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完本[耽美强强]—— by:谦少

作者:谦少  录入:12-22

我也大事不妙了。
已经快到伊颂了,我越过他肩膀,就能远远看见伊颂的大喷泉,银色的水柱在空中交织,我们前方是很大的一个露天停车场,安静且黑。
我应该装作若无其事的,我家离这不远,我走路不到十分钟就能到家,我是一无所有的赌徒,一如我小时候看见的那个消瘦的工程师,我怎么赌得过纪容辅,我怎么样都是输。
但是我肩膀的吉他忽然变得重起来,我不是没背过更久的吉他,但我从未觉得它这么重。
因为那时候我的听众不是纪容辅。
谁也不会是纪容辅。
我终于站住,我的手勒住琴盒的背带,我问他:“纪先生,你没有告诉你哥哥我在做美食节目,是吗?”
纪容辅笑了。
他说:“为什么要说呢?你是个歌手啊。”
真要命,我十六岁写歌,写到现在整整十年,傻子都知道我是个歌手,但是他一句话,我竟然会觉得自己心脏在发抖。
风从远处吹来,我仍然可以闻得到蔷薇的香味,路边花坛里种的是黄杨,水泥花坛边也许还带着一点湿气。
我听见我的声音问他:“纪先生,你平时听什么音乐。”
“莫扎特,肖邦……”纪容辅双手插着裤袋,真难得,他竟然也会这样轻轻摇晃身体,路灯照下来,他的眼睛看着我,像雨洗过的晴空,他的睫毛真好看。
应该带Gibson的,至少谈民谣更清澈些。
我放下了琴盒,钢琴烤漆的琴盒面冰冷滑腻,红色丝绒里静静躺着我的琴。我握着琴颈,托着琴底,把它拿了起来。琴弦冷而硬,我的手指印在琴身上。
我手心里都是汗。
“纪先生,我给你唱首歌吧。”
-
我写街灯这首歌的时候,是二十一岁,六年前,那时候我正在筹备我的第二张专辑,整个华天都叫我少爷。
其实真少爷,假少爷,一眼就能分得出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不管怎样被纵容都能坦然承受的底气,不是每个人都是纪容辅,怎么看都是落难的王子。
我有整整半个月,一个旋律都写不出来。我每写出一个和弦,就会在脑中判断它能不能配得上这些人的期望。
我第一次失眠就是在那时候。
后来我躲在华天大厦偏僻处吸烟时遇上叶霄,他就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人,精通威胁勒索,我们一起拉开落地窗吸烟,二十层楼看下去,城市的灯火像元宵节的河灯。他站在窗边跟我聊他为什么要做音乐,他说他从记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活不过三十五岁,他说他小叔长得比他还好看,现在人悼惜港片全盛时期,三个人并列,聂行秋,周子翔,叶锦年,死亡不分先后。他小叔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一米七五的人瘦到九十斤,关节全部变形,那么骄傲的人,蜷缩在病床上,哭着求医生给他一针吗啡。
他说林睢,我那天就知道我有一天会像他一样死去,那时候我就决定我要给这世界留下点什么。他说音乐其实是个好东西,写曲子的人死了,但过了一百年,一千年,有人听到这首曲子,还是能知道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语言会说谎,音乐不会。
他说林睢,你大概还不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以为我们在等你写一首好歌?你错了,我们只是在等你开始写自己的歌,你不必现在就成为优秀的创作歌手,但你至少要有自己的音乐态度。白毓的名字你应该听说过,他等着给你写歌词已经等了一个月了,你写不出自己想要的,他会替你补足,你说不出的话,他替你说。全世界都在等你,所以你这个兔崽子最好现在就给我滚回宿舍去给我拿起你的吉他开始写歌,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你吸烟,我会在你毁了自己的嗓子之前一脚把你从华天大厦上踹下去。我说到做到。
那天晚上我跑回宿舍,用了半个小时写出了街灯。
白毓后来为了这首曲子特地找过我,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现在《街灯》是叶蓁的歌了。
许久没唱这首歌,key险些起高,其实人听到的自己的声音和录制出来总会有所差别,我是直到在华天录制完第一首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适合唱情歌的。
