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也没走,陪他坐着,推了推他的手:“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阮久抬起头,眨了眨眼睛,把书本挪到他面前,指着一个词:“这个字是什么意思?我看不懂。”
赫连诛看了一眼:“这个字没有意思,只是放在后面,好听的。”
阮久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琢磨了小半个时辰的东西,竟然是个没有意义的东西?
这是他一个十六岁的小孩应该承受的痛苦打击吗?
阮久想了想,把书本塞到他手里:“你给我念,我来写。”
赫连诛曾经试图拒绝:“不行,老师也是为了你好,你要学鏖兀话的。”
“我自己写,我晚上就不用睡觉了。”
在阮久眼泪汪汪地注视着他的时候,赫连诛败下阵来。
“好吧。”赫连诛叹了口气,“自怨自艾”道,“我连一个孩子都没办法给你,我应该帮你做功课的,这样也不会显得我是个太没用的男人。”
“从今天开始,我赫连诛就不笑了。”
阮久哽住。
他把书拿回来:“我自己来,不麻烦你了。”
赫连诛又叹气:“软啾嫌弃我不行了,连功课都不让我帮忙了。”
“你正常一点,等我写完这些,我就跟你讲……那些事情。”阮久挑眉,圆圆的杏眼瞪着他,“你要是没事做,可以去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好的,我最爱的王后。”赫连诛起身,默默地退出去了。
什么毛病?
阮久用笔头挠了挠自己的头,低头继续看书。
嗯,跳过那个没有意义的词,开始纠结下一个词。
*
阮久做功课做到大半夜,随便收拾收拾,拖着疲惫的身躯和满脑子的鏖兀话,准备睡觉。
在临睡前,他还嘱咐乌兰:“从明天开始,不要跟我说汉话,跟我说鏖兀话。”
“是。”乌兰应了一声,收拾好他换下来的衣裳就要出去。
这时有人从门外推门进来,乌兰唤了一声“大王”,就出去了。
阮久趴在床上,把自己的脸埋在被子里,然后赫连诛在床边坐下,握住他的脚踝,用屈起的指节戳了一下他的脚心。
阮久猛地从床上跳起来,摆出防御姿态:“谁!”
然后被赫连诛拽着脚拖回来:“洗脚。”
阮久低头看去,床前放着一盆热水。
阮久疑惑:“我洗过澡了。”
赫连诛把他脚上挂着的袜子拽下来:“再洗一遍。”
奇奇怪怪的。
阮久看了他一眼,把脚收回来,自己脱袜子,把脚放进盆里。
“你想干什么?”
“王后让我自己找点事情做。我本来想给你做点吃的,但是我只会烧水,我就给你烧了点水。洗澡不够用,只能用来洗脚。”
“……”
阮久有些无奈,盆里的两只脚往边上挪了挪,邀请他:“你要一起洗吗?”
赫连诛的眼睛一亮,很快他又想起自己说过的话,恢复了可怜兮兮的模样:“好呀。”
嘴里这样说着,但他还是挨着阮久坐着,手脚麻利地脱了鞋袜。
木盆不太大,他刚把脚探进水里,就发现自己要踩到阮久的脚了。
“软啾,你踩我。”
阮久只能抬起脚,让他先下去。
赫连诚撑着头看他的脚:“软啾,你好白啊。”
阮久无奈:“是你太黑了。”
赫连诛一本正经:“草原上的人就是这样的,我算是很白的。”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闲话,阮久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他在盘算要怎么跟赫连诛解释生孩子的事情。
等木盆里的水都变凉了,阮久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他抬起双脚,随手拽过巾子擦了擦,踢踏着鞋子出去喊人:“乌兰,把我带过来的那几个箱子搬过来!”
他记得,他要来鏖兀的时候,他爹他娘,还有他哥,都给他准备了很多的东西,吃的玩的都有,生怕他在鏖兀过得不习惯。
临走的前两天晚上,他娘忽然来跟他说悄悄话,告诉他,自己给他准备的其中一个箱子里,还有一个小箱子,里边是“有用的东西”。
至于是什么有用的东西,就是那种有用的东西。
阮久听到娘亲说起这个的时候,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然后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坚决不肯露。之后娘亲还说了什么,阮久就没听见了。
当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赫连诛就是鏖兀大王,阮久娘亲也就以为鏖兀大王是个人高马大的中年男人。
她怕阮久被弄伤,给他准备了这些东西,告诉他,紧急时候可以拿出来看一看,救急。
这个时候就是需要救的紧急时刻!
