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戏——墨锦妤

作者:墨锦妤  录入:11-02

秦临渊宠他,并不愿意和他计较。这件事若是往日只有秦临渊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过就是秦临渊说上几句软话便罢了,可是今日偏偏是秦小公子来探望他哥哥的日子。秦羡鱼看见方随的脸色,瞬间就炸了。

“你他妈的跟谁甩脸子呢?”

“啪”的一声将筷子掼在桌子上,秦羡鱼挑着眉看向方随。他虽然和秦临渊相差八岁,可是眉眼却极为相似。此刻斜挑起来,更是和秦临渊像了十成十。

这样的相似让方随怔了怔。三年前他一无所有的时候,秦临渊都未曾用这样睥睨的眼神看过他,而这些年更是没有。可是,方随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这样的态度才是正常的,即使他如今已经在娱乐圈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是和秦爷那样的阶层相比,这样的态度真的是非常正常。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方随却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的发现,他只是夹了一个白嫩的包子,低头咬了一口。

——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忽然觉得喉咙像是被谁堵住了。方随其实一直都是和秦羡鱼不相上下的暴烈性子,可是他清醒的知道,如今自己最好什么都不说。

用纸巾擦了擦并没有油渍的嘴角,方随站了起来,对秦临渊说道:“今天我有事,要出门了。”

说罢,也不等秦临渊回应,方随兀自走出了这所房子。

秦羡鱼被他的态度气得不轻,可是自家哥哥没有什么反应的将这件事轻轻揭了过去的话,他也不愿意多提——他今天下午还有训练,和哥哥撒娇的时间还不够,为了这种人这种事浪费事情简直不值当。

秦临渊瞥了一眼大门的方向,思量片刻。

一会儿给秘书打个电话吧。方随似乎要参加一个电影的选角,那么,他帮帮他好了——权当今天的补偿。

秦临渊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给秦羡鱼夹了一颗煎蛋。

第三章:偶遇。

事实证明,秦羡鱼真的很能吃。秦宅的厨子是北方人,油条包子之类的面点是他的拿手好戏,秦临渊平素吃得少,所以餐点务求精致,如此一来,虽然做出来的早餐精致典雅,但是到底让他家的厨子感觉施展不开。只有秦家的小少爷来的时候才能体现出他手艺中北方特有的豪爽气质。

秦家累世富贵,自是底蕴深厚之家,虽然起于草莽,兴于商贾,但是对子弟的教养极为严格,食不言寝不语是最起码需要遵守的规矩。方才秦羡鱼当着兄长的面儿摔了筷子,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

倒不是忐忑会开罪方随,只是方才的举动实在没有规矩,他们家老爷子在的时候定然要撵他下桌,饿上一顿才好。长兄如父,秦临渊又最有乃父之风,秦羡鱼还真是害怕他哥指责他没家教。

然而秦临渊只是不轻不重的瞥了他一眼,而后给他夹了一颗煎蛋。兄弟两人沉默着开始吃东西,一时之间,只有兄弟二人细细的咀嚼声。

吃过了饭,秦临渊习惯性的让人将他的旱烟递了过来。

饭后喝茶对身体并不好,原本秦临渊的身体就因为早产而比之秦羡鱼来说略有不足,又因为年轻的时候不知轻重的连续工作,如今他的身体就更加金贵起来,简直到了不好好保养就随时会倒下的地步,所以秦家的饭后是绝对不许出现茶水的。

不许喝茶,秦临渊就习惯抽一会儿烟。

可是,抽烟到底比喝茶健康到哪去了啊?然而这是秦爷不能放弃的爱好,当年家庭医生絮絮叨叨的让他一定要戒掉的时候,一向配合医生的秦爷悍然从抽屉中掏出了一把枪对着他。

对于这个哥哥唯一的任性的习惯,秦羡鱼只能苦恼的揉了揉额头,让人找了清肺的中药配方,让佣人时时煮给他哥喝。

秦羡鱼是运动员,所以烟酒他是不沾的。他生来就是霸道的性子,而且,秦家的小少爷闻不惯烟味,谁又敢上前去触这个霉头?只是或许是因为秦临渊的烟味是他从小就闻习惯了的,此时倒是不觉得难受。

静静的等候秦临渊抽完烟,秦羡鱼低头摆弄着手机。

过了约莫十五分钟,秦临渊慢悠悠的熄灭了没有燃烧干净的烟叶,将手中的烟枪递给佣人收拾干净。站起来走了几步,秦临渊道:“下午有训练?”

