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许久,小妖将目光慢慢转向我。
然后,突然,他把我扑到了床上,狠狠咬上我的嘴唇。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我反应不过来,我瞪大眼睛看着小妖,他的眼神却越来越妖媚。
渐渐,啃咬变成了亲吻,小妖眼中闪过一抹狡黠的光芒,乘我惊愕之时,将舌头伸进了我口中。
小妖的舌,像蛇,灵巧的在我口腔内翻江倒海,恣意游蹿。
他眼中的欲望之色越来越浓,我瞪大眼睛,眼珠子快掉出来了。
下唇处,丛溪留下的伤口疼痛难耐,我立刻就想推开他。
他却比我快,跳了起来,抹抹嘴,笑的喘不过去来,“看着你那双金鱼眼,我实在……实在……提不起性 趣……你的样子……太难看了……”
我真的想晕过去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拿酒瓶敲我?
小妖笑的前俯后仰,居然又拿出一瓶就来,倒了两杯,一杯给我,“说吧,究竟怎么了?”
我撇撇嘴,扭过脸去不理他。
“好了,好了,你又不是处男,让我吻一下怎么了,刚才那瓶酒我还没尝过,当然要乘你没消化完的时候,弥补一下遗憾了……我不让你赔,行了吧,说吧,说吧,究竟怎么了,安慰完你,我还要下去开张呢?”小妖踢了踢我的腿,硬把我拉了起来。
我连喝好几口,才把一切说了出来。
平静的像是说别人的故事,但心脏的地方仍然像有谁用一根弦勒着用力撕扯,我不停喝着,喝完了,小妖就替我再倒一杯,他不说话,一直听,安静的像是不存在。
看着那瓶酒一点点没了,我突然惊觉,他只说不让我赔刚才那瓶,可没说这瓶不让我付账。
于是,立刻,我放下酒杯,又倒回床上,装醉。
小妖轻叹一声!
惊悚!
绝对惊悚!
我觉得自己肯定醉了,小妖怎么可能叹息。
然后,我吃吃的笑了。
醉了,真的醉了。
不过,醉了也好,醉了,至少没那么难过。
不知过了多久,一根冰凉的手指抚上我的眼角,然后,我听到了小妖如叹息的声音,“我不会安慰你,那些安慰的话有屁用,明明就是被骗了嘛,明明就是被甩了嘛,什么屁话都没用,说什么忘了,说什么他不值得,TMD,值不值得谁知道?我心痛了,忍不住就会哭……就要哭……就要哭……谁安慰都是坐着说话不知道腰疼……靠……都是些贱人……不要我们……是他们没福气……可是……可是……我还是想他啊……所以……我比他更贱……更贱……”
听他越说越不对,我睁开眼看过去,果然,他盘腿坐在床上,已经泪流满面。
我慢慢坐起来,知道他又想起了那个人。
原来,平日里的疯疯癫癫,全是假象,他的心上,那道口子从来没有愈合过,是我勾起了他的难过,是我,让他撑不住,哭了出来。
心底涌起愧疚,我伸出手,抱住了小妖。
他回抱我,发狠似的说,“贱人……都是贱人……都是贱人!”
小妖的泪水,湿透了我的衬衣,我不说话,他说的对,我和他一样,是不需要安慰的人。
我们心痛了,就会哭。
但哭完了,仍旧会过下去。
即使心上装着一道裂痕,即使一生惦念某人,即使永远不会愈合。
我们仍会一步一步往前走。
也许,正是这奇异的相似,我才会来找他,他才会在我面前暴露泪水。
知己,从来不需要多言,懂得,从来不需要任何解释,舔舐伤口,也许只需要轻轻的一个拥抱。
伤心,是一朵花谢的声音,你看不到,但是,你听得见。
我抱着小妖,躺回了床上。
他挣开我,去衣橱里翻出两床厚厚的被子,又把空调开到最低温度,然后躺回我旁边,将我和他都裹入一片柔软中。
这叫什么?
吹着空调蒸桑拿?
看他做完这怪异的一切,我轻轻笑了,“真是个傻瓜!”
他抬起下巴,模样倨傲,“我愿意!”
“现在是夏天!”
“你没看我已经把空调开到最低温度了吗?”
“可这被子实在太厚了。”
“谁叫你皮包骨头的,不够柔软,你以为我愿意啊!”
“好吧,好吧,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废话,这是我的地盘,你不乐意可以滚。”
“我乐意,乐意,万分乐意!”
“贱人!”
“你难道不是?”
“我比你贱,你倒了我的酒,不只不让你赔,还又让你喝了一瓶。”
“你好像挺高兴?”
“是啊,没听说过吗?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我小妖是谁,天下无敌!”
