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忽梦山河老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姑苏赋

作者:姑苏赋  录入:04-02

兰渐苏危急之间给她从容介绍道:“我嫂子。”
静闲雪看看衣衫不整的他,看看他床上一丝不挂的嫂子,霜冷的眼上浮出大大的震骇。
兰渐苏扶住脑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他指向沈评绿。
静闲雪见沈评绿的衣发,也不大整。目光再度在这三个人上扫了一圈,眼上的震骇默不作声地飞速变大。
兰渐苏恨不能一只手掐住她的脑子:“你还是住脑吧。”
静闲雪住脑了。她用被子将床上人一裹,扛在肩上,另一手抓住兰渐苏的臂膀,轻功飞出湖心楼。
侍从和沈评绿追到栏边,但见她肩上扛一裹被女人,手上抓一足斤重的大男人,依然能足过水面如轻鸿,且声稳不变:“在下一剑十两,你跟在下过了五剑,五十两记得明日送到北落十七门,记在下的名,本月业绩夺冠在此一举,在下感激不尽。”
回到京中大宅,兰渐苏扶着墙壁,手掏喉咙,“呕”了几声,把喝进肚子里的茶吐出个干净。污浊呕净,吹了会儿凉风,兰渐苏体间火意徐徐散去,精神悠悠清明,呼出了口浑浊气。
静闲雪将白喇国公主放到屋内床上,走出门来到兰渐苏身旁。
兰渐苏已无力对付静闲雪,心想今日老命就此归西,也是落个自在。索性四肢摆个自然,等静闲雪一剑刺来。
静闲雪却不拿剑,呆呆立了会儿后,向兰渐苏单膝跪下:“主子。”
兰渐苏懵住神,有点看不懂静闲雪的意思。
静闲雪知他疑惑,遂而解释道:“奴婢适才瞧见您肩后的青狐刺青,是孔雀石粉就以靛青灰刺成,我养父说,那是主子才会有的记号。只消见到这个,便得下跪喊主子。大人,您是奴婢第一个主子,今后也是奴婢唯一的主子。”
兰渐苏拉开衣襟,往自己的肩后瞧去,果真隐隐见到一个青狐图案。
静闲雪道:“明日奴婢便向北落十七门递辞呈,从此一心一意跟着主子,誓死效忠主子。”
兰渐苏好半会儿弄明白眼下情况,暗说不好。有个江湖高手跟着自己固然妙哉。但是如今自己囊中羞涩,哪有钱给这位顶尖高手发工资?
思前想后,兰渐苏扶起跪在地上的静闲雪,轻拍了拍她膝盖上的灰,笑着说:“人权社会,人人平等,你不必跪啊磕啊喊主子的了。听我说,今年已经过了一半,这种时候递辞呈不划算,你还是先在北落十七门混些日子。年底业绩排名出来,分了年终奖再说,你不是还要冲业绩第一?舍得这么拱手让人?”
静闲雪沉默,喃喃说:“不舍得。”
“这就对了,不能让东家占你便宜,起码给它分来一套京郊大宅。”
静闲雪喃喃说:“京郊大宅。”
兰渐苏给静闲雪的洗脑工作刚开了个头,夙隐忧却在这时闯进西苑,人未到,声便老远怒气盎然:“兰渐苏,你竟然敢带个女人回来!”

作者有话说:
兰渐苏:老婆们都想上我怎么办?



12 第十二回 如听仙乐心暂空
夙隐忧踏进西苑门,静闲雪眨眼没影。
“那个女人在哪?我拔光她的鸡毛!”夙隐忧来到兰渐苏面前,脸色阴鸷到冻出条万里冰川。
兰渐苏眼色下意识向屋里瞟去,这一眼反应过来时,要收回已是来不及。
夙隐忧循着他的眼色,立时抬步进屋,见垂帐床上,香肌丽骨的美人卷在绫罗被中,当即拳头紧起,杀气一瞬翻上脸,像是看透了罗被后云雨刮过的残景,气得说不出句整话:“兰渐苏,你几次三番拒绝我,就是为了这个?”
一波沈评绿才平,两波静闲雪刚起,三波夙隐忧又汹涌而来。
兰渐苏头比往常更昏,脑比往常更涨,只觉天下的难事,一天之内皆尽挤在他家门口。他手按着眉心:“世子哥哥,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啊不,可能也不是完全没关系,但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你懂吧?”