我认真唱歌时,音色中有一线天然的沙,但是远不够烟嗓,矛盾之处在于我本身的音色是偏干净的,所以可以唱民谣,吼摇滚也有种愣头青的错觉,算上假声区,25度,男歌手里不错了,何况我本嗓最好听在中音,尹奚当初看重我,一半是我嗓子,另一半大概看中我会写歌,乐感好,唱商也算高。
可惜我心态灰暗,心境也变态,唯一唱得好的跟感情相关的都是分手之后的歌,摇滚我倒是能唱,可惜少年热血我唱得一般,冷眼旁观的歌倒是登峰造极。
不知道纪容辅怎么看。
我轻易不喜欢唱街灯,连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唱,太像扮可怜,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歌词写的催人泪下。其实我小时候一点也不值得怜悯,因为满肚子鬼心思,我小学就开始给我阿姨一家做饭,基本人类能想到的东西我都往菜里加过,反正轮到我吃的时候只剩白饭,伤不到我。
真是不自量力。
我这样恶毒的一个人,拿起吉他的那一刻,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给他看。
人类真是天生的暴露狂,喜欢一个人的极致就是裸呈相见,从肉体到灵魂。有时是讨好,有时是献祭。其实大家都不过是凡夫俗子,血肉皮囊,掏心掏肺也不过是一团血腥,难道还能变出一朵花来不成。
我弹完一首歌,纪容辅仍然很安静。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大概想的是:这流浪歌手真是饥不择食,抓着一个观众就开唱。
然后纪容辅夸我:“唱得很好,歌很好,吉他也很好。”
他身量舒展,犹如一棵夏日海滩上的椰子树,枝叶舒展,站着低头看我,眼神真诚,通身不带一点恶意。周围风这么大,我却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我浑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来,任凭我怎么在内心里鼓动都说不出一句恶毒的话,只能软绵绵说道:“那就好。”
他勾着唇角笑,大概是怕我失望,又重申一遍:“真的很好。”
我低头收琴,说:“现在你知道了,我唱歌很好,自己能养活自己,不用你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圈子有这个圈子的规矩。”
他仍然只是微笑,用他一贯深情的眼睛看着我,说:“好。”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我回去了。”
-
其实不是的。
我唱歌,从来不是为了让他不说什么,不做什么,如果是为了这个,我只要把吉他当烧火棍一样朝他头上挥过去就好了。
我唱歌给人听,从来只为了两件事,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歌,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
纪容辅选择了前者。
☆、危险
我回到家,洗了个澡,倒头就睡。
没办法,自信心受挫,不睡不行。
我向来自诩弹唱一流,高中就会弹吉他骗小姑娘,连Vincent这种一个月要吃一个壮男进补的老妖怪,在我坐在他面前安安静静弹了一首《空欢喜》之后,也沉默许久,之后有将近两个月没有叫我的外号“花椰菜”。
只能说纪容辅这厮段位太高,毕竟是听莫扎特的人,我们写歌的还真是难混,别的行业都是跟同时代的比,就文艺界那么多珠玉在前,而且都是经时间打磨过的经典,我怎么能指望纪容辅觉得我的歌是绝世珍宝呢。
所以说,以后应该准备一个洗脑装置,每个人听新的流行音乐之前要先填个调查表,听过贝多芬莫扎特的先抓去洗脑,免得对写歌的人不公平,甲壳虫和皇后乐队还可以放一放,听爵士乐的也要去洗。
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把我听过的歌手按该不该洗脑排成两队,正排到prince时,电话响了。
我房间太暗,每次躺一会儿之后,有电话来,我都是眯着眼睛接的,免得光刺得眼睛疼。
我把手机往耳边一放,纪容辅的声音传了出来。
“林睢?”
我瞬间卡壳了。
“是,是我。”
他那边不知道在干什么,竟然有水声。
“睡着了吗?”
