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现代耽美]——BY:佛爬墙爱爬墙

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录入:08-10

  溺水的感觉。
  两脚像骑自行车一般在空中乱蹬。
  于是在巨大的惊慌中我醒了,醒来后我和往常一样坐在柔软的大床上像一头虚弱的垂死老牛一般大喘着粗气。
  即使不照镜子我也知道我现在的发型到底是有多凌乱,我甚至感觉我的睡衣领子给拉扯到了锁骨处。
  这是最近常有的事了,要是哪一天没有,我想,我反倒会觉得有些不自在。
  我早就知道自己不正常了。
  许久,我缓了一下气息之后就赤着脚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死气沉沉的窗帘,盛夏时节活泼愉快的阳光在得到指令后便迫不及待地涌入我这将死之人的房间,仿佛想要在最后的时刻给予我一些温暖。
  不管现世里人们如何对待自然界,大自然都不会吝啬自己能够给予的柔和。
  我把床上的黑白方框空调被给十分精细地叠好,这是我这个人从小就养成的优良习惯,即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从容不迫,镇定有序。
  十分钟后我带着要穿的西装进了浴室。我站在全身镜的前面,镜子里映出了我背后的那个外观美丽的浴缸。
  像只古代的祭祀专用的插着香火的方形鼎。
  这浴缸体积极大,就像是一个四四方方的清澈水池——尽管现在里面并不那么洁净,但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的确整洁。在这有着花格方纹的光滑池底仍然可以看见一些粘稠的红色液体,但如今已经由于摆放的时间过久的原因而逐渐变成了凝固的黑色。
  粗略算了一算,我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用过这个浴缸了吧。
  垃圾桶旁边也有一滩黑色的液体。那红色小桶的旁边曾经放过一个黑色的垃圾袋,歪歪斜斜地躺着。那个大型的垃圾袋在一周前的那个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夜中被我丢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到底有多远呢?我实在想不起来。
  我依旧记得那天晚上回来,就算穿了加厚版的雨衣都无济于事——雨势实在是太大,雨水哗啦啦地顺着衣领流进我的脊背,接着流过全身,结果最后全身都不可避免地湿透了。
  那时我全身发冷,雨水顺着头发丝下滑,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到咖啡馆的霓虹灯上到底闪过了什么字样,心底深处只觉得那束橙红色的光芒很温暖。
  但是当它的光束变成了红色的时候我就不愿意看了。
  那不是简单的红光,而是来自地狱的火红烈焰。
  我可耻地垂下了头,盯着自己肮脏的双手。
  我洗漱和换衣服的速度很快,没过多久我就从浴室里出来了。身上穿着套西装,显得格外庄重。搭配西装的皮鞋在楼下门口的鞋柜里,所以我得下去才能换鞋。
  就这样,我穿着换好的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走下楼梯,在经过的地方我最后一次注视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那是一幅巨大的圣像画,右下角署上了画家博斯的名字,这位不朽的画家的作品往往以复杂并且独具风格而出名。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那个圣像的眼神在看向我时很冰冷。
  我当然知道那是我的心理作用。
  在吃早饭的时候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我必须得打开电视,准时收看半个小时的早间新闻。这在我忙碌的律师生涯来说,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消遣。要是有一天早上我起晚了,看不了了,我会觉得那一整天都将会是个不完美的一天。
  如此的习惯使得我家的电视尽管已经买了有五年的光阴,它的主人依旧每天只会打开它半个小时,一天里剩下的二十三个半小时它都可以尽情地休息。它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电器了,因为蠢笨且无脑。
  电视不用调台,声音的大小也早就已经调好,保证不会打扰到邻里,又能使我的耳朵听到主持人播报的新闻,所以我打开电视之后也不用拿遥控,直接拿着一盘煎得外脆里软的荷包蛋还有一个热好的三明治以及一杯温热的高钙奶在餐桌前坐下。
  尽管我全无食欲,但还是习惯性地将三明治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夹起来放进嘴里嚼着,时不时地抿一小口牛奶,然后吃一块鸡蛋——谁知道呢?这么多年了,我依旧很讨厌吃鸡蛋。嗯......鸭蛋也不喜欢。
  是的,我的习惯真的很多,这都是良好的家教使然。虽然我的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管教过我一天,但是从小到大,他们为我请的都是最好的辅导老师。那么说起来其实也不算是家教的功劳,这完全得归功于教育的成功。
  我的左手边放着一张椅子,椅子上是一个人头塑像。
  他咧开嘴在笑。
  我用白净修长的手指轻缓地抚摸着塑像的头顶,仿佛这是一个精通人类情感,富有生命灵气的活塑。
  我的脸上洋溢着酣畅的、安静的、甜美的幸福,嘴上还满不在乎地哼着具有异域风情的摇篮曲,神情宠溺地看着他,仿佛是在安抚一个到点儿了还不舍得入睡的调皮小宝宝。如果说我有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我多么适合做一个慈父啊!
