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伤得着实厉害,跟从阎罗殿里逃出来似的,所有伤药全用上了还远远不够,读书人没了办法,盼着早点遇到户人家,才能让他得到救治。
当胸的一箭最是致命,把人整个刺穿了,亏得他血性健壮,又懂得封住穴道,要是放了别人,立马一命呜呼了。
挖出来的半支断箭扔在旁边,早被血浸透了,那箭倒是很别致,箭翎上抹着红漆,像是哪路军队的标志。
“我太大意了。”刘正清受了重伤,只能歪着半个身子吃力地靠在一边,一张嘴就呕出口鲜血。
“你已经很强了,伤成这样硬能带着个人拦截马车。”赶车的同窗心有余悸,半路上冒出个浑身淌血的人,他以为是索命鬼那。
读书人担忧地看了眼车板正中昏迷的人,嘟囔着:“没见他有伤,还不醒……”
刘正清移动都困难,他抵抗住一阵一阵的眩晕感,栽下身子靠着赵锦,虚弱地笑了:“他是被骇晕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读书人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看来是吓得不轻,这么颠簸的路居然没把他摇醒。
赵锦非但没醒,摇晃的车板还将他带入了混杂的梦境,让他万分痛苦。
“北阳……报仇……”
刘正清就挨着他,依稀听见赵锦念叨着梦话,血污的手指艰难地搭上对方眉间,在紧颦的眉头舒展着,他将头与对方的靠在一起,疲累地闭上了眼睛。
行至半途,马车被横在前方的宽广江面拦住去路,江上水流湍急,并没有结冰,读书人沿着岸边寻找,没有发现舟船,与同窗为改道去上游还是下游争论不休。
汹涌的江水声在耳边持续,唤醒了赵锦。
“醒啦?”开启眼眸的赵锦让二人停止了争论,他闭着眼睛就十分标志,这一睁眼简直锦上添花,堪比绝色。读书人和同窗难得意见一致,都认为跟旁边的大块头凑在一块,真是英雄美人,无比登对。
赵锦茫然四顾,显然一时理不清头绪,猛然意识到刘正清就躺在旁边,他往后一缩,像被吓到了。
满身血污的刘正清紧闭着双眼,并没有转醒,早就晕过去了。
第67章
刘正清居然没有死,赵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近在咫尺的人,脑袋里嗡嗡直响。
读书人与同伴继续之乎者也了一番,终于辩出了上下,决定逆着水流往上游走,他们刚打算再次启程,赵锦从呆愣中醒过神来,拽着刘正清要下车。
“喂,你干什么?我们要出发了。”读书人好奇。
赵锦打定了主意非要下去,昏迷的刘正清很重,挪起来相当费劲,读书人一把扯住刘正清的腿,跟赵锦僵持上了。
“你要去哪?”
“不用你管,放手!”赵锦倔强地瞪了他一眼,纤细的胳膊一圈,把刘正清拦腰围箍着往下拖。
止血不久的伤口被赵锦这么一折腾,又汩汩地渗出鲜血,但刘正清伤得太重,始终没有醒来的迹象。
“你没看他都这样了吗?你不想让他活了?”读书人一急,直冲他嚷。
赵锦听不进去,一门心思就得照着自己的想法做,他见读书人阻拦,也急了:“他的死活跟你没关系,别多管闲事。”
“真是不可理喻!”读书人大吼,这人虽长得标致,却完全不通情理。
读书人的同窗赶紧过来劝:“算啦算啦,管闲事落闲事,我们已经载了他俩一路,算是行善积德了,以后能不能活要靠他的造化。”四野皆是荒野枯岭,找谁去救他?万一这人要是死在车上他可真要做噩梦了。
读书人哼了一声放开手,赵锦反应不及,抱着刘正清跌了出去,重重地落在地上,背脊被地面咯得生疼。
“保重吧,我们可走咯——”同伴说着拍了拍读书人,让他坐稳了,转到前面扬起鞭子,这次他熟练许多,马匹也听话地前奔,渐行渐远,直到在赵锦视野里消失。
