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颜色褪去,只剩下一个让他痛彻心扉的人。
齐王李宇凌。
几年不见,那天使般面容,更加赏心悦目秀色可餐,扒开那层俊颜,下面是一柄尖锐锋利刻薄蛇腹蜜剑。
他没有心,嚣张,无理,疯狂,嗜血……
李宇凌如踏著音乐节拍,优美地走进花园,淡金的杏仁瞳孔,被阳光照耀得如透明的水晶,熠熠生辉。
他冷酷的视线划过凤歌,哼了一声,对身後的侍卫吩咐,“这里有个贫民,拖下去……扔了!”
凤歌的心脏好像被爪子揪紧,脸上失去了血色,呼吸不畅,浑身的血液哗哗地直往头顶冲。
准备了这麽久,他能闭上眼睛熟练地使用怀中的匕首,当对方靠近五步远,他就有九成可能性劫杀他,他可以腾空跃起割断齐王的颈子,部位精确正好落在大血管上,也可以横刀刺入他的胸口,利刃绝不会偏移心脏。
只要齐王再走近两步,眨眼的功夫,战斗就会结束。
支撑他这麽久的仇恨,也可以被鲜血洗净。
一切就能化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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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歌从小吃了些苦,才锻炼出一副强攻的体魄,妖孽啊,谁能享受到他的性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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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勿攻 7
阳光下,满园春色烂漫,花团锦簇,蝴蝶翩翩起舞。
齐王丝毫不觉危险,缓缓地迈前一步。
凤歌的手已握紧匕首,一场血腥的暗杀,即将发生。
院门口,忽然挤进了两个灰色的人影,老实人释想如旋风窜到齐王面前,忠厚的脸上有些倔强之意,昂首道,“王爷,别动凤歌!他是我们的客人。”
李宇凌俊美的面孔,浮起一个冷漠邪气的笑容,“你还没有资格,与本王说话。”
他五指如利爪,抓起对方的衣领摔了出去。
释想武功不弱,却无法避开,被强大的气场,撞得气血上涌,连翻了几个跟斗,跌入一片蔷薇花丛中。
释空冲上前扶起师弟,礼貌对齐王深鞠一躬,“对不起,如公子吩咐,不得惊扰凤歌,让小人伺候王爷赏花吧。”
凤歌暗自调整呼吸,差一点,差一点他就要飞掠而起。
最好的时机已逝。
他像个平凡的少年一般,瑟缩地站到释想身边,垂眸不语。
“哦?”齐王一把推开两位武僧,逼近凤歌,丰颊粉唇哈气成冰,冷森森的让人发怵,“你是如公子的贵客?抬起头来,让我瞧瞧。”
凤歌犹豫片刻,抬头坦然注视对方。
他身材欣长,俊挺的五官,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性感,一道暗红疤痕横过面颊,增添了肆无忌惮的野性魅力。
他的心口砰砰乱跳,暗想,这些年我的模样已经大变,加上易容,这个魔鬼认不出我的。
李宇凌眉头微皱,好像在审视一件物品,目光如刀,冷冷地刮过凤歌的面孔,“原来是个丑八怪。”
他伸出手指,恶意地搔著那道淡疤,琥珀般的眸子,闪著夜间动物的幽光, “你叫凤歌?如公子很宠你嘛,派来最得力的两位手下保护你……”
他转头挥了挥手,随行的带刀侍卫们,将释空二人拦住,强行驱出花园。
诺大的桃花林,不再有别人。
凤歌的体内,热血开始急速流窜,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的手悄悄的抬起,移向胸口。
此人的武功大进,如果现在动手,将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只是,如公子会受到牵连。
他自我鄙视地冷冷一笑,算了,别作出高尚的姿态,我投奔白云寺,不就是为了这一刻?
怀礼,别怪我冷血……谁让你这大圣人,自讨苦吃救下我?
唉,对不起了。
“凤歌,”李宇凌勾起他的下颌,神情有些迷惑,“你的眼睛很漂亮,就像一位故友。”
故友?好一个美丽的说法。
耻辱,愤怒,仇恨,在凤歌胸口拼命地叫嚣,如潮水狂涌,要冲破喉咙,扑向一尺远的齐王。
然而,他将情绪控制得很好,闲散地微笑著退开半步,寻找最佳出刀的位置。
“多少钱?”李宇凌问。
“什麽意思?”凤歌一愣,手不落痕迹地摸到匕首柄。
“把你的眼睛卖给我。”李宇凌不耐烦伸出手捏著他的面孔,那熏著兰花清香的手指抚过眼皮,让人毛骨悚然, “你不配有这样好看的眼睛。”
他是一位天生的掠夺者,眼神残酷,恬不知耻,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他的脸凑得很近,呼出冰冷的气息,拂在凤歌的嘴角,从远处望来,就像情人之间安谧的亲吻。
凤歌几乎要笑出声来,齐王啊,岁月流逝,你变得更加无情无耻。
这样的你,只怕天地也不容!
