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留云见状连忙扶住她,从容地抬头大声说:“我有话说!请大家安静一下!”他声音宏亮,神情平静庄重,似早有所准备应对这种突发事件。
众人停住议论,将目光转向他,大多都神色复杂。
月奴也镇定下来,站稳脚步,和步留云并排而立,倔强地回视众人。
步留云握紧她的手,高声说:“月奴的确出自青楼,但她却是洁身自好,自尊自重,绝非一般烟花女子可比。还有,她温柔贤淑、精通六艺,比地位尊贵的大户人家小姐并不差什么。她身世孤苦,自幼沦落风尘,这是她自己无法选择的。且试问世上有哪个好女子愿意待在青楼,还不是为世所迫?作为男子理应保护女子,可是她们的男人却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她们命运多悖。我们这些局外人帮不到她们也就算了,又怎能反而因此看不起这些可怜的女子?我步留云早已发誓,今生爱她敬她,永不相负。如果你们都认为她不配当主母,那么爱上她的我就更不配当这个家主!”
他慷慨激昂的一番宣告,震憾了所有在场的人。不少人听他说的有理,暗暗点头赞同。
但也有些道学先生虽觉其情可悯,可到底是烟花下贱,实在难以接受月奴。
区小凉暗叹步留风事急考虑不周,竟出此下策,这回他是真的把人推到步留云怀里去了。
他冲柳夫人使个眼色,柳夫人会意,骄傲地上前拉住月奴左手,大声说:“月奴是个可怜孩子,也是个可敬的孩子。我早知她的身份,可从没觉得不妥。大家看,她是不是个冰清玉洁的好女孩!”
说着她举起月奴左臂,层层细纱半退,隐约露出雪也似的玉臂上一点殷红的守宫砂。
这下连那些道学先生都哑口无言了,所有疑惑烟消云散。众人啧啧称奇,还有人不屑地看步留风,似是讥讽他当不成家主,就起小人之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步留风挫败,面色青灰,挥袖而去。步留意再也顾不得是否有人注意,悄悄跟上去。
步留云接过家主大印顺利继承步家家业。然而让所有人诧异的是,随后他宣布了继任家主后的第一个决定,竟是废除那条其余子弟终身为仆的家规,更把生意仍交由步留风打理。
二姨娘正绝望地想要撞墙,听到这个大好消息,喜出望外急忙去找儿子。
步留风本已灰心,准备远走高飞也不当下人,留意也表示愿意追随。听得母亲带来的喜讯,俩人都愣住了,均没有想到步留云会大度如此。步留风虽心有不甘,但到底对经营了许久的事业以及一家老少都有些不舍。特别是步留意身体不好,让他跟自己远离亲族去吃苦,他的心里实在是打鼓。见步留意满脸惊喜,他唯有长叹数声答应留下。
柳夫人扬眉吐气,吩咐大排宴席以示庆贺。一场继任酒席吃了整整一天,才宾主尽欢而散。
乘着酒兴,大家坐在一起商议步留云和月奴的婚事。
步留云本意是越快越好,但如今他已升任家主,身份尊重,亲事是断断马虎不得的了。
柳夫人陪嫁的刘妈妈从纳彩开始讲到入洞房,大家掐掐算算,要把这些程序做个全套,竟要两个月之久。
步留云马上不干了,连说太长,要求从简。众人笑他猴急,说难道是怕新娘子跑了不成。月奴羞红了脸,暗中推他,他才不吭气了。
区小凉随大家取笑,笑得脸都僵掉了。回房揉了半天,肌肉才恢复正常。
步留云兴奋得睡不着,跑到他房里位住他夜话。
他吞吞吐吐地问区小凉。为什么试心时,要他用内力化冰,那样不就不能确定他和月奴是否是心心相印了吗?