赵锦从地上爬起来,拖拽着刘正清费力地拉下河岸。
河水不停拍打两岸,寒气在水面上侵袭弥漫,赵锦放开刘正清扑通一声坐了下来,大口喘着气,他忽然拨撩着河水打在自己脸上,头发湿漉漉地粘在了一起,冰冷的水珠顺着脸颊滴落,让他的目光更明亮,仿佛被冷水击清醒了。
刘正清依旧昏迷着一动不动,赵锦摸了摸他胸口,还是温的,说明对方并没有死。
他不自觉打量着刘正清,浸红的衣衫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身上本来就爬满伤口,又皮开肉绽一次,他的身体想必十分丑陋。赵锦爬到对方面前,衣袖上蘸了水,滴在糊满血渍的脸上。
手指在面颊上划过,将脏污的血迹拭去,赵锦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端详过刘正清,对方长着一张俊雅的脸,当身着宽袍广袖时,像个满腹经纶的文士,十分儒雅。
刘正清应该是出色的,即使他小时候龌龊,即使他曾经当过奴才下人。自己总是带着偏见贬低蔑视他,事实上刘正清并没有那么低贱,甚至跟自己有着相同的地位身份。赵锦失笑,对方算是自己的哥哥,自己却一直不知道,一直高高在上地瞧不起他,只顾享受皇家的优越感。
刘正清说的对,自己仰望着高处,势利地不去在意脚下的蝼蚁。
“你是不是在耍我?”赵锦的手在对方面颊上徘徊,洗去污血,这张脸很耐看,“背地里做了许多事,把我蒙在鼓里,耍我很有趣吗?”
刘正清静静地躺着,赵锦抱起他放在自己腿上,难得这么温柔一次,对方却感受不到。
“你不说给我听,也许是因为我傻,我任性,我总对你耍脾气,我从不听你解释——可是……”他把手指都扎进了对方污发里,收紧抓拽着。
“为什么总对我这样好,为什么不生气,不骂我……一再地迁就,只会让我更看不起你,更任性下去,你知道吗?”
刘正清一直随身带着匕首,赵锦将它抽了出来。
匕首锋利,寒光晃花了赵锦的眼睛,就是这把匕首,终结了他们父亲的命,也拉开了北阳覆灭的序幕。
“其实我啊,没有那么笨。”赵锦将刘正清托起来,没有意识的人顺势瘫在了他身上。
赵锦差点被压倒下去,在刘正清身躯遮盖下,自己显得十分渺小无力。
他圈着那人满是伤口的背,让对方彻底依靠着自己。刘正清身上虽然带着血腥味,但属于他的特有气息依旧传递给了赵锦,在脆弱的时候,寒冷的时候,需要帮助的时候,这种气息就会及时地将赵锦包围,为他开解,将他温暖。
赵锦贴着对方冰冷的脸侧,一字字道:“我先利用你杀巴吉曼,然后再除掉你……我知道自己杀不了你,就会找机会下手,你看,现在是多好的机会……”
他挪着头,将对方托直,弯低了身子看那因昏迷而垂下去的脑袋:“我本想遂你一次再下手,可你终究没那么好的运气。”
赵锦的脸凑上去,嘴唇碰上了对方的,给了刘正清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
这个吻,够与不够,都算是你我的诀别。
“恩……”正当他打算动手时,本是昏死状态的刘正清突然发出一声呻吟,赵锦吓得一松手,怀中的人重重地磕到地上,刘正清在疼痛中转醒,一睁眼,满脸惊骇的赵锦就在他面前。
“锦……”刘正清想笑,可嘴角扯不起来,看起来跟哭似的。
赵锦慌慌张张地像是在藏什么东西,眼睛也不敢直视对方。
岸边的江水拍打着身体,两人的衣服都泡湿了,刘正清挣扎了半天还是力不从心,没能从地上起来。
“锦,扶我一把。”刘正清仰面躺着,声音有气无力。
赵锦蹭过来,揽着他的肩膀,费了老大力气才将刘正清的上半身重新抬起来。
刘正清绵软的双臂耷在身侧,下巴抵在赵锦颈间喘息:“锦,我给你报仇了。”
赵锦默默揽着他,半天才应了一声:“恩。”
“高兴吗?”
