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没关系。”柯斯扶着男孩的肩膀坐起来,在自己的脸上轻轻揉了几下,说:“我想我就是你在找的人,你其实也这样认为。”
“你不是他。”
“但我一见到你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柯斯回想起自己昨天晚上在利维床前感觉到的东西。那种奇怪的感觉无法用语言复述,如果可以把自己的心掏出来让利维看看的话他倒是很乐意那么做,可惜不行。他想着又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说:“我说对艾贝尔这个名字没印象这是真的,但我对你感到熟悉这也是真的。这种感觉,就像是……”
“让你感到熟悉的并不是我,而是这个。”
利维把手伸进自己的领口,拿出一个用红绳系着的挂坠。
柯斯清楚地记得自己昨天在他身上没有发现这样东西,但被挂坠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之后,他马上把这件事忘记了。
那是一颗只有利维小拇指指甲一半大小的蓝宝石,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水晶”里。柯斯听说过这种技术,是为了把珍贵的宝石制作成挂坠又不用在宝石上开孔而发明的奇妙炼金术。以其大小来说,这颗宝石完全衬不上那么昂贵的技巧,但它的颜色又偏偏美得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利维的手掌都被蓝宝石映成了碧蓝色,奇妙的是宝石似乎并非折射光线,而是自身就能发光。这是荡漾着的,水波一样的美丽光彩,让柯斯有现在自己其实置身于水的包围中一样的感觉。
“柯斯说这东西是‘水神之心的碎片’。五年前,他把它留给了艾贝尔哥哥,然后出发去了北方,说是在那里有另一块碎片的踪迹。然后他再也没有回来。”
“艾贝尔是你的哥哥?”
“恩。”
“那么贵重的东西拿给我看没关系吗?”
“如果你真的是柯斯……这原本就是你的东西。”
“那么我可以仔细看看它吗?”
利维抓着红绳把它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来递给了柯斯。
那么小的宝石当然很轻,柯斯把它托在手里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它的重量。利维说的没错,让他感到熟悉的确实是这东西。
这不是对某个人、某样东西的熟悉,而是更深沉、更遥远的熟悉。
对“水”的熟悉。
人在羊水中孕育,出生之后为了活下去每天需要喝水。水正是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每日与之为伴的东西。
这颗被称为“水神之心碎片”的宝石就像是水本身一样,让柯斯感到非常亲切。
但是……
利维一把把挂坠从柯斯的手里拿走,但冰冷而干净的水已经冲破帘子,像是小瀑布一样从他搭建的平台往下流淌,其数量之多,远远超过帐篷内部的空间足以容纳的分量。
卡尔弗的三月虽然寒冷,但还达不到蓝堡那种滴水成冰的程度。即使如此,一阵轻风吹过林间的时候,柯斯和利维还是一声接一声地打起了喷嚏。
利维抓起自己放在边上的毯子,发现那厚厚的毛毯也和自己一样完全湿透了。水从层层叠叠的树枝和树叶之间滴落,发出长长短短的错落声响,男孩则在这些声音中沉默异常。
“先去歌蒂家再说吧,不然我们很快都会冻成冰棍的,阿嚏……我想我们这次真的需要好好谈谈了。”
男孩点点头,把挂坠挂回脖子上,然后握住了柯斯的手。
这不全是表示和解的握手,因为其中有带着一丝辛酸的依赖。柯斯原本想告诉男孩“既然我是你找的人我一定会负起责任的”之类的话,但在又打了两个喷嚏之后就什么也没说了。
7、蒸汽
“我进来了。”
柯斯走进浴室,把装着衣服的木盆放在门边,就三步并作两步跑向装满热水的木桶。利维已经在里面泡了一会儿了,看到柯斯进来,他马上把伸在大木桶边上的两只胳膊往里缩。
