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江山之局,朕必要天下人都甘心为棋子,你好好看着,朕是如何将这天下握于掌中。”他阴恻恻道。
我看他一眼,笑意轻蔑:“这天下之人,或为棋子,或为执棋之人,无人可以跳出其中只做个看客。洛玉也不过是枚棋子罢了。”
他眉尖一挑:“那么,朕到底该把你这枚棋子放在何处?”
“棋子无用,放在这里或是那里,都是一样。”
他略怒,用力捏住我的下颌,迫我抬头与他对视。
“别妄想朕会杀了你,朕要留着你的性命,让你亲眼看见陌少一的尸首高悬城门!”怒极,甩袖而去。
这几日,他总是来得很迟,走的很早。
虽然并不关心朝政,还是能从侍从口中知道一些不轻不重的消息,看着这些人的脸色情绪,也知道最近朝中并不太平。
东方一门已经因为半夏的陷害而惨遭屠戮,三族尽诛。
陌少一兵败,军心涣散,刘峥雄踞关外,势如虎狼,朝中人人自危,一片大乱。
祈琅卿面对的问题接二连三,因而今日都未曾好好入眠,一直在前殿处理政事,就算偶尔过来看看我,也是片刻就离开,匆匆忙忙,颇为慌乱。
想来陌少一休憩足够,已经开始给朝廷制造麻烦,五万大军虽然数量不多,但都是战后余下的精锐,跟着他出生入死,将士们都深知祈琅卿暗中所为,因此士气高涨,愤懑难平,更是以一敌十,不容小觑。
而刘峥为人奸诈,素来言而无信,也并非可靠盟友。
什么叫做骑虎难下,祈琅卿如今可算是深有体会。
他也学聪明了,不再把这些事情拿来与我商量,生怕我设计害他。
如今的皇帝,内忧外患,腹背受敌。
万人之上才最最寂寞,没有人可以依靠,也没有人可以交付,错事做尽,也只是为了站在原地。
而我,就像那路边春意尽逝的杨柳,心已经老了,再也舞不动。
最是人间留不住,红颜辞镜花辞树。
看穿看透那些到老到死的无奈之后,才觉出人生短暂如白驹过隙,一己之力挽不回天命。人世间那么多遗憾,都无法一一弥补。
我口口声声说着一切都是为了我爱的如墨,其实也不过是为了我自己。
为了自己心中最后的那一点不舍和遗憾,也为了自己夭折得太早的期冀。
若是一切能重新来过,多好。
只是当初的洛小将军,再也回不去了。
第三十四章
这一日,宫人们都惊慌失措,神色紧张,皇宫各处的守卫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听说陌少一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将帝都包围。
也让祈琅卿尝尝坐困愁城,四方无援的滋味。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果循环如此,万物皆不能免。
独自坐在藏书阁冰冷坚硬的地板上,身边堆放着凌乱的书籍,前朝修纂的史书虽已被战火烧毁大半,还是留下珍贵的副本,书页泛黄,轻轻一扯便脱落,不得不小心翼翼。
终于,三百年前容国叛乱的一幕再现于眼前。
我不知那时年岁尚幼的如墨心情如何,是害怕,还是茫然。自己的贴身侍女们逃得一个不剩,侍卫们四下逃窜,抢掠宫中财物,与盗贼无异。她双目含泪,拖着长裙走在狼藉的华丽长廊上,顾自逃命的宫人们眼中早就没有她,怀抱着值钱物什与她擦身而过,瞬间便没了踪影。她踉踉跄跄走至大殿中央,却发现自己的父皇已经神志不清,意志消沉,满地的妃嫔尸体横七竖八躺在脚边,手中的长剑躺下一条血线,血珠落地有声,让双耳钝痛。
世间最硬的是金刚石,无坚不摧,遇强更强,一旦受到致命伤害,碎得最彻底的也是金刚石,挫骨扬灰,粉身碎骨。她眼中始终伟岸坚强的父皇,却在叛军攻入皇宫的前一刻,于她面前自尽而死。
而她也终于明白,生死之事,不论对谁来说都是轻而易举,越是挣扎,就越没有退路。
所以我死之后,她才选择下嫁厉国太子,而不是一个人守着那座孤城战至最后一兵一卒。