“恩。”
刘正清也跟着开心,满足地享受对方的怀抱,他突然凝神盯着某处,话语虚弱却掩饰不住兴奋:“锦,你快看,你看地上……”
赵锦没有因他的话别过头,而是望着奔腾的河水,思绪飘向了远处,怆然道:“我昏迷的时候做了场梦,看见大家了,早早离开的太子和南宫,赵铭、先帝、娘还有二哥,还有很多不熟悉的人,史官、冯将军他们,他们也看见我了。”
刘正清身体猛然一绷,含糊地“唔”了一声,却立即闭紧了嘴,阻住涌上口腔的液体。
赵锦手臂颤抖,利器更深地捅进对方体内:“他们都骂我,骂我对敌人心软,是北阳的败类。”
执匕首的拳头被血腥不断浸染着,赵锦依旧坚定地注视前方,脸上划出两道深深的沟壑,全身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
“我丢了先人的脸,没办法面对他们!”
血液溅起老高,刘正清的身子歪斜下去,他扒着赵锦的胳膊,脱力地挣扎数次,终于重新爬回了眷恋的颈间,赵锦颤动的发丝在他脸上轻柔地划过,让他陷入了憧憬。
“锦……”大量的血水从口鼻里涌出来,他几乎发不出任何声音。徒劳地往对方耳边凑了凑,沙哑着声音艰难地吐息:“我昏迷的时候,也做梦了……”
赵锦的胸口剧烈起伏着,里面藏着硬如磐石的心脏。
“我梦见现在,当睁开眼的时候……”刘正清不住眩晕,临近窒息般急促地呼吸着,“我们幸福……幸福地在一起,你也终于,终于说……”
“别说了!”赵锦突然疯了似的挥舞手中的匕首,在对方烂得惨不忍睹的身上猛戳,带起飞溅的血肉。
他不要听!不要听!!
“爱我……”刘正清攒尽所有力气,张开双臂,却还是没能拥抱住对方,就陷入永久的长眠。
那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梦啊……
“哈哈……哈哈哈……”赵锦疯狂地大笑,笑对方的痴傻。
他猛地一推,破烂的尸体跌入江中,随着起伏的波涛漫无目的地飘荡,最后消失在滚滚江水之中。
结束了。赵锦呆呆地跪在岸上,脑子里空荡荡的,不知道何去何从。
直到腿都麻了,他还没得出结果。
张开血腥的五指,按着泥土想要爬起来,却突然发现眼前不远处,黝黑的土壤里冒着醒目的颜色。
他扒过去一看,待看清了吸引他的到底是什么,赵锦将头扎在地上,凄厉地失声恸哭。
一棵脆弱的绿芽,在严寒中瑟瑟颤抖着提早破土而出。
第二卷·完
第三卷
第68章
初春的时候,大地回暖,漫山蒙上绿装,野花间杂,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他赶了一路,疲惫不堪之际,扫到不远处有棵大槐树,就下了马,躺在树荫下,双手背在脑袋后休憩。
春风舒爽,再加上透过茂密枝叶投到身上的和煦阳光,他睡得十分香甜。
不晓得睡了多久,依稀听见头顶上有沙沙的响动,他以为是风大了,不情愿地睁开眼。时至正中午,直射下来的阳光让他招架不住,抬起胳膊挡了眼睛。
在道道耀眼光芒包围中,大槐树歪斜出来的枝干上,坐着个人,那人悠闲地晃悠着两条腿,在他眼见一荡一荡的。
他侧起身,眯着眼往上瞧。
扰醒他的是个俊美的青年,不过二十岁上下,眉眼十分精致,虽然穿着略显粗鄙的衣服,却有不相称的出众气质。
他这才注意到花香弥漫,槐树上挂满一串串雪白的小花。同样雪白的贝齿将花朵含进嘴里,品尝香甜的味道,青年感觉到有视线盯着自己,往下探头,唇角一绽,漾出个笑容。
“给!”
