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杜逍抱头闷叫,要说原因,他也不是不知道,他不会喝酒,以往最讨厌的就是应酬,且一下班谁都叫不动他,项目一结甲方就别想再找到他。由此,多年工作下来根本没积攒到什么人脉,他所以为的能力好,学得快,在换工作时根本不起关键作用,哪里比得上朋友如云,能说会道的。
而且在他眼前更现实的问题是还贷,上个月信用卡套了现,等于这个月要出两份贷,一份房贷,一份信用卡债。
“啊——”
杜逍再次惨叫,翻了个身,趴着搜索网贷软件,最先跳出来的,却是整整一页诈骗新闻。他咬咬牙,将手机拍在枕头上,决定先逃避两天,抓紧画手上别人施舍的外快。
“李哥,我那个图,你看能不能预支点费用?”
“……小杜啊,我知道你公司的情况,也知道你挺难的,不过大家都是这行业的,你也明白,你不画到业主满意了,他是不会出钱的,对吧。”
“哈哈,我知道,我就随便问问。”
杜逍不敢再问,赶紧截了话头,一个问过,他也不用再问其他,估计大家都是一个答案,且要是问多了,以后大约连外快也不会有他的份了。
“哈——“
杜逍趴在桌上拖着鼠标画图,桌上堆满了泡面的纸袋,他已经吃了二十多天的泡面了,且每天只吃两顿,最初两天他还敢叫个外卖,不过半个多月,外卖这两个字已经不符合他的生活水平了。还款日还贷日双双携手走向他,压迫感实在太强,他图画得老是分心,错误百出,他便先停下手,拖着脚步走进卧室,拉开床头柜抽屉,从最下层抽出了一本红色的产权证。
他还记得拿到这本证时的心情,终于有了一个家,不用再漂泊,却不过半年多,都还没捂热呢,就有很大可能不再属于他。他环顾这套不大的老房子,其实只要卖掉它,重新回到租房生活,那他找个工资稍微低点的工作,再一步步往上走,也不是不能重新开始。可到那时,他大概无法再将这套房子买进手里了,就像重组家庭代替不了原生家庭的作用,新一段恋情也不可能与前一段恋情一模一样……
“哐哐哐!”
杜逍吓了一跳,他抬头看向墙上的钟,已经晚上十一点半了,这时间谁会来找他,别是跑错楼的醉汉。他收好产权证,放轻脚步回到客厅,然而他还没走到门边,第二轮敲门声忽然响起。杜逍大大吞咽了一口,眼珠子四处搜寻着护身武器,他迅速抓过吸尘器手柄,侧身躲在猫眼边上,十分小心地通过猫眼往外看。
然而,门外什么都没有。
走了?
正当杜逍如此以为,门却再次被拍响!他一下腿软,蹲在地上,额头蹭蹭往外冒汗。难道,外面的,不是人?
“开门。”
而且这鬼还会说话!
门是杜逍搬进来以后新换的,隔音不错,他得耳朵贴紧了才能听清外面人说什么。他悄悄伸手握住门把,以防这鬼还能意念转动把手。
“哐哐哐!”
“别敲了……”
每敲一轮,杜逍心脏就得跟着疼一下,他闭眼小声道,握紧了武器,声音发颤。
“哐……”
“¥#¥%#”
“嗯?”
这一次敲门只响了一声,外面似乎有人对话的声音,是他贴着门也听不清的,他给自己壮胆,扶着墙慢慢站起,再次往猫眼看。隔壁大伯开着门,叉着腰向他家门的位置指指点点,嘴巴叽里呱啦蠕动着,但就是不知道说了什么。没一会儿,大伯似乎是被他门口看不见的人说服了,不太情愿地点点头,回去了自己屋子。
这下杜逍不怕了,至少说明,外头的是个活人,他壮大了胆子跑去拿过手机握在掌心中,贴着门朝外喊道:
“你是谁!”
“开门。”
“你、你你不说你是谁,我、我就报警了!”