适才流的汗,现下还没干透,薄薄一层贴在兰渐苏洁净的脸上。这样看来,这张衔艳薄情的脸,艳出滋味,薄情出了韵。但这一斛的春色,兴许均尽洒在了罗被里的女人身上。
夙隐忧瞧在眼里,浮想在脑里,胸口发窒,闷气吞下只哼出一声:“我信你和她没关系,不过我看这个女人不顺眼。我现在就把这个女人丢出去,免得脏了王府!”
夙隐忧以前是出名的怜香惜玉的人,现在这玉在他眼里,一点也不香了。他将白喇公主连裹着的被子一并抓起,戾怒都聚在力道上,不留余面地扔出门外。
兰渐苏瞳间奔腾万钧惊骇,两眼瞪得几乎脱眶:“哥哥住手!”以往洁癖缠身,如今二话没说扑出门外,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幸而接住白喇公主,又借力反抛回屋内床上。
夙隐忧牙齿紧咬,握起一拳捶在门上,震得门板晃颤。
“你这么舍不得她!”
兰渐苏站起来后带起一身土灰,模样看着显了不少狼狈:“你听我说,这人不能丢,坚决不能丢。”
“这还有什么好说?我偏要丢她!”
白喇公主床榻没睡暖回来,再次被夙隐忧一手拎起来丢出门外。好歹一国公主,沦落至今下场理该道声惨。
但兰渐苏如今自没说这风凉话的心思,心下喊着“嫂子撑住”,紧忙侧身移动,再将白喇公主丢回去。活生生一个大人,在二人之间像颗绣球弹来飞去,难为白喇公主还能睡得容貌祥和,如浴美梦。
夙隐忧第五次把白喇公主拎起,兰渐苏喘着未匀大气:“别丢了!她其实是!”
惊世骇俗的身份就要冲出口中,兰渐苏这时闻见打断他话语的粗豪之唤:“兰渐苏!”
浈献王手中拿着一封书信,进西苑前鼻子先甩出四五声冷哼。脚迈进西苑后,那鄙薄的神情便再抑不住铺满整张脸。
兰渐苏喘定一口气唤:“父王?”
浈献王抬手一挥,反感地说:“别叫老子父王,老子有你这儿子得折一半寿!”
兰渐苏回不上话,只道仅凭一己之力,能在生死簿上改上个数字,竟是有那么点威力不凡的光荣。
夙隐忧张扬的戾气敛回一大半。这态度的转换,换在以前是不可能会有。只是而今多了几分思想。日前许情兰渐苏一事已让浈献王心生不快,夙隐忧不愿再在父王面前造次,于是只得恨恨将白喇公主扔回床上。
“逆子,你也在这?”浈献王那鄙薄的神情合出了几分痛心及愤慨,对走过来的兰渐苏愈发瞧不顺眼,就手里的信指住他的鼻子骂道,“本王多看你两眼,都嫌眼睛命太长!若非翊王请本王亲自将这封信送到你手中,本王誓死不踏入这个西苑,更不会喝这里的一茶一水!”
浈献王说着嘴干,将书信愤扔在桌上,拿起茶碗,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饮尽后于愤怒中暗自回味了句“此茶真香”。
信上端正浑圆的字体书写“渐苏亲启”,留名“兰谡”。兰渐苏取过书信,撕开信封,抽出那张融了碎金的淡香信笺,敞开来看。
浈献王喝完第二碗茶,留意到床榻上的温香软玉:“这女人是谁?怎么你们两个,一个女人?”浈献王说着血气就滚到脑门,一个可怕的想法在脑内随着血气回旋。
兰渐苏只顾垂目信上文字,如实答道:“白喇国送来的和亲公主,未来太子妃。”
夙隐忧措手不及吃了个饱实的惊。
要与太子和亲的公主,现在衣不蔽体只包着棉被躺在兰渐苏的床上!旁边还站着他的逆子!所知真相,与尚没脱离浈献王大脑的可怕想法,因缘相遇,偶然又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
浈献王眼似蛙鼓,身体骤然绷成一块木板,血气逆向而行,黑色的眼珠凑出一副标致的斗鸡眼,僵僵倒地,晕了过去。
*
天色黑下,蕴着淡光的云在空中拂出条条紫色流絮,珍珠大小的星子点在紫云间,环绕月亮旁布成一幅瑰丽夜画。
兰渐苏赴信上之约,来到王府。
开门的管家提桐油布灯笼,方形阔脸在自下映上的烛光中,惨灰得森然可怖,犹似一面贴在脸上的画皮面具,无半分与人相近的表情。
兰渐苏特意去瞧管家脚下,见到管家的黑色布鞋后跟了一条紧密不分的人影,确信他是个活人不假。
“王爷在荷风亭,请公子跟我来。”
管家迈着稳疾的步子行走在前方,兰渐苏跟在他身后。奇的是,分明兰渐苏高出他许多,但跨大步子加速行走,也跟不上管家不徐不疾的步伐。
武侠小说中,许多皇室成员府上都会藏匿着一些武林高手。他们平时可以是管家、下人、扫地僧,一到关键时刻,就会露显出绝世武功。兰渐苏本笃定轻步如风的管家是暗藏在王府里的一个武林高手。可又想到这还没到关键时刻,他就将自己的轻功暴露无遗,想来是一般高手。
行至中院,眼前悠悠飘过几点荧光,渐渐荧光越来越多,飘到兰渐苏面前,数只打亮了屁股的萤火虫,在空中悠闲自在地飞舞。
中院曲径两侧是田地,田里种了常见的蔬菜瓜果,以及一些罕见的奇异植物。植物之间间隔明确,每个间隔间都竖着一杆琉璃盏,琉璃盏内养了莹莹发光的萤火虫,将这些绿植照成了株株晶莹剔透的珊瑚翡翠。
兰渐苏心道:翊王看似冷漠寡淡,实则也是个闲情之人。
走在前头的管家突然发出“啪”的一响,兰渐苏赏园的情趣被他那声脆响引去。管家一个巴掌从自己脸上拿下来,手上是只被他拍死的萤火虫。他随意将掌上虫尸擦在布衣上,继续引步前行。
荷池万顷,曲院风荷。流香串成纱帐弥漫在兰渐苏身周,身前仿若横着幢幢香障。
