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米尔,贵族的年轻公子离家出走虽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可是抛弃家族和寡妇私奔,就是整个上流社会的丑闻。雷奥那德先生前一天还和贝琳达夫人出现在蒙特利尔剧院,这种可能性太大了。说不准管家这几天都不会允许我们离开庄园一步。”
“那我们只能希望伯爵大人快点捉住这个不孝子。” 萨米尔不怎么热洛地答道。回想起在花园里看到的情景,对于这个伯爵,自己就是本能地没啥好感,大概是因为他如此对待一个小女孩的方式让自己不爽。没想到对于他的儿子,他也是相似的态度。如果是一丛花莉,一棵桧柏,硬是把这两种分别是灌木和乔木的植物,修剪成一样的形状,怎么会让人心生愉悦呢?想想如果花园里所有的植物都是修剪得几乎长得一样,还有谁喜欢去看呢?所以,雷奥那德先生,你还是逃远一点吧。
29.了悟
三个月的时间是很快就过去了,期间没发生什么大事。格鲁恩终于见到他一直心存幻想的伯爵夫人,然后脸色青白的回来,可能是期望太高了,导致失望也无比的大。雷奥那德先生的美貌显然更多地来自于天赐,独一无二。
而萨米尔在每天晚上偷偷跳上庄园的屋顶和努力实践两人的约定过程中,也渐渐发现自己身体的变化,跳跃变得比以前更轻盈,使用各种实验器具的速度至少比以前快了一倍。而造成现在这个想象的原因和某个人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使他两辈子都没习过武,也知道只靠蛮力的攻击和有套路的攻击,杀伤力是完全不同的。虽然不知道费滋先生借由园艺教导自己的理由,费滋先生的身份是什么,但是自己得到相当大的益处是真的。他从此看向费滋先生的眼光中都含着敬意,但是很显然这位先生装聋做哑的功力一流。每当他试图用言语询问或是表示感谢的时候,对方要不转移话题,要不装不知道。如果言语上无法表示自己的谢意,那么只能用最通俗的办法——物质了。费滋先生身体很好,也很喜欢吃肉,自己不如做道肉食好了。
某个闲暇的时间,萨米尔去市集挑选了一只肉质肥嫩的野鸟,借用了庄园农户的厨房,打算炮制自己前世做出来最受朋友欢迎的一道菜,送给费滋先生。他熟练地先用热水把野鸟烫过,用手和自制的小镊子把毛全部拔干净;再从野鸟的屁股处开个小洞,掏出内脏,用清水冲洗内外;然后用适量的盐和酸浆果的汁液依次涂抹按摩在野鸟的表皮上,腌一会;再用各种香料,果实切成小丁,蜂蜜与泡雪梅的水混合拌好,大部分灌入野鸟的内部,用棉线封口;最后放入烤炉里,定时翻面,待快好时,均匀地涂上酱汁和蜂蜜。他趁热把野鸟内部的酱汁放掉,就全部完成了。哎,为了自己那可怜的胃抵御那怀念以久的香味真是痛苦。
“你做的?” 费滋先生尝了一口之后,脸上居然带着难以言喻的扭曲感。
“您喜欢吗?”虽然自己没办法尝肉的味道,但调料酱汁都亲自尝好调制,卖相味道应该不差吧?
“很不错。”不知道是否错觉,虽然看到费滋先生满意地吃了很多肉,但是从那以后看着自己的眼光就有几许异样了。
一次在干活中的空闲时,费滋先生似乎是无意地提起,“有些人天生就与众不同,上天给他的考验也会很多,没有一副好身手是不行的。”
费滋先生莫非已经知道自己的血统了,萨米尔只能这么理解。除了这个,自己恐怕没有什么让他看得上的地方了。
“萨米尔,你心不在焉。是不是没吃饱饭。” 柏莎鼻子上架着一个类似眼镜的东西,镜片是萨米尔给她试用很多种材料后效果最好的长母矿石细磨而成。这是一种带着淡淡青色的透明的石头,可以完全遮蔽柏莎的异能,而且不影响视力。她终于摆脱过去的烦恼,开始像正常人一样靠猜来确定别人所想。
“柏莎小姐,请你相信克则尔管家是个正直的人,不会让仆人吃不饱。不过小姐你有没有乖乖地在女仆来的时候,把东西都藏好?”