“……”
外头人似乎被震慑住了,杜逍听了好一会儿,没再听到那人说话。猫眼中还是看不到人,这回估计是真走了。这一通闹,杜逍清醒了大半,他一拍脑袋,自己哪有什么时间抑郁,得赚钱,往死里赚,保住这套房子,这是他唯一的家。大不了明天路过超市去银行摊位上办张信用卡,继续你套我我套你的操作,算是给别人完成KPI,自己也积点德。
然而就在他放松警惕,准备回去继续画图时,门另一边传来一声模糊的话语,他皱了皱眉,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原地好久。他握了握拳,挪近门一步,警惕地问道: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杜逍,开门,是我,高暮。”
☆、第三话
“啊啊,不想过了就分手啊,每天就这点事来回说,烦不烦。”
“……好啊,分手就分手。”
三年零七个月前和高暮的最后一次对话在杜逍脑海中清晰地演绎着,虽然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所谓“这点事”是哪点事了。从那以后,他俩再没见过。杜逍从来坦荡荡得很,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毕竟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大家说明白了,好聚好散,别留个尾巴。然而高暮这个胆小鬼,就跟巴不得杜逍先提分手似的,自那第二天起,逃跑得彻彻底底,消失得干干净净,弄得杜逍前面六年的青春像个笑话一样。
而且好来不来,现在来。
如果早半年,在杜逍刚买进这房子那会儿来,他定能趾高气扬一脚踹在高暮胸口,让他有多远滚多远,莫来挨老子如今的美满生活。但是现在,偏偏要在他人生最最最低谷时出现,简直是落井下石。他是人,防御外壳是有一定硬度的,能接受的打击也是有限的。
“杜逍?”
杜逍回过神,深吸一口气,先将吸尘器手柄挂了回去。他握紧门把,盯着门看了会儿后,带着满腔怒火,一把将门拉开。
啊,高暮原来是长这样的。
这是杜逍见到门外站着的人时,脑中的第一个反应。高暮头发沾满白灰,半边脸上两条明显的黑色指印,胡子拉碴,破衣烂衫,踩着一双左脚断了一条的人字拖,手上拎着个红蓝白格子经典色编织袋,整个就是一乞丐。而在杜逍的印象中,高暮应该是个有轻微洁癖强迫症的人,永远衣襟笔挺。他俩刚毕业同居的那段时间里,杜逍就没穿过皱衣服,连睡衣每天都板正得如同商场里挂着卖的。高暮那时还会随身带好几包湿纸巾,即使身上只沾到了一点点灰,也要浪费一张来擦掉。且因为他家挺有钱的,从小接受的是由里到外的精英教育,穿衣讲究得不像真人,夏天也必须是长裤长袖加盖住脚面的鞋子,连凉鞋都没买过一双,更别说穿着破拖鞋在外游荡了。
所以,眼前这个人在这近四年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竟然轻易丢掉了二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这事过于震惊,导致杜逍开门时准备骂人的气势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
你谁?
这话杜逍没问出口,脸是高暮的脸没错,即使脏,即使邋遢,帅哥就是帅哥,身材也没走形,仍然是他盘子里的那颗菜。
“你怎么……这个样子了?”
杜逍憋了半天,憋出了这么个问题。高暮那一直越过杜逍头顶,在有限的视野范围内观察屋内情况的眼睛,闻言下移,与杜逍对视,干脆地答道:
“家里出了点事,就变这样了。”
要说杜逍信不信,他心里大概是三七分的比例,七分划给了不信。再怎么出事,依照高暮原先那家底来说,最多也只是从有钱人变成了打工人,不至于落魄到现在这副模样。他一脸狐疑地看着对方,稍稍将门关小了些,躲在后边道: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的?”
“还好你这些年一直没换公司,我找到了你前同事,听他说你买了这里的房子,就过来了。”
“就过来了?你过来干什么,别是来借钱的吧?太不巧了,你如果真问了我前同事,也该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情况,真没有能借给你的钱。”
“你误会了,我是来送钱的。”
“送钱?“这理由听着比借钱还离谱,杜逍连摇头带摆手,全身都在拒绝,”我不要,你回去吧。“
高暮放下了手中的编织袋,侧过身上了几级台阶,消失在杜逍可见的范围内。杜逍还以为高暮这么好说话,真被自己说回去了,便跟着探出头去瞧,这一看,他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好家伙,楼梯上还有两个编织袋!
高暮将另两个分量不轻的编织袋拎下来,在杜逍家门口摆了一排,拍了拍手道:
“我想问你租个单间。”
“哈?”杜逍怀疑自己听力出问题了,他掏了掏耳朵,看看地上的编织袋,将门关得更小了,“不了吧,我家不出租单间。”
“我现在这样子,哪里都租不到便宜的,即使月租一两千,租了后我也没钱交水电网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杜逍心里骂人的话千千万,全靠意志与素质压下去了。他恨不得拿个大喇叭朝窗外大喊,让那些天天怀念过去,妄想着和前男友复合的同志们放下执念。前男友就是一种无法理解的奇葩生物,看,他眼前就有个活生生的例子。分手后完全消失近四年,期间一次联系都没有过,骨气硬得你以为他吃了绝情丹,而等他不惜深更半夜也要来找你时,就是人落魄了,终于想起你了,来占你便宜。
杜逍冷哼一声,不作回答,准备关门,今天这便宜若真让高暮占了去,他就跟高暮姓!
