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不及反应,那人又继续鬼扯:“他是初次,已经说好1万了,先生下次吧。”
出价3000的人满脸悻悻得走了,我得以回头,惊讶得看那个出价1万的疯子。
那人也甚是年轻,三十出头而已,生得一张鹅蛋型温润的脸,人说男生女相是福,似乎就是指这样的人,他的五官并不都美,主要是眼睛太小,尤其是他现在还在笑,一笑之下,双目即成弯月,掩不住的晶亮从那双眼睛里流露出来。
“谢谢你……”我是呆子也能看出他是刻意解围的。
那人又是一笑:“小弟弟,没有人跟你说过一个人来这里危险麽?”
我尴尬得啊了声,不为别的,打大学以後,连听别人叫“师弟”都毛骨悚然,总算几年下来习惯,如今竟然还有个人叫我“小弟弟”,那口气仿佛我只有3岁。
“我是来这里找人的,所以……只是坐了一会,没什麽其它意思。”
“找人?你找谁?”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道:“RAY。”
“哦?”那人作恍然大悟状,“MB?”
其实我当时还不懂MB是什麽意思,但看那双眼睛里满是狐疑,便知不是什麽褒义,只得含蓄一笑:“我朋友。”再想想,又画蛇添足得加一句“我们就是朋友,没那种关系。”
所谓入乡随俗……我著实不想被误会……
那人饶有趣味得打量著我:“你就是为了找朋友来这里?”
我忙不迭得点头,当然我承认我还有好奇,但只对自己承认就好了,没必要见人就说。
此时,刚刚受我所托的小弟兴冲冲得走过来,蓦然看见站在我身边的人,登时一愣。我不加细想,一步上前抢过小弟手中写著电话的纸条,笑著道谢。
然,小弟的目光过於惊讶和惊惧,我不由起了警惕,顺著他的目光看去,发现能让小弟象见了蛇的青蛙一般的人,正是刚刚解围的仁兄。
我惊疑不定,那人却轻拍我的肩,笑道:“小弟弟,不想再惹事,还是快离开这里比较好。”
“好……”我答应著,再次感慨做这行还真有赚头……边想边往外走,那人突然在我身後低声道:“小弟弟,以後不要再来了。”
我猛一回头,那人已转过身去,和另外两个男人谈笑风生。我不好上前,隔著一段距离道:“谢谢你,请问贵姓?”
那人宛若未闻,无动於衷。
我只好离开,想著终於可以主动找RAY,目的达到,自有种窃喜。
摸黑回家(本人所住的极其廉价的公寓,廊灯早已经久失修,房东以本楼住户皆是血气方刚身强力健之年轻男子不会有什麽危险而拒绝更换新灯,不过那样也好,久而久之,我已觉得我的近视眼快进化成猫头鹰眼了),隔著一米远,我已隐隐看见家门口有团黑影,凑上前一看,大吃一惊惊呼:“RAY?”
十八
RAY是坐在我家门口的,他抬眼看我时,虽然周围可视度不高,但还是能看清他向我露出的疲惫一笑:“嗨,你去哪了?”
当然不可能告诉他我去了酒吧,我笑著敷衍:“出去了一下,你怎麽来了?”
他直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今天没工作,就来找你。”
我笑,并不掩饰脸上源於内心的喜悦。“再好不过,我还挺後悔没向你要联系方式的。”
RAY轻撇起嘴:“你就那麽无聊?我还以为你会带个女孩子回来。”不等我回嘴,他又道,“既然你闲,陪我去看场电影吧。”
自然,我不会拒绝。可当RAY带著我东拐西绕,如同走迷宫一般在老城的巷弄里钻来钻去,甚至踏足了城市的灰色地带城中村的时候,我终於忍不住发问了:“这里面难道还有电影院?”
印象中的电影院尽管不是富丽堂皇,但冲著那几十块钱一张专门给有点闲有点钱的人士提供娱乐的票价,它就不该建筑在这种很适合发生盗窃抢劫之类恶性犯罪的地方。
RAY不答,瞄我的眼神有点挑衅有点调侃,他停了脚步,笑意更深。
我的热血也在他的眼神下高涨至空前──天可明鉴,不是我胆小,而是这里的治安从来就没好到让人大半夜深入这般迷宫而不胆战心惊,但是,我豁出去了,舍命陪君子不是?我硬著头皮往前走,以正步走的气势!
如果那天晚上RAY要把我卖了,我也只好帮他点钱。
幸好,在我的勇气马上就消失尽怠的时候,RAY在一所民居前站定。
我大惊,怪叫:“录象厅??”
谜底揭开之时,也是始明上当後悔无用之际。
“有不少好片子。”RAY不多作解释,直接进去。
说真的,不是我有偏见,可是录象厅!!问十个人恐怕十个人的印象也会与我一般,是廉价、简陋、专门放映黄色、暴力录象的地方,在这里看片,除去环境不怎麽样之外,运气不好还能碰到派出所那些可亲可敬的人民卫士扫黄……
可是,我还是没有犹豫──好片?是吗?
