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南风直接被气笑了:“这就把我给卖了?”
燕鸥真诚建议:“你可以从我手里高价买入,然后把这张照片转送给你最亲爱的伴侣。”
季南风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你不应该学摄影,你应该去做生意。”
燕鸥听了,乐得不行。
一大早醒来,这一出倒是让两个人心情都轻松不少,但很快,他们又一次被拉回到不那么轻松的现实里去——
明天燕鸥就要做手术了,今天有很多事情要准备。
两个人先是一起去楼下吃了顿早餐,然后就接到了医院的通知,去签风险告知单。
住院的这几天,燕鸥已经和这层楼的患者和家属们聊得熟透,不管他想不想,总能了解到一些关于术前术后最真实的情况——
虽然绝大部分人都能很成功的走出手术室来,但也总有运气不好的时候——有术后感染直接一命呜呼的,也有做完之后半身不遂直接瘫痪的,隔壁的大叔伤到了语言区,醒来不会说话了,前不久刚做完手术的姑娘不知道遭了什么罪,一睁眼连自己的爹妈都不认识了。
这些都是写在告知书上白纸黑字的内容,也是燕鸥很可能会面临的结果。但他们早就约定好,既然下定决心要做,就要尽可能坦然地接受一切可能。
为了防止一不小心又难过起来,两个人快刀斩乱麻地签了字,尽可能不去想这些事情落在自己身上的可能。但是难免的,两人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之后,都陷入了冰凉的沉默之中。
还是害怕的。燕鸥一回想到告知书上那一排排冰冷的文字,脑袋还没挨刀,就开始忍不住幻痛起来。这一回,季南风倒是难得担负起了调动情绪的重任,牵起他的手说:“我们出去逛逛吧。”
出去逛逛,顺便就把头发剃了。燕鸥想到这里,从脑壳痛进化成了心绞痛。
他转过身,透过医院玻璃门看着自己,那一头柔顺的栗色头发,拨弄了一把自己脑门后面那根随手束起的小揪揪,不禁悲从中来:“老婆,我才花的699染的新头——我舍不得它——”
季南风也舍不得他这么乖巧好看的头发全部剃光,只能安慰道:“我们可以多买几顶不同款式假发,一天一个不重样,直到你自己的重新长出来为止。”
这样的允诺让燕鸥心里好受了不少。季南风知道,这家伙一向臭美,尤其爱在头发上下功夫捯饬。从认识到现在,这人染过的发色比季南风一盒颜料的色号种类还多,但即便是视觉效果极其夸张的火红、还是很挑肤色的淡粉浅蓝,甚至是非常难打理的白毛,顶在他的头上都没有半点儿的违和。
按照季南风的理解,不是这些颜色适合他,而是他的脸和皮肤能轻松驾驭任何一种颜色。
还记得在上学的那段时间,季南风心理状态最差的那个时候,每当燕鸥顶着一头亮眼的发色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都觉得自己灰蒙蒙的世界里,亮起了一道自带光芒的小彩虹。
现在,这位快乐的小彩虹就要变成没那么快乐的小光头了,季南风又一次伸手拨了拨他后脑勺一小截长的小揪揪,燕鸥也跟着叹了口气,在心里为自己的头发做着最后的告别。
走出医院,清晨的暑气让吹了一夜空调的身子缓缓融化开来。他们没有着急忙活,只是朝着他们熟悉的华山花园走去。
华山医院里有很多颇具年代感的老建筑,最著名的是那一幢古典主义风格的红色老楼,曾经的“中国红十字会总医院”。
两个人远远看着面前红色的墙砖,那坚实的砖木结构下,是一个世纪的漫长风雨,和无数人的命运跌宕。
或许是因为这扑面而来的历史厚重感,两个人路过墙根下的步伐都下意识放得很轻,直到完全走过红楼,来到了面前的花园,他们才不由地松了口气——豁然开朗。
这座花园始建于清末民初,是当年的一处姓周人家的私家花园。花园是典型的中式风格,涓涓细流、嘤嘤鸟啼,老树参天,山石勾连。相传,这座花园是主人专建给自家体弱的女儿养病的静谧处,但建成不久,周小姐便香消玉殒,叫人惋惜。
传说,周小姐的尸骨就葬在了这座花园中,第一次听说时,燕鸥多少还觉得有些毛骨悚然,但不知是不是这段时间光顾过太多次,他居然在这淡淡的悲凉中,生出一丝同病相怜的亲切来。
他抬起相机,想再在这熟悉的景致里换出几张好照片来,但这回,似乎是心中所想所虑太多,他竟很难静下心来,用他那精于计算的法子去设计构图、调整光线。
燕鸥又试着抬起手,好不容易固定好镜头,却始终找不到摁下快门的那一刹那。
大概是看出来了燕鸥的状态不佳,季南风轻轻凑到他的镜头前:“崽崽,教教我怎么拍照片吧?”