姜乱玉一统天下,容国全力相抗,也未能幸免。
我的指尖轻轻翻过那一页,视线落在【天昭八年,容国亡】,心中悲怆之情便难以遏制,几欲破体而出,将全身撕裂。
大军挥师,万马奔腾的场景历历在目,尘土飞扬,热血四溅的温度,一寸寸漫上指尖。
我仿佛看见她驰骋马上,英姿飒爽,指点山河,一颦一笑都如此荡气回肠。
原来离开我以后,她才能学会骑马,学会坚强,学会治国,学会做一个好皇帝。
视线继续下移,一行一行,不敢漏掉一个字。
就好像自己犹追逐着当年的她,跟她一起逃往天涯海角。
【苏氏如墨,亡容之君,夫殁,单骑逸】
袁青是个君子,既爱她,也敬她。不是不知她心中所想,只是因为太爱,所以不愿计较。
念及此处,竟然也微微勾起唇角。我不在了,自有人代替我照顾她,她总不会受半分委屈。
亡国之君,天下人又该如何看待,这一切都已经不是我们所能左右。世人都不曾看到,她一个人逃离容国时留下的泪水,滴落在这片她自始至终都深爱的土地上,马蹄扬起的红尘,掩盖她奔逃的足迹。
恩怨悲欢都已经不能计算,就把这最后的回眸,当做永恒的诀别。
【兵至白鹿崖,苏氏无踪,空留一骑】
目及此处,心脏仿佛如战鼓狠狠擂了一下,几乎停住。
白鹿崖……
脑海中又浮现出当初情景,我把她丢上马背,狠狠地抽了那马一鞭子,它就像发了疯一样往地面尽头跑去。
姜乱玉的暗箭一支支穿过身体,居然让人感觉不到任何痛楚。
我还说要给她一个大好山河的,可是却丢了她的半壁江山。
不知不觉间,眼泪滴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发出啪嗒的轻响。
她拼尽全力也要去那片断崖,只因那里是我的葬身之地。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的。
你从来就没有忘记我,就如我从来都没有忘记你。
这宿命的沉重,都让我们难以呼吸,也难以逃避。
傻姑娘,到头来,你还是选择了跟我一样的结局。真是太傻了,小傻瓜。
小傻瓜……
陈旧的红木大门被用力推开,阳光蜂拥而入,流泻满室,空气中尘埃飘舞,模糊了我的视线。
祈琅卿一手提着沾血的长剑,一手推开门,一步步向我走来。
这一刻终究还是到了。
我面朝他站起身,掸了掸衣上的灰尘,道:“是他来了吗?”
“来了,只是你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了。”他走到我身边,用力捏住我的胳膊。
“我就知道,他会来接我的。”
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凶恶:“为什么你还能笑得出来?你难道就不害怕吗?”
还是笑着,冰冷的双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道:“我也怕的,我和你一样害怕。”
一个巴掌清脆地甩到脸上,顿时左脸颊火辣辣一片。
他怒极而笑:“我何须害怕,就算是死,我也要你给我陪葬,我定要陌少一痛苦一生!”
我叹了口气,道:“皇上,事已至此,你还放不下吗?朝中的大臣们说的或许并没错,洛玉是祸水,害了王朝国祚,你又何苦强留?”
他也笑了,由最初的狰狞,又恢复到当初的幽雅,笑得就好像我们初次相识。
我却知道,这是一个君王最后的持守,气度不改,儒雅恬静——尊严依旧。
他上前拥住我,仿佛心中满怀爱意般抱着我,搂着我的腰身,轻抚我肩后的长发,喃喃道:“祸水又如何,你是我命中的劫难,我就算想逃,又怎能逃得过。”
他还是爱我,却不知为何爱我。
情之一字,谁也不懂,若能明说,又怎么会成为千古之谜。
帝王如此,蝼蚁如此,苍生皆如此。
匕首轻轻没入身体,无声无息,唯有鲜血滴滴落下,染红了衣衫。
“洛玉,你可恨我?”他眼中似有泪水。
恨?
