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还啥也不懂的卫虎就觉得,老师说的话就是圣谕,书本上的东西就是圣旨。
刚学会认字没多久的一天,他举着学校发的课本,趿拉着别人给的一双不跟脚的破布鞋晃晃悠悠地就奔回家,一边抹着鼻涕一边指着上面图画跟他爹说,“爹,书上说了,打架不对,还有做错事要道歉。你前两天打我娘了,你得跟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他爹一脚踹趴在了地上,只剩下哼哼了。
没过俩月,他又颠颠儿地挎着蓝布小书包冲进屋,看他爹就嚷嚷,“老师说了,人人平等,所有人都该上学,我姐她们也应该跟着一块儿上学去!”结果,又被他爹一笤帚嘎达给抽到了门外。
又过了一阵,当那双破布鞋已经被脚趾头顶成了凉拖的时候,他又发现问题了,开始跟他爹理论为什么老师说国家规定一家只有一个孩子,而他们家有四个。
而这回,面对着他爹抄起的板凳条子,刚刚上课回来的卫虎,把跟刘胡兰学得宁死不屈的那劲儿全用他爹身上了,死扛着就杠上了,最终,他被揍的三天没下去炕。
再后来,类似的场景经常重复出现。
村里有人说,老卫家那小子念书念傻了,认准死理儿了;也有人说,这叫随根儿,卫老头死犟,他儿子比他还犟,还愣头愣脑地犟;还有人说,这小孩儿就是得瑟,认俩大字儿就上房了,就鼻孔朝上管天管地了……
其实,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脑子里哪有那么多弯弯绕,卫虎的想法真的很单纯,他只不过是在一个接受力极强的年纪接受了一个自己认同的价值观,然后就以其作为了判定是非黑白的标准罢了,若真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那也就是他敢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以及,抗揍。
一次偶然的机会,村里一个人跟他开玩笑说:“虎子,你这样的长大就应该去当警察。听说过警察没?专门抓坏人的,谁做错事儿了就逮谁,可牛了!现在没人听你的话没关系,你好好念书,等以后当上了警察就说啥是啥了,没人敢不听你的,连你爹都得认错!”
在网络尚未普及,一份报纸都锁在村委会当宝贝的那个闭塞年代,这一句话,在卫虎幼小的心灵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警察”这个名词在他心里突然间就跟村门口刚刚支起的那个100瓦的大灯泡似的,锃光瓦亮熠熠生辉,好像只要当上了警察,他也会出现在课本里,成为画片片上的大英雄。
即便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懂得越来越多,也知道了自己小时候有些想法幼稚的可笑,可是当警察仍是他最大的夙愿。
就像,人们明明知道月亮里就算真的有嫦娥也未必比环形山长得更耐看,圣诞老人就是真能飞上天驮着他的最多也就是个热气球,可是每年的中秋和圣诞,人们依然乐此不疲地谈论着他们,亲切地好似自己跟嫦娥曾做过同桌,而手里的烤红薯就是圣诞老人的驯鹿车上刚出炉的。
大家在心底总是存着那么一个念想,期待着自己成为与众不同见证奇迹的那一个。
也正因如此,警校毕业后,卫虎就风风火火地冲上前线,惩恶扬善去了。
他爹当年抽坏了三张板凳也没能把他拧过来的那股子犟劲,因为那场事故和他师傅的离去而终于别正了;而原本正的不能再正了的感情认知,却因为刘正奇而彻底掰弯了,为此,他之后所要承受的恐怕连三十张板凳都不止。
卫虎觉得自己应该就像是要被做成脆皮蛋卷的那张面皮,不论最后往哪边卷,他都要先忍受前后夹击的高温炙烤,烤得皮肉筋骨一并嘎嘣溜脆,一弹即破。
第三十八章:怎么还没虐完
事务所里,一蹶不振地瘫在桌子上的刘正奇和自鸣得意地炫耀着爱心便当的聂士佳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对比,让人不禁想起少时运动会上常听到的一句加油词——春风吹,战鼓擂,运动健儿……。
只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一边“春风吹”,一边“战鼓擂”。
刘正奇从没像现在这样,里子面子都丢了个干干净净,五脏六腑都碎得彻彻底底。自信满满地以为卫虎会给他个满意答复,却不想人家至今为止杳无音信,甚至对他避而不见:电话无法接通,短信没有回复,拉下脸皮去单位找人听到的却只有一句“不在,你谁啊”,明明家里亮着灯却任凭他怎么敲门就是不开……
蹲在卫虎窗外的花坛上,刘正奇径自喃喃地念叨,从他们的相见,到他们的相识;从他对他的好,到他想跟他好;从他本以为的现在,到他曾期待的将来……
刘正奇不明白卫虎为什么这么做,他也不甘心:你可以不接受,可以厌恶,我从未强求,但你为什么要躲?