区小凉笑摇头,骂他呆瓜:“你们是否相爱,自己不清楚吗?还要问块石头?那什么试心石,本来就是个幌子,你还真相信?我服了你了。”
“你怎么知道的?”步留云惊愕地睁大凤目,不相信传承了二十多代的传家宝竟是平常的东西。
“我问过姨娘,历代家主都会武功,无一例外,这可能是偶然吗?那块石头我也见过,是一般的化岗岩,嵌了煤粉,没什么特别之处。还有,你相信一块没有温度没有思想的石头能感受到人间的爱情,还会做出反应吗?上一代家主应该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对下一代家主人选暗中做出了决定,说到底还是人力,而不是天意。至于下一代家主人选能否参透试心的内幕,则要看他的能力了。可以说,这才是当家主必经的考验。”区小凉坐躺在椅中,疲惫地解释,实在被这些古人的奇怪做法弄得头大。
步留云迟疑半晌,低声说:“可是,这个内幕是你参透的,不是我。我……”
“你想什么呢,表哥?你以为我所说的能力是什么?不是单指非要本人想出来才算,帮助自己的人想出来也是一样的。有机会和魅力吸引结识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是情商。自己头脑灵活,具备准确的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才能,是智商。两者合二为一,才是能力的全部。”区小凉知道他想歪,忙给他再做解释。
“表弟,你懂的真多。这些日子,没有你,就没有我。你想要什么当谢礼?我一定为你办到。”步留云注视他的脸,诚挚地说。
没有你就没有我?这话怎么听怎么暧昧。区小凉歪头,抿嘴笑:“真的?我要了,你可别后悔。”
“怎么会后悔?你快说,要什么?”步留云竟有些紧张地催促他。
“我要一场烟火,在你成亲那天。”
步留云松了口气,却大为愕然。他上下打量区小凉再次确认:“不会吧?你要那个东西?那个放完了可就完了,什么也剩不下。你可想好了?”
怎么能没想好呢?区小凉冲他微笑,琥珀眼睛闪闪发光。
他最想要的,这个人给不起,也不肯给。
那么,他就只要一场烟花,一场绚丽无比也灰败无比的烟花好了。
烟花就如他对他的情,暗地的恋,暗地的怨,到最后,什么都不会留下。
呵,烟花不堪剪,奈何多情自古空余恨!
28.日光 月光(上)
区小凉转天向柳夫人辞行,推说有要事去办,步留云成亲那天再来,却不愿意透露具体要去的方位。
柳夫人觉得外甥这回再登门,似乎哪里不一样了,却又说不清楚。见挽留无果,她只得一再叮咛他莫忘佳期。
步留云发了脾气,死活不肯让他走,甚至抱着区小凉一条腿坐在地上耍赖皮,就差哭鼻子了。
区小凉哭笑不得,只好反复保证会及时回来,却没有什么效果,步留云仍是一付生离死别的模样拖住他不放。
柳夫人见他闹得不象样,一阵乱踹给踢到一边去了,推区小凉快走。
听着门内步留云一叠声喊叫表弟,区小凉擦把冷汗,逃出步府。
他本意是让浅香带梅香兰回桐城,禀告父母后再向梅家提亲,他和丁九两人去找求剑就可以了。
谁料,浅香和梅香兰一听要去戈壁找人,都是大感兴趣,一定要跟着。
区小凉推不掉,索性连司香一并带上,一行五人只赶一辆马车向西进发,浅香暂代马夫一职。
暗香给他汇报完月奴底细后,已经被区小凉打发回将军府去了,所以少了他的照应,一路状况不断,不过总算没出什么大娄子。幸亏花半羽情报准确,让他们没怎么费周折就找到了求剑所在的军营子土城。
戈壁风沙大,水源奇缺,所有居民都逐水而居,以土为墙为房。
军营子土城原本只是个兵营,驻扎着戍边的一个千夫队。后来渐渐有人为躲避胡匪,跑来在营地附近垒土定居。十几年下来,军营四周竟住了十几户人家。
