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知道了,会说什么?“何故陷我于不义”?很像他会说的话。
他聪明,理智,淡泊,看透红尘。又怎么会,为他这样无足轻重的人伤心?有,也只是出于道义、责任吧。
秦少游无奈地摇了摇头,带过恪到画廊里间的办公室。扶他坐下后,轻轻弯下腰,拍了拍他的腿。“嘶……”过恪倒抽一口冷气,差点把肺冻僵。
“痛吗?”
“你的痛觉神经麻痹了,还是精神分裂了?”过恪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他。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呵呵,我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悲伤。”过恪能对他坦白,他高兴。但,他敢于坦白,想必也是因为隔阂、陌生吧。就像人们在网上和陌生人聊天时,敢于肆无忌惮地一吐胸中不快。
不过,这算不算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秦先生……”
“不必如此生疏吧,叫我少游就行。有什么事?”
“……没事。”情不自禁地想到风流到放浪的秦观,再看看他一脸无害地笑容,过恪寒毛直立。“我先走了。”
“你去哪儿?我送你。”秦少游依旧温文尔雅,风度不凡。
“回学校。谢谢,我自己回去。”过恪真心觉得,学校是个好地方,受伤了、失恋了、离家出走了,都可以躲在那里。
“如果你不想加重你的朋友的罪孽,就留下吧。这里有休息室。”
“这,不太好吧。”过恪不喜欢欠人情。
“嗯,我可以考虑和安先生好好沟通沟通。”秦少游保持万年不变的君子式微笑。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他以前怎么会觉得秦少游君子?
“你腿上的伤,还是早点去医院吧。”秦少游见好即收。
“没事。别忘了我的本职工作。”过恪的语气,三分轻狂,三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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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荒山回来之后,过恪看完了李念唯推荐的小说——《情感的混乱》。
他思考了很久,很久,久到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自己。是的,自从认识安溪,他便开始渐渐改变,他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脑海中,慢慢回放着他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细细回味,过恪苦涩地笑了。
有些事,想通了,路,却再也走不通。
他,对安溪的感情,和小说中两位主角的感情一样。
小说的结尾,那对师生在一个坦诚、热烈,却绝望的吻后,分开了,永远的分开。
起初,那位学生无法认可自己的感情。但是,他最终还是说:“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让我感受到爱。”
过恪记得,安溪说起他的姻缘时,往往言辞闪烁。不是沉默不语,就是顾左右而言他。他早就猜到自己此生情路坎坷,但他并不太介意。
一方面,他相信,姻缘乃天定,成与不成,不劳自己费心;另一方面,他心中有更重要的人,更重要的事,他没有留下太多位置,给那个目前还是陌生的“姻缘”。
现在,他终于想通,为什么李念唯在分手、失业的双重打击下,依旧能为自己小小的发现欣喜若狂。因为,那些,都不重要。
有些人,心很小,只装得下很少的事、很少的人。因而,他们只能放的下最爱的事,最爱的人。
如果他喜欢的是安溪,那么自己的命相,还真是顺理成章了。
过恪有些自嘲地笑了。
自己还真够傻的,现在才反应过来。
确实啊,当初认识安溪时,他也是花了将近一周,才发现安溪是个古代人。
他恨不得自己再呆一些,更傻一些,如果能骗自己一辈子,那也是种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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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天的事,过恪此生难忘。
连着两天,大雨滂沱。本就泥泞的山路,差点被浸成沼泽。
过恪不敢麻烦父母,也不想麻烦同学——同学,恐怕也找不到这里吧,深山老林的,进去,还不知道怎么出去呢。
他打电话向派出所求助,可对方却说,过恪描述地太抽象,无法确定具体位置。既然不是什么大伤,先多待几天再说。
挂了电话,过恪恨不得把手机砸了。
虽然安溪连昏迷时都嘱咐着,要在两天内回去。即使会伤到自己,过恪仍然无法做到。
下山,他必须背着安溪。安溪背上的伤禁不起雨淋。
而且,满地的泥,很容易滑倒。自己没什么,但再摔伤安溪……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就是守在安溪身边。
被困的第三天,过恪照旧出去挖草根、野菜。突然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嗥叫。
过恪心底一颤,差点甩掉了手中的小刀。
他虽然不知道这种骇人的声音出自什么动物,但他能确定,相信直觉的判断。
迅速收起工具和,过恪第一次觉得人类退化已久的本能,是这么的顽强——即使分辨不出动物品种,他依旧运用直觉判断出了威胁。
逆着光,过恪看到一双发着绿光的眼睛。
灌木丛中传来踩到枝叶的簌簌声,一只犬科动物出现在他面前。
过恪觉得两腿发软,头皮发麻。
这,为什么这地方还能有这么野生的物种?
它,是狼还是狗?
过恪觉得自己不应该马上逃跑——想必,那会激起对方的狼性。
比体力,他跑过对方的概率堪比中国足球冲进世界杯前十。
慢慢后退,过恪靠到了一棵大树上。
竟然无路可退了。这,算不算,屋漏偏逢连夜雨?
