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洗澡之后也没有多神清气爽,反而更难受了些,庄泽打了个喷嚏,抽着鼻子说,“要不然我去外面睡,万一传染你就不好了。”
庄泽刚说完,阿海张开了嘴巴。
“阿嚏——”
庄泽:……
“我也感冒了——”阿海钻进被窝,“那我们就一起睡好了。不用害怕传染。”
“喂,”庄泽无力,“交叉感染更可怕啊。”
“没关系啦。”
“你……穿内裤了么?”触碰到柔软的东西,庄泽瞬间僵硬。
“嗯?”阿海掀开被子探头看,“穿了啊。”
“为、为什么——感觉,像没穿一样——”庄泽涨红脸,感冒加害羞,简直要晕过去。
好滑、好软、好嫩。
“啊,是阿喵送给我的。”阿海亮出自己的冰丝小内,“它说好看,可我都不觉得。”
“……你的猫,送你这个?”庄泽的三观再次被刷新,谁家的猫会送主人内裤啊喂!还这么——这么带有一丢丢性感。
“是啊。”阿海有些不理解庄泽这般表现,“还有其他的。”
……
“其他的,什么?”好可怕。
“没什么。”阿海钻进被子里,“睡觉啦。”
被蹭到大腿,庄泽默默往一旁挪了小半米。床大就是有床大的好处。不过,越来越想弄死那只猫,弄死或者不弄死,真是个问题。
浑身别扭的庄泽没有再继续追问,没出三秒钟,他也睡了过去。
庄泽难得做梦。佛洛依德认为梦境都是有迹可循的,从中可以窥探这个人的想法与信念。庄泽对此半信半疑,不过他觉得将梦境列入未解之谜是非常正确的。庄泽在很久之前,做过一次梦。时间相隔之久,令这个梦境的真伪已无法确定——或许真是一次次的回想不知不觉篡改了他的回忆。庄泽一直认为自己做过预示梦,他梦见了自己期末考试的成绩,结果第二天拿到的成绩单与梦境一模一样。庄泽那时本以为自己有了超能,能够在睡梦中预见未来,可惜只有那一次。那次的后遗症是,庄泽对每日的梦境都充满了期待。因为那里或许写着他的未来,或明天。
像是“窥探天机”一样。
按照宿命论的说法,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被设计好的。当然,即便这种生活是被设计的,对于每个人而言,生活依旧是妙不可言,因为你他妈,压根就不知道明天会有什么破逼事儿。
不过每每谈论到“明天”这一话题,庄泽总是能想到清秀他妈。
清秀和庄泽一样,都是个没什么定性的少年,心性不够成熟,思维也是。看了这个说法觉得对,看了那个说法也觉得不错。这种摇摆不定的思维有好有坏,好处是不会太过偏激,坏处是到最后什么都没学习到。
像清秀,一边将耶稣上帝王母娘娘佛祖当做封建残留,一面又觉得算命真他妈是准到离谱。清秀听他妈讲过这么一个小故事,当时清秀还小,他妈抱着他,和一未结婚的女闺蜜一同逛街,遇见一个打扮普通的中年女人。中年女人说,咱们有缘,你们一人给我一块钱,我给你们说说面相。两块钱而已,清秀妈和清秀姨就给了。那中年女人对清秀妈说,你这辈子不缺钱,大富大贵,但婚姻不幸。而清秀姨,没钱,儿女双全,未来的丈夫在南边。中年女人没给清秀看,说孩子太小,看了不好。
那中年女人还说了不少小细节,十几年后,都一个个成了真。
因此清秀一直坚信“高手在民间”这一伟大真理,平时在路上千万别飞扬跋扈太过嚣张,低调谦逊点,一不小心让人给下了降头,是一辈子倒霉的事。
不过清秀也说,活该他爸不爱他妈。他妈整天神神叨叨求神拜佛,还学会了养小鬼,一年飞几次泰国,整个家都乌烟瘴气,搞得像个神婆子似得,清秀看着都发憷,更何况他爸。
庄泽觉得清秀他妈是个厉害女人,不明觉厉的那种。多方神灵助她一路平安,虽然她没有婚姻幸福,但的确,大富大贵,做生意比清秀爸爸厉害多了。
清秀给庄泽讲过不少清秀妈的细节,在家怎么跪怎么拜,每天供奉什么东西,这些给庄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基本上一作噩梦,就会出现这些元素,特高级。
庄泽这次的梦境,出现了小鬼尸王,在他直直往后退的时候,突然被人一把抱在怀里。
他转过头,满脸是血的公园死尸流浪汉问:“你为什么不救我呢。”
庄泽:……
雅、雅蠛蝶。
被死尸追着跑了不知多久的庄泽终于挣扎着坐起身,他喘着粗气,浑身是汗,黏腻又燥热,除却刚醒来那点头昏,倒不那么难受了。他抓过手机,才上午九点钟。
阿海不在一旁。
“早。”他对孙旺财说。
“嗯。”孙旺财正在一旁翻报纸,应声道。
他翻身下床,去浴室放水,顺便又冲了个澡。正穿衣服时,敲门声响起。音量很小,像是怕惊扰他人。声音也不是从主门传来的,卧房西侧,有扇小一点的门。
庄泽穿好衣服,过去把门拉开,是衣帽间。庄泽不可思议看着古老板:“你在这里干嘛?”