我费力地摇头,笑容依旧,只是沾了血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我从来没想过去恨一个人,因为仇恨太累,太丑恶,也太漫长。
我反而感激那老头子给我三年寿命,让我能遇见你们。遇见你们,喜欢你们,算计你们,然后,离开你们。
他的泪水滑下脸颊,掉在我身上。君王之泪,可以是为了苍生百姓,也可以是为了沙场染血,而你祈琅卿,却是为了一个情字。
后世之人,不知该如何笑你呢。
他还是存了几分不忍,匕首尚未全部没入,疼痛却折磨得我痛不欲生。
就在他犹豫之际,我倾身上前,迎上匕首,直到它刺穿身体。
利刃穿过的声音,就像浩瀚的风穿过荒野,吹过杨柳,掠过战场上堆积的尸首,呜咽着盘旋。
生命如尘埃般从指间流逝,渐渐暗下去的视线中出现了几个影子,可是还没来得及看清,还没来记得朝来人伸出手,意识已经离我远去。
双手垂落,魂归他处。
我甚至没来得及跟他要一个承诺。
陌少一,你许我一个来世,可好?
可好?
……
史书记载,殇国开国君主,武帝陌少一初登帝位,便下令建造七层宝塔一座,塔内所置之物无人知晓。
每日朝政之后,武帝便孤身进入塔内,整整呆上一夜,次日上朝,周而复始。
宫中人人好奇,却又不敢多问。因为早有多嘴的宫女被斩首的先例,纵然好奇,也不敢拿性命做赌注。
后来有人说,塔里放着一个巨大的冰块,是武帝开国之初便让人从天山运来的千年寒冰,冰块里躺着一个人,而且是个男人。
曾经侍奉过前朝皇帝祈氏琅卿的老宫女认了出来,那冰块里的人,正是祈琅卿生前最爱的神仙公子。
是宫中人人都知道的桃花公子。
——正文完——
外篇
第1章:半夏的过去
我也曾经善良。
但我此生,注定不会一直善良。
佛曰:相由心生,以我这副皮相,我本该是有福之人。
帝都皇城,天子脚下,细雨蒙蒙差点让我想起了江南,风杨柳树,那个女子撑伞立于树下,笑望苍生。
我本以为自己得到了此生最想要的东西,却没想到下一秒,我失去了所有。
眼前的朱门缓缓闭拢,一只粗糙的手将我和若水从门缝里推了出来。
“你是什么东西?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凭你也敢进杜家的大门!”
我是谁?我是杜家长子,是名满江南的才子杜如风,是你的主子,而你不过是杜家看门的奴才,当初你连给我提鞋都不配。
是的,当初。
我牵着雪卿的手离开杜府,那一切,就变成了曾经。
寻访了所有与已故爹爹交好的官吏旧友,却一直被拒之门外,形同丧家之犬。
唯有雪卿天真,抓着我的一根手指,怯懦道:
“哥哥,雪卿饿了,雪卿想吃五湘斋的乳鸽。”
我蹲下身抚摸他光滑小脸,笑道:
“雪卿乖,我们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以后只能吃包子了。”
雪卿点头,似懂非懂。我不在乎一个五岁的孩子能懂多少,但是我会带着他走去天涯海角,就算他和我相连的就只有那一半血脉。
在用完所有的盘缠之前,我们到了凤眠。繁华之所,盛极之地,达官贵人与升斗小民奇迹般共存的地方。
唯一一件青色褂衫亦破烂不堪,我知道此刻的自己看上去和路边的乞丐无异,甚至,我比他们更枯槁萧索,形如游魂。视线扫过路边酣睡的老乞丐,我突然有种冲动,想把他面前的那只破碗给抢走。
我需要钱,就算是行乞。
可笑的是乞丐之间竟然也有牢不可破的同盟,他们不容许外来的乞丐抢夺自己的饭碗。
杜如风,你这个破落才子,如今连要饭的都嫌弃你。
身无一物可典当,除了我自己。
若是半年前的杜如风,风生水起,一呼百应,身边什么样的人没有,但是现在的杜如风,罢了罢了,百无一用是书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会附庸风雅,真是自取灭亡。