树?
过恪知道,猫科动物善于爬树,但狗是不会爬树的。
这个,应该是犬科动物吧。那么……
过恪慢慢转身,但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敌……兽。
右手拿着小刀,左手攀上树干,左侧靠着树干,过恪很慢很慢地调整好姿势。
所谓敌不动,我不动。
像狼——姑且认定它是狼吧——这样聪明的动物,没看透对方前,是不会贸然进攻的。
过恪虽然心慌,但智商还是在的。
接下去,他只要爬到树上,便胜利了一半了。
过恪相信,既然安溪没警告过他,他一定不会有事,他一定会长命百岁、安享天年的。
看准时机,过恪一跃而起,迅速蹿到树上,使出最大速度往高处爬。
之前,过恪还在为自己跑不过这四条腿的类犬动物伤神,现在,他便深刻体会到作为灵长类的光荣了——爬树方便快捷。
大树底下好乘凉,大树顶上好避狼。
过恪爱死这棵树了。从他现在趴在上面舍不得下来的姿势就可以看出他的深情。
逃生以后,他一定会回来祭拜,不,拜它!
当然,狼也不是吃素的——狼要是吃素,不是病了就是疯了——也飞身扑上。
右腿被狼的利爪划过,过恪庆幸,幸好不是它的牙,要是被咬住,还不知道会不会把自己整成残废。
即使不残,一条腿被咬住……肯定痛死。过恪后怕不已。
在树上和狼“相看两不厌”,过恪惶恐的心情,逐渐转变为得意。
一阵麻麻痒痒的触感从腿边的传来,过恪以为是血液滑下的,并未在意。但一阵刺痛,让他忍不住别扭地转过头。这一瞥,绝对不惊鸿,却肯定惊涛骇浪,过恪差点没从树上滑下去。
两只肥大的蜈蚣,在他受伤的腿上扭动着身体。
忘了手上还有刀,过恪直接挥手,想把蜈蚣赶走。
很荣幸,过恪出师未捷,祸起萧墙,手脚内讧,竟然不幸自残了。
这……做人能背运到这地步,过恪真是无语问苍天了。
以前也经常出游登山,怎么没碰到这种事?
狼跳了几次,发现都够不着上面的人,不禁有些气馁,跑到一旁假寐去了。
过恪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学过的课文,蒲松龄的《狼》。
那位屠人是怎么成功对付狼的?
哦,是扔肉骨头。
……
他现在能扔的,只有自己的骨头。
可惜,作为身体的主要掌权人,他是不会弃车保帅的,更不可能用身体贿赂狼。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贿赂狼这种事,他才不会做。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狼子野心啊。
过恪都有些佩服自己了,这时候,竟然还能想到那么多课文……要是他的语文老师知道,一定会感激涕零的。这个一上语文课就犯困的人……
第三十章:脱险
这里如此不安全,山洞里,想必不会好到哪里去吧……
洞里阴暗潮湿,万一有蛇虫鼠蚁……
身处陷阱,真正激发过恪急切回去心情的,却是对安溪的担忧。
想到此,过恪不禁感慨,自己真的傻了,傻到已经痛不自知了。
回过神来,过恪继续琢磨着该如何“空手套白狼”。
雨霁未久,树叶上的水珠,禁受不住树下强大气场的对阵,滴落在过恪的手背上,悄然滑落,痒痒的。过恪一边盯着狼,一边顺手将手背在树干上蹭了几下,抹去水珠。
一个黏滑粗糙的触感,让过恪下意识地抬头。
过恪庆幸,刚才的蜈蚣给他打了强有力的疫苗,让他现在不至于摔下去变成狼的午餐肉。
一条手腕粗细的大蛇正缓缓转身,似乎在寻找扰它清梦的罪魁祸首。
苍天呀,大地啊,这是什么树?怎么不是蜈蚣就是蛇?这也太厚德载物了吧。
听到草丛中细细簌簌的声响,过恪回头看了一眼狼。这,还真是上蛇下狼,进退维谷……哀怨地看了看狼,过恪突然笑了。
过恪第一次发现,自己看到这些恶心的动物竟然还笑得出来。
过恪把刀插入树干里,缓慢地爬向蛇。
大眼瞪小眼,相看两相厌。
还好,不是三角脑袋,不是毒蛇。
瞪视了几秒钟,过恪回想了一下以前所学的知识,快速过了一遍要进行的步骤,决定一鼓作气、速战速决。
他迅速伸出手,掐住蛇的七寸之处。
当然,他的“迅速”与蛇相比,简直是蜗牛遇兔子。过恪的手臂上,还是被咬了一口。
幸好他以前登山时遇到过一位老人,告诉他该如何应对这种状况。
默默地祈祷自己投篮技术狂飙,过恪把蛇扔向那匹狼,而后飞身跳下树,夺命狂逃。
疲惫地爬回山洞,确定安溪周围没有蛇虫鼠蚁之类的东西,过恪这才想到,该处理自己身上的伤口了。
前几天试药时划出的伤口,因为自己疏于管理,又裂开了,甚至有些化脓的趋势。
过恪稍作处理,便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为了不让安溪担心,过恪依旧在他的药中加了催眠药品。