东西实在是太多,乌兰和格图鲁,还有十八和铜人翻了好一阵子,才找到那个传说中的小匣子。
阮久抱着匣子,回到房里。赫连诛已经将洗脚水倒了,跪坐在榻上,乖乖巧巧地等他回来。
“我最爱的王后,你回来了,需要捏捏肩膀吗?”
“回来啦,不需要。”
阮久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抱着东西在他身边坐下。
有了这些东西,赫连诛肯定一看就懂。
赫连诛问:“软啾,这是什么?”
“我娘给我的,生孩子的东西。”阮久一顿,“不对,是能解释生孩子的东西。”
他打开匣子,先随便翻了翻。
只有几册画本,两三罐药膏,再没有其他的。
阮久随手拿起一本画本,又随手翻开一页——
然后啪的一下把画本给合上了。
他转头去看赫连诛,赫连诛大约是没看见什么,眼睛里还都是率直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阮久自己脸色通红,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这个……假、假的……”
“给我看看。”赫连诛伸手要拿,阮久一扭身子就躲开了。
阮久弯着腰,把画本和匣子死死地护住:“你不能看。”
“为什么?”
“这书上说了,十六岁的才能看。”
赫连诛收回手:“那你看吧,看了再告诉我。”
“也不行,我现在也不想看。”
阮久眼疾手快地把画本收回匣子里,咔哒一声,把匣子锁上。
他转头:“赫连诛,我们来做个约定。”
“好啊。”
“我们……”阮久想了想,“十年之后再打开这个匣子,再认真探究一下,不能……生,到底是谁的问题。”
“十年?”
“噢,可能是有点太久了,那……”阮久再想了想,“九年。”
“九年?”
“八年,不能再少了。”
可赫连诛还是觉得太久了,皱着眉不肯同意。
他道:“五年。”
阮久掐着手指算了算:“好,那就五年。在此期间,你不能再提那些事情,你得专心学业和事业,把鏖兀发扬光大。你想啊,就算你有了孩子,你也保护不了他,还是过五年再说吧。”
阮久拍拍他的肩,滑下床榻,准备找个地方,把这个匣子给藏起来。
他转念一想,赫连诛这个人,除了对鏖兀,好像就是对这件事情比较上心了,这个约定好像拦不住他。
于是他回头朝赫连诛伸出手:“来拉个勾。”
“谁食言谁是小狗……”阮久说了一半,好像觉得哪里不太对。
赫连诛本来就是小狗,这个威胁不到他。
于是他又改了口:“谁食言谁是小猪……”
赫连诛本来也是小猪。
发誓嘛,应该要抓住对方的痛点来发。
于是阮久道:“谁食言谁就……一辈子没小孩。”
这个就很不错,阮久满意地笑了笑,我真聪明,赫连诛最喜欢的就是小孩了,他肯定不会带头打破规定。
拉过勾,阮久就抱着匣子在房里四处转悠,寻找可以藏东西的地方。
他找了半天,最后蹲在地上,把匣子塞到床底下了。藏好之后,又把原本垂下来的被褥帐子弄好。
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阮久拍了拍手,终于可以放心睡觉了。
他抱住眼里闪着好奇的光的赫连诛,把他推到榻上:“睡觉啦。”
吹了蜡烛,阮久裹着被子,背对着赫连诛睡下了。
赫连诛蹲在阮久藏箱子时蹲的地方,有点为难。
其实匣子上的那个锁不算什么,他一只手能把锁拆开,但是……
他还没来得及伸手,阮久就把他拽上来了:“睡觉。”
“噢。”
但是赫连诛真的好好奇啊!