  一些有关最近打击违法犯罪情况的新闻过去了之后,主持人突然插播了一条有关故意杀人案的新闻。
  “今日凌晨五点半,有居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声称自己在九江大桥下发现了一个装有男性尸体碎块的黑色塑料袋。......经赶到现场的法医确认,尸体高度腐烂,身体的部分是完整的,可以实行拼接,但是少了最关键的头颅以及心脏。因为袋中并没有能够证明该名被害男子的身份,所以警方将采取DNA配对的方式寻找到该名男子的身份......除此之外,袋中还有一条纯白的狗,也已死亡。该事件引发社会极大恐慌,目前案发经过警方正在竭力调查中......”
  还没有播完,我心情平静地关了电视,放下餐刀,拿起我放在沙发上的简易公文包,换上了鞋走了出去。
  在锁上门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个被我放在了客厅矮桌上的塑像,对着镜子我看到了自己的脸上不自觉露出的诡异笑容,轻启红唇,对他说道:“等我回来啊。”
  那塑像看着我,一刹那的时间里,周身运转的光芒已经消失不见,他仿佛失去了最珍贵的灵魂。
  再定睛一看,那不过是一个毫无光彩色泽的死物罢了。
  宅后楼梯住着一个八十多岁的流浪汉,我把手里提着的没喝过的牛奶送给了他,反正过了今天它就要馊掉了,就当日行一善嘛。
  仍是出门时的那身打扮,一身黑西装,我站在一棵枝繁叶茂、繁花似锦的樱花树下,盛夏的清风吹来,吹得头顶上的花瓣飘飘洒洒,就像是刚下凡的小精灵。
  我就像个呆板的木雕似的站在那里,粉色花瓣纷扬,轻轻落在我的肩上,随后那花瓣突地燃起地狱一般的烈焰,再往下落时,已成了黑色的灰烬。
  就像我如今的生命一样。
  没有任何的光亮可言。
  我的司机来了,随后我面无表情地上了这辆不难看出刚刚清洗完毕的车子。
  当我在车里的后座坐下,背靠着舒适的真皮软椅的时候,我看到了窗外一闪而过的“逸禾小区”四个大字。在不久之前,这里曾经接连地发生了两起自杀案件。一起发生在前年的十二月份,一起发生在今年的六月份。
  从顶层,三十楼天台不带丝毫留恋地一跃而下,整个身体砸到地面的惨状情景你们可以想象一下。肉末横飞;颅骨破碎;肢体不全;两个黑色的瞳孔放大,并且全部固定住,一动不动时,这就意味着脑死亡,意味着这个人完完全全地从这个活生生的繁华世界消失了。
  其实我很欣赏这样的死法,因为它足够壮烈,甚至说是壮美,至少比为防止血液凝固重复划开手腕的割腕自杀方式更有效率。
  但社会上有人评论这自杀的方式太不对社会负责任了。
  首先,你跳楼的时候如果正好碰上了上下班高峰期,这一跳下来造成的各种损失巨大,正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被耽误了时间的人难道还得跟你这个死人讨债去?