进得去,里面只有RAY一个人,他已斜坐好,目不转睛得盯著屏幕。
我苦笑:“你直接说录象不好麽,这算什麽电影……”
RAY看也不看我,懒洋洋的驳斥:“若说是录象,你肯定不会来。别吵了,开始了。”
我只好坐下,哪知一看到片名又差点晕倒:我的天啊,居然是《Waterloo Bridge》──就是著名的《魂断蓝桥》啦,没看过的请举手……
这部片啊,早在看之前就已经听过多次它的故事了,所以当真的亲眼目睹的时候,由於已经知道太多剧情,感动是有些感动,可惜於我,还未到催人泪下的程度。
实在没想到,RAY居然专程来找我,跑到这个好猫都不来的地方,在这麽个破破烂烂的小录象室,看这样的片。不是我挑剔,便在我家电脑上看,也比来这里好。
我无心看片,更多地在留意RAY的表情。
RAY看得很专注,很认真,渐渐地,他的脸上流露出了一股淡淡的哀意。他终没有看我,可我却觉得他一定也有注意我,这麽一想,我便转过头去,随他一道再次沈浸在那传说中的爱情故事里。
90分锺很快过去,录象室里再度归为无声。我起身开灯,背对著RAY,道:“不想我动手的话,你就自己擦。”
约莫五秒锺後,RAY哼了一声,我转过身去,坐在他对面。
这小子……竟然哭了……静静得落泪,从他们相会,到女主角最终的抉择……我看得清清楚楚,他的泪水源源不断地滑落下来……让我诧异,也让我……心疼。
“我蛮喜欢那首主题曲的。”我看著他犹自泛红的眼睛,追著他不自在躲闪的视线,轻笑道。
RAY略低下头:“Auld Lang Syne的确是首好歌。”
“啊?”我记得那首歌的中译名好象叫《友谊地久天长》,怎麽英文却叫这麽个怪名?
“你……”RAY看著我摇头苦笑,“还说喜欢,连歌名叫什麽都不知道。”
他一个一词得拼给我,解释说这是苏格兰的方言,用现代英语表达的话,近似“long time
since”的意思,末了质疑一句“现代英语的那句不会不懂吧?”
喂喂,我好歹也过了大学英语的六级好不好!
RAY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道:“你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我沈默,思想斗争了很久,终於开了口:“因为生活所迫而沦落风尘,可怜的主角,她可以忍受生活的一切打击,却没有办法承受在真相被揭露时,随之而来的屈辱、轻蔑、爱情的背叛──也许不是绝对,可她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因为如果真的发生了,她会心碎、绝望,最彻底的。”
RAY的身体一僵,面色全变,这回轮到他背转了身去,不愿看我。
尽管激动得整颗心都在颤抖,我还是自傲得克制住了语调,尽可能得平静:“她很高贵,对不对?你觉得……如果她的爱人知道了一切,会怎麽办?”
没有回答,其实我也不等待他的回答。
我笑起来:“虽然我对英文歌也有感觉,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中文翻译的歌,知道为什麽吗?”
RAY转过脸来,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出声。
“因为,”我笑著看他,“友谊地久天长。”
这一回,RAY终於也跟著笑了,他直视我,声音明朗:“我说你啊,怎麽会那麽聪明?”
我闻言大笑。
十九、
这个关於自己的故事,可以说是经我手所写出来,最平淡、最不精彩的故事──它没有绚烂的主人公,没有动人曲折的情节,更加要命的是,我竟然还要选择以第一人称来叙述,代入感之强之烈,实在前所未有。要克制自己不在以“我”的陈述中,去流露我的情感,发泄我的情绪,表达我的看法,真的是很难的事。
那一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认识了不少人,人与人之间的偶遇跟邂逅,说来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茫茫人海,也许认识了一个人,他手中竟然有属於你的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但也许,他是引你堕入地狱的恶魔……
继续我的故事,那导致我和RAY相遇的耽美小说,耗时一个月,终於完稿。
说起来那真是个俗到不能再俗的故事,这段时间我在网上阅览了以“堆”计的耽美小说,我发誓我绝不是对此有兴趣,而是──唉,很想剖开耽美小说、尤其是同人小说作家们的脑子看看,那里面的构造有什麽不同……只要两个男角站在一起,必是暧昧,便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也能拉到一起,这种逆天(此处天指原著作者)而行的功力,我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师姐在看完我的小说後,丝毫不掩饰她的失望之情,鬼叫半天,说那不过是给小学生看的文,便将它作为启蒙教材扔给了方筱兰。
我跟方筱兰也因为这件事而熟悉起来,基本上在所谓的耽美知识上,我们全是师姐手下的新兵,再又方筱兰那较师姐温婉一百倍的的气质,她担任我这篇小说的编辑,那感觉实在……