只要一句话,我刘正奇可以滚得远远的,连个屁都不带放的。可你为什么连个理由都不给,为什么能做得这么绝,就好像我这个人根本就不曾存在过?难道我连让你觉得恶心的价值都没有?那你之前为什么还给我希望,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
他就这么蹲着,一直蹲到屋子里的灯光熄灭,再蹲到清晨鱼肚白,蹲到卫晓晨下班回来,才讪讪地离开。
现在的这个样子他不好意思让卫晓晨看到,当初拍桌子瞪眼睛把话说得那么绝,最后到头来却捞了个空欢喜,还气势汹汹地要抢亲,抢个六儿啊,人家连结婚请柬都不稀罕发你一张!就好像写作文,你自信满满得四处炫耀能拿个满分,等结果出来才发现,人家题目叫《旱》,你却特么的看成了《早》,从根儿上就错了!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终于,他被附近的居民给告到了保卫科,直接被请出了小区。
看到其他人都已经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去了,聂士佳慢悠悠地走到刘正奇旁边,把饭盒推了过去,关切地轻声问道:“来点儿?”
刘正奇撩了一下眼皮,露出眼底密密麻麻的一片暗红蛛网,扫了眼面前保温桶中花花绿绿的一坨,搓了把脸,冷冷地道,“您老吃不下去,就施舍给我了?”
聂士佳把饭盒一把拽了回去,一脸的很受伤,“谁说我吃不下去了,你小子就不识好人心,聂哥我白疼你了。”
“疼我也是顺便的吧,”刘正奇按了按酸疼的眼睛,故作轻松地撇了撇嘴,“我就不信了,你一个星期七天,六天半都在吃炒饭,居然还没吃出妊娠反应来?”
“味儿不一样啊,”聂士佳轻咳了一下,佯装没听到最后那个四字词语,继续替做饭的人辩解,“从蛋炒饭升级到咖喱饭,每天都有新花样!”
学完了kfc的广告词,他还印证似的特意塞了一大口,结果被里面不知道放的什么东西给卡到了嗓子,捶胸顿足了好半天,才顺过了气——有在炒饭里放大枣的么,还特么的这么大个核儿!
“你家蒋兵这是抽得什么疯啊,还当上家庭主夫了?”这回是真的笑了一下,刘正奇递过了水杯。
“前一阵不是电视上大量报道地沟油的事儿么。”看到刘正奇终于有了点表情,聂士佳喝了一口水,心中暗叹:卖萌不易,大叔卖萌更不易。亏他家蒋兵能想得出来。
“正好他们实验室最近也在研究这个,在市里大小饭馆采了一圈样儿,检测发现不合格率达到了百分之八十还多,这之后他就不让我在外面吃了,非要自己做。”
“就他那技术,能做炒饭还真就不错了。”抬手弹了弹保温桶外皮,刘正奇不屑地嗤了一下,“不喜欢就直接跟他说呗,又不是两岁小孩儿,还能受打击了?”
