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英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叶晖丝毫不退,二人对视了一番,叶英只好别过眼,在胡椅上缓缓坐下。
“大哥你也无需担心,有弟弟们在,保管……”
“阿云的事,二弟无需再管。”叶英摇了摇头,“为兄心里有数。”
叶晖见他一副淡然处之油盐不进的模样面上只好称是,心里却急得不行。
“冠礼上的那个池先生,是个什么来历?”叶英忽然想到了兰薇交给他的信,问。
“池先生?池白麓?”叶晖神色一怔,大哥怎会莫名的关注这个人,“他好像是南阳一带的富商,怎么了?”
叶英?7 瓜卵哿保骸八敲鹘痰慕讨鳎轿Bァ!?br /> “什么?”叶晖惊了一下,几乎跳起来,他堪堪扶住栏杆,结结巴巴的说,“大哥你不会搞错了吧,这……怎么可能是他?”大哥从未出过藏剑山庄,怎么会知道陆危楼长什么样子的?
“陆危楼自幼被西域人抚养长大,后仰慕中原之文明,又读诗‘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遂自命名为‘陆危楼’。”叶英缓缓的解释着。
“陆危楼,池白麓,陆百尺……危楼高百尺!”叶晖如梦方醒,“这个明教教主,真是……我听说,明教之人行事,不拘小节,颇有几分外邦习俗,未料这个陆教主,居然这般的……风趣”叶晖忽然笑了笑,随之想到他改名换姓跑到大哥冠礼上,又神色一变,“那他为何不光明正大的来,这般偷偷摸摸的作甚?”
“这也是,我心中疑惑之处,或许,几年后的名剑大会上,我们就会知道答案。”
叶晖皱着眉头想了想,也跟着点头,明教虽然狂傲,但他们藏剑山庄也不是好欺负的,且翘起他陆危楼到底作何打算。
“对了大哥,还有一事,我有些不明白,上次父亲要叫人整修一番上去剑炉的路,你为何要反对呢?”这事儿还惹得父亲老大不高兴的,以为大哥新任庄主就敢不把他的话放在眼里了,后又因为亲朋尚在不好责骂大哥,才就此作罢。
“剑炉之地,实为我藏剑之重,隐于山中即可,何必画蛇添足,修一康庄大道,以使之显眼?”前世就是这般,开山修道,虽然减轻了跋山涉水之苦,却终究给了神策军空子钻,在那修好的大道两侧派兵驻守,后来当权者亦效仿之,剑炉隐秘之地不得隐秘,山庄受到掣肘,亦是渐渐衰落的原因。
“这个,好像也对,”叶晖毕竟精明,一下子也想通了关键之处,复又皱眉,“可是,父亲那边,难免会心有不愉。”
叶孟秋极重脸面,被自己儿子下了面子,能愉快?
叶英拍了下二弟的手,微微一笑:“二弟莫要忧心,车到山前必有路,何必自扰?”
前世的他眼界所限,将父亲和山庄视为一体,从来不曾违拗过父亲的吩咐,今生的他因为被困剑冢,多了三百年的经验和教训,对藏剑山庄的每一处弊端,都看的清清楚楚,甚至可以说,这世上除了他叶英,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对于藏剑这般的熟悉。
若他再像前世那般愚执,又怎对得起辛苦辗转的楚河?怎对得起三百余年藏剑所经历的苦难?又怎对得起这天赐的大好机缘?
