了威胁感。我只好闭嘴,也对,他不过就是个问路的人,我只能为他带路,不能指引他到了目的地之後,该做些什麽。我向他喏喏地道了个歉,正想转身就走,他却开口了:
「我不能进去,我不属於这里。」我回头看他,他把襟口的墨镜拿起来戴著,拿著绿茶朝我晃了晃:
「怎麽样,都带我到这里来了,再带我到另一个地方如何?」
身为路神,能不从命?
说是到别的地方,其实也只不过是个天桥。罗斯福路上的天桥年久失修,路灯都坏得差不多了,还常有乞丐在上面爬来爬去。我和他拿著三罐大绿茶,蹲坐在天桥中央,我觉得这场景有点好笑,一般应该要拿酒才对吧?但他完全不在乎,扭开御茶园豪迈地灌了一口,好像那是上好的伏特加。
「你几岁?」他开口问我。竟然不是问我名字,这人也真怪:
「呃......二十四。」
「在念书?」
「啊......是。」我呐呐地答,忽然发觉他正盯著我瞧,不知怎麽紧张起来,赶快也跟著喝了一口。
「在教堂里面的,是小我十四岁的妻子,她十五岁怀了我的孩子,十五岁撒手人寰。」他忽然说。
我吃惊地看著他。十五岁,那不就是未成年吗?这麽说来,这男人大约是二十八九岁,我本来以为他年纪应该更大,大概是气质过於老成的缘故,这麽说来,不被谅解也是理所当然的。我看著他逐渐飘离的眼神,觉得心里微微一阵疼。
「我们在一家夜店里认识,她是附近那所大学教授的女儿,父母好像都在教书,家世很好。但她很讨厌家人,一天到晚往外跑,後来才结识了我。那天晚上,我本来想送她回家,但是她喝了酒,神智不清,指路也不清楚,我们绕了大半夜也找不到她家,我只好把他载到旅馆里,就这样发生了关系。」
我看著他的脸,心想:这个人说不定是个大路痴,才会连续碰上我两次。
他当然不知道我在胡思乱想什麽,笑了一笑,又继续说:
「然後就像戏里做的一样,人真的不能做亏心事,三个月後,她发现自己怀了孕,而且被他念医的母亲抓个正著。对方上法院告我,她的家人不是念医就是念法,就算我也招架不住。於是今年春天我和她公证结婚,官司也和解了,她变成我的妻子。老实说,我从来不恨她,包括她的家人,一点也不。」
我沉默著。他说他不恨她,但是爱呢?
「那晚迷路时,我曾经摇下车窗,问过很多次路,问过很多的人。但他们不是说不知道,就是指给我错误的方向。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如果那天晚上,有人指给我正确的路的话,这些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而她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因为我的缘故,死得一尸两命这麽凄惨?」
他好像顿了一下,抬起手来抹了抹脸。我觉得,他墨镜下的眸子,或许并不如我所想的冷静了。
「你......是姓何吗?」我豁出去了,不论他记得我与否,我很想交他这个朋友。他看了我一眼,安静地说:
「嗯,我姓何没错。何问津。」他咧嘴一笑,把墨镜拿了下来,眼眶旁一片苍白,看不出任何激动的遗痕,他瞅著我笑,让我十分局促。
「问津?就是那个『後遂无问津』的那个问津?」我问。
「那是什麽?」
「咦?你不知道吗?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我国中辍学,从此再也没回过学校。」他淡淡地说,听不出有一丝自卑或受伤的味道。我大感惊讶,在我想像里,中辍生应该是染得满头金发,一面嚼著口香糖还拿著开山刀到处砍人那种。但这个人的谈吐举止,让我差点以为他是那来的大企业家。
「後遂无问津者是什麽意思?」他又问我,声音依旧温醇好听。
「就是没有人再过问的意思,大意是这样啦。」我看他一脸好奇,於是把桃花源的故是大略说给他听了,他听得很专心,我又补充:「问津的原典,应该是出自《论语․微子》,「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其实就是问路的意思啦。」
该说他父母有先见之明吗?不过我也很惊讶,对我这种一路念到研究所,衣食无虞的好命学生而言,很难相信这世上有人连桃花源记都不知道。
他默默地听著,末了还听听叨念著,又说:「没有人再过问......吗?」
他边说著,边从天桥上站了起来,我忙拍拍屁股也跳了起来,问道:「你要去那里?」不过话一出口,我马上发现不对,因为我实在没什麽资格问他,毕竟我们也只不过刚认识而已。但他却回头看了我一眼,唇角勾起一丝笑容,笑得我心脏停了一下。
「要去那里,你不是最清楚吗?」
他忽然朝我逼近,充满骨感的五指朝我下巴伸来,竟然捏住我的颊,用指腹磨娑起来。我吓了一跳,本能地想偏头避开,他却用膝盖顶住我的腹部,就在天桥的栏杆旁,用唇轻轻咬住我的耳朵:
「最近的旅馆在那里,你会带路吧?这次应该不会走错了吧?」