“没有不喜欢。”聂士佳摸了摸下巴,张嘴答道。
厨房里到处粘贴的“步骤一”“步骤二”,料理台上新增的量杯量筒小天平,垃圾桶里比西瓜皮还厚的土豆皮……以及,被洋葱呛得趴在阳台窗户上涕泪横流的某人,戴着耳机恶补听力手里还摘着菠菜的某人,掂勺全掂到了自己胳膊上还忍着烫把菜盛出来才去冲凉水的某人,你心疼地责备他,他还瞪着眼睛跟你分析“营养损失与加热时间关系曲线”的某人……
没有不喜欢,喜欢;不只喜欢,甚至是享受。享受每次对方喜滋滋地端着盘子问“这次做的怎么样”,或是懊恼地拍着脑门说“操,忘加盐了”,再或是拍着胸脯打着包票“爷下回给你来个意式的”!
想到这些,聂士佳完全是下意识地就勾起了嘴角,这在刘正奇本已抽巴得跟个核桃似的心上又重重砸了一锤头,腻得他浑身憋屈,难受。不禁偏过了头,没好气儿地嘟囔一句,“也是,万一人家在国外被个金发妞给勾跑了,你想喜欢也没地儿了。”
刚才还满屋飘扬的粉红泡泡被这一句话戳了个七零八落,掉在地上时还不忘在两人眼皮子底下蹦跶两下,再“嘭”的一下爆个粉身碎骨。
“咳,那个我……”
“如果那样对他更好,我有什么理由反对?”聂士佳摆摆手,打断了刘正奇尴尬地解释,“我从没想过要拴着他一辈子,否则也不会主张让他出国。你们太年轻,而我已经是个过来人,所以有些事情看得比你们透。人们期待着天长地久白头偕老,但天长地久的前提是两情相悦,强扭的瓜不甜。”说到这儿,他瞥了一下脸色越来越暗的刘正奇,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把后面的话说了出来。
“对一个人好,不是把你最好的给他,而应该是把他最想要的给他。”
身子一震,刘正奇无言以对。他承认,自己从卫虎那里得来的正是他一直渴望的,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彻底沦陷。可是,反过来呢?
对于持续低潮的刘正奇,蒋兵抓耳挠腮地想尽各种办法,吃饭、喝酒、聊天、打球,甚至还快递了两盒珍藏版的侯宝林、马三立,却始终不见成效。由于不明真相,他还暗中找卫晓晨帮忙,结果碰了一鼻子的冷灰。
眼看着蒋兵的这通折腾,聂士佳一直未置可否,即便两人本就短暂的相处时间因此而进一步重度缩水,也没表示出任何不满。
不仅是因为出于同为朋友角度对刘正奇的担心,也因为他知道对方在蒋兵心中的地位,他知道哪些醋不吃比吃更有用。
他心平气和地放手让蒋兵做他想做的事,然后让他心怀愧疚的对自己更加死心塌地。
本来就比常人脆弱的感情,如果一方单纯,另一方就要有能力正确收放手中的那根线,才既不至于脱手,也不至于崩断。
聂士佳不是一个愿意多管闲事的人,这些话他也本没想说,但是在这条险象环生的路上,他也不想看到刘正奇有朝一日摔个粉身碎骨。
至少,他希望刘正奇能认清楚,如果对方没有一起走到最后的勇气,玩完就拍拍屁股走人,到时候他受的伤,远比现在更重。不过,路在脚下,具体怎么走,就不是他能管的了。
就在聂士佳觉得自己的话会不会说得太过了的时候,刘正奇突然抬起了头,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
“给他最想要的?我说蒋兵怎么天天做炒饭呢,原来你最喜欢炒饭啊!这你放心,我们蒋兵绝对包你满意。你不知道,像他们这种搞实验的,最讲究的就是精益求精。想当年他为了找出哪种泡面最好吃,尝遍了市面上能见到的每一个牌子每一种口味。虽然最后因为营养不良跑去挂点滴,不过后来,他煮泡面的水平也达到了登峰造极。这回,他恐怕不把能查到的所有口味的炒饭喂你吃一遍,绝对不会罢休。”
看着聂士佳已经比咖喱还黄的脸色,刘正奇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炒饭好啊,又营养又健康。你看,还有大枣呢!”