他是藏剑山庄的庄主,理应守护好藏剑的天。
至于父亲,自然是他叶英最敬重的父亲,可父亲同时也只是一个人,不能等同于藏剑山庄千千万万的弟子。
作者有话要说: 庄主他事儿多呢,重生不可能只为了谈情说爱的吧。
另,乃们以为我的黑名单是封闭式滴么?唐小婉叶神烦什么的怎么可能放过,不过现在先不管他们,等庄花完婚了再说,一个萝卜一个坑,表担心。
☆、害人不成终害己
山林之地,烟雾缭绕,旷望远岫连云,近观乔林成缀。
山谷幽静之地,偶有鸟兽出没,孤猿长吟,不见一丝人烟。绕过蜿蜒溪流,掠过灌木草丛,可见一座小小木屋,周围遍植灵花异草,观之五色缤纷,极为曼丽,然而那木屋附近围观之鸟兽,却无一敢靠近寸许。
一阵惨叫声从木屋中传来,长而尖锐,隐隐透着股生不如死的灰心丧气。
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男子,他下半身泡在一个大木桶中,木桶下面烧着火,桶里泡着各种各样的毒物如蝎子、蛇和癞□□,这还不完,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是,水温并不烫,那些毒物都是活的,不停往那个男子身上爬着、咬着,他的皮肤不断在改变着颜色,时而变绿时而变紫。他上半身一道道的伤痕,不是很深却非常的细密,也不知是什么造成的。
如果此时阿云或者霍玉抑或裴耀卿裴刺史在此,可能会认出这个被折磨的如此之惨的男人。
他就是当日杭州街头“杀人案”的诈骗者之一——捕快华志。
看到这里,你可不要误会裴刺史的人品,他自然是没兴致这般折磨一个骗子的,裴耀卿只是给判了个流放,就上交刑部拍板了,刑部也没心情管这样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何况裴耀卿可是皇帝跟前的红人,遂毛笔一勾,就给批准了,华简和华志兄弟便被判了个流放。
可这世上的机缘,本来就是说不清楚的,有的人今天还在当和尚,可能明天就能黄袍加身;有的人今天还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可能明天就被废掉当一辈子的囚犯。
这两兄弟的际遇,虽然没有那么的神奇,但也算一个天一个地了。
这事儿说起来,倒又得扯上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话说叶孟秋将所谓的“昆仑弟子”杨舒蓉扣下严刑拷打,对方先是咬死了自己是昆仑派的人,后来受不住说自己是霸刀山庄的弟子,此后再不改口,叶孟秋本欲将人压去霸刀好生羞辱一番柳惊涛,谁知杨舒蓉竟在途中被高手劫走,而这两个人,一路之上也碰上了被流放的华简兄弟。
华简诡计多端,假装和押送他们的官兵套近乎,趁其戒心全无之时使毒放倒了一片,正打算逃走时,却被另外一批官兵追上,险些丧命。
那高手十分欣赏华简,意欲收为己用,便出手相救,华简兄弟正要拜谢,杨舒蓉却献上毒计,说他若肯亲手杀死弟弟华志以表忠心,就收下他,若不愿意,他们二人现下便走。
华简犹豫了一瞬,终究是利字当先,咬了咬牙,亲手将弟弟华志推下山崖。
可能是老天有眼,看不过这当弟弟的如此收场,便在悬崖下给安了个湖泊,并派去了个肖药儿来“拯救”这个可怜的家伙。
“啧啧啧,看来我真是找对人了,这改变体质的药物,果然是霸道之至。”肖药儿背着药篓回来时,瞧见华志那一身皮肤被泡的发紫,并有隐隐涨大的趋势,便急急忙忙放下药篓,两眼发光的跑过去,一边伸出手在华志裸/露的上半身上慢慢摸着,一边放肆的大笑着,若此时有第三个人瞧见了他们的情形,一个满脸痛苦的呻/吟,一个肆无忌惮的摸来摸去还笑成这样,简直就要怀疑他们两个的关系了。
“你……你这魔头,快快杀了我!”华志咬牙切齿地盯着他,恨不得从肖药儿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杀了你?我可舍不得。”肖药儿收回了手和留恋在华志身体上的目光,嘴角扯出个没有温度的笑容,“你死了,谁来给我试药呢?桀桀桀桀……”
肖药儿满意的走到外面去,打算修改一下方子,谁知当他转身的那一刻,华志身上忽然发生异变,肌肤从里面暴出一块一块的,整个人忽然涨大了两倍,一张本来还算清秀的脸变得十分狰狞吓人,骨骼突出,一点儿都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了。
“彭”的一声,那木桶忽然爆开,死蛇癞□□掉了满地,火也被扑灭。
肖药儿惊了一跳,正打算进去看,却被迎面而来的一拳打晕在地。
一个赤条条的大汉站在室内,他的身上到处都是凸起,皮肤呈棕黑色,脸显得怪异之至,阔嘴宽额,毛发呈黄色,长得有几分像胡人。