我脑门轰地一声停滞,过了好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我用尽最大的力气把他推开。
「你在说什麽?你是神经病吗?」
「我在说什麽?三番两次故意接近我,还知道小绿死掉的事,连我的姓也一清二楚,你是那一路的人?」
「咦?不,你误会了,其实我......」
「不过没关系,不管你是什麽居心,既然送上门来,我又不讨厌,那就刚好。」
他的手捏著我的肩膀,我意外地发现,他的力气完全不像外表那样纤弱,几乎把我手臂扯裂,可恶,我好歹也是系上的三分线王耶。彷佛查觉我的不适,他再次凑近我的唇:
「反正......你说过了,你很习惯这种事不是吗?」
我听得愣了一下,然後怒气一瞬间全涌上来。这个混帐!我使尽吃奶力气往他身上一推,转身跑下天桥,但他的脚程异常的快,一把从後面把我抓住,我想挣开,但他把我压到栏杆上。虽然这样很丢脸,我还是张口想喊救命,但他很快抓住我双肩,用他的唇堵住我的口。那是毫无怜恤、单纯掠夺的吻,一我一下子无法呼吸。
「妈的......干......!你给我住手!」
我现在才体会到什麽叫好心被雷亲,我替人指路带路这麽多年,没遇过这种自作聪明的王八蛋。这个男人看似温文有礼,其实根本就是个没大脑的禽兽!他老婆肯定也是被他强奸的!我现在总算知道,我在病房里看到他时,那种违和感从何而来。
「看来你是不想等到旅馆了。」
我好容易挣脱他的吻,想从他身後跑掉。但他很快展现制服抢匪时的敏捷,一翻身把我压倒在地,我的汗衫被他轻易撂到头顶,露出汗湿的胸膛来:
「身材挺不错的。」他冷淡地说,唇角带有一丝嘲讽。
他的指尖碰触我的颈侧,像蛇一般慢慢往下攀爬。我呼吸一紧,剧烈地挣扎起来,但他轻易地骑在我小腹上,毫无困难地压制我所有反抗,他的手竟然伸向我的裤头,我瞪大眼睛,这个疯子,真打算在罗斯福路天桥上非礼我?
「你经常像这样吗?佯装成为人带路,再趁机搭讪?」他轻蔑地说。我的脑海瞬间一片空白,等我发觉时,我已经一脚踹在他膝盖上:
「你这白痴!」
我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我看起来一定很狼狈,上半身衣服被他扯掉,嘴角也被吻的肿起来。我一面抹脸一面大吼:
「你完全不记得了吗?!你跟我问过路!问过台大医院在那!还把发高烧的我送急诊!我就是在那里知道你的名字、还有老婆挂点的事!操你妈的,你自己忘掉就不要牵拖别人!谁跟你拉皮条,王八蛋!」
我把毕生所得所有脏话全部骂出口,他看起来有点讶异,好像也慢慢回想起来,我喘息著看著他,半晌趁他不注意回头就跑。我觉得很丢脸,脸上在发烧,明明就是他不好,但我却感觉全是我的错,好像有什麽东西,在刚刚那瞬间被破坏掉了。
我好恨、好痛,也好难过。我一辈子都不想再为人指路了。
他冲上来拉住我的手,我试图甩开,但这次他虽然没那麽粗暴,那双手依然坚定有力到霸道的地步。他把我按到他怀里,用手抹过我的脸,我才发觉我竟然哭了。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他满怀歉意地拭著我的眼泪,我紧紧咬住牙关,不想泄露一点脆弱,还是在他催眠般的语气下破功:
「我现在想起来了......抱歉,我竟然忘了。」
我发现,这或许才是我真正伤心的原因。
我想立刻跑回家,再也不想看到他一眼,但他坚持要送我回家。他替我穿好汗衫,不顾我的抗议和挣扎,在路旁叫了计程车,还半带强迫地抱著我坐进後座。
我一路上都紧抿著唇,一句话也不说。但他却说话了。
「对不起,我不得不对你怀有戒心。」
「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是领有残障执照的弱智者,根本没法照顾家里,所以我国中辍学,一开始到处找零工打,後来被你们所谓的帮派吸收。说是帮派,其实也就是认了个兄长而已,就像家人一样,没什麽不同。之後在他引荐下,进了汽车借贷公司,过了几年,被提拔成老板,日子也还算过的去。」
「後来我的义兄生意上出了问题,不明不白地死了。我也莫名被牵连,对方到我工作的地方找我,砸了店又把我打了一顿,那时候我刚和小绿结婚,我还没来得及收拾残局,就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原来有人到我家找我,遇上了什麽都不知道的小绿。」
「我妻子这个人,就是不服输的性子,可能和他们起了口角,一气起来,被人用刀砍在肚皮上。我冲回家时,他们已经把人送到台大医院去了。然後,我就遇上了你。」
「那之後,他们还常常找我麻烦,昔日的兄弟,也常藉故接近我,其实对我心怀不轨,我只好开始躲躲藏藏,离开借贷公司,又回到打零工的日子。毕竟一个国中中辍生,能找到的职业实在有限,好在过去累绩的资产,还够撑个一阵子就是。」