“有,在人来之前,我就把它们放在你做的盒子里面了。”她指着一个外表和房顶上木材很像的一个“盒子”,上面还用绳子做了机关,还可以上下拉动,拉上去之后就像房顶的一部分。她把西贝柳斯和萨米尔送的东西都放在里面,即使有人进来也发现不了什么。
30.端倪
萨米尔曾经用坎蒂丝送的魔法小道具之一——“黑魔法预警器”和以前看过书的几种简单用药剂对“西贝柳斯”进行了简单的测定。除了确定它不真的骷髅头以外,什么都查不出来。
也许只是他太敏感了。可是当某一天庄园里陆续出入医生、祭师之类的人,而且都是往小阁楼上去的时候。萨米尔预感到了不妙,难道柏莎出事了。
书房里,伯爵夫妇正在和一个医生,一个祭师交谈着,管家克则尔站在旁边等候吩咐。
“真的无能为力?”艾娃?布丽姬特?洛克夫人尽管竭力维持着贵族的镇静,微微颤抖的手指却泄露了她内心的不安。
“阁下,柏莎小姐昏迷的原因不是因为生病。” 医生的表情很抱歉。
“以我的能力只能看出柏莎小姐的生命力忽然大量的流失,才导致的昏迷。不如伯爵把小姐送到主祭大人那里,他们比我能力更强。”
日孚国的神官有七位,他们不问世俗之事,地位崇高,与王权平视。神官之下是主祭,分别掌管各城市神殿和祭师事宜。和洛克家族关系最好的主祭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大人,只是他现在在王都。
“克则尔,先联系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主祭,准备送柏莎小姐到王都。”
另一边,晚饭的时候,萨米尔找了个机会问格鲁恩,“你消息最灵通,知道柏莎小姐出了什么事?”
“柏莎小姐忽然昏迷不醒,伯爵请了医生和祭师来看了都束手无策,要送小姐到王都到主祭大人那。”
“什么时候送走?”
“后天早上,让丽娜塔陪同。你是怎么了?”这一反常态的热心。
萨米尔给格鲁恩说了自己这几个月偶然和柏莎小姐遇上,成为了朋友的事情。当然她的异能和那个骷髅头的事情就没说,他不想挑战格鲁恩的信仰问题。奥丁大陆上黑魔法为平民所忌讳,它往往就是和死亡纠结在一起。
“恩,儿大不由人。没想到萨米尔,你这么早就找到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虽然她是那么小,不过还好你们年龄相差不大。当柏莎小姐长大的时候,你对她发誓效忠,这将是贵族小姐和平民的最好结局。即使你们不能结婚,也不能阻挡你作为骑士的誓言——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又抽风了,虽然萨米尔颇喜欢格鲁恩这种不深究的个性,但是他跑马一样的思维总让自己哭笑不得。
“我对小女孩没意思,我只是很担心她的安危,所以想跟去看看。”姑且不说自己两辈子加起来快40岁了,对小罗莉没什么兴趣;而且当骑士这种类似卖命没自由的行当他更是敬谢不敏了。
“要不编个理由,跟克则尔管家请个假好了。”格鲁恩了然一笑,完全把他的行为当作掩饰。
“我们当初来洛克庄园是说是孤儿,哪有什么理由请长假?我想着要不辞掉这份工作吧,先去王都找个工作,然后继续我的学业。”
“行呀,那件事这么久估计也平息了。幸帮商行也肯定没料到我们就躲在他们大本营附近。不过去王都你还是要当心些。”
“等我站稳了脚跟,你也可以一起过来。干你的老本行总比当仆人赚的多。”
“有你这句话再好不过,我等你消息。”
萨米尔向管家克则尔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因为低级仆人很好替换,他也没有过多劝说就允许了。只是自己想和费滋先生辞行的时候,很遗憾没找到他。
是夜,萨米尔来到了小阁楼。柏莎小姐暂时被送到艾娃夫人的房里,所以这里空荡荡的。他在房顶上找到了那个盒子。看来柏莎在昏迷之前已经把它藏好了。可是当他把盒子打开的时候,发现所有东西都在,唯独那个骷髅头不见了。她的昏迷果然和那个骷髅头有关?