他嘴角扯出个阴森森的笑容,慢慢的蹲下,靠近昏迷在地被他一拳打歪鼻子的肖药儿,然后接着一拳又一拳,直到血肉横飞,脑浆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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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阿云和叶炜,已经从扬州上了船,沿着运河,直往洛道方向去。
“诶,陈兄,你听说了吗,圣上带领文武百官去泰山封禅的时候,可出了件大事儿!”附近一个头戴文士巾,身着圆领长衫的年轻男子正侃侃而谈。
“怎么没听说,不就是中途下雨了么,后来不是天晴日暖,云消雨散了么?张相公还说,那是‘祥风助乐,卿云引燎’呢么。我说魏兄,你真当我老陈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了?”那个陈姓书生倒是生的俊俏,一身的锦衣华服,手握折扇,又衬出几分风流儒雅来,船上女子,少有不往他身上瞧的。
那陈姓书生自然也发现了这个,大唐女子开放,大庭广众之下,虽不好多说什么,但是那些火辣辣的目光却是不少,使得他男性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过这一船的庸脂俗粉他是不大看得上的,想他陈哲,好歹也是东都洛阳人,家有恒产,岂会这般容易乱来。
不过,当叶炜二人上船后,陈姓书生的目光登时一亮。
好家伙,今儿居然叫他见着一个寻遍洛阳城的歌舞坊都不见得找得到的绝色来!这美人儿纤腰楚楚,容颜婉媚,娇而不妖,艳而不俗,虽年岁尚小发育还不完全,但也隐隐可见一丝青涩的曲线,何况她举止间大气洒脱,却不失优雅,骨子里头颇有一种世家自幼养成的贵气。
这样的美人儿要是遇到了不试试搭讪,他简直都不好意思再自称风流公子了。
那魏姓书生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个,十分配合的,就开了口,和那陈姓书生高谈阔论,以期望引起某位美人儿的注意。
可惜,靠窗坐的两个一个在苦思冥想着自己的剑招如何改进,另一个,则在思考着自己接下来的任务该怎么做。
两个书生嘴也说干了,什么名诗名句都过了一遍,就差再背背孔孟之道了,可那美人儿却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托着下巴看着外面的流水。
“咳咳,这位兄台怎么称呼啊?”无奈之下,陈姓书生只好走到叶炜跟前,问。
叶炜看都懒得看他,冷冰冰的说:“某姓叶。”
“哦,叶兄啊,失敬失敬,”陈姓书生脸色微微僵了一僵,接着又说,“某姓陈,他姓魏,我们二人都是东都人士,此番外出游学,就是希望能够多交朋友,增长见识的,某见叶兄兄妹二人气度不凡,想要结识一番,不知叶兄意下如何?”
叶炜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显然对他这番罗里吧嗦的话不感兴趣,又见他脚步虚浮,不像练武之人,便更不耐烦敷衍了。
“小爷不认识你,没事儿滚一边去。”叶炜哼了一声,低下头,继续着方才的思考。
陈姓书生正大感尴尬,不知如何下台之时,他梦寐以求的美人儿忽然转过头来,问:“你们是东都人士?”
陈姓书生一听这黄莺出谷般清脆的声音,不由精神大振,脸上浮现出一抹自以为十分俊美的笑容来,讨好道:“正是,不知小娘子是哪里人士?”
阿云正要说话,叶炜忽然抬起头,一把抓住那陈姓书生,“扑通”一声就给丢进河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肖药儿领便当,华志这个人,其实是个重要人物,他在后面会粗来,不过,也是个反派。
啧啧啧,下一个出场的反派是游戏里的BOSS,也是好多人期盼了很久的,不过也就露个面哈哈
☆、琵琶辛酸难唱尽
“叶炜你……”阿云目瞪口呆,指着叶炜一脸语塞,那个魏姓书生忽然冲过来鬼叫道:“快,快救人啊,有人杀人了!”
陈姓书生在水里扑腾扑腾的,拼命挣扎,显然是不会游泳,叶炜瞪了那魏姓书生一眼,嘟囔了句“啰嗦”,随之飞身跳下窗,轻功运起在水上凌波微步,所到之处带起朵朵水花,身形潇洒,衣袍却未沾湿,看的满仓的女子满眼星星。
叶炜伸手提起那个书生的领子,拎小鸡似的拎起来,回身跳入船上,淡然入座。
那陈姓书生则是满身的狼狈,浑身湿透不断在风中打哆嗦,一点儿风华气度都不见。
众人忍不住喝了声彩。
大唐全民尚武,叶炜这身轻功又俊,人长的又帅,浑身上下穿金戴玉的,比起那只会吟诗作赋的“措大”书生,自然更能吸引女子的眼光,至于满仓的男人,他们早看那陈姓书生勾三搭四一副张扬至极的模样不爽了,见他如此的狼狈,幸灾乐祸还来不及,哪里会为他出头。
两个书生正脸红脖子粗的想为自己讨公道,那厢阿云不动声色的拔出半截隐芒,手腕在半空中一翻,剑光带紫,寒的那二人一个哆嗦,只得退回去。
陈姓书生已然不敢再看一眼那所谓的美人儿,叶炜则哼了一声,眼里尽是“愚蠢的人类”这般的含义。
阿云还剑入鞘,朝着叶炜淡淡笑了,那笑容似芙蕖映碧波,几乎叫满仓偷偷打量叶炜的女人咬牙切齿:“你不是说过不给我惹事的吗?刚才在干什么?”
