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其实我两个小时前就醒了。”
“那这两个小时里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空调是不是有点低,你什么时候会醒,”他的手指修长,弹钢琴一样数我肋骨:“我在想,你的睡相真好看。你讨不讨厌杜宾?后天开始忙并购案,也许每晚都要加班,后来我想,等你醒过来,就带你去吃惠灵顿牛排吧……”
真是好情话。
现在娱乐圈演员越来越偶像化是有道理的,长得好看的人就有这点好,报流水账都像无比深情。
我很喜欢纪容辅的聪明,也喜欢他的进退有据,他永远不会狼狈,哪怕是我出言不逊,他也能笑着轻松化解。
但他有点太聪明了,也有点太进退有据了。
人在想取悦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很有魅力的,像鸟类炫耀羽毛,然而当你开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却总会变得无比笨拙。
那天在喷泉边我弹错三个音,贡献我毕生最差的吉他live之一。
所以我怕纪容辅。
我怕他笑起来弯弯的眼睛,温柔看着我的眼神,怕他此刻瞳仁里的光,这眼睛后面的人远比我聪明也远比我从容。我伸出手就能碰到他脸颊。然而就算他离我如此近,我们之间却像隔着银河。人类就是这样,就算此刻离得再近,两个人终究是各怀心思的灵魂。
我不会知道他在想什么,就像我不会知道他是不是喜欢我。
我不会知道他有多喜欢我。
这游戏规则如此,问出来就输了。
尽管我深知,就算我不问,也依然输了。
因为纪容辅永远不会想这个问题,他不需要想这个问题,他有着这么好看的面孔,这么优越的出身,他穿西装的时候干净利落得像一棵树,他这么聪明,永远能看穿我的情绪。他永远淡定,永远宠溺地笑着。因为他永远不会像我一样狼狈,像我一样惶恐。
他永远也不会像我喜欢他一样,喜欢我。
我心底涌起神秘而巨大的悲哀,像海潮一样淹没过来。我忽然抬起手来,捂住了他眼睛。
纪容辅有瞬间的惊讶,但他很聪明,他很快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我不想让他看见此刻我脸上的表情。
暖和的木香调围绕在周围,他仍然像太阳一样浑身散发着温暖,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如果有机会回到过去的话,我多想回到那天的泳池边,我会从容一点,我会再优秀一点,也许他会先喜欢我。
那样也许我们会有更好一点的结局。
纪容辅的皮肤很好,像暖玉,我手指碰到他的眉毛,他的眉骨很好,眼窝和鼻梁构成很好的明暗对比。然而我的心脏在发抖。
“纪先生,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要交换吗?”他笑着打断我的话。
“交换什么?”
“你告诉我一个秘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真是幼稚的游戏。
“那你先说。”
纪容辅眨了一下眼睛,睫毛划过我手掌心,这感觉像心脏被触碰,我几乎本能地缩回手。
他说:“那天在喷泉边,我其实没有在听歌,我一直在看着你。当时我在想,这个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他这样狼狈,却仍然像一只落入陷阱的鹤。”
我的心脏狂跳,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我的脸颊滚烫,一直烧到后耳根,像是点了一把燎原火,几乎要连心中壁垒都烧塌。
纪容辅拿下我的手,按在他胸口,然后他抬起手指,点在了我心口上。
他说:“林睢,你看,你以为我比你强大,所以你总想刺伤我试试看。然而此刻你手掌下的这个,和我手下的这个,是完全相同的灵魂。”
真是好情话。
我手掌下,薄薄的皮肤和血肉肋骨之后,纪容辅的心脏在清晰地跳动着。他看着我的眼睛,琥珀色瞳仁澄澈如晴空,如此坦诚,如此诚恳。
然后我说:“纪先生,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我说:“其实那天在清樽,我是故意接近你的。”
-
我写给他的那首歌,我昨晚为之通宵的那首歌,我只想好了寥寥两句歌词,一句开头,一句结尾。
那首歌的最后写道:“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纪容辅没有见过以前的我。
他不会原谅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在大修,所以今天更新晚了。
明天还是会准时的。
☆、刺猬
纪容辅涵养是真的好,没有直接打开落地窗把我扔下去。
所以我干脆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溜了出去,打车回家。我这人就是这样,精通各种方式的不告而别。
以前我有段时间有点心理变态,整夜整夜地失眠,常打开电视看地方台的深夜情感节目,看各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上节目哭诉,“他不爱我了”“她出轨了”“他整天打我我还是离不开他”,这个节目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叫做:再蠢的人都有性生活。