他沈住气,笑容清纯秀气,“王爷,如公子对我很好,我不缺钱。”
眼角瞥见释空已离开,齐王的侍卫们站得颇远,如果出刀够快,他们应该来不及救护主人。
不要再躲了!他鼓励自己,快拔出匕首,埋葬这一段悲惨的故事。
他在脑海中默默地倒数,三,二……
就在此时,一个低柔的声音,在院门仓促地响起,“齐王!”
转瞬之间,怀礼身形如清风掠过,展袖搂起凤歌的腰,跃至桃花树下。他宁静的面容掩不住一丝怒意,“齐王,为何调戏我的朋友?”
李宇凌眼中闪烁著桀骜不羁的光芒,“如公子,这个少年挺有趣,借给我几天?”
怀礼环在凤歌腰间的手紧了紧,“不行!”
他的眸光温润如玉,侧头望著凤歌道,“除非你自己愿意。”
凤歌心头感到温暖,世界上有几人能如怀礼,如此维护一位初识的陌生人?
他迅速地摇摇头,羞怯地依偎在对方胸前,温顺地说,“我要留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
不知是演戏,还是真心话,这一霎那,他已经模糊了现实与想像的距离。
这样的投怀送抱,有违上流贵族约定俗成的礼仪,他的话更是暧昧大胆,刚一出口,他就有点後悔了,如果怀礼默认,就是正面与齐王宣战,也破坏了其多年清修的高贵形象。
出人意料的是,怀礼并没有推开他,只是温雅地笑道,“傻孩子。”
伸出食指,拈起粘在他嘴角的饭粒,正欲弹掉,凤歌飞快地握住他的手指,送入自己口中,粉红的舌绕著那玉笋指尖,灵活地舔了一圈。
怀礼只觉一丝温热的气息,由指尖一直传输到胸口,他默默地凝视著凤歌,既不挣开,也不欢欣鼓舞,眸子里光芒层层叠叠,深沈难辨,恍若波澜不兴的海面,看不清下面是惊涛骇浪,还是古井无波。
如此郎情妾意的场面,李宇凌看在眼中,邪恶地低低笑起来,“明白了!真该让我的宪哥看看,哈哈!如公子,凤歌,我们後会有期。”
他一掸衣袍,转身离开。
一阵风吹过,花香袭人,空气中危险的气味已经褪去。
凤歌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活著的感觉,真实,美好。
齐王已经对自己有所防备,刺杀他变得更不容易。为了一个卑鄙小人,陪上自己的性命,是否值得呢?
算了,以後再考虑这个问题,还是先向救命恩人道谢。
凤歌长长地舒了口气, “多谢如公子。”
怀礼毫不眷恋地摔开凤歌,俊雅的面容蒙上一层薄霜,“凤歌,记住,冲动只会令人毁灭。”
这话有玄机。
凤歌瞪大杏眼,惊讶於怀礼敏锐的洞察力,更感激对方刚才配合自己演戏,他诚恳地说,“如公子,我情非得已。”
“嗯,下不为例。”怀礼手腕一抖,摸出凤歌藏在衣内的匕首,以肉眼不可及的速度,抵在对方的颈间,缓缓绽开一个笑容,“我们来演习几招贴身近搏的功夫。”
匕首的寒气侵入肌肤,凤歌背後的汗毛集体起立,而怀礼的笑颜,却如春花般炫豔无比,冰寒与热情,矛盾的协调,真是难以预测的一个人啊。
凤歌脑子里混乱地想,怀礼虔心入佛门,不做人间富贵花……从这个侧面看去,他也蛮好看的,只比我差一点点而已。
可是,他干嘛欺负我?没有人愿意被利刃相逼,武功高,很了不起吗?
不能冲动?很好,我偏要!
凤歌任性地伸手抱住怀礼,两人的身体紧紧挤在一起,他邪魅地挑眉道,“贴身的……功夫?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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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勿攻 8
怀礼身在佛门,心境如清风流水,不沾红尘情色。他哪里料到凤歌如此放肆,一时僵立不动如石化,心中惊大於怒,连话也说不利索了,“你!……”
凤歌的双手环在怀礼的腰後,只觉触感柔韧精瘦,他一向色胆包天,又是少年好玩习性,忍不住起了戏弄之心,“如公子,不要怕啊,嘻嘻。”
手指不太老实地向下游移,袭向其微翘结实的臀部。
这还了得?