“没有。”
真有意思,纪容辅这种人也会问出这种压根无意义的话。
“我打电话来,是想告诉你,你唱得真的很好。”
我被逗笑了。
“我知道。”
我再没信心,不至于连自己的老本行都怀疑,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我清楚,除去他纪容辅,这世上极少有人能让我这样狼狈。
那边沉默了一下,大概在想话说。
聪明就是好,蠢人再怎么慌乱我都觉得是理所应当,他纪容辅片刻迟疑,我就以为他动了真心。
然而他说:“林睢,我很喜欢你的歌。”
我心头一跳,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明确表达喜好,当务之急是回他一句更高段的调戏。
我喜欢他什么?身材?脸?深琥珀色的眼睛?笑起来晴光潋滟的样子?还是他皮囊下如同玉石一般温润的灵魂?
“谢谢。”我听见自己说:“我也很喜欢今晚在你哥哥家的晚餐。”
句子冗杂,毫无感染力,简直负分。
但纪容辅竟然也全盘照收。
他说:“是啊,容泽也很喜欢你。”
他的声音极轻,又像是在室外,我的手机在发烫,也许是耳朵在发烫,我翻了个身问:“纪容辅,你在酒店?”
“我刚游完泳,正在往浴室走。”他跟我事无巨细报告动向:“现在我在倒红酒,林先生,你喜欢喝红酒吗?”
真要命。
我白天怎么不知道他嗓子这么好,不去唱情歌有点可惜。当然也可能是我色欲熏心丧失了判断力,毕竟我现在耳朵烫得吓人,几乎烧坏脑子。
“我建议你挂了电话去洗澡。”我努力想扳回一城:“公共泳池的灭菌率不到百分之九十,你现在应该是带着一身致病菌在跟我说话。”
他在那边轻声笑起来,那边很安静,笑声很轻,像嘘出气来在耳边一样,我耳朵一阵痒,总觉得像有一根细细的头发丝在脸上飘着,百爪挠心不过如此。
搞不好他就喜欢这么吊着我玩,看我心急如焚的样子。
“林先生,你的房间可以看到月光吗?”
我大半夜看你妈的月光。
我在心里大骂他家人,但还是鬼使神差爬起来,走到了阳台上,外面月光很好,满地银辉,显得更加冷,此刻楼下路灯下没有一个行人,光映在地面上,万籁俱寂,仿佛整座城市只剩下我一个人。
不,还有电话里的这个人。
他喝着酒,然后轻声告诉我:“林睢,你看,我们看的是同一个月亮。”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第一次叫我名字,还是我情绪使然,竟然胆怯起来。我的血全往脸上涌,手指却发起抖来。
我听见他在电话里问我:“林睢,你读诗吗?”
我不只读,而且此刻我脑中也只有一句诗。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纪先生也读诗?”
“英文诗多一点。”纪容辅轻声对我笑:“我的国学很差,词不达意,林先生想起什么诗了吗?”
这话换任何人来说我都嫌装逼,他一说我却轻易原谅。
“想起了,但是不想告诉你。”我在撒谎,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好的。”他仍然笑着,却仿佛远了,忽然问我:“林先生,你今晚唱的歌,还会给别人唱吗?”
我笑起来。
我以为只有我会入局。
“纪先生,”我用手指在阳台的玻璃上围着月亮画出形状,玻璃清澈冰凉:“不如你猜一猜,我是第几次特地给一个人唱这首歌呢?”
这样的问句,如果不是第一次,其实毫无意义,我猜纪容辅是聪明人。
但他比我想的更聪明。
他笑起来,笑声清朗,我可以想象他琥珀色眼睛弯起来的样子。
然后他问我:“林先生,那你也猜一猜,那天在叶宁家,我的司机到底有没有急事要离开呢?”