那股淡淡的清香让燕鸥浮躁的情绪稳定下来,他愣了愣,有些恍惚地看向季南风。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燕鸥甚至觉得季南风是个原始人。他似乎总是和电子设备不相兼容,按键稍微多点的东西他就很难用得上手,就连最常用的智能手机,他也只会最基础的接打电话、收发信息。
因此,燕鸥从没想过要教季南风用相机,这人也从没有表达过任何对摄影方面的兴趣,这回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难免让燕鸥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看着季南风伸手的动作,燕鸥还是下意识地把相机递到了他的手里,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这人是真打算学了。
季南风修长的手指托住相机机身的时候,燕鸥总害怕这分量不轻的大家伙会把他漂亮纤细的手指压坏了,所以动作小心翼翼到了极点。等季南风宣布做好准备之后,燕鸥开始从最基础的相机构造讲解起:
“这是快门,这是光圈,这个是取景器……”
往常的时候,季南风在艺术上总是担任指导者、讲授者的角色,像这样乖乖地听着自己讲解基础知识,还实属罕见。
看着他一脸认真学习的样子,燕鸥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和他料想的一样,季南风的悟性不差,教会了他基本的操作之后,这人也能在自己的帮助下,拍出一些周围的景色来。
虽然从专业角度上来说,季南风拍出来的照片有很多的不足,但这人对美浑然天成的洞察力,让他拍出来的每张照片都有着让人惊喜的魔力——
树干上满溢出来的晶莹的树胶,地上堆叠交叉的树影,湖中粼粼的光斑……在取景和构图方面,他是有着绝对的专业性的。
燕鸥惊喜地翻着他拍出来的照片,开玩笑道:“看样子再教下去,你就要抢我饭碗啦。”
季南风却也只是笑了笑,就摆手让他站远些。
燕鸥偏偏头,也没多问,就走到了他手指的方向,背朝碧水,身倚红栏。
抬头看向季南风的一瞬间,那人也抬起手,对着他摁下快门。
这是他为燕鸥拍下的第一张照片。
——我哪是想拍什么春花秋月,我想要的,仅仅只有留下你。
第14章 夏山如碧14
燕鸥没想到季南风是要拍自己,忽然反应过来,忍不住笑起来。
季南风很会抓时机,再次按下快门,将他的笑容一并存在了相机里。
燕鸥迫不及待地飞过来看季南风的作品,那人腼腆地笑了笑,把相机递到他的面前:“拍得不好,但你很好看。”
和日常相处中的内敛不同,季南风表达爱意的时候,总是直白又热烈,叫燕鸥这样没脸没皮的家伙都听得耳朵发烫。
他红着脸嘿嘿笑了两声凑过去,看到照片的时候也下意识愣了愣——
季南风说得没错,这张照片里的自己确实很好看。因为刚刚接触摄影,他还不太会调整光圈,对焦也有一点模糊,但正是这样无意造成的不完美,反倒是让这张照片多了一层朦胧的美感。
照片里,明媚的阳光使得画面有些轻微过曝,就像是照片外拿着相机的人,用上帝的画笔轻轻在他的脸上涂抹了一下,将他微微融化在身后的景色之中。
这是一张耀眼的照片,不论是倾洒的阳光还是自然的笑容,都让人恍惚难以分清,到底是天光照亮了他,还是他带来了这道天光。
“可以把这张照片洗出来吗?”燕鸥问道,“我想珍藏,现在就想。”
这样的要求,季南风自然不可能拒绝,两个人立刻动身去了最近的一家照相馆。
燕鸥洗出来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季南风拍的自己,一张是今天早上自己拍的季南风。
拿到照片之后,燕鸥找老板借了一支笔,便在照片的反面写起来。
他在自己的那张照片背后写着:“照片里的帅哥叫燕鸥,照照镜子,就是你自己,这是你有头发的时候的样子。”
接着又再季南风的照片上写下:“这是燕鸥的老婆,季南风,全世界最好的男人,请一定要爱他。”
季南风站在一旁看笑了,但想明白他在做什么之后,便又觉得鼻子一酸——
手术的后遗症里有可能失忆这一条,他这样写,无非也就是怕自己醒来之后,记不起最该珍视的东西。
盖好笔帽之后,燕鸥回头看了一眼季南风,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嘿嘿,有备无患,就像旅游带了药就用不上,我做了准备,就不会有用到的时候。”
“对。”季南风想了想,又拿来那支笔,在每张照片上画了一张小燕鸥和小企鹅亲亲的卡通画——
这是他们俩给自己设计的卡通形象,燕鸥的是和他同名的北极旅鸟,季南风是一只圆圆的小企鹅。北极燕鸥和南极企鹅在地球的两端,寓意着即便跨越最远的距离,也无法阻止他们的相遇、相知、相爱。
季南风画完,又在旁边打了个箭头写道:“燕鸥的老婆画的!”