聂士佳眼角抽动了两下,我不就好心说你一句么,你这小子是睚眦必报吧!
落日余晖映染下的操场,对于刘正奇和蒋兵来说已经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幅画面了,只是今天,天际交界处的那片火烧云似乎燃得尤为炙烈,赤焰焰的浸透了半边天,看着像在滴血。
“你真想好了?”倚着栏杆,蒋兵紧盯着刘正奇的侧脸,一遍又一遍的确认,得到的却都是同一个答案。
“你这样也有点儿太……”
“放心吧,我没事儿,”刘正奇笑了笑,转移了话题,“倒是你,在那边可没人罩着了,自己小心点儿,别最后跟那个似的,”他仰头用下巴点了点在操场滚动的足球,“被人踢来踢去。”
“你有没有常识,”蒋兵抽了一下鼻子,“那是在抢来抢去。”
“恩,抢着踢!”刘正奇眯了眯眼睛。除了足球,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还有多少事,人们抢来抢去,却只为了踢上一脚。
“我离开之前咱们再聚一次吧?”蒋兵敛了笑,商量似的问道。
“恩,”刘正奇展开手臂在蒋兵肩膀上用力揽了一下算是回应,松开后突然咧嘴自嘲道,“这要是让聂哥看到还真没法解释了。”
“解释什么,这就是光明正大的偷情,”蒋兵撇了撇嘴角,“还怕他不信呢!”
刘正奇低头闷笑了一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儿,不禁问道:“你炒饭里加大枣干什么?”
“养气补血啊!怎么了?”
“没怎么,聂哥说他喜欢,多加点儿,核越大越好。”
刘正奇本以为“咱们聚聚”里的“咱们”,仅指当年的“光棍三人组”。去饭店的路上他还不禁自嘲:曾经携手并进的“111”,不觉之间已经变成了“11.1”。可等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还真低估了蒋兵的人缘。
除了大家都认识的方苏、卫晓晨、于笑笑之外,竟然还神奇地出现了两张意想不到的面孔:方苏那个神一般的老婆,和当初查案时见过的那个小胖学弟,不过人家现在的身份是于笑笑的准男友。
提起方苏的老婆,在事务所那些人的心中就是一个传说。据说,两人最初相识的地点就是海水浴场——的更衣间。
当时,方苏刚喝过酒就被朋友拽去游泳,迷迷糊糊地一头撞进了女子更衣室。看着里面那个只着寸缕的年轻姑娘,一时没反应过来就愣神地杵在了原地。不想自己碰到了一个超淡定的主,也没吵也没闹,就冷冷地问了一句“够了没?再看就收钱了!”。
都说酒壮熊人胆,方苏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张口就回了一句“能买月票不?”。就这样,软妹子到手了。每每谈及此事,他就不禁感叹,要是当时他老婆嚎一声,这辈子他就贴标了。
至于那个学弟,就更不是什么凡夫俗子了,长得就喜庆,跟座弥勒佛似的,跟谁都自来熟。
一个稳如泰山,一个口若悬河,有这两尊大神坐镇,大家似乎谁都没注意到刘正奇和卫晓晨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
“千金小姐的口味还真是不一般,”刘正奇凑到于笑笑耳边,打趣她,“原来你喜欢这种型号的,是不是有种泰迪熊的亲切感,抱着暖和?”想起曾经自己还被她追过,不禁有点儿黑线,这人可真够博爱的了。
于笑笑看了看已经从X米手机的发行前景侃侃而谈到王X吉的红罐之争的小胖,斜眼瞪了刘正奇一下,“怎么,吃醋了?”
“不敢,”刘正奇叹息着摇了摇头,“憨态可掬倒是好事儿,可惜不是我好的那一型。”
“什么不是你不好那一型?”
刘正奇的话正巧赶上了众人停顿的空档,被一桌子人听了个清清楚楚。好奇心旺盛的小胖八卦神经再现,伸着脖子就准备刨根问底。刘正奇面色一窘,他总不能告诉人家“就是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