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嘿嘿。为什么。”LEE惨惨地笑着。
他的人生跑在我前面十几年。
“好啊。想去哪里?”
“塞班岛。”
“去那个法属群岛干什么?”
LEE一脸邪恶的笑:“听说那个岛上民风开放,男男女女……”
别说他今年快五十了,他就是快八十了也是这个样子。
但没有什么比他能在我身边更好的了。
“好啊。什么时候去?”
这次轮到LEE说不出话来了,他看看卓文扬刚才经过的登机口,“我们去了,以后,他们会怎么样?”
他们会怎么样?
我紧握着LEE的手,带他离开。
他们早已泪流成河了。
“LEE,给我讲讲你年轻的时候的故事吧!”
“你个小兔崽子,我现在也一样年轻!”
(一百零一)番外:通天塔.其二
『卓文扬角度』
“我要去美国。”留下这句话之后,我遍踏上了旅程。
十几个小时干燥的飞行,这是我第二次体会到,原来我们的距离那么遥远。
遥远的不仅仅是距离,还有时间,因为距离上一次飞去LA,已经隔了足足十五个年头。
每飞近他一公尺,眼泪就越来越忍不住要淌下来。
只好,找空乘讨来一个眼罩,蒙上眼睛,在一片黑暗之中,自己慢慢哭吧,可眼泪却怎么也流不下来了。
我最后一次好好看小竟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某个清晨从酒吧里出来,我放弃了复仇的念头,我们牵着手走在无人的大道上。
之后,让人迎接不暇的灾难接踵而至。
十年了,我一直在回忆小竟那个清晨的表情,可就是想不出具体是怎么样的,他的脸像团雾一样在我脑海中聚了又散。
如果当初知道是这么一个结局,我一定抱着他看个仔细,一定抱着他哪里都不让他去。
出院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小竟了。
父亲的病不允许我离开他身边半步,连去卫生间都要和他绑在一起,只有等到他睡着了的时候,我才能离开,离开病房就立即一头倒在隔壁病房里了。
叔叔告诉了我,致使父亲疯狂的真正理由——小竟是他的侄子,是我的堂弟。
我一直以为乱伦的戏码之会发生在舞台上,原来不是。
父亲七年前去世了,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去探望陆风。
陆风自杀了,他能动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死,去找他的爱人。
给父亲上坟的那天,我看到柯洛把一坛骨灰安葬在我父亲的墓碑旁,那坛骨灰就是陆风。
我在他们两个人的墓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
他爱他爱到了甚至愿意舍弃自己的名字,尽管名字已经是他最后拥有的东西了。
我们所有的人用了十年的时光来赎罪,加起来能有半个世纪有一条人命了。
老天爷,我问你,这样够了吗?够了吗?够了吗?
LA这个地方很像他,湛蓝的天空艳丽的阳光,这是一个不但喜形于色还很嬗变的城市。
细软的白沙滩上,一个小店立着,通身涂得蓝蓝的,他这么多年一直在这里?
贝壳做成的门帘拨动起来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走进店内,里面一目了然。
十来个客人,还有两个店员。
“你们的老板在哪里?”我问一个店员。
“老板去冲浪了。”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那人回答,“你要是来捣乱的话,我随时把你踹出去。”
“不,帮我拿一瓶龙舌兰,还有汤力水。”
我坐在一个位置上开始等待,三四十度的海风湿咸的吹进小屋里来,皮肤上灼着一把火,胃里头是一把火,心里头也是一把火。
从上午等到黄昏,他始终没有回来。
“你们老板什么时候回来?”我抓住店员的衣领。
“你是什么人?”他问我。
啊,又来了,这个问题。我是什么人。
我回到了角落的坐位上,又叫了一瓶酒。
十年以来,我唯一见长的就是酒量了,经常一个人喝酒,时间越长就发现要把自己灌醉越困难。
一直到他们闭店,我都没有见到林竟。
不过拜那些酒所赐,我睡了个异常香甜的好觉。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赶了过去,天阴沉沈的,我以为是七点谁知道已经快十二点了。
沙滩上冷冷清清的,而我眼前这些又是什么东西,木头和酒瓶子的碎片到处都是。
“这里被雷劈了吗?”我问海滩上的救生员。
“不,昨晚台风来袭。”他回答,“这是经常的事。店里的人敲敲打打就修好了。”
我一屁股坐在废墟上等待林竟的到来。
那个救生员对我说:“你得赶快离开,台风马上要二次登陆了。”
“我不走。”
“你疯了吗,还是想找死?”
“我说了,我不走。”
“随你便,神经病。”于是他走了。
不一会儿,我这个一直生长在内陆的人经历了人生第一场台风。
天昏地暗也好,狂风大作也好,雨水海水交加也好,我躲在小屋的残骸之中,抱着头,不停有风有雨有木片敲打在我身上,时而我会觉得自己要被风浪卷入海中。
但是,我并不害怕。
天放晴了,渐渐的,渐渐的。
天空澄静下来,海面平息下来,沙滩那么平整,乱七八糟的散落着很多枝叶和木屑。
我缓缓地从废墟之中站起身来。
然后,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微笑,他的身后跟随着两排脚印,他面色绯红喘着粗气。
“小竟。”我这么叫他。
我看得很清楚,却不会再忘记那微笑了。
“哥。”他这么叫我。
我也笑了。
“带我走吧。”他对我说,“我等你很久了。”
那天晚上,我们从废墟里捞出来两瓶完好的龙舌兰,在海边喝到了天亮,谁都没有说话。
那一刻,我发现,在我二十岁时曾经认定爱情是那样的一种形式,三十岁的时候发现爱情似乎又不是当初想象的那样,那么到了我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的时候……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等我到了六十岁的时候再告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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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
孤岛的对面还是一座孤岛
纵然连不到一起
守候,还是可以的。
尾声:
在镜子里,我已经完全看不出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了。
老眼,不仅会昏花,还会昏黄。
正午的阳光都不觉得刺眼了。
护士把我从房间推到平时的那棵大树下。
他早就等在那里了,面带笑容的等在那里了,年轻的时候,他曾被一颗子弹打穿肩胛骨。
护士离去。
他布满褶皱的手笨拙地剥开一个桔子,甜蜜的汁液溅在他的手指上。
他把桔子分成两半,我一半,他一半。
我放在手中掰了瓣桔肉,放在嘴里,轻轻的一挤就破了。
他也掰了一瓣桔肉,伸手过来,放在我的嘴里,又是满口的香甜。
“甜么?”
“甜。”
他呵呵的微笑,细长的眼睛全都眯成了一条线。
在阳光下,我已经完全看不出那个笑容年轻时候的样子了。
不过,我还记得我们年轻时候的样子,纯洁的,天真的,无处可寻。
他一定也记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