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古代架空]——BY:孟冬十五

作者:孟冬十五  录入:03-31

  李玺偷偷叮嘱无花果,请御医正给他看一下。
  转过头又念叨:“我就是太宠他了,才惯得他胆大包天,要让他知道教训!”
  一块小肉脯吃完,主意就来了。
  “无花果,去传消息,就说……”
  无花果眼皮直跳,
  王爷啊,您可真会玩!
  ***
  一夜之间,长安城就传遍了——小福王变心了,跟魏少卿闹掰了,要选新王妃呢!
  别说,动心的小娘子还真不少,尤其是经过李云萝的事情之后,全长安谁不知道,小福王是个懂得疼惜女子的好儿郎!
  李玺还让无花果雇了好几个媒婆,专挑那种大嗓门的,一大早就在金枝院嚷嚷——
  “王尚书家的小娘子哭着喊着要嫁给小王爷呢!”
  “李侍郎家的更好些,模样身段没得挑,弹琴作诗样样好。”
  “对了对了,还有崔中丞家的小娘子,虽是个庶女,却自小养在主母跟前,那家郑氏主母当年可是长安第一美人呢!”
  李玺一口茶水喷出来,崔兰心凑什么热闹?
  莫名心虚。
  魏少卿接过他的茶盏,淡定地给他续上,脸上带着瘆人的笑。
  李玺咽了咽口水,努力撑着面子,“看到没?我可是很抢手的。”
  魏少卿点点头,依旧很淡定。
  “八成是装的!”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
  “对,故作淡定,说的就是他。”
  李玺跑回寿喜院,一边穿衣裳一边向无花果吐槽。
  为了划清界线,他依旧住在李仙芝院子里,魏禹不方便进来,也?就没人给他搭配衣裳、戴头冠了。
  倒是有女使,只是自从享受过魏少卿的服侍之后,李玺用谁都觉得不得劲,干脆不用,就他和无花果两个人瞎倒腾,小胡娇心血来潮也?会出出主意。
  于是,小福王的穿衣风格又变回了华丽丽、金闪闪,比天街上的琉璃砖还耀眼。
  太极殿,众臣穿着官袍,戴着幞头,除了金鱼袋没有任何配饰,一个个极力显示自己勤勉朴素。
  只有李玺,在那一站像个小花灯,漂漂亮亮的,还挺耀眼。
  文臣武将总忍不住往他身上看。
  没别的,小福王腰上挂了一圈环环佩佩,稍稍一动就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偏偏他浑身长刺,时不时就要动一下。
  圣人说:“江南水患的赈灾银子可支出去了?”
  户部尚书出列,“禀圣人——”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户部尚书顿了顿,再次躬了躬身,“江南——”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李鸿捏了捏眉心,是拖出去打一顿呢?还是拖出去打一顿呢?
  最后,当然是舍不得拖出去打一顿。
  只能忍着。
  圣人都忍了,别人还有什么不能忍的?
  好在,小福王也?有安静的时候,比如,悄悄看魏少卿的时候。
  魏禹站在文臣之列,李玺站在宗亲这边,两个人之间隔了老远,他悄悄看他一眼,他再“不经意”看回来,偶尔目光撞到一起,又连忙弹开。
  仿佛回到了相识之初,怦然心动,而不自知。
  两个人的小动作自然又被群臣看进了眼里。
  这早朝没法上了!
  没吃早饭呢,就饱了!
  满朝文武跪求俩人赶紧掰了,赶紧!
  就连向来不信神明的王尚书都在祈祷,天上掉下来个小仙女吧,把福王收了,或者把魏少卿收了,随便哪一个,千万别留着俩人辣眼睛了。
  他的祈祷很快就应验了……一半。
  临近中秋,番邦使臣陆续进京,其中就有三十年前臣伏于大业的突厥王族,阿史那部。
  来的还是一个地位十分尊贵的小郡主。
  这是阿史那部第一次派王室成员来长安,听说是为了见?见?圣人。众所周知,李鸿的生?母就是阿史那王族的公主。
  李玺带人去迎接,随行的除了鸿胪寺官员,还有魏少卿。
  李玺故意不理他,歪着脑袋和旁边的崔兰心说话。
  围观群众炸了——
  小福王和魏少卿掰了掰了掰定了!
  全程无交流有没有?
  小福王热聊小娘子,魏少卿脸都黑了!
  阿娘,我又可以了!
  我要追求小福王/魏少卿!
  实际上,李玺在教训崔兰心:“我就找了七个媒婆,今天去我家里的却有九个,那两个是不是你找的?”
