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沉默完本[耽美]—— BY:七声号角

作者:七声号角  录入:12-03

“我当然明白,可你要想想以前的遭遇。”汪林颂泄气,瘪皮球似的窝进转椅里。“那些人要搞你,防得住么。”
早些年沈南逸风头正劲,不少人看不惯。他不仅写小说,也写揭露贪污腐败的文章。重点是沈南逸的消息来路往往真实,他笔尖一动,基本就是抓捕前的檄文。
很多官员因此落马,唱铁窗泪唱得极不甘心。找了道上的人,要弄死沈南逸。
敌人在暗,他在明。防了又防,也防不胜防。沈南逸遭遇过绑架,那年才三十岁出头。这事儿是在遇上魏北之前,所以那小孩根本不知道。
沈南逸没给他讲过,因此不对家里尘封的那些报纸作解释。这事闹得很大,沈母吓得从欧洲飞回来。最后是沈父动了铁腕,不仅把所谓的道上人连根拔起,还将沈南逸写过的“檄文”全部从网上删除。一点水花也没留下。
恩断义绝十几年的父亲,最终没对沈南逸动手。举起的巴掌,距脸几厘米,又放下。
我管不了你。沈父说。要死也别死在我面前。
父亲的眼神,沈南逸一辈子也忘不掉。那种痛恨、怜爱、愤怒与忍让交织,像一张大网,紧紧缠绕在沈南逸的噩梦深渊。
乃至于如今虚岁四十,也时常午夜惊梦起,想到沈父当年的警告。
沈南逸的睡眠很少。这要算原因之一。
如今沈父老了,六七十岁,不晓得在哪安享天年。那段惊心动魄,血色浮沉的往事,便也随风掩进尘埃里。或许就那么呆着,或许与沈南逸一起,落了深渊。
年少时发现真理可贵,什么都敢说。后来为什么,大多数人就沉默不语了。
兴许是撕破了喉咙,无人理睬,也无何用。
凉了热血。冷了心脏。
汪林颂还在喋喋不休,“老沈,不是我不赞同你。而是有些话,确实太过了。”
“我们可以委婉点,讲隐喻。但不能太直白,你晓得。”
“我这不叫太过了。”沈南逸说,“是你们闭嘴太久了。”
“才认为沉默、冷漠是理所当然。”
“我就算明白你的意思,但我他妈的,我他妈的就不知道你一把年纪四十岁的人!还这么固执干什么!”
“我只是不能违背这本书的初衷,老汪。”
汪林颂薅一把头发,“什么?”
沈南逸将烟头放在茶几边,“你那有复印件。读读第一页第一句。”
汪林颂就翻开复印件的封面,找到那句话。
——感谢生而为人,让我明白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服了。汪林颂彻底服了。他猛地将复印件摔在桌上,有些难过又无奈地长叹口气。他像老狗般蜷起后背,话语从牙缝中挤出。
“老沈,你就不能跪着把钱挣了么!”
“不能。”沈南逸答得很干脆,拿着手机顿一秒。
他说:“我家小朋友不准我跪着。”
沈南逸那晚根本没睡着。
他清晰感受魏北抚摸的力度,掌心传来的温度,擦过尾椎骨的酥麻痒意。他明明白白地感受着魏北的气息,像亲吻在他脸庞上。
他记得那六个字带给他的撼动,不要跪着。就好。
沈南逸却要去教魏北,怎么学会忍让与低头。魏北勾动了沈南逸的锋芒,沈南逸却要折断魏北的尖刺。
于是较量着,拖延着。
汪林颂不知道沈南逸又抽什么风,他是不晓得哪个小朋友有这么大的本事,敢叫沈南逸听话。眼皮子重得紧,老汪也倦了。
“那你说怎么整。这个事,书总不能白写吧。”
“没说要白写。”
沈南逸再点燃一根烟。最近他烟瘾很重,烟灰缸里堆成山灰。白雾飘着,掩盖他的脸。朦朦胧胧能看见硬朗的轮廓,落下几根发丝遮眼,风流至极。
“记不记得几年前,合作过的那个工作室。联系一下,看看人还在不在。”
“如果还在,就再做一次地下出版物。就这本,无删减。”
而不等那头汪林颂给反应,遽然身后一声爆呵——
“沈南逸你找死!”
“那他妈是犯法的!”