……
那一天,我和小妖一人裹着一床被子,痴痴傻傻的喝酒,不用杯子,只用酒瓶,像两个民工。
见过白痴的,没见过这么白痴的,可我们还不亦乐乎。
见过傻冒的,没见过这么极品的,可我们还乐在其中。
但白痴归白痴,傻冒归傻冒,有时精神上的快乐仍然扛不住肉体上的痛苦,最终的场面演变成两个醉眼朦胧的人,死死裹着被子,却不停扔出衣服、裤子、内裤。
那一天,我们聊东聊西,聊南聊北,聊圈内的也聊圈外的,叽叽喳喳像两个小三八,小妖充分发挥他毒舌的本性,我完全展示我不为人知的恶毒一面。
那一天,我们哈哈大笑了很多次。
那一天,我和小妖睡在了一起,从彼此讽刺变成彼此恭维,天下最难听和最好听的话,我们都送给了对方。
但我们什么都没做,用小妖的话说,我当时的样子实在难看,他提不起性
趣,而对于我来说,那时候的小妖就像是我自己,再怎么禽兽,我也不可能对自己产生非分之想。
那一天,酒吧自开业以来,第一次停止营业。
那一天,敏伟、林宁、秦殇疯狂打我的电话,我和小妖抱在一起,看着电话在桌上不停震动,笑的很开心。
那一天,小妖的电话快被短信塞爆,每一个都是问他在哪里,怎么不开门营业。
那一天,酒吧的另一个老板在外面使劲拍门,吼着,“你知道损失多少吗?”
那一天,我和小妖最后对彼此说的一句话是,“以后,我们就相依为命了。”
说这句话之前,我试图把腿伸出被子外面,至少让脚掌透透气,小妖及时发现,一脚踢过来,差点毁掉我下半身的幸福。
说完这句话后,小妖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摇着头嘟囔,“我还真不是普通的贱。”
而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不停打着酒嗝,糊里糊涂说的像是梦话。
后来,我们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被子早不知道被谁踹到了哪里,两个人蜷成一团,在冷气下身体冰冷的像冰块。
然后,我们俩一边打喷嚏,一边相互鄙夷,跑去最近的药店,买了所有的感冒药回来,吃过最性烈的那种之后,继续抱头昏睡。
直到晚上,摇身一变,一个光鲜亮丽,一个帅气逼人,小妖继续作为妖孽横行,流连万绿草丛,我继续回去过我的生活,顺便去医院补假条。
那一天一夜,还有抱头痛哭的两人,被我们抛到了脑后。
我看他,他看我,特鄙视:没用的东西,我不认识你。
我想,这就是,所谓知己。
第54章
回到医院,我去看了萧思悦,再见到他的时候,萧秦明也在。
尽管面容依旧冷峻,尽管薄唇依旧坚毅紧抿,尽管表情依旧森寒如冰,但那双睿智的双眼仍是泄露了对唯一儿子的担心。
看到我,萧秦明站起来走出了病房。
我无奈一笑,他怎么像个闹脾气的孩子?
萧思悦见到我倒很高兴,“你昨天去哪里了?敏伟、林宁到处找你,还有你那个朋友,也很着急?”
我摇了摇头,拿起床头放着的橘子,剥好几个递给萧思悦,“他叫秦殇,目前同居中,和我。”
话音未落,萧思悦紧紧皱了一下眉,“你……放下他了?”
我继续摇头,“放不下……也不想放下。”
“那你……”
“他情我愿……我想……就是这样。”
“我也愿意……你愿意吗?”我不停剥着橘子的手被萧思悦紧紧扣住。
终于还是到了这一步,以前,不相信,可以罔顾,如今,无法回应,就不想让他再执着下去。
我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萧思悦的头,笑着说,“思悦,小时候,我一直想要个哥哥,可是这个愿望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无法实现……后来,我就想要个弟弟,我想如果我有一个弟弟了,他说不定也和我一样,一直想要个哥哥,那么,我就来做他的哥哥,我一定会很爱护他,很宠爱他,我不会让谁欺负他,我会为他打架,我会给他买冰激凌,我会为他对妈妈撒谎,我会替他挨爸爸的打,我会让他骑在我肩上到处跑,我会帮他罚抄作业,我会帮他约会小女朋友,我会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我会送他去机场,我会让他一生毫无顾虑自由自在的飞……我一定会做个好哥哥……思悦,你愿意……”
“不愿意……我不愿意……我不愿意只做你弟弟……我不愿意……你难道不明白……我喜欢你……很喜欢喜欢……”话没完,萧思悦已经吼了出来,他不顾打了石膏的腿,扑到我怀中,他抱着我的双臂在颤抖,但却越来越用力,他的声音开始哽咽,但却吼的越来越用力。
我轻轻环着他,不知该说什么。
刚才的话,并非推脱,也非权宜,回顾这三年来的点点滴滴,其实,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把他当成了弟弟般的存在。
我知道,现在在我怀中的这个人,是个强烈渴爱的孩子,尽管不知他为什么选择了我,但我想,他心底真正需要的并非是他以为的那种爱。
肆意、疯狂,甚至是恶毒的做出些令人无法原谅的事,也不过是想要引起自己在乎人的注意。
如果我乖巧,你看不到,那么我就胡作非为,只要你能看到!