守疆的千夫长和这些移民关系交好,军民相处和谐。于是他下令军民合力,在住户外围筑起土墙,以防御野兽抵挡风沙。
起初土城没有名字,城民多自呼军营子土城,后来慢慢叫开。
土城不大,因初期缺乏归划,城内道路凌乱不堪,常常会在路中心冒出一户人家或是一棵树。城里做买做卖的不是很多,却都很诚实忠厚,彼此也很熟悉,没有恶劣的商业欺诈行为发生。因为有军队驻守,是附近最安全的一个定居点,所以仍有人不断涌来,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小城。
穿过蛛网般复杂错乱的小巷,找到求剑的家。三间低矮的土屋,其中一间是铸剑室。求剑却不见他们,说是铸剑期间概不会客。
区小凉无奈,取纸笔写下“铜三铁七”四个字,请求剑的徒弟代为传递给他师父。
不一刻,一位发如铁丝,目似铜铃,肤像镔铁的高健汉子从铸剑室中飞身跑出,抓住区小凉就回屋,对其他人恍若未见。
大家急发声询问,求剑的徒弟解释,说他师父只是想和他们的同伴讨论铸剑,绝无恶意,请他们稍安勿躁。
几人只得听从,谁知一等就是三天三夜。
戈壁昼夜温差较大,入夜寒冷,不能露宿。城中没有客栈,求剑徒弟给他们借到几间空屋栖身,铺盖厨具都有,但饮食需自理。
浅香、梅香兰看着冷锅冷灶,柴火俱无的厨房,大眼对大眼,傻了眼。他俩都不会做饭。
司香好气又好笑,挖苦他们连饭都弄不熟,成亲后喝西北风去。羞得梅香兰脸成了红苹果。
司香发号施令,指挥浅香去买柴米油盐各种调料,自己和梅香兰打水洗锅清理炊具。东西买回后,也不用他们帮忙,她钻进厨房,不一会饭菜俱得,香气四溢。
梅香兰抱住司香,连叫救星。浅香熟门熟路地盛出一人份的饭菜留在厨房,其他的都搬到院中树下,和两个女孩子吃得快活。
院子里的树是梨树,十分高大,茂盛的翠叶间夹杂着许多青色的小梨子,尚未成熟。树荫遮去了炙热的阳光,洒过水的小院很是舒爽。
第四天早上,区小凉摇摇摆摆,面色发青地从铸剑室里晃出。
几人忙搀他回下处休息。他先喝了一大杯水,然后躺倒就睡,像是完全累垮了。他们不去吵他,等他睡醒才围住了问长问短,不外乎求剑是否答应帮他铸剑,那三天他们到底讨论过什么等话题。
区小凉睡足吃饱,精神恢复如初,一边吃当地特产的白葡萄,一边高谈阔论:“本朝刚发现铁比铜坚硬,所以一般铸剑都选铁弃铜。可是铸铁质脆易折是一大缺陷,如果加入其他能弥补这种缺陷的金属,再在合适的温度下合成,就可以烧制出坚且韧的好材料。用这种材料制剑,出来的当然是好东西。”
几人听得有理,又问他“铜三铁七”的意思。区小凉说那是指材料中,铜铁的比例。几人惊异,问他是怎么知道这个比例的。
区小凉打个哈哈:“我哪里知道,乱写的。反正是由求剑去试验配比,又不关我的事。”
三人齐齐吐血,大骂他骗死人不偿命。区小凉讪笑,说死人自然不会到官府要求他偿命。大家吐得血流成河。
求剑受到区小凉启发,创造力空前高涨,钻在铸剑室中疯狂进行配比烧制实验,连一日三餐都由徒弟送入。
区小凉几人无所事事,成天在土城里乱转。
怎奈满眼除了沙,就是土。一阵风刮过,连嘴里都是沙土,实在无趣。
白天天气酷热,站在太阳地儿里只一会儿功夫就要晒化了。夜晚则奇寒,裹着棉被都打哆嗦。
四人唯有白天躲在土屋内,下了草帘,喝水吃葡萄打麻将避暑。晚上天一黑就早早上床睡觉,一觉天亮。日子过得无聊之极。
温度适宜,不冷不热的时候是太阳刚落入地平线,天还没有黑透的那一个时辰。
区小凉常在这个时候携草席爬上屋顶,躺着乘凉。
土城里的屋顶都是水平的,概因这里日照时间长,方便晾晒东西的原故。
戈壁的风大,却时有时无,并不是总是在吹。有时呼啦啦地刮过一望无垠的荒滩,眨眼就是千里。有时,空气似凝固了,没有草的气息没有任何其他的味道被送来,只能闻到身周干爽的土气。