“用得着反应那么大吗?别全泡水里,你背上的伤口不能溅到水。”
利维红着脸点点头,但还是维持着双手抱在胸前的姿势。柯斯把毛巾挂在桶边,伸手试了试水温,爬进了木桶。
水的温度一旦发生改变,给人的感觉也像是从利刃变成了温柔的爱抚。他在桶里蹲坐下去,让热水直浸到自己的脖子,然后心满意足地长吁了一口气。
歌蒂看到他们两个冲回家的狼狈样子,马上一人发了条毯子让他们去火炉边烤火,然后自己跑去烧水,也避免看到两位全身湿透的男士换衣服的尴尬场景。城里居民家的浴室大多是这种模仿矮人浴室的布局,在浴室的外面专门有炉子和两条管道,一条热水管接着浴室里的大木桶,另一条负责把水蒸气一起往往浴室里送。等柯斯带着替换的衣服来到浴室的时候,里面已经暖和得能让人暂时忘记北方冬天的严寒了。
柯斯一跳进木桶,利维就尽量退到大木桶的另一边,并且转过头去不看柯斯的身体。他白皙的皮肤一早在热水里泡得通红,这让他的脸红并不太明显,如果不是他这羞涩的样子,柯斯也许还不会发现男孩脸红了。
回城的路上,利维“听话”了许多,那种装出来的冷硬和利器武装带来的危险感觉都从他身上消失了。男孩表现出的是完全相反的另一面,柯斯想这也许才是他独自来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之前的样子。
因为不得不“坦诚相见”的关系,浴室是谈话的好地方,柯斯觉得自己应该利用这个好机会从利维那里多套点话,并且想办法继续提升两个人的关系。
“背过身去。”
“什么?”
“我帮你擦背。你自己擦会碰到伤口的。”
虽然这只是柯斯搭话的手段,但其中的善意无可置疑。利维听话地转过身去,把他优美的背脊展示在柯斯的面前。他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有着线条锐利的肩膀,脊柱凸起的痕迹在皮肤下清晰可见,看上去还不足以担负生活的重负。半精灵少年的背影在精灵独有的纤细感中融入了一丝人类肌肉的实感,让柯斯的呼吸一阵急促。
对一个喜欢男性的人来说,美少年的身体是原始又直接的诱惑。
柯斯稳住呼吸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是不是应该等两个人都穿回衣服再进行谈话。本来在这间蒸汽氤氲的房间里,要对抗因为温暖而带来的懒惰感已经够不容易了……
他把毛巾在水里浸湿,试探性地在利维的背上擦拭而过。男孩细腻的皮肤下面有和他力量相称的肌肉。半精灵大多有这样令人羡慕的身体素质,敏捷又不缺乏力量,这让柯斯蠢蠢欲动的欲望稍微有些泄气——他知道在利维在他漫长的生命中始终会拥有这份力量,人类却不然。这也是半精灵多桀命运的源头:精灵讨厌在自己的身上见到人类的短暂,人类又对同类身上的永恒充满嫉妒。
柯斯并没有因为走神而放松手上的力道。同时他对自己有了一个全新的发现,从他熟练的手势来看,他说不定做过擦背工的工作。
利维对于他提供的“服务”表现得不那么敏感,这让柯斯觉得他可能(至少曾经)过着有仆佣服侍的生活。这也符合他的表现。男孩显然受到过剑术的训练,但绝对没有被当做斥候培养的经历,也没有多少一个人在外间险恶世界求生的经验。
“刚才是怎么回事?是那东西……‘水神之心的碎片’的力量?”
他加大手上的力道,用欣赏的眼神看着男孩的肩膀随着自己的动作前后摇晃。
“柯斯知道。他能用那块宝石做很多事情。这都是艾贝尔哥哥告诉我的……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自从他把那碎片交给我之后,刚才那样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
利维的心情有些矛盾。他已经承认柯斯就是他所认识、寻找的柯斯·阿特维尔,又不太愿意把眼前的年轻人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划上等号。
“我现在可以问了吗?我……柯斯和艾贝尔是什么关系?”