一串新鲜的花朵扔了下来,下面的人反射性地伸出胳膊接住了,放在鼻间嗅了嗅。
“很甜的。”见他不吃,树上的人示范似的大口咀嚼,以证明确实很好吃。
但他还是没打算尝试,而是目不转睛望着树叶花朵映衬着的青年。
“你叫什么名字?”他仰着头,开口问道。
青年又扬手选了几枝,露出一截白皙的胳膊。他将花串兜在衣服里,麻利地从树上跳下来,身体十分轻盈。
一双带着灵气的凤眼闪动了两下,想了想才告诉对方:“我没有名字,你就叫我南宫吧。”
“南宫……”他重复着这个姓氏,而那青年没有再停留,迈开脚步离去了。
他想唤住对方,又觉得冒然不妥,眼看着那人即将消失,大声喊着:“我叫齐遥!”
声音出口,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加了内力,都荡起了回音。花草间行走的人自然听见了,远远地回过头,冲他挥了挥手就真的消失了。
齐遥打起精神,重新跨上马,双腿一夹向远处驰去。
山脚下停着两辆马车,带车厢的那辆旁边围了三四个人,刚把掉了的车轮子安上。
这本是几个人拼凑的戏班子,后来台柱犯了事,唱不得了,就成了舞乐班,说白了就是卖艺的,什么杂活都揽着,跳舞弹奏,吹打吆喝,遇到办红白事的,照样能顶上。
最年长的一个是班主,沧桑的脸上布着深深的纹路,他见消失了半天的人从山间冒出来,扬声道:“你去哪了?马上就上路,别随便乱跑。”显然不高兴。
南宫紧走两步,趟过草地来到近前:“班主,我去探路了,再翻两座山就到镇上啦。”
“这我知道。”班主板着脸不再理他,招呼大家赶路。
南宫知错地低头,见班主无意斥责,扒上后面那辆板车,挪到一个人身边,将兜着的东西一股脑倒给对方。
顿时清新的香气四溢,车上的人一直闭着眼,眼皮凹陷,显得眼眶格外突出。他双手摸索,细细感受这些花朵的形状。
“槐花?”清俊的面容舒展,他猜测道。声音干哑,喉咙里像是磨着沙子。
“恩,你尝尝。”南宫盘腿坐在旁边,提起一支送到他嘴边。
张口咬了一朵,随即点点头:“真甜。”
南宫欣慰地笑了,身体一瘫,仰面躺在车板上。
这时马车开始前进,蔚蓝的天上,一朵朵白云在他眼前自在地移动,像大团大团的棉絮。
“春夕,你知道吗,天可真大真蓝啊。”
“我看见过。”他又不是天生就看不见。
马车赶在傍晚前进了镇子,因为住着几户显赫人家,这里渐渐成了远近闻名的大镇。
班主选了块热闹地方,大家从车里搬下吃饭的家伙,各自找了位置,没一会就敲敲打打,吸引来往行人驻足。
因为国家处于战乱中,即使是往年的最繁华处,也稀疏没多大人气,班主吆喝着走了过场,眼盲的春夕抱着琴开始弹奏,古朴的琴音在空气中回旋,百姓大都不懂音律,却也能被乐音勾染,四周渐渐围拢了人。
有个人来到场地正中,她围着一身舞衣,水袖在双臂带动下自如地飞舞,细腰柔软婀娜,无骨般展出了各种美妙纤姿,众人立即被肢体吸引,目光紧随着舞者。
舞者动静张弛,衣袂翻飞的间隙,牵着水袖将面容露了出来,冲众人微微颔首,路人皆是窒息,这舞者生得底子好,是个美人胚子,又抹了胭脂水粉插上步摇,简直是仙子下凡。
一曲罢了,大家都赞叹舞乐出色,大饱眼福耳福,即使囊中羞涩,也摸出铜钱甘愿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