  “我发誓,我只找了一个!”崔兰心举手。
  李玺黑线,“一个就有理了?谁叫你凑热闹了,不想嫁人了?”
  崔兰心愤愤道:“谁叫魏少卿伤了玺哥哥的心!我要让他知道,想嫁给玺哥哥的小娘子能从长安排到突厥,玺哥哥可不是非他不娶!”
  “够义气,谢啦!”李玺笑笑,“还有一个呢,是谁派的?难不成真有小娘子倾慕我?”
  旁边,贺兰璞险些呛到,连忙转移话题:“突厥小郡主来了!”
  李玺打眼一瞅,不由笑了。
  这位小郡主的车驾圆滚滚的,像个移动的帐篷,挂满了鲜花、宝石、红缨络,怪漂亮的。
  小郡主也?看到了他,惊讶地从车里钻出来,直愣愣地看着他。
  随行的人也愣住了。
  同样琥珀色的眼睛,同样棕褐色的头发,同样白皙皮肤、精致的五官,就连惊讶的神情都一模一样。
  仿佛在照镜子。


第85章 醋了醋了
  李玺也顾不上掰不掰的了, 激动地扯了扯魏禹的衣袖。
  “你说,我?娘当初是不是生了两个,小女娃流落到了突厥王庭?”
  不是。
  魏禹确定, 不可能。
  这位小郡主之?所?以和小金虫虫长的像,是因为她是阿史那娘娘的侄孙女, 而阿史那娘娘是李玺的亲祖母。
  他们两个,都随了阿史那娘娘。
  小郡主从华丽漂亮的“包包车”上跳下来, 热情地给了李玺一个拥抱。
  “皇太子哥哥!”
  “你一定是皇太子哥哥吧?”
  “我?是阿史那朵朵, 你可以叫我朵朵!”
  啊……
  这……
  围观群众望天的望天, 清嗓子的清嗓子。
  魏少卿黑了脸。
  李玺揪住阿史那朵朵的一小截衣袖, 把她的手从自己脖子上拿开。
  朵朵并不介意,依旧睁着那双水汪汪的圆眼睛,热切地看着他。
  怎么叫人讨厌得起来?
  李玺不由勾了勾唇, 说:“我?不是皇太子,是圣人的侄子, 福王。”
  “不是皇太子哥哥吗?”小郡主歪歪头, 不愿意相信。
  李玺笑道:“大业还没立太子, 就算立, 也不可能是我。不过,你可以叫我哥哥。”
  “哥哥!”阿史那朵朵选择性地听到后一句。
  接待的人是一个可爱的小娘子, 这比那些趾高气昂的臭老高可幸运多了。
  不止李玺, 鸿胪寺的“临时工”们都挺高兴,热情主动地向阿史那朵朵介绍着长安城。
  阿史那朵朵对每个人都很友好,看着柴蓝蓝她们和自己年龄相仿, 还把自己身上的宝石手钏解下来送给她们。
  几位小娘子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大大方方地收了,又把自己的贴身饰物摘下来作回礼。
  阿史那朵朵非常开心, 很快和她们玩到了一起。
  不过,她最喜欢的还是李玺,跟别人玩一会儿,就要跑到李玺身边待一会儿,就算不说话,单是挨着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那跳脱又不失细心的小模样,就像李玺的翻版。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呢?
  魏少卿不喜欢。
  全程黑脸。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当即就要把小福王捉过来,锁在自己身边。
  一行人还没进宫,阿史那朵朵和李玺长得像的消息就传遍了长安城。
  晋阳大长公主猛地从床上坐起来,腰也不疼了,胸口也不闷了,说话也有力气了,连珠炮似的吐出一串命令。
  很快,阿史那朵朵的画像就送到了晋阳大长公主手里。
  刚好,探子把李玺也画上了,两个人一左一右,五官肖似,气质相合,若非一男一女,一高一矮,还真会被当成亲兄弟。
  “好啊,真好!是我小看了李鸿,这小子竟敢在我眼皮底子下做出这等?偷梁换柱之事!”