“等一下!”
高暮一掌把住门,和杜逍角力。杜逍吃了二十多天的泡面,明显营养不良,心不甘情不愿地败下阵来,活生生让高暮挤进了半个身子,卡住了门缝。
“你不走我就报警了。”
“我真是来送钱的。“
高暮身体被门夹着,不好活动,艰难地伸手去捞他的编织袋。他的动作被门挡住了,杜逍看不见,等他的手再次出现在门缝中,其中多了厚厚一叠红色的纸。
“我先交你一年的房租,这里一共五万,是我现在能支配的最大限度金额了。我知道不够,不过等我工作一段时间,攒上一点钱,我再补给你。”
五万确实是个小数目,但是——杜逍吞咽了一下——却够他还掉信用卡债,再交上三个月贷的。
现在有两条路摆在杜逍面前:接受高暮的房租,但要忍受和他住一年;拒绝高暮的房租,去借网贷或者卖掉房子。他知道第一条路绝对不能选,可是生活与骨气有时无法共存,人一不小心就得为五万块折腰。
杜逍扒着门纠结不已,指甲在门背上划了好久,终于,他咬牙切齿道:
“如果你要住,我们之间就得约法三章,内容由我定,你不得拒绝。”
杜逍把选择权又抛还给了高暮,这样更像是他看高暮可怜,有条件地收留他,而不是高暮给他钱,他便巴巴地开门迎客。如果高暮不同意,转身离开,那他就当今天没发生过这事,明天该干嘛干嘛。
“好。”
高暮却果断地答应了,爽快地将手中的钱塞进了杜逍怀中,在杜逍愣神间,他弯腰拎起一个编织袋,趁机挤进了门。杜逍抱着钱,只觉得烫手得很,打心底里觉得自己做了个极其错误的决定。现在还有挽回的余地,可都要怪这些粉红的纸张罪孽深重,使得他开不了这口。
“没想到你真的买了这里。”
高暮的话拉回了杜逍的思绪,他皱了皱眉,不好辩驳。这处房子他曾与高暮参观过多回,是两人原先打算一起住到白头的地方,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首付没攒到,人先分了。不过最初找到这房子的人是杜逍,杜逍自己很满意这里,也很喜欢这里,后来买进手,跟留念高暮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出于对这房子的喜爱。如此正当的理由,此时他却无法明说,不然会像此地无银三百两,太丢分。
“嘶……”
高暮搬编织袋的功夫,杜逍猛地瞥见客厅小餐柜上立着的电子蜡烛及后边的相框,他赶忙跑过去将相框藏在身后,左右看了看,选择溜进最近的厨房,把相框随手丢在水池底下的柜子中。
“杜逍?”
“啊?”
杜逍转过身,高暮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默了会儿后,开口问道:
“我刚才问你,我睡哪个房间?”
“哦。“杜逍抬手随便指了指,回道,”门关着的那个。”
高暮望了眼,门关着的只有一个房间,他谢过杜逍,准备踢着三个编织袋往他的房间去。
“高……你等等!”
杜逍看了眼高暮那双脏不拉几的拖鞋,以及他在自己家宝贝客厅里踩出来的泥路,眼皮直跳。以往,如果是自己洗完澡拖鞋底没擦干,在卫生间以外的地方留下几个湿脚印,那都是要被高暮教育两句的,现今完全倒过来了,他竟然也有看不惯高暮脏乱差的一天。
高暮闻言停下脚步,回过头朝杜逍疑惑地歪了歪头。杜逍认命了,大声啧了一下,以最快的速度找了一整套旧衣服出来,丢在了沙发上。
“你、你在门口把衣服都脱了,包括鞋子,全丢塑料袋里,别带进来。”
“哦,好。”
高暮听话极了,没有任何怨言及不爽情绪,杜逍刚说完,他已经迈腿准备走回门口去。
“还有!”高暮走近一步,杜逍就退一步,他一抬手,制止了对方的脚步,提高了点音量道,“我还没说完,你这几个袋子,也别拿进去了,房间里储藏空间够用,他们……他们占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