燕鸥看得直乐——毕竟平时季南风都是看自己耍宝的那一个,真的很少能看到他这么可爱。
因为这两张宝贝照片,燕鸥走出照相馆的心情都好了不少,就连来到理发店门口的时候,都没有料想中的那么痛苦了。
但等他推开门,正巧迎面撞见一声嚎哭时,他的心还是下意识地紧了起来。
坐在店中央椅子上的姑娘,大概十三四岁的模样,估计跟他是差不多的情况、两人进门时,她的一半头发已经在嗡嗡的电推子声中落到了地上,另一半长到了腰际,柔柔顺顺、乌黑发亮,一看就是平时被护理得很好。
但只是两人眨了眼的功夫,那漂亮的一半也顷刻间落了地,就像是飘零的花瓣一般,落了地就瞬间枯萎了。
一旁站着抹眼泪的,大概是女孩的母亲,她手里拿了一顶针织帽,想走过去给女儿戴上,小女孩儿却直接从座椅上跳下去,一边嚎哭着,一边从面前的那面镜子前逃离。
疾病就是这么残忍,就连少女最微不足道的爱美的心,都要一并给摧毁了。
两个人看到这一幕,都不免陷入一阵苦闷的心酸里。但片刻后,燕鸥还是深吸了一口气,转头气势磅礴地问道:“老板,这边有适合我的假发吗?爷要剃度了,给爷整个帅炸天际的!”
燕鸥性格好,跟谁都能聊得来。老板估计也被刚刚的事情压得难受,难得遇到个这么阳光灿烂的,立刻拿出来了十二分的热情:“小哥这么帅气,路边随便薅两根草也好看啊。”
燕鸥被他夸得开心,拍拍脑门子直接坐到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来人,上刀子!”
老板也配合极了:“大人,来咯!”
老板拿起推子,先老神在在地在他头上摸了一把,接着便说:“小哥,我虽然年纪不大,但至少有十年剃光头的经验了,大大小小的脑袋见过无数颗,你的这颗最圆最好看。”
燕鸥也给他比大拇指,说:“我见过的托尼比吃过的米还多,你还是第一个让我心甘情愿剃光头的。”
季南风在一旁看着两人聊得轻松愉快,倒也露出了笑意来——看样子,也并不是每一场告别都必须是悲伤的。
这场秀发告别仪式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快,燕鸥刚一听到嗡嗡的响声,后脖颈刚开始发麻,就感觉头顶一凉。下一秒,他看着面前镜子里一脸恍惚的自己,又看了季南风一眼,见那人也有点反应过来,没绷住,直接笑出了声。
“绝了!”他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后脑勺,感慨道,“诡异中透露着一丝帅气。”
老板也忙不迭夸道:“光头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
燕鸥的五官底子很好,光头也是真的不丑,只不过看惯了他顶着五颜六色的彩虹飞来飞去,突然寸草不生,让季南风有点不太适应。
他一开始还担心燕鸥会承受不住,直到看见他对着镜子愉快地欣赏自己,这才放下心来。
——他远比自己想象中坚强太多。
临走前,燕鸥还是挑了顶假发带走了,嘴上说是要照顾老板生意,实际上还没出店门,就迫不及待套在了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