这几日,安溪便是在昏沉中度过的。
狠心扔下了自己筹办多时才集齐的野营用品,过恪背起安溪下山。
山路崎岖泥泞。
过恪的伤腿,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不论再怎么小心,也无法遏制伤口被撕裂的趋势……
过恪自我安慰道:古人不是说了吗?“若要安,三里常不干。”古代人常常喜欢运用化脓灸,使腿部的足三里穴受伤,通过这种刺激,达到养生的效果。
以前过恪觉得这种方法既不卫生,又痛,因而只是看老人这样做,自己从不实践。他现在这样走回去,想必是天然‘化脓灸’了。不错,上天可真是厚爱他啊。过恪又开始发挥自己强大的自我催眠能力。
伤口好不容易有了结痂的趋势,又在震动中被扯开。凝固的血液将过恪的伤口和衣料黏在一起。
生为学医之人,过恪不是不知道他现在的状况,也并非没想过一会儿处理伤口的麻烦。
只是,他早已无暇顾及自己。
终于走到了山下,过恪却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荒山附近,能有多少人烟?又走了几千米,他们才遇到一辆的士。
“严杉,我妈在天机阁吗?”上车后,过恪便打电话给严杉,了解情况。
“在的。”严杉很纳闷,前几天阴雨不断,难见骄阳,他们竟然还能在深山里待这么久……是因为人生太无趣了,想要寻找刺激?
“唉,怎么办……”在离家还有十五分钟车程的地方,过恪焦躁不安。
要是让老妈看到自己这个样子,定然会被唠叨三个月,而后大半年不能出门玩。
安溪现在的情况……又不能不会天机阁。
怎么办?
“要不要,我把你妈妈支开?”严杉贴心地问道。
“好!”过恪大喜,这孩子,还是挺有用的嘛,转念一想,过恪又问道,“把握有多大?”
“嗯……五成。”声音低了不少。
“五成?”瞬间,过恪觉得自己被人从绿洲被踹进了撒哈拉。外面骄阳似火,内心冷如北极。五成希望,不如不说,也不会让人如此心痒难耐。
“两害相权……”严杉开始学习蚊子的发声方式。
“好吧……”姑且信你一回,大不了秋后算账。过恪可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君子。
也不知严杉用了什么方法,还真的成功地把过妈妈支开了一个时辰。
过恪在接收到严杉的下一步指令后,偷偷将安溪送到里间的卧室。温柔地为他换取身上满是泥土、灰尘的外衣,为他清洁、治伤、备药。
轻抚他的睡颜,过恪心神恍惚。
他现在的心情,剪不断,理还乱。
他看不透现在的自己,为什么,如此心绪凌乱。
在手机第五次震动时,过恪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可惜,他犹豫地太久,真巧碰上过妈妈回来。
迅速躲回安溪的办公室,过恪再一次心跳
娘亲啊,您可千万要尊重他人隐私,没事儿别进来!
脚步声渐渐逼近,过恪的心脏随着高跟鞋的节律跳动着,几乎要跳出胸口。
过恪今天算是体会了一回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明知母亲不会随意进他人的房间,他还是紧张地不知今夕何夕。
“这是什么?”看到地上一条红线,过妈妈有些疑惑。医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洁癖。
“啊,这个是红墨水,嘿嘿,今天帮安先生买了一瓶红色颜料,不小心打碎了,没擦干净。”严杉立刻拿来拖把,“毁尸灭迹”。幸好严杉机灵,猜到了始末。要是现在回答的人是过恪……情况堪忧。
“下次注意点。病人会以为这是血迹,影响不好。”过妈妈面色一沉。
“是,是!一定注意!”严杉积极认错,态度良好。过妈妈满意地点头回了办公室。
藏在门后的过恪吓得心惊肉跳。
太险了。
真没想到,严杉还有这么机灵的一面。不愧是哲学界高材生!
看来,值得重用啊。
回来后一定好好奖励他!
过恪逃出升天后,不禁感慨,这两天,过得太惊心动魄了。人生五味全尝了一遍。看到安溪为公明伤神,他酸楚;看到安溪受伤,他苦涩;为安溪试药、疗伤,他甘之如饴……
他需要指导,需要指引。
想到了李念唯推荐的小说,过恪立刻去研究一番,早日让自己脱离苦海。
第三十一章:赌局——木
连着几天,安溪都没有见到过恪。别说人影,连电话、短信都没见到一个。
闭着眼,安溪情不自禁地回想过恪的命盘,不觉心烦意乱。难得地,他一点都不相信自己超群的记忆力和推算能力。找出过恪的流年命盘看了看,安溪的烦闷再度缠成乱麻,梗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