  其二,由于清理困难,所以难免会有些处理不当。一周之内经过此区域的人都能够看到那一大滩黑色的凝固痕迹,心里必定会有膈应,甚至有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心理疾病,这一点他们肯定也会归到你这个不负责任的死人身上。
  总的来说,社会上的人对你这个已死之人的怨怼之心就在于:你就这么死了,自然一了百了,可你没考虑到跳下来之后的影响。
  但是,一个人想死的时候,那会考虑到这么多呢?就好有一比:你上班快迟到了,公文包没拿,里面有一份很紧急的文件,你必须得回家拿,急急忙忙拿到手之后你难道还会检查里面到底有没有多了什么东西吗?这是时间不允许的问题。
  寻死之人就是这样,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活不下去了,当然能够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什么社会责任,我统统不知道,也没想过。所以说,我们不必对他们过于苛责,应该心存一份对已死之人的尊重。
  说这么多只是为了对我盛赞跳楼的自杀方式的一个啰嗦的引申。我早就跟我的记录人说不要写进这本自传里,可她就是不听。
  算了,我也快死了,管不着了。
  既如此,随便吧。
  程璟啊,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那边一定很黑吧。
  你放心,我很快就可以来陪你了。
  我的心脏,就是这场华丽葬礼中最好的祭品。


第2章
  那美妙的乐曲仿佛是有人在低声吟唱着神圣的丧歌。
  出于某些不能言说的原因,我不能告诉你们我到底是去哪里参加了他的葬礼。因为我知道,一旦某件残忍杀人案的真凶说出他去过什么地方,并且被人知道的话,这个地方可能就没有人愿意去了。只因我深知这一道理,还是出于对社会的最后责任,我选择了合适的沉默。一如当初我拿着尖利的水果刀抵住他的喉咙的时候,他用受伤的眼神无声地问我:“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一样。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虽然是盛夏,但温度却格外的温暖,不过兴许再过几天这座纬度极低的南方城市就要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了。
  所有来参加葬礼的悼念者都手捧着一束白玫瑰,表情肃穆,步伐凝重。
  看啊,程璟,他们是多么为你难过啊!你这个骗子难道不应该从土里爬出来跟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吗?
  更为可笑的是,他们居然百分百地相信我这个主持葬礼的人,只因为我跟你关系最好。
  这些悼念者里,就属我妈哭得最厉害。
  这么多年了,我真想问问她,到底谁是她亲生的儿子?如果有一天我惨死,她会不会也会像现在这样撕心裂肺地为我洒泪?
  她甚至还抱着我跟我说:“谯疏啊,你一定很难过吧?”
  “是啊。”我轻轻地回答。其实我的心里在想:不,我一点都不难过,甚至还有点高兴。如果情况允许的话,我可能还会想要笑出声来。
  是啊,我一贯擅长伪装,不会有人知道我背地里是怎么欺负你的。
  看啊,老天,我欺骗神明的手段多么高明!
  你也实在是好欺负,我说不准告诉别人你居然真照做无误,人善活该被人欺!
  傍晚时分,从墓地回来时我已经疲惫不堪。我完全没有想到一个人的离世导致我需要应付这么多无聊的人。早知道我就让你好好活着了,我也好省去这些乌泱泱的麻烦。
  可是没了跳动的心脏,一个人要怎么样才能存活于世呢?
  下了车,我依旧站在那株开得正灿烂的樱花树下,路边有一个打着昏黄光芒的太阳能方块形路灯。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被那起杀人案搞得吓破了胆。好在有这灯陪着我,我也不至于这么孤单地捱过这等待的漫长时光。
  是的,我在等人。
  更为准确地说,我是在等待那辆神圣的警车。
  从看到新闻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应该在这里乖乖等待它的到来,等待法官们通过各种衡量之后对我的严厉审判。
  在多数人的心里,写有“POLICE”字样的警车永远是崇高、庄严的标志,可在我这有罪之人的心里,它不过是一辆带我走进牢狱走上行刑台走向打开的地狱之门的一个交通工具罢了,谈不上有多么敬重。
  空气中有一股让人窒息的湿热气息,以我对这座城市二十六年的了解,这是要下大暴雨的征兆。
  又是一场大暴雨。
  当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一大群飞蛾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不顾一切地扑上那路灯的闪亮灯泡时,鸣笛的警车闪着刺眼的红灯终于朝这个方向开了过来,在我旁边不到三米处停下,接着我听到一声轻微响动,有人打开了车门。
  我丝毫不畏惧那刺目的双闪,心里很平静地走了过去,伸出了我的双手主动让警员来拷我。
  在做出这个动作之前,我并没有像那些为了遮丑的罪犯一样脱下我此时正穿在身上的这件剪裁得体精致优良的西装外套来阻挡我向车内的警官伸出的两只白净又修长的手。我也不屑于此。
  奇怪,当坐在驾驶座的男警察挺直身体目视前方重新发动车子向前驶去时,看着街上的夜景以及一闪而过但不同地方总会总是出现的霓虹灯,我的心情居然依旧格外平静,镇定得就连我本人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戴着手铐,转身,抬头向上看,看到闪着荧光的二十三层楼,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眶突然有些热,心里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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