沈南逸就转过头,魏北站在一米开外。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听了多少。可能恰巧只听见这非法勾当,于是盛怒。
直到看见魏北湿漉漉的头发,半湿不干的外衣,稍微偏白的脸色,沈南逸才察觉外边下雨了。
此时雨势偏大,竟嘈嘈切切地拉开了阵仗。而雷声闷在云层里,于远处不断隐隐惊响。
万物惊而出走,浩浩荡荡地,要奔往一场人间喜剧。
沈南逸看着魏北,夹在指尖的烟,始终忘了抽。
作者有话要说: 注:“*”
①“好一......寒宫。”——《贵妃醉酒》
第二十章
雷雨瓢泼。大风鼓满窗帘,灯不是很亮。玻璃窗大开,雨水躺进来,睡在大理石地板上。
凌晨两点过一刻,沈南逸坐在书房抽烟。没睡。他以手顺着额头,将头发往后抹去,红亮的烟头闪在眼中,像饥饿至极的野兽。
书稿堆在桌上,有的散乱于地面。近窗户的稿纸被雨水淋得发胀,一叠软塌塌。沈南逸没去捡,他只盯着桌上那本私小说,出神,大概是好几年前写的“无聊”产物。
耳畔持续着魏北近乎歇斯底里的声音,你还记不记得你都写了些什么!你答应我的你都忘了是不是!你他妈的老混蛋!
算起来,这应当是魏北第一次正式顶撞沈南逸。关于这本“书”,关于背后的那段故事,沈南逸其实记得,只是记不太清。他想起几年前那场染了血腥的性事,想起在荒诞黎明,说出口的守一辈子。
不过这天沈南逸目光沉沉,垂眼睨着魏北说:“我不记得。”
“过去的事,都不要记得。”
沈南逸从浴室拿出毛巾,又宽又大,挺厚。裹在魏北身上,并没有多温暖。他声音低沉,倒是很轻。只跟魏北讲:“裹好,春雨淋了会感冒。”
魏北死死抓住沈南逸的衣袖,似努力去抓住一阵不可捉摸的风。太冷了,又或许还有别处更冷。他不断发抖,双眼睁大。红血丝缠着黑眼球,泛着似有似无的水光。
“我不准。我不准。”
魏北一直在念,他讲不出其他话,只得这三个字。
沈南逸却像哄病人,他瞧着魏北苍白的脸,微红的唇,牙齿白,舌尖也红。一张一合,简直在邀人接吻。沈南逸差一点就吻下去。他太久没碰魏北,像强行断毒的瘾君子。身边没个人纾解欲火,光是魏北修长脖颈上的淡青血管,已够诱人咬下去。
“魏北。回你房间去。”
沈南逸哑着嗓子,双手捏着给他裹拢的浴巾。
“不要多管。这些不是你该管的事。”
“我不准。沈南逸,你听到没有,我不准。”
魏北咬牙,发抖。他脑子里的记忆又全部涌上,比洪水滔天。
四年前,他们还未搬到锦官城时,京城沈宅曾起了一场大火。
魏北刚在沈南逸身边,见识过最最意气勃发的男人。沈南逸才三十六岁,后来推算,那本私小说的创作,是在这场大火之后。
那年,是沈南逸第二次出版地下书籍。据说第一次在他二十四岁,时隔十二年。
出人意料的是,这次铤而走险,是真的走上险途。其实沈南逸也不为盈利,那点钱还真不入眼。魏北问他为什么。
高兴。沈南逸说,只是为了高兴。难道做一件事,需要特别崇高或正当或伟大的理由么。
不需要。
只是他没说,那本书是写的未来纪实小说。
以未来,喻今日。
地下书籍被查获,局子请他去喝茶。沈南逸进去,沈南逸出来。压根没受丁点影响。是谁在后面动手脚,不用打听也知道。
沈老爷是常在中南海吃宴席的人,能把沈父教成个铁血手腕,定不是什么心慈人物。沈南逸到家时,老爷子就端坐客厅。魏北傻兮兮地立旁边,吓得不敢说话。
保镖里三层外三层地守着,别墅灯火通明。沈老爷一头白发闪银光,身体健硕,目光狠劲。他双手放在铜质拐杖上,虎头是玉,虎眼是金。双腿岔开朝外,脊背挺直,不怒自威。这是从战场上带下来的,喋过血的威风。
沈南逸最初以为是沈父,没想到居然惊动沈老爷。严苛保守的大家长制家族,辈分观念极其分明。饶是沈南逸再怎么不可一世,也得乖乖在他爷爷面前低头。
老爷子却不看他一眼,只朝茶几上的几摞书稿抬了抬下巴。
“从小你离经叛道,没少挨打。你父亲棍棒教育,最后还是没有弄正根骨。”
“十几年前你和家里闹得恩断义绝,满城风雨。好几个家族还在看我们沈家笑话。说是仕途大道不要,商界金山不屑,非要去当舞墨弄笔的作家。丢人。”
“我说不打紧,小南想去就去。我老了,是降不住小年轻。黄土埋脖子咯,喘一口气是一口气。但你瞧瞧,你这写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沈南逸不作声。魏北就在旁边看着。
沈老爷见他不讲话,手中拐杖抬起,又落下。击在地板上,“咚”的一声。
“跪下!”