“我……”方才还威风凛凛的叶三公子一下子就泄了气,偷眼打量了一下笑的一脸温柔的某人,心下一个咯噔,糟了,母老虎生气了,怎么办?
叶炜面上硬装淡定,学着自家大哥放冷气:“怎么,你就不觉得那人讨厌,该给点教训?”
众女忍不住咬手帕捂心抑制尖叫,冷面俊俏小郎君什么的,真是太有爱了……
“人家只不过想跟你说话,你至于吗?”怪不得柳夕要自杀,指不定是你这货习惯了暴力解决给人家暴的。
“哼,跟我说话?”叶炜抬眼看了她一下,“他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阿云微微一怔,看了一眼旁边低着头的两个书生,再看叶炜时,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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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于隋大业年间竣工,时帝都在大兴城(也就是长安城),储粮不足,皇帝每到季节,就要带着百官到别处“就食”,隋炀帝为南食北调,并笼络江南一带门阀贵族,便集全国之力,修了这条沟通南北的运河。
如今政权更迭,朝代变换,杨广的暴行是为人唾弃,罄竹难书,可这大运河,却依旧发挥着它的作用,在新王朝的经济中起着枢纽作用。
阿云和叶炜在洛阳府附近靠岸下船,因为日渐中移,到了午饭时间,她二人也不忙着赶路去洛道,随意找了个小馆子,打算吃点儿东西再走。
洛阳为大唐之东都,在女皇武则天时期甚至更名为“神都”,成为大周王朝的京师都城,加上往来客商繁多,又是运河枢纽,其繁华程度,并不下于长安,是以他们落脚的这个小馆子,看着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什么东西南北的菜系都有。
阿云点了几个口味清淡的浙菜以照顾叶炜的口味后,见居然有川菜,便点了两道,待酒博士来上菜时,瞧见那红彤彤的长得有点像辣椒却不是辣椒的东西,不由愣怔。
“这是何物?”她用筷子挑了一根,问那酒博士。
“小娘子,这是茱萸,川人用来调味的,有些辛辣,嘿嘿,您可不要多吃,多吃上火的。”酒博士笑了笑,便拎着托盘下去了。
对了,辣椒是明朝才传入的,火锅似乎也是宋代才普及的。
阿云想起重阳节插茱萸的习俗,看着那盘菜的脸色就有点儿古怪了。她前世在军旅之中,谈不上什么放假过节的,出去办事也是看上头的指示,今生又和超级无敌男神级宅男叶大庄主一起宅了那么久,更谈不上跑去“遍插茱萸”了,是以不认识茱萸也正常。
可是,想想那些人把辣椒的替代品插在脑袋上,她就忍不住脑补一群古人头上插着红彤彤的辣椒在群魔乱舞,然后整个人就开始咯咯直笑。
叶炜一脸莫名的瞧着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正当她二人用饭时,一个穿着半新不旧的月白短袄,下着淡黄素色裙裳的女子一手抱着琵琶,一手牵着个穿着灰扑扑的红色大花衣,扎着小辫子的豁牙小萝莉款款而入,朝众人行了个礼。
饭馆正在前厅打算盘的老板抬眼淡淡瞥了瞥这二人,便不理会了,酒博士见状则向众人吆喝道:“各位南来北往的大侠老爷们,走了一路,到咱洛阳府,也疲乏了罢?方家娘子弹得一手好琵琶,今儿就为各位献上几曲,解解乏,诸位若是觉着好呢,还请赏几个小钱,当是买个乐子,若是不好呢,嘿嘿,那就当听见鸟儿雀儿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不做理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