柯斯的指间隔着毛巾也感到利维背部肌肉的颤抖。他装作没注意到,继续擦拭男孩光滑的背脊,同时等待答案。
“柯斯是艾贝尔的恋人。”
柯斯有心理准备,但他装模作样的镇静还是被“恋人”这个词打破了。在帝国语中恋人和情人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情人可以是从一枝玫瑰开始,再由一封他人转交的书信结束的关系,而恋人带有“不出意外两人将会成为终身伴侣”的意味。
如果利维说的是实话,那意味着在遥远的帝国的某一座城市里,他曾经历过一段深刻的感情,说不定还对名叫艾贝尔的男性许下过相伴到永远的承诺。
“一点印象也没有吧。”
“对不起。”
利维低下头的动作让背部弓起,此外他表现得比今天前两次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都要冷静。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也说说你的经历。”
柯斯完成擦背的最后动作,把毛巾放在热水里搓了两下。把毛巾甩干挂到一边去之后,他靠在桶壁上,抬起头,看着浴室的屋顶。
“我的记忆是从雪地里开始的。那是4年前,1368年的1月,我醒过来的时候脑袋和胃里都空空如也,什么都记不起来,什么也不想想,可能是完全冻迷糊了,连求生的念头都没有,就觉得躺着很舒服,于是就躺在那里安心等死。直到听到有狼嚎声,我想‘这可不妙,冻死在这里,等雪化了被人挖出来还可以体面落葬,被狼吃掉的再拉出来可算不上入土为安’,所以就挣扎了几下然后运气不错,被路过的矮人巡山人救起来捡回一条命。”
柯斯在侥幸生还之后才意识濒临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他干笑了两声,正准备说下去,就看到利维的身体在木桶里下滑。
他把双手从男孩的腋下伸过去,把他托出水面。利维半睁着眼睛,蓝眼睛被水蒸气浸润,蒙上了迷离的水雾,和所有起雾的湖泊一样,格外深邃迷人。柯斯并不紧张也不惊讶,他知道在经历过疾病、寒冷和情绪波动之后,泡在热水里是很容易引发这种眩晕的。
他自己的脑袋也有些发胀,晕乎乎的,让他觉得利维的脸有些模糊,而这张漂亮小脸上红润的嘴唇又有清晰地过分。
“醒醒,你准备让我抱你出去吗?”
他在利维的脸颊上拍了两下,利维并没有被他刮醒,而是用细长结实的手臂搂住他的脖子,整个人都顺势挂在了他的身上。
“柯斯……柯斯……”
他温柔地呼唤他的名字。柯斯对据说是他恋人的艾贝尔全无印象,却觉得利维现在的态度很像是在对恋人撒娇。
8、拒绝
柯斯再次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两点了。他花了不少功夫才把睡着的利维拖出浴盆,替他擦干身体之后把他抱上二楼的房间。利维并不重,但柯斯在整个步骤中需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两个人身体接触的时候他明确感觉到自己对利维很有“兴趣”。对柯斯来说这不算坏事,毕竟利维的模样很可口,但现在显然不是时候。
他快步走到市政厅门口,和守门的卫兵打了个招呼,就步入这栋城里最庄严的建筑。
柯斯能写一手漂亮的帝国文字,这个才能让他在这座城市站稳了脚跟。八成以上的帝国平民都无法书写字型优美但结构复杂的帝国语,在给外出工作的亲人写信的时候不得不花钱请学者或是教师代笔。柯斯经常免费为城里的平民写信,今天守门的士兵有一个嫁去南方的姐姐,他的家书几乎都是柯斯代劳的,因此对他格外客气。