*
夜里临睡前,尽管阮久强装镇定,但画册上的“惊鸿一瞥”,还是深深印刻到了他的脑海里。
那天晚上,他只觉得脸上发烫,心脏砰砰地跳动着,吵得他睡不着觉。
后来他勉强睡着了,也睡得不□□稳,梦里吵吵嚷嚷的,好像又一群什么东西把他给包围起来了,不给他留一点儿空隙。
他出了一身汗,被热醒了。
醒来之后,发现赫连诛八爪鱼似的,死死地抱着他。
仿佛梦里那种古怪的感觉还有所存留,阮久觉得好像在梦里爬了一座山,他一直爬一直爬,却一直没能到达山顶,最后他就从山上摔下来了。
阮久懒得管这种感觉,一脚把赫连诛喊醒。
“别抱着我,好热。”
阮久心大,没几天就把画册的事情给忘了,再过几天就把做梦的事情也忘记了。
*
草原的夏天又热又长,阮久这些天都在跟着刘老先生学鏖兀话,闲时就带着赫连诛出去玩。
赫连诛有好几次忍不住要问他,木匣子里究竟有什么,但是都被阮久堵回去了。
阮久想起来的时候就把床底下的木匣拖出来看看,没有看到被破坏的痕迹,就摸摸赫连诛的脑袋,表示嘉奖。
久而久之,赫连诛好像也不再想这些事情了。
刘老先生在教阮久鏖兀话。
他看起来好像很不喜欢阮久的样子,其实教他的时候很认真。
他怕阮久学不会鏖兀话,往后在鏖兀被别人欺负。
阮久知道他的苦心,但要是刘老先生不打他手心的话,那就更好了。
这天下午,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阮久撸着衣袖,坐在刘老先生的院子里,用红红的手捧着红红的西瓜。
阮久吃完一片,伸出手要再拿第二片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心和西瓜瓤一样红,越看越气,于是打了一下刘老先生,顺便把手上的汁水都抹在他身上。
刘老先生反应慢,等他擦干净手了,才反应过来,拿起拐杖要敲他。
“你这个……”
阮久抱着两片西瓜跑远了,逃跑的时候,还顺便咬了一口赫连诛的,准准地咬在正中间。
赫连诛追上去,要把剩下的都给他。
阮久跑到羊圈附近,看见那个帮忙挑水放羊的男人就靠在羊圈里,自己吃一口西瓜,再给羊也吃一口。
阮久站在羊圈外面,大声喊了一声:“刘长命。”
那男人隐约听见有人在喊他,便转头看去。
阮久把自己手里的两片西瓜递给他,同样是大声喊道:“给你吃。”
男人用手语比了个多谢,凑近些看,小心地拿走其中一片。
刘长命是阮久给他起的名字。
他自己不记得他的名字,因为是刘老先生收留的人,所以姓刘。
至于为什么叫做长命,刘老先生叫做长生,他自然就叫做长命了。
刘老先生听过这个名字之后,不置可否,随他去了。
从此这个男人叫做刘长命。
阮久把另一片也塞到他手里,朝他笑了一下,就这样跑了。
刘长命放空目光似的,瞧着他的离开的背影。但所有人都不会觉得,他是在看阮久,他看不见,眼前两片白斑几乎挡住了他能看见的所有光亮。
阮久走回檐下,接过乌兰递过来的帕子,抹了抹手,重新拿起一片西瓜。
他随口问刘老先生:“刘长命是哪里人呀?”
“不知道。”刘老先生道,“捡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傻了,身上也没带着什么信物,看不出来。”
“那怎么办?万一他家里人也在找他呢?”
“你是王后,这种事情应该归你管。”
刘老先生吃完了西瓜,那个小书童拿出帕子帮他擦手,一面道:“其实这样的人多了去了,我进城买菜的时候,遇见过好几个,只是这一个比较碰巧,躺在我们家门口,被先生捡回来了。”
刘老先生问道:“怎么说?”
“先生深居简出,自然不太清楚。去年鏖兀和大梁不是打过一场仗吗?大梁败得厉害,鏖兀这边抓了好些俘虏,看管得不严,又逃出来许多。还有好些人,是大梁撤退的时候,来不及带走的伤员。”
小书童收起帕子:“这些人就在鏖兀和大梁的边境游荡,咱们这儿离边境太近了,他们就来了咱们这儿。”
“说不准刘长命就是梁国的士兵,受了伤四处瞎跑,就跑到鏖兀来了。照他这样的体格,在大梁军队里,怎么说也能做个百夫长。而且我怀疑他会武功,他每次挑水的时候动作都特别利索,显然是做惯的。”
阮久疑惑:“啊?那只能说明他在军营里负责挑水,说不定是个烧饭的伙夫。”
小书童对他的天真感到无奈:“挑水是习武的基本功,他挑水很熟练,说明他练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