我始终低著头,默默听著他的话。
「总之,真的很对不起,让你受到这种惊吓。」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自己又钻进计程车里。我感觉他的掌抚过我的脸,有什麽冰凉的东西贴在我的胸手,我低头,才发现竟然是那条金属十字架。他不管我的意愿,把他挂在我胸前,夜色里,金属的色泽反射著月光,和他的眼神一样安静:
「很谢谢你为我指路,再见。」
这是第二次的交集,他第二次与我道别。那个时候,我真的从未想过,我和他还有任何再见面的可能,就算有,我也不愿意。
时间这种东西,如果不仔细去咀嚼的话,总是过的异常的快。有一天,你开始频繁地去机场送人、开始收到大量的红帖、开始有朋友带著孩子来看你,你才会惊觉,你已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你所不熟悉的人。我从研究所毕业,当兵当了两年,进了托福补习班,为自己留学做准备时,才惊觉到光阴的流逝。
我依然经常被人拦下来问路。但与以往不同,我总是冷淡地回一句「我不清楚,请你去问别人」,因为一但为人指路,我直觉就会想起不该想的事情,那些令我心烦意乱、想忘却忘不掉的锁碎往事,我一点也不想碰触。
但奇怪的事,我的冷淡丝毫不减我身为路神的魅力。路人还是会以朝圣之姿向我扑过来,甚至当我试图跑掉时,他们还会发足追我。
我申请到纽西兰的奥克兰大学,今年春季,在同事的协助下,打点好一切住宿事宜,向家人朋友道别,在开学前一个月提早抵达那片新天地。我一下飞机,就被人用陌生的英语询问厕所在那里,我不禁觉得好笑起来,看来路神走到奥克兰还是路神。
我在宿舍里住了几天,熟悉南太平洋宁静的风貌。被压抑的种种往事,竟然不顾我意愿地涌上心头,我在去年夏天受洗成为基督徒,随身带著那串金属十字项鍊,个中原因,我也不知道是为什麽。
那天,我步行到宿舍旁边的肉店。我必须说台北虽然脏乱,但实在是个方便的地方,到处都有便利商店,奥克兰连7-11都找不到,实在令人头痛,我在这里几个月,最想念的竟然是一罐五十的特大号御茶园,想到让我心痛的地步。
我提著袋子走过十字路口时,有辆白色的audi在我身边紧急煞停。根据过去的经验,我马上知道是怎麽回事,果然车窗很快被摇了下来,有个人探出头来:「请问一下,离这里最近的......」我冷淡地撇过头,用不甚标准的英文说道:
「对不起,我刚到这里不久,不认得路。」
我才踏步想走开,但袖口竟被人一拉。我吃惊地回过头来,那双熟悉又陌生的眼跳入我的视线。
你可曾相信,一生中被同一个人问路三次?
他的视线首先落到我的金属十字架上,我下意识地用手按住,彷佛害怕被察觉什麽似的。他的唇慢慢咧开了,一如他从前的笑法,然後开口:
「我现在在保险公司上班,被公司调派来奥克兰。」
我愣了一愣,没想到他竟先向我坦白。我的脸一下子烫了起来。
「我在这边念书。」
「还是念书?」我看见他的眉微不可闻地一皱,随即舒开,
「念硕士?」
「博士,硕士学位在台湾就拿到了。」
「念这麽多书要干嘛?写书吗?」他笑了起来,後面的车很耐心地等待他,不愧是奥克兰,在台北早就喇叭干你娘齐飞了。
「不知道,回台湾当教授吧。」我说,不自觉得聊起来。如果有人在旁边看,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他听到「教授」一词,微微皱了皱眉头,显然是想起了他那小妻子的父母。他回头看了眼後头的车,对我比了比助手席。
「我要找离这里最近的中式餐馆,你可以带路吗?」
我的心头狂跳,握紧胸前冰冷的金属。
「......嗯。」
路神罢工两年後,再次整装上阵。为的又是同一个人。
我带他到奥克兰颇为知名的台湾餐馆,虽然那里贵的要命,一碗卤肉饭要折合台币80块钱(约当纽币五元),但对思乡的游子而言,只要能嗅到家乡的气味,就算被骗也甘愿。我和他各叫了一盘不甚道地的蚵仔煎和贡丸汤,他从背包里抽出一大罐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特大号的御茶园。
「那来这些?」我几乎笑出来。
「走私来的。」他朝我眨眨眼。
我和他灌绿茶吃蚵仔煎,往事种种,好像都成过眼云烟。我发觉他苍白纤瘦依旧,只是眼角多了几道岁月的遗痕,他的手变得更为有力,一抓一放,都彷佛要把人拆皮挫骨。我想起两年前天桥上的惊魂,不知为何,惧怕他的记忆淡了,他那会错意的强吻,却还留在我的感官上,挥之不去。
「你到底叫什麽名字啊?」
我心想,他总算记得问我的名字。「许彦安,彦是一时俊彦的彦,安是安邦定国的安,不过朋友和家人都叫我安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