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夫可以住林家给长工们住的房子,但那些志愿者……
“我和家人可以去亲戚家借住。”林寿富道。这些志愿者都是震旦大学的学生,他并不敢怠慢了。
“不用,我们去借住就行了。”志愿者中的一个说道,其他人也纷纷响应,但林寿富没同意,还是坚持把自己家里的房子让了出来。
林家已经把最好的房间让出来了,剩下的房间其实没有好到哪里去,并且也就只有三个。
最后,两个女志愿者一间,穆琼和另外四个男志愿者分着住两间——他们在一个大点的卧室里用条凳和门板铺出一张小床来,可以多住一个人。
这样的床挺熟悉的,穆琼直接选择了单独睡小床,然后拿出了自己带来的褥子被子铺上。
“这个门板能睡吗……要不要我跟你换换?”同房间的一个男志愿者问穆琼。
“这样的床我睡过。”穆琼轻笑起来:“早就习惯了。”
那人闻言,顿时面露同情。
众人放好了行李,才去吃晚饭。
这天的晚饭还挺丰盛的,有白斩鸡,有用鸡汤做的蛋花汤,还有红烧鱼以及几个炒菜。
当然了,味道一点都不好。
不过大家都饿了,倒也吃得欢快。
来义诊的生活条件比穆琼想象的要好很多,他放心不少,可是,事实证明他放心太早了。
他告诉那些志愿者义诊不轻松,而实际上,义诊已经不单单是“不轻松”可以形容的了。
这天晚上,大家刚睡下没多久,就有人敲响了林家的大门。
“医生,医生,求求你们救救命,求求你们救命。”
敲门的是个女人,声音凄厉,间或还传来其他的一些声音。
穆琼房间里的两个男志愿者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问:“怎么了?”
“我去看看。”穆琼坐了起来,披上一件棉衣就往外走去。
他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傅蕴安、爱德华和玛丽医生也从房间里出来了。
爱德华是个才来华国没多久的传教士,不会说国文,也没听懂外面的妇人说的都是什么意思,就只用英文道:“我的上帝,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人生病了。”傅蕴安回答,打开了门。
他们这才发现,门口竟然已经有人在排队了,至于敲门哭泣的,那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她的怀里抱着个大着肚子的孩子,这个孩子看着已经很不好了。
“抱歉抱歉,我跟他们说了你们明天才开始义诊,但这个孩子看着不大好了,他娘就比较着急。”林寿富跟着一个村民匆匆赶来,满脸歉意。
傅蕴安没有跟他说话,已经看起孩子的情况来,穆琼则问这个女人,这个孩子到底怎么了。
“他原本好好的,初五那天从外面玩了回来,突然说肚子痛,我给他泡了红糖水喝也不见好,还吐了,然后一直疼到了现在,肚子还大了起来。”孩子的母亲哭着说。
孩子面色青黑,已经出气多进气少,傅蕴安站起来,摇了摇头:“应该是阑尾炎,已经没救了。”
穆琼一愣。
阑尾炎在现代,实在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种疾病,得了之后请一星期的假,去医院动个手术就没事了。
但在这个时代,是会要人命的。
有些人身体好,又不严重,兴许吃点中药,自己就扛过去了,可一旦严重……中医是治不好的。
西医倒是已经可以动手术了,但要早点找到西医才能动手术,而且因为没有抗生素,还存在感染的危险。
而现在,这个孩子的病已经到了晚期……怕是已经烂穿了肚肠。
“你说什么?”那个女人也不知道是听不懂傅蕴安那不怎么标准的上海话,还是不愿意听懂,追问道。
“抱歉,我们治不好他。”傅蕴安道,他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真的已经太晚了……现在这个孩子,差不多已经没气了。
“不会的,这孩子今天早上还吃了一碗馄饨呢,他吃的时候都不叫痛了,说好多了……”这个女人一边说,眼泪一边大滴大滴地从眼里往下落:“他老早想?5" 民国之文豪0 ">首页17 页, 粤跖肿蛹业拟柒胶桶恿耍腋蛄艘煌耄狗侨梦页粤肆礁觥?br /> 她说着说着,一把抱住了孩子。
那孩子的手脚抽了抽,就在她的怀里没了动静。
穆琼的心跟着沉了下去。
夜色很深,宅子门口也没有影视剧里的那种红灯笼照明,因此非常非常暗,人们相互之间,都看不清脸色。
夜里就只有女人的哭泣声,突然,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哭了起来,再接着,爱德华和玛丽医生一起祷告起来。
几个志愿者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事情已经尘埃落地了。
“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们休息了。”林寿富道:“周嫂子生了四个孩子,就养大了这一个,现在……唉!”