“恩。”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击了几下,秦羡鱼凑到秦临渊的身边,明明很高的青年却弯曲了腰身和脖颈,用一头硬硬的短发蹭着秦临渊的肩膀:“有一上午的时间和哥哥一起玩呐,几个月之前我和阿胜他们弄了个马场,哥哥要不要去看看?”

秦羡鱼对做生意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身为秦家人,做生意并不是目的,敛财才是他们刻入骨血之中的本能。哪怕是秦羡鱼这种不沾商场的小公子,每年他哥给他的那么多分红他也不会任由它们放在银行发霉的。

——秦羡鱼看着不同俗务,眼高云顶,但实际上看人颇有几分眼光,结交的朋友和提拔的下属都不是平庸之辈,再加上他简直如同野兽一样的敏锐直觉,几场看着像是“玩票”一样的投资下来,倒是将他自己手里的那些数目恐怖的分红更翻了数倍。

阿胜姓安,安家在锦城的势力不能和秦家相比,然而在临近的海城倒是根基很深。安胜作为安家次子,在激烈的家族竞争之中急流勇退,不知怎的搭上了秦羡鱼这条线,两个人几年前弄出的星级酒店让安胜狠狠捞了一笔,如今这两人又开始在城郊的平地捣鼓马场。

锦城多纨绔,而不跑马,又算什么纨绔?

不得不说,秦羡鱼的眼光很准,也敢想敢做。

秦家当初培养子弟是按照君子的标准培养的,因为秦家的老爷子去的早,君子六艺,被秦临渊拉扯大的秦羡鱼没有学到多少,但是被秦家老爷子一直看到十六岁的秦临渊可是全部都学了。

跑马而已,根本就难不倒他。左右他上午无事,不愿意拂了弟弟的一片心意,秦临渊点了点头,应允了这件事。

秦爷已经点了头,管家自然不敢怠慢。不多时候,秦宅的管家就打点好了兄弟二人的骑装马具,也没有叫司机,秦羡鱼亲自开车往城郊的马场驶去。

秦宅在市中心,而马场在城郊。锦城地域广袤,幸而他们出发的很早,故而在九点多钟的时候,他们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安胜听说秦爷要来,赶忙抛下了怀中的温香软玉,亲自在马场入口等着他们。

虽然是因为利益而结交,但是秦羡鱼和安胜的关系倒是很好,也算是脾气相投。秦羡鱼的朋友,秦临渊自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

对安胜微微点了点头,秦临渊一向少有表情的脸上染上了三分笑意。

这样浅淡的笑意让安胜愣了愣神,直到秦羡鱼狠狠给了他后脑勺一下,他才如梦初醒一般的赶忙对秦临渊微微鞠了一躬,然后才亲自将人引进马场之内。没有人知道,只是那么一瞬间的怔忪,已经让反应过来的安胜惊出了一身冷汗。

“秦爷您挑,这些都是这个月才引入的荷兰温血。”倒是是人精儿似的人物,安胜轻飘飘的将自己方才的失神掩过,恭恭敬敬的伺候秦临渊挑选合适的马匹。

知道自家哥哥挑马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聒噪,秦羡鱼拽着安胜的领子,将他拽出了马厩。

“吓死我了。”没等一脸怒色的秦羡鱼发作,安胜先是苦了脸色。这位秦小少爷是十足十的兄控,这是整个锦城的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虽然经过家族倾轧的安胜并不能够理解兄控这种属性,但是还是不要触及秦小少爷的底线比较好。

看到安胜却是苍白了脸色,裁剪精致贴身的修身衬衫也氤氲出一片汗迹,秦羡鱼才稍稍和缓了脸色。狠狠瞪了一眼安胜,秦羡鱼估摸着他哥差不多已经挑好了,才慢悠悠的回转。

“怪不得秦爷平时面无表情,这秦家的基因还真是挺可怕的。”低声的嘟囔着,安胜拨弄了一下被额头上的冷汗浸湿的碎发,耸了耸肩。和秦家惊人的财富一道,秦家另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秦家人好美色。