魏北以为自己听错,瞪着眼,吓得双腿一软差点就跪。
沈南逸却比他还早,几乎是双膝与拐杖同时落地。沈家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从小到大一听沈老爷的命令,已然养成条件反射,哪怕是沈父都得跪。
三十好几的大男人,跪在老爷子跟前,跪在自己的小情儿面前。魏北再怎么早经风雨,也没见识这阵仗。他忽地胸口堵着一把气,难受得不行。
“好好的作品你不写,偏要写这些不堪入目的艳俗小说。正规出版社不给你过,你还有脸找人搞地下流通。”
沈老爷皱眉,用拐杖翻了几页,根本不屑用手触碰。
“两个男人搞,算什么回事。你养这个情人那个情人,家里没人管你。藏在屋里,反正外面没人看见。”
“你写的这些,居然宣传男人结婚恋爱,像个什么东西!丢不丢我们沈家的脸!”
“不丢。”
沈南逸遽然出声道。
“我跟沈家已没关系,不丢沈家的脸。”
“没关系你以为今天是怎么从局子出来的,没关系你以为上次你爸救你,是菩萨心肠?你沈南逸走到哪,背后站的不是偌大一沈家,你以为你凭什么嚣张到现在。”
沈老爷子冷笑几声,实际都算不上计较。三十六岁的沈南逸在他们眼里压根不够看,在整个家庭荣誉面前,社会价值观面前,根本不够看。
“写东西,随便搞搞就行了。”
“沈家放纵你,不过是因为亏欠你。亏欠你母亲。”
火是沈老爷子点的。
烧的是那几摞书稿。
烧红了沈南逸的眼。
魏北愣在原地不敢动弹,眼睁睁看着沈南逸和四五名特警出身的保镖混战。眼睁睁看着几摞稿纸,近一年的心血,付之一炬。
它们变成灰,轻飘飘的。好似那些词句、语段、都在大火里叫嚣着,痛苦地呐喊着。
沸反盈天。
沈老爷子走的时候,只留了一句话:沈南逸,你想搞艺术,搞文学,搞男人,不管你搞什么,你要知道这是一片什么样的天。
天说了话,你就得听。
第二把火,是沈南逸点的。
烧的是自己的宅子。
灼热了魏北的眼。
魏北看他嘴角破裂,左脸红肿。三十几岁的男人应当意气风发,和二十几岁的男人截然不同,完完全全褪去那份青涩,坚定不移地走向成熟。
沈南逸从地上爬起,双腿有点摇晃,但依然高大伟岸。
然后他把这所房子烧了。很果断。
好像烧毁的不是一座冰凉凉不动产。
而是他经年存留在心底的最后一点天真。
常言道保有一份天真的男人最值得人期待。
而沈南逸已经不值得了。
这一切魏北看得清清楚楚。他看见了沈南逸的破碎。
一个人如此走到如今,已并非绝望可形容。
沈南逸没保住那份原始书稿,就像没保住理想塔上的象牙。没有哪个画家会烧毁自己的画,没有哪个钢琴师会砸坏自己的琴,没有哪个作家能容许别人践踏他的作品。
魏北至今记得,那场大火漫天。烧得方圆几里通天亮,浓烟滚滚。魏北慌张地拉着沈南逸跑出去,气得想要破口大骂。
疯子。这他妈哪儿来的疯男人。写书写疯魔,疯透了操。
可他转头看去时,沈南逸目光沉沉地盯着火海。里面有藏书千卷,手稿百份,一并消失。
是爱人死在了那里。
魏北站立很久,得出这么个结论。
沈南逸的至爱,死在这场火灾里。
“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魏北小心翼翼地问。他像个迷途的人,彻底蒙了。
沈南逸说:“哪也不去。”
魏北:“啊?”
沈南逸:“搬家。”
从此以后他们搬去锦官城,再也没有回京城一次。沈南逸与沈家的联系更疏远,魏北一度以为,沈南逸不会再写作。
不料定居锦官城后,畅销书一本接一本,小说散文杂文等各类皆有。电视剧电影改编成风,爆了一个又一个IP。这些都发生在沈南逸三十六的末尾,至三十八岁那几年。
圈里有人戏称为:沈南逸年。
钱财滚滚而来,看似来得很容易。沈南逸也不把钱看做一回事,他从原本的生活圈走出。开始脱离纯粹的创作生活,去社交去应酬。身边的妖男艳女来了一茬又一茬,沈南逸不是社会地位特别重量级的人物,但明里暗里巴结他的人也不少。
到底图的是什么,只有妖魔鬼怪们自己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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