  晋阳大长公主冷笑连连:“去,把定王妃请到竹心坊,就说我?找她。”
  心腹躬身应下,匆匆去了。
  李云萝一直派人盯着杨氏的院子,杨氏秘密出门,她第一时间就知道了。
  杨氏身边一等?女使巧娘受过她的恩惠,早就被她收买了,刚好,这次出门,杨氏带的就是她。
  杨氏回来后,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叮叮咣咣地摔了不少东西,就连杨嬷嬷进去劝都被骂了出来。
  后来又像疯魔了似的,跑到庵堂里,对着定王的牌位念念叨叨。
  仆从们离得远,听不真切,瞧着杨嬷嬷那反应,似是大逆不道的话。
  巧娘很快就把消息传给了李云萝。
  李云萝把她的话前后一思量,忽地白了脸。
  尽管巧娘只听到了只言片语,她却敏锐地拼凑出真相。
  万万没想到,李玺不仅不是杨氏的骨肉,连定王的都不是。
  他居然……居然是圣人的孩子。
  “丝竹,你去看看大姐姐在做什么,就说我?躺乏了,请她来陪我说说话。”
  “喏。”丫鬟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李云萝倚在榻上,大秋天的,竟出了一身汗。
  太极殿中,李鸿看到阿史那朵朵的第一眼,就知道瞒不住了。
  安置好朵朵,他就去了长乐宫,和太后商议。
  在此之?前,太后是极力反对他认回李玺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位陪着大业王朝一起经历过几十年风风雨雨的老人家,反倒十分镇定。
  “既然瞒不住了,那就揭开它。”
  太后轻舒一口气,似笑非笑道:“你不是想让册册做储君吗?正好如了你的愿。”
  李鸿张了张嘴,想说,母亲不用担心,他会挑出最合适的人选过继给阿镇,不会让他后继无人,更不会收回福王府的皇城令。
  最终只是应了声“喏”。
  他们母子一路走来,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关爱丝毫不比亲生母子差,有些话说得太直白,反而多余。
  大理寺。
  萧子睿站在窗前,一脸深沉,“书昀,你看那片云,你再听听这风声,有没有山雨欲来的气息?”
  魏禹把一撂卷宗甩到他脸上,“洛阳的案子结了吗?城南的院子买了吗?夕哥儿和月牙儿眼瞅着就要满月了,你真想让他们在福王府办周岁宴?”
  萧子睿晃悠到案前,盘腿坐下,哼哼唧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盘算什么,我?瞧见阿史那娘娘画像的时候,你还没进大理寺呢!”
  魏禹笑了一下,“果然是你,把它封到了机密柜。”
  “不然呢?让整个大理寺跟着遭殃?”
  魏禹执手,“失敬失敬。”
  萧子睿拍桌子,“少废话,就说带不带我一起玩吧?”
  魏禹起身,深深一揖。
  萧子睿郑重还礼。
  从今往后,保扶明主。
  祸福同?担,生死与共。
  ***
  被所有人惦记着的小福王和小郡主,丝毫没看到什么风啊雨啊的,俩幸运崽正满长安城地玩呢!
  第一天,逛完了皇宫,在御厨房偷吃烤羊腿,吃撑了肚皮。
  第二天,坐着华丽的“包包车”从西市逛到东市,买下的大包小包整个车子都塞不下。
  第三天,去乐游园摘了两筐柿子,吭哧吭哧地运到动物园喂小象。
  小象不喜欢吃柿子,俩人也不失望,用大锅蒸了自己吃。
  吃完柿子又去看汗血宝马。
  阿史那朵朵自小在草原上长大,对马比李玺更了解,她还送给李玺一对大刷子,专门给汗血宝马刷毛的。
  “我?知道它,它的父马是从昆陵都护府带到长安的,我?在伊丽河边见过它的马群,它的父马很厉害。”
  阿史那朵朵的神情有些忧伤,“那样的骏马,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跑,繁华的长安城不适合它。”
  李玺轻咳一声,硬着头皮安慰:“也许它喜欢呢?你是不知道,那大马王过得多滋润,每天有吃有喝,还有漂亮的小母马陪伴,偶尔回忆一下长河落日、英雄往昔,也挺不错的不是吗?”
  阿史那朵朵被他逗笑了。
  李玺晃了晃手里的刷子,“教我?刷马毛吧!”
  “好!”阿史那朵朵很快高兴起来,和他一左一右刷来刷去。
  偶尔目光撞到一起,李玺就会俏皮地挤挤眼,逗她笑。
  “哥哥如果是皇子就好了。”朵朵情不自禁道,“我?就可以嫁给你了。”
  咳、咳咳!
  李玺连忙说:“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我?已经有王妃了。虽然他做错了事,我?还在惩罚他,但?是,暂时不打算换人,以后也不会。”
  “不用换呀,像哥哥这样优秀的勇士,理应占有更多女人和牛羊。”阿史那朵朵理所?当然道。
  “不不不,我?的王妃是个男人,跟女人和羊没啥关系。”
  “啊,连男人都能征服,哥哥果然很厉害。”阿史那朵朵眼睛一眨一眨,满是崇拜。
  李玺:“……”
  “你是说,你这次来了长安就不走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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