像个小傻瓜。
人,其实真的是薄情的物种,这么多年,无法清醒察觉,却非要血弥漫了双眼,才肯相信。
那天,我追着丛溪跑,他追着我跑。
我完全可以想象,他的身体撞向飞驰的车子时,心里有多慌乱。
尽管并非尊儒重道的所谓正心人士,但当有人用了那么极端的方式想要留住什么的时候,我不会觉得害怕,却只会心疼。
也许,我也是个疯子吧。
认识这么多年,恨过、怨过、笑过、闹过、打过……可怎么能否认,慢慢滋长了的也有喜欢。
永远忘不了,丛溪初离开的那段时间,他像个无赖的小狗,我走哪跟哪,就连上厕所,他也守在外面。
我发脾气不让他进屋,他就蜷在楼道里睡了一夜。
当一帮人围在我旁边,劝我、安慰我的时候,只有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陪着。
却又有谁知道,那样的默默,才是我唯一所需要的。
觉得寂寞的时候,只是需要有人陪。
我也会永远记得,他有多少次看着我发呆,却在我一转头的时候,慌乱的别过脸,手足无措到会微微颤抖。
还记得萧瑜说过的话——有时候,爱情很简单,不是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原因,只是因为某人勾起了心中最柔软的一角,就爱上了。
爱上,没有错。
无法回应,也没有错。
谁都没有错,却只是希望能小心呵护,不让那颗还能爱的心枯萎、死去。
“思悦……那么……你想怎么样……你告诉我……”
“我想怎么样……都行吗?”萧思悦抬起脸,看着我,像是期待糖果的小孩子。
“嗯!”我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
萧思悦有点生气,鼓起了腮帮子,“别把我当小孩子!”
“好吧,好吧,要干什么,快点,我还在上班呢”,看起来,他好像又恢复了常态。
狡黠一笑,萧思悦突然扑过来吻上了我的唇。
下唇的地方,一阵撕裂的疼痛,我本能推开了他。
“你不是说,我想怎么样都行吗?”萧思悦不满的瞪我。
“呵呵……”我干笑,扯着下唇往外翻,第一次暴露那个伤口,“很痛!”
“你溃疡啊?怎么不早说,恶心死了”,萧思悦厌恶皱眉,拿过床头一杯水漱口。
我觉得头晕,满脸黑线,想挠墙。
“滚吧,滚吧,没见过你这样的,上班不专心,我要是院长,肯定开除你!”萧思悦倒回床上,还是那样喜怒无常,突然就能变了一个人。
“喂,我是来看谁的啊?”
“谁也没让你来!”
“好,好,我走”,还是像曾经无数一样,他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挑起我的怒气。
我站起来,打算摔门而去,觉得刚才的一番心疼,那种想把他当弟弟,当生命中最重要一个人的想法真是莫名其妙,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惹狗咬。
可就在我拉开门的那一刹那,他又开口了,“鸡肉粥、芒果汁、葡式蛋挞,五点前送到。”
我浑身僵硬,捏着门把的手用力到咯咯响。
“听到了没?外卖先生……喔,还要一斤苹果,一斤草莓……等等,我的电脑,帮我带过来,我订购的游戏好像该到了,你帮我取一下……”
“喂……”他有完没完啊!
“凶什么凶……吓我一跳……算了,就先这些吧,我想到了再给你打电话。”
“我手机坏了”,和小妖喝的昏天黑地的时候,那个傻瓜实在受不了手机的聒噪,把它们泡到了冰水里,得瑟的不得了,“看你还吵!”
“什么?喔,那把我的先给你,反正我想换新款了。”
“不用,我自己去买一个。”
“谁管你啊,我是怕要什么的时候,找不到你。”
“你是想让我当免费跑腿的吧。”
“是啊,你才知道啊!”
好吧,我忍,我忍,我忍者神龟。
转身,抢劫一样拿过桌上他上个月才换的手机,我,风卷残云般冲出了病房。
心疼他?想爱护他?宠爱他?
我果然神经短路了。
但,只要他好好的,就好。
第55章
我常常在想,人和人的相处,经过时间,总会有了解,也许不会深刻,但总会有那么一点,但不知是我太笨,还是萧思悦太过另类,我发觉,我从来没有了解过他。
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有一种完全没法理解他的感觉。
比如,他其实有那么多个手机,好几个号码,为什么要把那个只用来联系萧瑜的关于那件特殊事件的给了我。
比如,为什么他要让萧瑜照顾丛溪三年。
比如,为什么在我那天将他所要的一切咒骂着买了回来的时候,他却已经转院了。
我甚至猜不透他是早就计划好了一切,准备在三年后揭秘,还是只是在我说手机坏了时,临时兴起的一个念头。
总之,即使费尽心力,我也猜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