人性好像天生是贱的,很多人喜欢上一个人,就好像把脑子都交了出去,不管别人对自己怎么坏,都没法下定决心离开。我虽然没有这么蠢,也心有戚戚然。
谈恋爱是一件高风险而无收益的事,越是聪明的人,到这时候就越可怜,因为明明清楚后果,却还是一往无前。整个华天我最尊敬的人其实是叶霄,真正的天才,狐狸一样聪明。然而每次聂靖和人传出新绯闻,他眼睛里的光还是跟晴雨表一样暗下来。
喜欢人这件事,其实是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拿出自己的心脏,双手交到别人手里,别人会怎么对待,视若珍宝还是弃如敝屣,捧在手上还是用脚碾碎,都是你无法掌控的事。
运气好一点,两情相悦,不过是锦上添花。万一中头奖,明珠暗投,后果却是毁灭性的。
我不像纪容辅一样做金融,却也懂得这风险收益比不划算。
但是道理是道理,森严得像铁石,牵扯上纪容辅,他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的光,上一秒还可以轻易触到的呼吸和心跳,像石块的缝隙里长出植物,一切都生动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干脆一走了之。
-
“停车。”
我在那一大片蔷薇面前下了车,下过一场雨,花落了不少,其实白天看,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叶子上都是灰尘,地上还有污水摊,昨晚上的美好记忆更像个错觉,就跟毕业了之后回忆起母校都自带柔光滤镜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下午的城市有点发蔫,天快黑了,昨晚那个弹吉他的小子又在那唱歌,琴盒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散散几张纸币,大概也就够他来回坐个公交。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 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c Clapton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
我坐在街边,用投币的公共电话给苏迎打电话。
钱是我从那个年轻人的琴盒里拿回来的,他恨不得连吉他一起给我,真是慷慨,怪不得这么穷。
苏迎过了很久才接起来,而且那边似乎很嘈杂。
“你好?哪位?”她大概当是哪个导演组给他打电话,语气甜得像蜜:“我是苏迎,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在杨树街,凌晨三点来接我。”
苏迎不让我挂电话。
“等等,你去那干吗?我现在走不开,”她语气:“我在剧组,是陆宴推荐给我的,我要半个小时之后才收工,陆宴人太好了,他还说拍完了请我吃饭……”
“是吗,他也太饥不择食了。”
苏迎的声音戛然而止,过了几秒,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又喝酒了吗?林睢……”
我把电话挂掉了。
我并不想喝酒,也不想回家,我沿着街边慢慢走,太阳晒过的街面很暖和,我找了棵树,在树下坐着,当一个蜷成一团的流浪汉。据说好莱坞有个明星也很喜欢当流浪汉,其实这样的好处很多,流浪汉是社会之外的人,当你倒在街边睡觉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都与你无关,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管,这种感觉未免太美妙。
我甚至靠在树上睡了一觉,杨树的树皮上有许多细小的籽粒,像我小时候在姥姥家吃过的一种圆圆的梨,要削皮才能吃。我记得吃梨的时候我姥姥给我讲故事,说她生了七个小孩,有一次,得到一个苹果,她把皮削掉,肉切成七份,一人只有橘子瓣那么小的一份。她讲她自己吃苹果的皮,苹果的皮真甜啊……
纪容辅跟我说芸芸众生,说我们的灵魂平等。
我们的灵魂如何平等?我连苹果皮都觉得那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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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看见陆宴。
他的车停在路边,也许停了很久。他戴了口罩、帽子,穿一件松松垮垮的黑色T恤,牛仔裤,坐在我身边,他大概挺累,只露出一双狭长眼睛,半垂着,但还是有一种特殊的锋利感。这画面看起来像一个变态杀人犯在盯着一个流浪汉看。
苏迎果然还是告诉了他。
“早。”我朝他打招呼,四处张望了一下:“你猜猜,要是我喊一句陆宴在这,有多少人会围过来。”
他抓住了我抬起来的手。
“别闹了,跟我回去。”
他手劲大得很,直接把我拖上车,拿安全带把我捆住,大概是闻到我身上脏兮兮的味道,他的脸色阴沉下来。这世上的事太多讽刺,有洁癖的陆宴,偏偏喜欢上在外面背着他偷吃的季洛家,真是好戏连台。
他车开得很稳,我解开安全带,越过座椅去翻东西。后座上空空如也,陆宴一把把我拖回来,靠边停了车。
“你找什么?”车里灯光亮得很,他深邃眉眼冷冷地看着我,我忽然想到他可以去演个神探之类,因为他沉下脸来的时候总给人一种被审判的感觉。
我看着他,忽然露出一个笑容。
“我想摔东西,有可以摔的东西没?”