拉克伦不在办公室,柯斯和另外几个埋头于文件中的幕僚简单打了招呼,就穿过走廊,走向大楼背后的练习场。这是一块长方形的空地,供休息的卫兵和出入市政厅的武官练习之用。拉克伦是市长秘书团的一员,跑练习场的次数却比那些长矛都拿不稳的士兵多得多。
柯斯靠在门栏上,看着正在对着稻草人练习刺击动作的拉克伦。四点之后这座北方城市就会逐渐步入漫漫长夜。现在,一天之中最明亮的两点一刻的太阳正从拉克伦的剑尖上反射出绚烂夺目的光彩。
卡尔弗的前方是蓝堡,矮人兵强马壮,是抵御进攻的第一道也是最坚实的防线。对比之下没人会指望城里守军在发生战事的时候派上用处。随便插在训练场里的稻草人就是这座城市政府和军队松散作风的写照。他的好友拉克伦·尤德尔持剑的挺拔身姿看上去则和这种作风格格不入。
拉克伦的父亲是个雇佣兵。柯斯听拉克伦用崇拜的语气提起过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妻子浪迹天涯的父亲。拉克伦的母亲对自己的丈夫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三年前,他父亲终于死于一次探险活动之后,他的母亲就勒令他放弃武士的身份,并为他在市政厅谋求到一份秘书的工作。
但是好的剑手绝对不会放弃用剑。
拉克伦的右脚配合右手的动作向前踏出一步,手里银蛇一样微微晃动的剑尖笔直刺进稻草人胸前标红的部位。
在柯斯眼中,他好友的剑招却充满破绽。其中最致命的弱点就是太慢。出手的动作也好,踏步的动作也好,都慢得像是刚学会拿剑的小男孩。
如果他是自己的对手,根本不需要把精神浪费在破解他的招数上,因为速度上的差距完全无法弥补。
柯斯因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奇怪念头一个脚下不稳,肩膀在门栏上撞了一下。又完成一次练习的拉克伦被惊动了,收好剑向着他走了过来。
“你和歌蒂闹翻了?”
“什么?”
“你的脸肿得比早上更厉害。是不是你们为了那个半精灵小鬼闹翻了之后她给了你点颜色看看?我明白了!她把你们扫地出门了?难怪你那么急着来找我,需要我帮你找晚上落脚的地方吗?”
“不,没这回事,你想太多了。”柯斯下意识地在自己平时还挺得意的脸上摸了几下,说:“我来找你打听点事。”
“哦?和半精灵有关系吗?关于他,我也有些想问你的。”
柯斯在路上已经想过了,利维想刺杀某个人的事只能暂时瞒着拉克伦,其他的但说无妨。拉克伦听完他说完,沉思了一会儿,问:“利维说了他的姓氏吗?”
柯斯摇头。
“艾贝尔和利维都是太常见的精灵名字,如果能问到他的姓说不定还能多点线索。精灵对氏族的观念可比人类强多了……不对,我差点忘记你自己就是个精灵风俗的大行家。这样说来你的帝国语和古代精灵语多半是利维的哥哥教的。为了恋人连古代精灵语都学得下去,真不容易。”
柯斯觉得拉克伦话中有话,但只能当作没听到。
“据说精灵女性绝对不会放下架子和人类男性通婚,但精灵男性追求人类男性却很起劲?”
“对,因为和人类男性睡觉不会弄出半精灵小孩。”
柯斯直白的回答让拉克伦觉得有些不舒服。他停了一会儿才把自己的设想说了下去:“一块冠以水神之名,能召唤水的宝石在这里是稀罕货,但在帝国就很稀松平常了吧?”
“我说不准。”
柯斯想了一会儿,给出了含糊的回答。据说在精灵们建立起帝国之前,大陆上曾先后有几个一神信仰的人类帝国。无论他们信奉的是战神、太阳神还是魔法之神,都尘归尘土归土了,泛神论的精灵为自己信奉的各种山林水泽之神建立的庙宇倒是遍地开花。这些神祗中有七成是水神,因此水神信仰可以说是精灵的主要信仰。泛神信仰让精灵对单一神祗的虔诚很成问题,冠上神之名的可能只是一般的魔法物品,但也有可能真的是来自神庙的贵重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