是好美色,而非好色。美丽仿佛是秦家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历代秦家的主母都是当世绝色,一代一代的积累下来,如今秦家人的相貌可想而知。

秦羡鱼身量太足,身上有覆盖着虽然不夸张但是很饱满结实的肌肉,再加上常年训练而变成了蜜色的肌肤,很少有人能够把他和“美人”联系起来。

而秦临渊不同,早产让他比寻常男子要瘦弱几分,加上不怎么出门,肌肤总是带着几分抵至苍白的白皙。眉眼漆黑如墨,唇色浅淡然而唇形却很精致。他不笑的时候,眉眼的隽永总是隐藏在周身冷硬凌人的气质之下。可是秦临渊一旦笑起来——是寒冰乍破,是碎雪消融。

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在作死,但是安胜心中的确就只剩下了一句话——一笑倾城天下醉。

好在安胜还算是理智,而且一个男人再漂亮也不会让一个直男发狂的。所以即使见过这样的倾城色,安胜还是生生被吓出了一层冷汗。

如果因为在秦爷面前失态而被他厌弃,那也基本宣判了他在锦城的死刑。想到要回到海城为了家业和兄弟叔伯拼个你死我活,安胜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在安胜暗自为自己的失态而懊悔不已的时候,匆匆赶来的秘书覆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个消息。

秘书告诉他,方随来了。

安胜挑了挑眉,让秘书带人好好招待他。

对于方随的到来,安胜并不吃惊,因为这本就是他亲自邀请的。他和秦羡鱼的马场刚建立了不久,他本就有意邀请明星来拍几幅宣传照来炒热马场的名气。如今纵观整个娱乐圈,最炙手可热的,恐怕就是那位新晋影帝方随了,所以安胜自然就和方随的公司接洽了一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就敲定了这件事。

这是他们马场第一次宣传,如果一炮打响的话以后的工作自然容易推进许多。按说安胜自然是应当和方随见一面的,可是他来的太不巧了,秦爷和方随,只要智商正常,谁都应该知道孰轻孰重。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秦羡鱼和秦临渊已经牵着他们选好的马走出来了。今天秦临渊穿了一身雪白的骑装,漆黑的马靴紧紧的包裹着他线条优美的小腿,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纤细了三分,却更加英气逼人。

包裹在宽大的唐装之中的秦爷像是一块温润的玉,然而身着了一身骑装的秦爷更像是一柄出窍的剑,锋利,冷硬,随时准备着沾染鲜血。

而他选的是一匹枣红色的温血马,那是一匹刚刚成年的公马,还并没有被完全驯化,可是野性却也并没有完全被激发出来。当秦临渊带着白手套的手抚过它的脖颈的时候,那匹枣红色的公马喷出了一道响鼻,像是有些烦躁的甩了甩毛。

秦羡鱼眯着眼睛注视了那匹马半响,微微皱了皱眉,而后又鼓了鼓嘴,向上吹起一股气流,充起了自己额前的一缕碎发。

“哥哥还真是喜欢野性未化的宠物啊。”

青年意味深长的看着远方,随着哒哒的马蹄声,一道凌厉的身影撕开了大片的绿色,向着秦临渊的方向迅疾奔来。

方随。

秦临渊专心和自己选中的马沟通着感情,秦羡鱼倒是一眼看清了来人。不悦的皱了皱眉,秦羡鱼迅速的挡住了秦临渊随时有可能投向来人的目光。

第四章:敷衍。

方随感觉今天糟糕透了。

昨夜从梦中的惊醒让他早起的时候头疼欲裂。吃早餐的时候男人的忽略他本来想要不在意,但是被娇纵了那么久之后忽然被冷落,方随简直觉得自己要萌生出一种即将“失宠”的幽怨了。这个认知更让他烦躁,三年的时间,他想要将秦临渊的影响降到最低,可是却已经是潜移默化了。

今天本来是没有工作的,但是经纪人在秦宅的门口堵住了他,告诉他公司临时给他安排了通告。

方随的性子不算很好,甚至从小到大一路被方流景宠得有几分不合时宜的跋扈,但是对于工作,他还是很认真的。已经连续工作了大半个月,难得的休息日却又被临时安排了工作,然而方随还是没有什么怨言的跟着经纪人到了广告的拍摄地点。