31.拐人
旷野里的路上,有着洛克家族的家徽的马车在稳速地行驶。萨米尔在后面在在树林中自如地跳跃穿梭着,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比起半年前,他更加懂得如何在瞬间寻找最佳的落点,如何借力更快地弹跳出更大的距离。以前在宽阔的树林中穿越因为速度过快,总少不了会挂些枝条叶子在身上;现在他即使在密林中,再也不会被叶子沾身。
这两天的路程都很平静,驾车,在中途的旅馆休息重复着。当马车驶进洛文斯山脉的时候,萨米尔感觉到了一些异常,这里的植物和当初进入洛克庄园的花园中一样,没有生气。
马车这时候也停了下来,驾车的安德森也放下手中的鞭子,面色凝重,“出来吧,洛文斯山脉我不是没来过,但静得连鸟叫也听不到就第一次见了。”
“安德森,你不愧是做过舒曼公爵骑士的人,警戒心还是这么高。”凭空出现的这个人让萨米尔有些意外,竟然是费滋先生,“萨米尔,你也出来吧,看来你对这个小女孩还很上心呀。”
萨米尔感觉很复杂,费滋先生对自己有教导之责,可自己也是真心喜欢柏莎小姐,绝对不希望她生命有什么危险。
“费滋先生是那个对柏莎小姐动了手脚的人吗?”他走到马车的边上。
“萨米尔,你真是太天真了。无论你多么想知道真相,向你的敌人去询问,本身就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他为什么要告诉你真相呢,那对他一点益处都没有。” 费滋先生微笑着,“不过,我今天心情很好,就透露一点吧,我要的是‘真示之眼’。”
他要的是“真示之眼”,而不是柏莎,说明他是想用某种特殊的方法把这项异能从柏莎身体里剥离。媒介大概就是那个骷髅,因为凭费滋先生的实力,要接近柏莎很容易。然而柏莎的生命力大量流失恐怕还不足够,恐怕还要把她的生命作为最后的祭奠。
“萨米尔,你带柏莎小姐和丽娜塔先离开。即使你留在这里,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安德森从座下取出一把带着银色花纹的黑色长剑,指着费滋。
“谁也走不了,你们已经进入我划定的法阵里了,除非我的允许,只能进不能出。”一个的光罩被费滋手指一划,就显现出来了。
“安德森,我们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聊聊,其实我本人对你还是很欣赏的。曾经为舒曼公爵出生如死,却被认定是个背叛者的人,为什么现在还要保护贵族呢?你对他们没有任何仇恨吗?”
“这些和你没关系。”
“一个昏庸的主子不配拥有你这样优秀的人才,如果你能归入我的麾下。你将是我生死与共的骑士,我的荣耀都将与你分享。”
“哈哈,如果是个美女说这句话我还会考虑考虑,你这个半截快入土的糟老头就算了吧。” 安德森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我们可以来一场公平的较量。”
两人的对峙的局面一触即发。萨米尔这是却悄然地跳到了车座上,拿起了马鞭往马的右边抽去,左手同时不停地拿出药瓶往前方的地上砸去。橙黄的液体不断地飞溅在地上,瞬间使植物枯萎,而光罩也在同一个方向出现了裂缝。
赌对了,萨米尔庆幸。如果法阵是通过抽取植物的生命力形成的,那只要让植物死掉,光罩就会破了。
而与此同时,安德森用猛烈的进攻抵住了费滋想要阻止的手势,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马车越跑越远。
32.觐见
“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一心二用的人,搞什么魔武双修,只会背地里暗算人,都是一群混蛋。” 安德森以一种非常凄惨的姿态倒在洛文斯山脉某个不明方向的高崖上。衣服破破烂烂,身上像被利器撕裂开的伤口大大小小,他现在只有嘴巴还能动弹。希望那小鬼好运吧,我现在也无能为力了。
轰——忽如其来的巨大风压直接把马车掀成几半,马车上的人也被刮得散开,重重掉落在地。丽娜塔紧紧怀抱着柏莎,自己头部着地,鲜血在地上逐渐晕散,已经昏厥。
萨米尔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束住四肢,只能抬头用眼睛盯着来人。
“你有时真让人出乎意料,” 费滋蹲在他面前,“既让我有兴趣好好培养你,又让我很想杀了你。能够这么快找到法阵的弱点并且破坏它的,你是第一个。不如当我的仆人如何?”