雪卿的病太重,大概活不过今晚。
不怕,我既然答应照顾他,一定会陪着他。
走至河边,看见杨柳青青,像极了江南那雨,碧绿如蓝。
该死的,我为什么又想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她或许值得我爱,但却不值得我到死都念念不忘。
我叹了一口气,看着波光凌凌的河水,想着自己沉下去的时候,头发应该像这水中的水草一样优雅地飘浮着。就连死去的娘亲也极喜欢我的头发,因为她觉得,男生女相虽不吉利,但一头乌发却是福气征兆。
娘亲地下有知,大概不会想到我如今模样。
我害怕了。
没人规定死前不准害怕。
临死前的人总是最敏感的,所以浑噩如我,也发现了那道从我来到河边开始就一直胶着在我身上的灼热视线。
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斜倚在柳树上,在几步远的地方笑着。
庸脂俗粉,却耐人寻味。
“公子长得好生俊俏,我楼里的姑娘们见了你,恐怕都要羞得不敢见客了。”
此话一出,身份昭然。杜如风才情高傲,怎会屑于和这种勾栏里的女人说只言片语,必定是敲扇而去,潇洒倜傥。
可是,我不是杜如风。
江南才子杜如风已经死了,死在了皇城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小河里,下落不明,尸骨未寒。
艳丽女子充斥着脂粉味的汗巾在我肩头拂过,此时我腹中空空如也,这味道让我直想吐。
可是我却笑了。
我不知道自己笑的是什么,是这二十年梦一般的浮华,是此刻落魄轻生的冲动,还是人世无常的变化。
用文火慢慢炖着名贵的药材,我的视线落在屋檐的蜘蛛网上,上面有很多飞虫的尸体,在风中轻轻颤动着,可是它们再也无法像活着的时候那样自由。
我最恨飞虫和蟑螂,以前只要看见它们的踪迹,就会发动所有的婢女仆人将屋子清扫一遍,直到确定一尘不染才安心,但是现在,我发现自己爱上它们爬行的模样,以及它们在角落处胆战心惊的神态。
雪卿醒过来,一直在喊饿,他的脸色很苍白,很病态,瘦骨嶙峋,油尽灯枯。
三十两银子的药,是我的卖身钱,熬成一碗汤汁,瞬间流入他的喉咙深处。
“雪卿,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让你饿肚子。”
这一次,他听懂了。
事到如今,活着的愿望如此卑微,吃饱穿暖,瓦片蔽身,似乎已经是所有期冀。
烟花之地,素来只有在夜晚,才会灿烂如曼陀罗一般开到极致。
这样的地方,自然少不了酒。
靠在栏杆上浅浅啜一口碧绿色的清酒,然后俯视楼下一片淫乱奢华。夜凉如水,原来冷的并不是夜,是心。
熟悉的浓重脂粉味又萦绕在周围,习惯了她慵懒却精明的眼神暗示,知道今晚的大生意终于是来了。
一身白衣,一盏杯酒。
房中的年轻公子脸上闪过一丝诧异,可是此人擅长掩饰内心情绪,我欣赏到的精彩表情也不过那短短一瞬,在他说话之前,我又开始自斟自饮。
“你在看什么?”
我突然间将脸凑向他,近在咫尺,细长丹凤眼盯着他的嘴唇,有些暧昧地问道。
“……没什么。”
没想到男人也能这么可爱,我勾唇一笑。
“公子可以叫我半夏。”
“我知道你的名字,半夏。”
他猛然间抬头出声,却发现我们之间的距离仍是近得可以感觉到彼此间的呼吸,随即又低了下去。
“你既然知道我是谁,也该知道我一晚的价格,难道你想什么都不做,白白浪费那五百两银子?还是说你只是来消遣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