拍摄地点就在锦城,车程不算是长。为了节省时间,方随直接在保姆车中换好了拍摄时候需要穿的深蓝色骑装。助理将剧本交给了他,在不长的车程之中,方随开始静静的熟悉剧本。这个剧本十分简单,十五秒的广告,他只需要扬鞭策马就足够了。

马场方面也十分有效率,早就准备好了一匹黑色的骏马等待着方随的到来。导演摄像厂务全部就绪,如果方随的状态好的话,这条广告应该一上午就能够拍完。

方随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声名鹊起,除却秦临渊的力捧之外,与他自己的天分与努力也分不开。

所以这条广告拍摄得异常顺利。

少年鲜衣怒马,长长的马鞭扬起,又落下,黑色的骏马驰骋之中之留下了一道破开草场的浓绿的残影。然而镜头却准确的捕获了他的眉眼,也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只是在那一瞬间骤然凌厉的眼神让方随整个人都显得像是一把剑,嚣张而锐利,所向披靡一般的震慑人心。

导演细细端详着镜头中的人,半响之后才有些兴奋宣布完成了拍摄。

方随给了他很大的惊喜。按照他最初的预期,不过是希望方随能够表现出纨绔的锦衣儿郎的不羁洒脱罢了。可是那一瞬间的眼神,仿佛让他听见了入梦而来的金戈声声,一瞬间,三千软红全都化为背景,马背上那道劲瘦的身影让人想到的不再是“倚马过红桥,青楼红袖招”,而是风雨动荡的江湖——每个男儿心中都藏着的江湖。

意犹未尽的又看了几遍方才的影像,导演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对马场的经理说道:“这条广告播出去以后,恐怕你们马场要准备美酒了哈。”说来也是,此地有江湖,有江湖则必有旧友豪朋,有旧友豪朋,又怎么能不轰庐饮酒?

经理也站在导演身后看了几遍方随的广告,虽然还没有后期处理,但是望着镜头中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与飞扬的马蹄声,四十多岁的经理抚了抚胸口,居然也附和道:“刘导说得很是,老徐我都涌起浮三大白的冲动了。”

两人说笑了几句之后才猛然发现,方随并没有回来。偌大的马场,他一通驰骋下来,一时之间居然也难以找到踪影。

远远地就看见了秦爷的经纪人大约能够想到方随去干什么去了,任命的干笑着上前对导演和经理解释道:“我们阿随这是玩上瘾了,真是抱歉啊,哈哈,抱歉。”心里把任性的方随抽打了千百遍,经纪人冷静的告诉自己——看在这小子是新晋影帝的份儿上,不能打脸。

导演对方随的演技很满意,此刻拍摄结束了,他对方随的去处也就不怎么在意了,冲着方随的经纪人摆了摆手,导演笑道:“年轻人玩性大,咱们能理解,对吧老徐?”

徐经理也笑着,只是……笑着笑着,他就有点笑不出来了。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儿,徐经理急哄哄的说道:“哎呀你瞧我这记性!方先生要是想玩的话改日我请客,只是今天我们老板说了,今天是秦爷的包场啊。”

“秦爷”两个字分量太重,不仅仅是徐经理,就连刘导演都瞬间出了一层冷汗。近几年秦爷修身养性,可是五六年前秦爷一口气将十八家堪称豪门的企业吞并,那一年因为破产而跳楼的人不知凡几,让人至今想起来都觉得胆寒。

——秦爷绝对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方随出道三年,斩获影帝殊荣。然而和秦爷相比,他的分量简直是微不足道。

若是秦爷发起怒来,恐怕他们整个剧组都落不到好。想到这里,刘导的面色瞬间变得很难看。压低了声音,他对方随的经纪人怒道:“还不快点把人叫回来!”

大概也能想到刘导的忧虑,刘导德高望重,徐经理有并不在演艺圈,所以他们不知道方随是秦爷的人很正常。然而这些事情并不是能够轻易宣之于口的,方随的经纪人只能对他们敷衍道:“秦爷和我们阿随有些交情,应该是无碍的。今天的工作也结束了,不如徐经理您就陪着刘导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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