“我不喜欢受人控制,”他冷静地看着费滋,“如果你想要我当你的仆人,我会无时无刻想着如何逃走。”
“说得好,小美人,我们又见面了。”来人有一头骚包的金色短发,穿着袖口是精美暗色花纹的棕色敞开长领小皮衣,露着仿佛总是在炫耀的结实肌肉。
“波菲尔,你来干什么?” 费滋脸上流露出戒备的神色。
“马克斯?布鲁赫,你对你的主人真是太忠心了。为了他,隐姓埋名,即使批着这么丑陋的人皮你都无所谓。实在太浪费赤玲珑族引以为傲的外表了。” 波菲尔伸出左手,一团巨大的火焰球朝他飞去。费滋,也就是马克斯试图用风的力量来隔绝火焰,却失败了。
炙热的火焰直接将马克斯的表皮烧成了炭黑色。黑色的皮渐渐随风而去,人也抽高了不少,渐渐露出马克斯年轻的真容——大红色和黑色交杂的长发,脸的两侧长着半透明的薄翅,血红色的眼睛和双唇,惨白的皮肤。他穿的不再是花匠费滋的简陋仆人服装,而是绘着魔纹的黑色法袍。脖子上带着黑银镂空饰品,正中镶嵌着红色的能量石。
“这样才是大美人嘛。” 波菲尔还抛了几个媚眼。
“波菲尔,你三番两次阻碍我们的计划是为什么?我们并没有得罪过你。” 马克斯不敢妄动,他是自己主人都要忌惮一二的人物。
“一切都是碰巧,我也不是故意的。就像今天,碰巧萨米尔是我的小朋友,所以他们我救定了。”
不了解他的人也许以为波菲尔是在开玩笑,但马克斯深知他绝对是个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难缠人物。虽然不能得到那个小女孩最后的生命力,“真示之眼”的威力不能发挥到最大,但是要达成主人的目的倒足够了。马克斯不甘地走了。
“萨米尔,见到我都不愿打声招呼?” 波菲尔发现自己的魅力在萨米尔面前经常被无视。
萨米尔在手脚可以自由活动后,立刻爬起来查看丽娜塔和柏莎的伤势。柏莎被保护得很好,没受什么伤害。丽娜塔后脑的血已经结块,呼吸有些微弱。
“可以救救她们吗?”尽管有些不情愿求他,但是一个懂魔法的人往往也代表有着治疗的能力。
“这位姑娘没什么大伤,只要好好静养几天就会醒过来。” 波菲尔左手中指按着丽娜塔的额头,施与治愈之术。“但是这位小女孩我就无能为力了,她的生命力在两天内就会衰竭完毕,只有能施与‘复苏回春’神术的主祭或者神官才能救她。”
对了,凭着有洛克家族族徽的印信,可以见主祭。这里离王都只有一天的路程,柏莎一定会没事的。可是,萨米尔翻遍了周围,只找到印信信封破碎的一个小角。刚才马克斯把马车弄坏的同时,印信也一道被毁了。没有印信,他们连神殿也进不去,何况是见到主祭。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得到过两张无论怎么折,只要一张开就没折痕的特殊纸张,赶紧从贴身的衣服口袋里掏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