血液“噌”一下窜上头顶,怀礼耳尖泛红,将匕首往回一带,毫不迟疑地提起凤歌,反手丢了出去。
他的内功极高,这一下动了真气,出手毫不保留,凤歌恍如腾云驾雾一样,直向花园的围墙撞去。
凤歌通晓人情世故,知道自己踩了对方的底线,只怕痛哭求饶也无用,干脆双臂护头,洒脱地哼著小曲,“我是一只小小鸟,飞呀飞……”
他耳边风声呼呼作响,脑袋离高墙不过尺余,只能闭目等待那可怕的一瞬。
哪知,怀礼追上去抓过他的脚踝,如耍杂技表演,抡了一圈又摔到半空中。
这一回,他穿过桃花林,咯啦啦折断了好几支树枝,撒了漫天花瓣,然後一根树杆勾住他的袍子,将他悬在高空随风摆动。
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还不坏,凤歌向地面挥手,“如公子,上面很凉快,你也来玩吧?”
怀礼从容地轻挥衣袖,迈步往院门,“你自个慢慢享受。”
凤歌嘴角上扬,怀礼害羞了,发起脾气来也挺吓人的。
别走啊,难得看到大圣人失控,真是有趣。
他大声呼喊,“糟糕!我的脚伤未愈,从这麽高摔下来,一定受不住。”
正说著,身後的树枝”啪”声断了。
他轻轻巧巧地腾跃,顺著坠势放松身体,准备选松软之处落脚,嘴里不忘惊呼,“救命啊!如公子!”
真顽皮,精力过剩。
怀礼无奈地回身,飞掠到树下兜起他,好看的眉头轻蹙,低声喃道,“你的功夫不是很好吗。”
“我的功夫,哪里比得你?”
凤歌大大咧咧地靠著怀礼,脸上豔光灼灼,愉快地说,“如公子这三个字真灵,每次有危险的时候,只要一唤,比任何救命妙丹都有用。”
怀礼淡淡一笑,“是吗?”
忽然无预警地松手,推开对方。
凤歌的身体直愣愣往後倒去。肩膀还未著地,他立刻使一个铁板桥弹起,毫发无损,心里暗道:哇,好狠!不能招惹佛门弟子,发起火来不是一般的彪悍。
怀礼神色柔和,竟有几分纵容之意, “闹够了吗?”
凤歌不知怎的,心口有那麽一点点暖和,微笑道, “唔,禀告如公子,我想出门见个朋友。”
“好,小心从事,让释空跟著你。”
“多谢!”
凤歌在热闹的街道逛了一会儿,才到卿尘楼小坐,静候师傅大驾。
这个楼从外面看没什麽特别,内部的装璜确与众不同,大厅以屏风隔为多个雅座,华丽得十分张扬,大雅大俗汇聚一堂。
空气中弥漫著淡淡的薰香,似兰似梅,周围的客人多为弱冠少年,衣香鬓影光鲜貌美,举止优美,神态懒洋洋的,唯独凤歌二人身穿灰衣僧袍,释空更是顶著九戒疤大光头,显得格格不入。
凤歌等了一炷香的时间,觉得有些气闷,这个楼透著些古怪,师傅到底玩什麽玄虚。
决定了,用过午餐後就走。师傅有事,自然知道在何处找到自己。
他扬手招呼,“小二,可以点菜吗?”
小二过来,尴尬地问,“这位客人,有人找你。”
身後出现了一队锦衣侍卫,领头的长得有点面熟,正是不久前,跟从李宇凌,在寺中花园吆喝赶人的家夥。
那人冷冷地俯视著凤歌,“我家王爷有请。”
凤歌半推半就地来到了齐王府。
他事先斟酌过,这麽孤身前往,简直是送死,不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机会已经自己找上他,怎麽能推开?释空被一同带走,就算找人报讯也来不及了。
他转念一想,在白云寺外下手,应该不会拖累怀礼。
奇怪,我在乎起那圣僧的安危作甚,他神功无敌,何需我担忧呢。
这时,卧房门大开,李宇凌走了进来,带入一股令人恐惧的寒意。
他挥手让侍卫们退守在门边,往贵妃榻上一倚,神情轻慢地说,“凤歌,你开个价吧。”
凤歌回绝得干脆,“不卖!没了眼睛怎麽活?”
李宇凌眯起丹凤眼,泻出浓郁的煞气,打量窗前的少年。
一般人在他面前只会浑身颤抖,口齿不清,很少能这麽精神十足,举手投足风姿态翩翩,优雅中混杂著纯真的孩子气。
他不意外对方的反抗,玩弄折磨人的斗志,最後毁灭对方,对於他是至高的乐趣,一只不懂得逃跑的老鼠,捉起来有什麽意思?
他耐下性子说,“那麽,把你的身体卖给我,能让怀礼动心的东西,我也想试一试。”
少年俊脸绯红,手足无措地说,“不要,我和如公子没关系,他是好人。”
“如果你不愿卖,我只好用强了。”李宇凌有些遗憾地宣布,“你错过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他吩咐门口的侍卫,“去,剥下他的衣服。”
凤歌藏在胸前袍内的匕首,入府时已被收走,他只好用别的秘密武器。
“王爷,我自己来。” 他镇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