我脑中轰然一声,仿佛我的心忽然膨胀开来,越涨越大,我整个人都要轻飘飘地飞起来,脸上滚烫,烫得我觉得手机冰凉。我的耳朵烧得发疼,然而我却似乎感觉不到疼,我有整整几十秒脑子几乎是在放空的。
我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站在楼道里了。
我就这样一路跑下了楼,凌晨的街道空旷而寂静,我的脚步声十分清晰,一路跑过一整条开着合欢花的街道,这才想起其实可以开车过来。我像分裂成两个人,一个声音在脑中叫着“不要去,你会死得很惨!”,腿却不听指挥地朝着那个方向飞奔着。
到伊颂,直接开房,上楼,打纪容辅电话。
“你住哪一间。”
“顶楼。”纪容辅笑着报房间号:“150A套房。”
我直接上顶楼,找到他房间。
“开门。”
房门打开,纪容辅穿着浴袍,湿漉漉头发,仍然如同第一次见面一样惊艳,琥珀色眼睛笑得弯弯,并无一丝惊讶。
我狠狠揪住他浴袍衣领,开始亲他。
他毫不讶异,甚至带着笑,热烈地回应我,他刚洗过澡,皮肤微凉,像玉石,手指所触全是柔韧结实的肌肉,吻技高超,我气势汹汹而来,不到三秒就被吻得魂飞天外,我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像雪日的森林,明明唇齿相依,却仍然觉得心中无比慌乱,仿佛下一秒就要失去这个人,所以恨不得更加热切地一次次确认,几乎要把自己融化了和他揉在一起。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张开手臂站在稻田中,风从四面八方吹过来,无数叶尖争先恐后啄我手掌,此刻我掌心发痒,整个人都想蜷起来。
纪容辅关上门,把我压在门上吻我,我知道他温柔皮囊下是危险的肉食动物,就像他此刻的眼睛,带着深沉欲望,像豹子,漂亮得让人目眩神迷。
他处心积虑织出美妙陷阱,耐心等我入彀。
有一秒我还觉得危险,但下一秒他手掌伸入我T恤中,我就忘了自己上一秒在想什么。我们像两只躁动不安的兽,收起獠牙利爪,狂乱地拥吻着,明明已经纠缠在一起,心里却叫嚣着想要更多。
脑中响起第一段旋律的时候,我意识还是迷乱的。
然而更多的旋律响起来,很快凑成一个小节,无数和弦构造争先恐后往外涌,我脑中响起吉他弹着这段旋律的声音,然后是钢琴和声,只一小段旋律我就知道这是首惊艳作品……
我的意识艰难地从情欲的沼泽里挣扎出来,我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痛楚遥远得像隔着一层厚厚的牛皮靴子,但我的脑中终于出现一丝清明。
我手指抓着纪容辅的发根,他的头发像丝绸,我艰难地挣扎着,迫使他抬起头来,叫了一声:“纪容辅……”
他抬起头,疑惑地看着我,呼吸灼热,他的眼睛带着欲望时原来是这种颜色,像豹子在凝视猎物。
“纪先生,”我知道自己是个混蛋,然而我还是喘着气告诉他:“我想写歌。”
更多的旋律涌出来,像一瓶被剧烈摇晃过的啤酒涌出的气泡,我手忙脚乱地接住一半,剩下的一半全都流到了桌子上。我连跟他说话都提心吊胆怕错过什么,我的手胡乱往后摸,抓住了金属门把手,冰了我一下。
纪容辅眼中有困惑。
“真的抱歉,”我拉开门,敏捷地一闪身,已经逃离出他的魅力范围,清醒许多,拉着门把手心虚地告诉他:“我忽然想起一首歌,我得回去写歌……对不起写完了我会打你电话的,真的!”
再不关门,我大概会被纪容辅抓回去。
我又原路返回,在凌晨两点的街道上落荒而逃,有一段长街空无一人,只有来往车流,路边的合欢花树荫憧憧,我一个人飞跑着,心里仿佛打开了彩带喷筒,五颜六色争先恐后地往外涌,我整个人轻得像羽毛,那些旋律还在我脑中沸腾,我忍不住跟着哼,打开手机想录,手抖到相机上,这才发现自己嘴角一直控制不住地带着笑。
我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高兴,灵感,还是别的。
希望纪容辅不要被我气得心脏病发作。
☆、错觉
我到早晨才写完。
太过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常常要做完的那一刻才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存在,一晚上从一个脑中闪过的旋律开始写起,确定和声进行,开始编曲,我并非专业科班出身,虽然在华天时学过两年乐理,但是极少空写,这首歌直到快写完我才拿起吉他,嘴里叼着拨片,开始确定乐器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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