不是一个怪字可以形容。
私下里,我们来往也甚密。
我不否认对方筱兰有好感,事实上,我一直都欣赏这种美丽而不嚣张的女孩──为什麽大学时期却跟师姐有了一段关系?那不关我事,我还没搞清楚自己喜欢什麽人,就隆重被师姐俘虏了。
不过,怎麽说,总是一个女孩子带著笑意跟好奇问你男人与男人间也会产生爱情吗总是比她哀怨得叫嚣著喂喂你的H写得好少我想看他们做啦你加上去要好上千倍的。
当然,如果可能,我很想把我的小说给RAY看看,不过想起上次那桩事也只好作罢。毕竟,RAY不一样,他对男人与男人间的事情更加得敏感和反感。我知道自己劝阻不了他,同时又不愿他就此下去,偶尔会不自主得想象他跟“恩客”买卖的情形,思绪一到此,即告断线。
再想下去,我会吐。
半个月来忙著赶稿,RAY的消息一直不多,一齐看录像那晚,他用那麽婉转的方式告诉我他的苦衷与期望,我也不好再逼他什麽。毕竟,友谊地久天长是我跟他共同的盼望。
也许这才是朋友的相处之道,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忙碌,偶尔的相知相会,便是冷淡人间最美好的交流。
稿子赶完,本来打算约一约RAY,谁想其中又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把稿子交上去那天,方筱兰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参加她家的小型聚会。我并不迟钝,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她对我的好感我不会不知道,我想了想,觉得既然现在人还处於真空阶段,倒不妨就跟她多接触接触,玩得好的话,玩在一起也是无妨。
当晚洗刷一新,穿戴整齐(我的穿戴整齐事实上也还是象个学生……),打的来到方筱兰家。
车一拐进阳光大道我就觉得不对了,据我所知,这一带便是俗称的“黄金地段”,离市中心不远,但又脱离市中心的喧嚣,正是闹中有静的绝佳都市居所。而这地段中又有一带,是别墅的聚集区,司机便是把车停在了那里。
我找著门牌,来到一三层楼高的别墅门口,心中打起退堂鼓。
没找错地方吧?
我又仔细看了遍方筱兰给我写的地址,没错,就是这里……
二十、
若不是方筱兰的电话恰在此时响起,我是打定了主意转身就走的,鄙人对豪门大户素无好感,一颗想追求方筱兰的心也刹那间化为乌有。
方筱兰在电话中追问我身在何方,甚至殷勤切切得提出要来接我,没奈何,我只好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还好,出来开门的是方筱兰本人,若不幸让我见著什麽佣人之类,估计我又会掉头就走了。
她见我很是开心,女孩子穿一身粉红的长裙,将美好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也将那平日里我并未察觉的大家闺秀气质发挥得漂亮之极。
“打扰了……”踏门第一步,我便觉得芒刺在背。
方筱兰嫣然一笑,引著我穿过前花园,走进客厅。彼时客厅中已有不少来宾,三三两两得聚在一起。此地客厅可不比得寻常人家,面积便已相当一个半网球场,足做豪门人士踏歌燕舞之用。
我满心里只是寻思该如何离开,不想却听得方筱兰竟出声道:“爸爸,这是我的朋友,Arlen。阿伦,这是我爸爸。”
受惊过度,我差点连笑容都挤不出来,忙抬头招呼,哪知眼光不小心往斜一瞄,整个人登时愣在了当场:除去那笑容可掬的方伯伯外,旁边那人,便是我在X酒吧落难时候仗义出手的鹅蛋脸男士。
此人必也认出了我,目光闪动,却毫不动声色,反而笑著打趣方筱兰道:“筱兰,真少见你带男孩子回来哦,这麽大姑娘了还害什麽臊,男朋友就说男朋友嘛!”
方筱兰忙作澄清,那男子便和方伯伯齐发出不明意味的笑声。
我的大半颗心都落在那男人身上,万万没想到世界还能小成这样。依照方家房子的规模大致可以推断出方家必是“往来无白丁”,这个男人的身份地位怕也是不简单。
本来就无志於这种场合,聚会一开始,方筱兰更是作为主人身份而东奔西走,无暇顾我。我瞅著自己没人注意,刻意躲到了角落,打算悄悄撤退。
刚出客厅到花园,背後忽有一只手掌拍来,我吓得差点跳起,猛回过身去,却是那个鹅蛋脸男人。
“你……你好。”我有些尴尬,现行逃窜被捕。
男人带笑看著我,道:“不跟方小姐说一声麽?”
我摇头,男人又笑:“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你,打那次之後,你没再去过酒吧了吧。”
既然是他先提起,我也不再忌讳,也笑道:“是啊,你们都不让我去,我也就不去了。再说,我也只是好奇,那方面的兴趣是没有的。”
“哦?”男人的视线一跳,“还有谁叫你别去?”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如实得回答:“RAY。你听说过他吗?”
“……红牌嘛。你们是?”
“朋友!”看那男人笑得如此暧昧,我心头油然升腾起一把火,低声但相当坚定得道。
男人的笑容不减,继续道:“朋友是吗?还没听说过他有什麽朋友呢……”
“你认识他?”
嗯,我的好奇心又起来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