区小凉在干燥得掉土渣儿的土屋顶上看流云。
天空的云朵因了风,变幻多姿。
有时如鱼鳞,整整齐齐地排满半天,被夕阳映成金粉色。
有时似网格,均匀的小团稀疏地布满蓝紫的天空。
有时像海浪,雪白巨大堆在远处,凝固成脂。
有时,天空里只有几丝细云,轻得透明,亮得耀目,勾住游走的热风。
更多的时候,天空中干干净净,没有半片云。天蓝得纯粹,晶莹清透,却一眼看不到尽头。
面对这样的天空,常常让区小凉有一种坠入深渊的无力感。
世界如此巨大,宇宙如此浩瀚,个体是这么缈小,自己的悲伤是如此地微不足道。
亘古不变的星球,从不因人类的悲欢而改变运行的轨迹。
人类却在悲欢之余,妄想着改变它们,征服整个太阳系。
真是可笑可叹啊。他微微地扬起唇角。
可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不管外部怎样,会发生什么巨大的改变,他的悲哀再怎么微小,他的悲哀仍然只是他自己的,仍然需要自己来承受,没有人可以替代。
有时,他这样看着想着,会在不知不觉中睡去。
醒来时,每次都发现是在床上。被子盖得很好,门窗紧闭,外面是戈壁上特有的夏寒夜。
他知道是丁九,但他不想道谢。这个人,让他失望。
他意外地发现,这个失望竟持续了这么久,这么地让他难以接受、不能原谅。
他现在很少和丁九讲话。丁九似乎也察觉了他的疏远,没有追问,只是变得更加沉默,连吃饭睡觉都开始避着他。两人关系似乎又回到了最初,没有交流的从前。
区小凉心有不甘,却无可奈何。
他不可以问出心中的疑虑。如果问了,丁九毫无疑问会立刻离开他。
他,想了想,似乎更加无法接受丁九离开的结局。
他的一切过往都是在丁九的注视下进行的,丁九知道他的爱,他的痛,并以自己的方式支持过他。
丁九就如同一面镜子,里面是另一个自己,一个更加真实的自己。少了这样一个自己,他是不完整的。
他不可以问,所以就只能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地拖着。
28.日光 月光(下)
浅香戴块头巾蒙住自己的脸,郁卒地抱怨他已经成为了土的一部分时,求剑的徒弟恰好给他们来送葡萄。
听到浅香的嘟囔,他好笑地告诉他们,距西三十里,有另一个土城,故乡城。该城比军营子土城大十几倍,是附近百里最热闹的交通商贸大城。他们如果实在闷得发慌,可以到那里看看。只是戈壁滩上常有胡匪出没,那个土城也遭到过洗劫,去那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让他们自己决定。
四人商量半天拿不定主意,梅香兰提议问卜,另三人赞同。
从麻将中挑出四万四点八张牌,反扣在桌上搓乱,一人拣一张,万去点不去。结果是三万一点。
几人雀跃,雇了快马,备足干粮忺水,一同上马。
区小凉没有骑过马,抖抖索索地爬上马背,手脚全不在位置上。
浅香大声叹气,从梅香兰身后跳下马,万般不情愿地准备和他家少爷共乘一骑。
人影一闪,多日不露面的丁九飞速跃到区小凉身后,提缰踢马,绝尘而去。
马蹄扬起的沙土罩了浅香一头一脸,他呆在当地黑脸。梅香兰和司香见他狼狈,都在马上笑弯了腰。
感受着身后那个微凉的怀抱,区小凉有些怔忡。
他没有想到自己对丁九的冷淡,并没有让他就此放弃对自己的关心,甚至还做出他一向讨厌的现身行为。
丁九应该是孤傲的,应该也不理睬他才对,可他……
还没有完成对丁九的揣摩,三骑马已到了城外。高大的城门上方写着“故香城”三个黑色大字,几人才知此“香”非彼“乡”。
下马进城,他们见街道宽阔,行人众多,骆驼马队川流不息,小摊位遍地皆是,四处彩旗飘飘,十分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