“两个卧室是连着的。估计是方便老板和秘书睡觉。”古老板拉着庄泽往侧卧走,压着嗓子说,“你老婆要被人抢走了。”
“什么……”庄泽尴尬万分,“我和他不是——”
“不是?”古老板才不信,“好好好,不是就不是,不过你的这个医生,明显认识你老婆啊。”其实他直觉认为医生也认识他的怪,只是他没说。
“他不是——”
“okok,他不是。”古老板一把把庄泽按在侧卧的门前,“你看。”
“你房间怎么会有这个?”庄泽被这隐藏式猫眼吓一跳,这种猫眼,从客厅是看不出来的,“我那个房间也有?”
“啧,你小声点,”古老板说,“刚刚偷听时发现的,你别瞎叨叨了快看!”
“你男朋友呢?”庄泽又问。
古老板:……少年你为何在这个时候话痨?
“他在浴室,”古老板无语,他的怪在浴室虚弱的很,还要受一只猫的调戏,“我刚才看见那个医生摸你老婆的脸,还说什么好久不见。”
“……哦。”庄泽说。
古老板:……给点态度啊少年
“他们都在外面坐了快半小时了,有什么好说的。”古老板扒着猫眼,又开始看,“还坐那么近!我了个擦——”
古老板颇为同情看了庄泽一眼:“你真被NTR了。你老婆脱衣服了。”
庄泽:……
“……哦。”
作为青少年,即便不看日漫,他也能从旁人那里得知NTR的意思。大概,就是西门庆NTR了武大郎,上了潘金莲。诸如此类。
古老板拍了拍庄泽的肩膀,沉痛道:“节哀。”
古老板又看了眼,这会看的时间比较长,他诧异道:“又把衣服给穿上了……什么情况。”
古老板贴着猫眼,这次等待时间略长。
“好样的,你老婆心里还是有你的。”古老板及时汇报战况,“也就掀了下上衣,也不算什么。我以前还跟哥们裸泳过呢,东北大澡堂也常去,”他自己触到了自己的伤心处,凝噎道,“妈的就是碰见了那家伙之后,就再也无法直视正常的男男交流了。”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啊呀啊呀。这样啊。”古老板看着面前死气沉沉的少年,后退两步道,“那,那没什么了。我去浴室看看——他身上的鳞片一直在掉,多用热毛巾擦擦能好受点,我去帮他擦了,啊哈哈哈——”缺心眼的大人给少年的心房狠命一击,意识到错误之后也不会来安抚一下。
嗯,就是这样。
庄泽僵着身体回了房间,再度躺回床上。
略饿。感冒已经好了。眼有点涩。
混混僵僵。
不知为何,有点难过。
庄泽翻开包,找到速写本,削了铅笔开始画画。他这几天都没有动笔,相片倒是照了不少。庄泽翻了翻本子,里面全是他的同居人。
大多少女们都希望,有个会照相会绘画的男友。这种技能很大程度上能增加情感的坚韧度,因为少女们都希望,能有个人,记录下来自己作为少女的时光。而庄泽这种类型,倘若不论个性,应当是比较适合做恋人的。当然,备胎更合适些。他只要自high就足够。
他的画本,应当是最全面的阿海记录册。吃饭睡觉,各类表情动作,以及浴室剪影。有时即兴创作,还有场景拼接。甚至还有阿海的服装搭配秀,全都是他想着阿海适合穿什么类型的衣服。从夏天的白t到冬天的棉服,像头毛茸茸的幼海豹。
白乎乎的糯米糍。
庄泽拿着铅笔画了半响,乱涂乱画黑漆漆一片,越画心情越差劲,顺手撕掉了这页纸。
无辜。
明明清晨睡觉时,心情是好的。要不是感冒,根本睡不着,得下楼围着酒店跑十全才能平复下来才对。
奇妙的开心,以及突如其来的难过。
“孙旺财。”庄泽丢了画本,仰面躺在床上。
自从阿海和黑猫到来,他许久没有能和孙旺财单独相处。虽然就算是两两相对也只是相顾无言,但孙旺财是个令人信任的伙伴。
“你有没有很在意的人?家人,朋友,还有爱人。我是说,其他的,妖,或者——”狗什么的。
若是初相识,孙旺财大抵会回避这个话题。不过此时孙旺财想了想,说:“前世的话,喜欢过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有过。”
这是个投了狗胎的兄弟。
“之后呢?”
“就没了。”
总之不要期盼孙旺财讲出什么有意思的故事。
口口声声说着爱你一万年,结果到了这辈子什么都不剩。自己都过不好这狗生,更谈何去爱。孙旺财才觉得自己是个笑话,相比之下,庄泽这点苦恼又算什么。
“如果他要跟着别人走,怎么办?”