白石栈道直折处,一个婢女抚琴清吟,曲栈通向荷风亭。亭中,翊王坐于青花瓷桌旁,饰蓝纹白衣如泄银光,浑身闪耀得通透。乌发束冠,一张雪漠中脱出来的脸。桌上佳肴,碧壶,美酒。
闻步声来到,翊王侧头看过来,向兰渐苏浅浅一笑:“渐苏,你来了。”
兰渐苏走到亭中,浅浅一礼:“王爷。”
翊王示意他坐。
为他斟酒一杯,翊王道:“几日来不见你寻我,实在牵挂于你。碍于王爷这个累赘身份,不能亲自上门去找你,唯有托信一封,请你前来王府。”
这话把兰渐苏听得感动和愧疚一起满出来,坐下后顺道低下了头:“何德何能,能得王爷如此思念。”
翊王给他斟满酒,又替他夹菜进碗里:“自知你在京中,便想着哪天能和你这般杯酒言欢。”
兰渐苏半是感动半是奇怪地想:兰渐苏背负骂名,这么多人恨着厌着。怎么翊王却不顾世俗言论,待我这样的——
左右想不到接在后面的合适的词,兰渐苏只能稍微夸张、大胆一点地想:情真意切?
喝下一口酒。是时婢女吟歌到最高处,兰渐苏不由拧起眉头。
翊王问他:“酒不合你心意?”
“不是。”兰渐苏摇摇头,下巴朝婢女处抬去,“那歌。”
“这曲子不喜么?”
“是在下不识好货。”
翊王给下人使去个眼色,下人躬身退去。不消半刻时间,琴声和歌声消止,婢女抱琴离去,让晚风领了这响。
“此女原是司乐坊里的乐仪,琴技与唱功皆是一绝。怎知得不了渐苏的心。”
本是皇上知翊王喜听琴乐,特赏赐给他的司乐坊女史。翊王今夜想叫她拨一拨兰渐苏的兴,没曾想适得其反。未免有些失落。
翊王说着问兰渐苏,“本王有些好奇,你平日里喜欢些什么样的歌曲?”
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的听不来,肤浅过度的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么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的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的小调?”
“说不上来,我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一根筷子,在酒杯上敲了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的。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所以这首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一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了满池风月的眼,心里荡开的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的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的歌声止了,翊王的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的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了里面。
之后又是一杯酒,解了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一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的。”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的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的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了:“钢琴是什么?”
兰渐苏说:“那是一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一些黑白相间的板上敲啊敲的,就能敲出优美的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
翊王沉思着点下头:“你说得本王实在好奇,改日要向宫里的传教士询问一二。”清寒双目唯一微乎其微的灼火,看向兰渐苏,翊王道,“这歌,你能不能再唱一次?”
这歌再唱一次,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同样的歌短时间内唱第二遍,必是唱不出第一遍的情感,那么定会逊色很多了。兰渐苏就想着要不要顺便向翊王推荐推荐《稻香》《晴天》《江南》《算什么男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尖叫,附箭似穿风而至,将他们的情致当空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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