他的眉头皱起来,看样子是不给了。
我直接推开车门,走下了车。
陆宴也追了上来,街灯灯光惨白,他戴着口罩帽子,只露出黑压压的眉眼,沉默地跟在我后面。这一段最近在修路,左边用绿色铁皮隔开了施工路段,右边是还没建成的小区,越走越暗,我走了一段路,转过身来,看着陆宴。
他也沉默地看着我,路灯的光照在他肩膀上,我们就这样像两个疯子一样对峙着。
这世上的人心就是这么奇怪,在过去的那七年时光里,也许有那么一秒钟,我们想要的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在那一秒里,我们也许都能得偿所愿。但是谁也不说,谁也不做,终于到了今天,却又做出惋惜的样子。说是聪明人,倒还不如两个蠢货,至少蠢货想得不多,也不会觉得遗憾。
我脚下的路上有细碎的沙子,晚上其实已经开始冷了,小区里的建筑吊塔上像水上浮桥一样有一点一点的灯光,陆宴的眼睛藏在帽檐的阴影中,但我知道他在看着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有话要说。
但是陆宴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几乎瞬间反应过来,接起了手机,“喂”了一声,那边似乎在说什么,他答应了一声好,然后说:“今晚应该不回去了。”
不是经纪人,就是季洛家。
我继续往前走,陆宴消失了,我知道他不会这样轻易放弃,果然,走过一段路,他的车开了过来,慢悠悠地跟着我,这车应该不是他的,陆宴喜欢的东西有个共性,不会太张扬,但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好东西,如果不当明星,他当个收藏家也不错,他是那种会喜欢美玉喜欢瓷器的人,在世故和原则之间达到微妙的平衡,如今圈内年轻男星,他是领军人物,不是没有道理。
可惜我已经见过纪容辅了。
这对比不算太公平,对陆宴对我都是。纪容辅也许也觉得我莫名其妙,然而没关系,很快就会过去。
我毕竟是在付雍的房子里遇见他的。
-
陆宴不是第一次知道他犟不过我。
这段路快走完的时候,前面就是闹市,已经有嘈杂声传了过来,他终于停了车。从车上拿下一对音箱来给我,红橡木拼接板,摔在地上,第一下还好,砸了两下就裂开来,木材上裂开口子,露出里面的喇叭和电线,我再抓起来往墙上一贯,碎裂的木板和金属全部溅开来,还挺好看。
我摔完两个音箱,回到车上,系好安全带。
“音箱钱回去转给你。”
“不用了。”
他说了这一句,直到我家,仍然没说话。
他来我家不止一次,停车都轻车熟路,我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钥匙来,一层层爬楼,陆宴似乎跟在我后面,爬到六楼,我开门,他默默跟了进来。
我在客厅开始脱衣服,洗澡,进房间。白天睡过了,现在并不困,我在衣帽间的地毯上坐了一会儿,把架子上最容易拿到的那几张CD都拿了下来,放进一个摄影包里,把包提起来,走出了卧室。
“给你。”我把包扔到沙发上:“你要的CD。”
陆宴打开了包:“单反也给我?”
“我不会拍照片,给你了。”我自身难保了还不忘嘴贱:“听说乐曼很喜欢摄影,你们可以探讨一下。”
其实真正喜欢摄影的是华天某个老董事,老人家艺术造诣很高,拍的女星照片比杜小刚的□□片还好看很多。可惜尹奚一直居中斡旋,没有流出来多少。
陆宴跟圣诞节拆礼物一样当面翻看CD,其实多半是爵士,有张是Queen的专辑,我有段时间很喜欢在编曲里用贝斯,他们有首《you're my best friend》的贝斯用得不错。后来发现有个制作人用手机耳机听Demo,治好了我的贝斯迷恋症。
我又去卧室翻出一个CD播放器,扔给他,他大概很久没听CD,毕竟这些年没当歌手,估计连录音室长什么样都忘了。拿着新款CD机找按钮,我送佛送到西,干脆蹲下来在他面前教他用,深夜气温低下来,外面风刮得梧桐树一直响。房间里万籁俱静,只剩下我摆弄CD机的声音。
陆宴坐在我面前,我们离得这样近,几乎可以听见他呼吸的声音。我以前年轻的时候,因为一无所有,所以特别地胆子小,视他为洪水猛兽,见他就躲。我这样的人,除了自私一无所有,自然不会放纵自己去喜欢一个人,更别说把他摆得比自己还要高。
但我躲来躲去这许多年,除了收获一点虚幻的安全感和一段不能提起的故事,也没有别的什么,我没有成为我十八岁时想成为的那个人,他大概也没有。
两个聪明人。
平白辜负好时光。
我以前总不想,如果那天在篝火前,他笑着夸我名字时,我接了下去,又会是怎样的故事。
那我们今天又会在哪里?
无论如何,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靠得这么近,却像隔着银河。
我并不觉得可惜,这世上的感情不过都是这么回事,年轻人,漂亮皮囊,在恰到好处的气氛里交换一个笑容,往下走,如果有一方拒绝,马上就再换下家,又不是拍电视剧,山无棱天地合。这世上没有谁缺了谁不能活,感情都是天长日久培养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