“把病人都叫进来吧,我们给他们看看再睡。”傅医生道。
那些打算在外面彻夜排队的病人被叫到堂屋里,又点起蜡烛来。
穆琼这才注意到,爱德华和玛丽医生应该也是匆匆起来的,衣服有点乱,但傅医生衣着整齐。
那些病人很快就到了屋子里。
在上海的时候,来找傅医生看病的都是受了伤的,但这里的病人什么都有。
有个中年人,说是胸口疼了很多年,还总咳嗽,透不过气来……傅医生仔细询问,又检查过他的胸口之后,便知道他约莫是多年前摔断了肋骨,那肋骨还戳伤了肺。
这要动手术才能治。
中年人听说要动手术,手术还有危险,到底还是离开了。
又有个老人,走不动路……他的一双腿,都已经变形了。
至于那些弯腰驼背,走路直接弯成了直角的人,他们竟然不觉得这是病,他们来看的,往往是自己其他的毛病。
比如脚烂掉了脚指头,又比如肚子总是痛。
还有孩子,脑袋大肚子大,身上没有几两肉,还膝盖疼腿抽筋……这个孩子,其实身体素质很好,要不是这样,他怕是不能活下来——他就是吃的太少了,严重营养不良。
这时的西医,缺少器材又缺药,很多毛病治不了,但这样的义诊,到底还是给很多病人治好了病。
穆琼熟练地给傅蕴安打下手,那些志愿者却有点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他们之中有几个人呆呆地站在旁边,都已经懵了。
穆琼其实也比他们好不了多少。
他上辈子看过一些非洲或者国内贫困山区的纪录片,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贫穷的人,其中有些甚至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但真的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他还是被震惊了。
尤其是他很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个村子里的百姓的生活,其实还算是好的,这个时候,很多其他地方的百姓,正在经历战乱。
那些人的日子,又过得怎么样?
穆琼都被震撼了,生活在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从小长在象牙塔里的志愿者们,他们受到的冲击有多大可想而知。
晚上排队的人到底还是不多的,忙到半夜,众人就能去睡了,而那个时候,穆琼注意到好几个志愿者的眼睛都已经红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早餐是白米粥、咸菜,还有切成小段的油条。
他们随意吃了点,就又忙了起来。
前一天来治病的,多是男人和孩子,就算有女人来,也只是跟着来的,但今天白天,有女人来了这里。
她跟一个女志愿者低声交流了一下,最后和玛丽医生,还有那个女志愿者一起进了一个房间,再出来的时候,穆琼就听到玛丽医生用法语道:“她的子宫已经完全脱垂,都从身体里出来了,她应该避免劳动,卧床休息……”
穆琼听懂了,看着那个带着锄头来看病,背上背着个一岁多的孩子,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说不出话来。
他又能说什么?
他以为他刚穿来时,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够穷了,可事实上根本就不是。
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
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
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
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
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
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
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了,还有抗生素。
穆琼想了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了。
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
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了,还要换个笔名才行。
甚至哪怕换了笔名,他也要将所有的一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
他到底还是胆小。
第39章 信仰
穆琼同寝室的两个男志愿者, 一个是当初在马车上主动找他搭话,问他学校的, 名叫郑维新, 他在这些志愿者里挺有威望,其他的志愿者都愿意听他的。
另一个男志愿者则叫孙奕尧,他长了满脸的痘痘, 不爱说话,性格有点腼腆。
这些志愿者家里都挺富裕,以前除了学习怕是没干过别的活儿,又没有治病救人的经验,因而今天一天, 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做成。
这倒不是他们不愿意做事,主要还是他们眼里没有活儿, 没人教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于是一直在瞎忙活,甚至于干站着。
倒是穆琼,好歹有经验,帮着傅蕴安做了不少事。
林寿富照顾他们这些人照顾的非常周到, 饭食都是他和他的母亲一起操办的,他的奶奶还整日在灶下忙活着,不曾让热水断过供。
林家这情形,跟穆家以前在苏州时的情形倒是有点像,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穆家更富裕一些。
现在已经晚了, 郑维新和孙奕尧就从厨房拎了一桶热水回房间,打算洗脸洗脚。
穆琼放下手上的笔记本,和他们一起洗漱。
这年头没有洁面乳什么的,他就只用了清水洗脸,又用毛巾擦干。
郑维新和孙奕尧两人,却是把他们带来的毛巾放在水里打湿拧干,然后照着自己的脸一阵猛搓。
穆琼瞧见这一幕,有点担心孙奕尧会把他脸上的痘痘给搓破……
好在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三人是合用一个洗脸盆,一个洗脚盆的,当然洗的时候,水是换过的。
他们洗脸倒的水不多,洗完都倒在了洗脚盆里,准备洗脚。
“怪不得我今天脚特别痛……原来长水泡了。”郑维新脱了鞋袜,就抱着自己的脚道。
皮鞋这东西虽说穿着好看,但其实并不舒服,还容易磨脚。
孙奕尧并没有比郑维新好到哪里,他脚上倒是没有长水泡,但后跟处被磨破了皮。
两人龇牙咧嘴地洗了脚,有点眼馋穆琼的布鞋了,郑维新道:“穆琼,你真是有远见,一开始就穿了布鞋!”
“布鞋舒服。”穆琼笑笑:“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你们可别穿皮鞋了。”
“那是,以后我们还要多带东西。”郑维新道,他们不像穆琼,连被褥都带了,用的都是林寿富准备的,各种不习惯,还总觉得有股味道。
虽然不好意思抱怨,但他们确实有点受不了。
穆琼看出来他们的不适应了:“只要带的动,用得上的东西就都带着吧,当然,如果是去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就没有必要拿那么多了。”郑维新和孙奕尧家里都是有钱的,去别的大城市的话,带上钱就够了,什么都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