孙旺财趴在地摊上,下巴搭着前爪,依旧是那副屌到不行的颜:“不让他走就成了。”或许会犯错,但如果任他离开,更是错。
“会不会太粗暴了?”庄泽第一个念头是绑起来扛着就跑路。
“如果,他跟着夏晋白,能更好的话……身体会好,也可能会找到自己的家人。不过夏晋白不是快死了么,怎么能照顾好他。哈……你看,我都没和他认识几天,就真把自己当他监护人了。”庄泽干笑,“挺傻逼的哈。”
“如果不带他来就好了……不过也许今天不遇到,以后还是会遇到。他总归得走。”
可怜的十七岁少年庄泽被古老板引入一个误区,完全没考虑“夏晋白和阿海有谁是gay”这一问题。至少从夏晋白和二喜的纠葛来看,这人是完全没有同性倾向的。他本来完全可以将两人的关系列为“故人”甚至“未知家族的家人”,但目前他完全陷入了古老板那个坑货的万年深坑中。
如果黑猫在,一定会笑到尿失禁。真是错过了这场好戏。
“我是个挺没用的人。”庄泽自言自语道,“活成这样,也是活该吧。”不管出什么事,能撇开就撇开,能无视就无视。一步退步步退。从没有主动去争取过什么,热血漫里的废柴死宅都要甩庄泽一万条街。
失落的少年开始积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总得一件事,得能触碰他那么一下。
“可我喜欢他。”失落少年突然闷声道,“特别喜欢。”
第三十一章
年过二十八即将奔三的古老板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
虽然这些倒霉有一大部分是他自己作出来的(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但家里遭怪这个事,真是天来横祸。
他在家里第二次见到那只怪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完几把蛋老子要死在这里了”,但之后,他发现事情比他想象的要可怕更多。
他需要圈养这么一头怪。
并非自愿。
他不是穷凶恶极的冷血人,即便遭到了威胁,第一念头也绝对不会是弄死别人。在发现这只怪通人性之后,开始保持安全距离与这只怪接触。给他食物,保证怪不会被饿死。他也发现,这只怪,是带有伤的。在确认这只怪并无什么威胁后,他也开始为这只怪做些清洗和包扎——怕是怕,但恐惧在逐渐消退。
怪物有着漂亮的深蓝鳞片,即便没有阳光照射,都会泛着银色光芒。五官清晰,瞳孔是暗夜般令人沉浸的黑色。他们之间的关系从紧张到缓和,古老板也不再惧怕。他被怪物囚禁在地下室,在沉闷中,反而开始和怪物絮叨起来。他说自己倒霉,骂怪物不长眼,从他小时候说到现在的生活,要是他有心,简直可以提笔写个回忆录。而怪物不吵不闹,蜷伏在一边,只有眼睛盯着他。
若是黑暗剧,古老板应当在完全放下心防后立马被怪物吞入腹中,换做温馨剧,古老板会收养一只宠物。偏偏他们走的重口耽美人兽风。
古老板在为他清洗身体时,意外发现,怪物挺硬的家伙。他尴尬与怪物对视,很快别过眼。而下一刻,他被浑身试水的怪物扑到在地。
这只怪比他强壮,比他厉害。来头不知,但他妈,擒拿技术简直神。
然后他就被艹了。
温柔又强悍。
天雷地火,惊天动地,古往今来,妈的爽翻了。
欲、仙、欲、死。
古老板可怕的发现,自己竟然沉溺其中。
从最开始单纯的欲望,到之后,怪物每靠近一点,他都会感到悸动。
他认为,自己绝非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他觉得他这种人,就像只小强——当然,他这种人,也只能和小强扯上关系。他从未想过怎么去反抗,只会想着如何去适应。电影里说的对,每个人都会接受眼前的一切。譬如他刚在海云立足时,借高利贷开小店面,就为了配得上他爱的姑娘。后来姑娘和他分开,他被海云本地的地痞追着还贷。三天两头挨揍,店面被砸,房子被收。他也睡过公共厕所,睡过车库,去偷过,被人揍的更惨。用尽各种方式赚钱,好不容易有了点积蓄,和朋友合开公司,麻痹的被那祸害坑的负债累累。不过他就是个小强,嘿嘿一笑,没什么大不了。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这个道理。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大运没有,倒霉不断,但生活算是不错的普通人。只要老天玩不死他,他就能好好活着。别人看他像个橡皮糖,挺没脸没皮一货色,但他心甘情愿,至少在遇到怪之前,他的确生活满意度达到巅峰。
他的平凡生活,被这只突如其来的怪,搅得一团糟。
他不知道怪是什么想法,但怪依赖他,看他的眼神,是热烈的。他被这眼神蛊惑,认为怪和他一样,也是在意着对方的。怪甚至知道自己异于常人,小心翼翼抱着古老板,怕自己划伤他。不过这只怪,最大的问题,就是占有欲太强,简直到了一刻钟都不要分开的地步。古老板哪怕出去买饭,怪都要生气,把古老板压在身下亲吻很久。忍无可忍的古老板,只得使出安眠药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