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蓦然起身,默默地紧抿着唇,逃避一般地,径自悄无声息地疾步离开。
等大叔鼓起勇气抬头的时候,少年那结实轻捷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医院长廊的尽头,只留一下一片寂寥的苍白……
少年离开以后,没过多久,大叔的前妻农舒云,也就是罗欧的妈妈就匆匆赶到了医院。
这是一个并不算美丽的女人,年轻时还勉强称得上清秀,如今那一点清秀,也已经被岁月的痕迹和浓妆所掩盖了。好在身段还保养得不错,一身淡紫色的职业套装,勾勒出的曲线虽不算凹凸有致,也算是骨肉匀停了。
她急切地踩着尖细的高跟鞋,在空旷的走廊里发出一连串金属质感的回响,冲到一脸落寞颓唐的大叔跟前,用略显尖锐的声音质问道:“小欧怎么样了?他怎么会在你那受伤?”
大叔自责地垂下眼,有些无颜面对儿子的妈妈,“对不起,舒云,都怪我不好……如果不是因为生我的气,小欧也不会不小心摔下楼梯了……”
“啪──!”的一声脆响,大叔的脸上已经火辣辣地挨了一耳光,然后是前妻咬牙切齿的指责:“罗密,虽然你一直是个没用的男人,但我以为你至少算个好父亲,没想到你竟然没用到这个地步!要是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绝不会放过你!”
大叔继续垂着头,咬着唇没有反驳,心里反而有些自虐式地想着,总算有个人来一耳光把他打清醒了,前妻说的没错,他的确是个没用的男人,刚才看见少年离开以后,一想到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小烈了,心底最柔软的某个地方就像被活生生剜下了一样,难受得令他忍不住用手掩着脸,无声地恸哭……
如果真的可以轻易割舍,那再打多少耳光都没有问题。
他的沉默与忍让,反而让前妻火气更甚,继续向大叔发动比耳光更沉痛的打击:“实话告诉你,罗密,小欧根本就不是你亲生的!当初我跟你结婚,只是为了给他找个合法的父亲!现在他的亲生父亲回来找我们了,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可以团聚了,小欧以后再也不需要你了!”
大叔猛然抬起头,不可置信地望着前妻,发白的嘴唇止不住地战栗,“你……你,你胡说!小欧是我的儿子,是我的亲生儿子……”
“哼,不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去做亲子鉴定!”前妻冷哼,继续无情地说下去,“小欧自己早就知道这件事了,只是一直瞒着不让我告诉你!这回跟我吵架离家出走,都是因为不肯改成他亲生父亲的姓!他这么在意你的感受,你竟然还想害死他,你问问你自己,你还配不配做小欧的父亲?!”
整个世界似乎都轰然崩塌了,雪白洁净的医院走廊,仿佛也变成一片断壁残垣的废墟,大叔攥紧了衣角,浑身都有些摇摇欲坠,心里一片荒芜,只剩下令人绝望的风声一直在耳边回荡──
小欧根本就不是你亲生的……
根本就不是你亲生的……
就不是你亲生的……
农舒云原本还想说点什么,这时急救室门上的灯突然亮了,她慌忙撇下前夫迎上前去,向推门出来的医生护士焦急地询问。
大叔仍然呆呆地立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头上包着渗血绷带的儿子,闭着眼躺在推车床上,在一群白衣人和前妻的簇拥下,远远地,向长廊的尽头移去……
逆着人群迎面赶来的,是一个颀长儒雅的身影,明明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却给这惨白荒芜的世界,莫名地增添了一丝暖意。
言正毓匆匆赶到失魂落魄的男人面前,伸手将他摇摇欲坠的身体揽进怀里,看着他苍白的脸上鲜红的指印,心疼地皱起了眉头:“罗密,来,跟我走,你需要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第十七章:最深情的诱拐
大叔浑浑噩噩的,丢了魂一样,任由言正毓拉着他的手走出医院,上了车,在夜色中到达了言正毓在城郊新购置的小别墅,下车后又被言正毓半搂半抱地穿过幽静芬芳的花园,迈上台阶,走进那色调温暖又灯火通明的欧式小楼。
言正毓让他坐在壁炉前宽大的沙发椅上,给他端来一杯热牛奶,揽着他的肩喂他慢慢喝下,缓缓温暖着他冰冷僵硬的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然后言正毓俯头吻了吻他的前额,一边用毛巾轻拭他沾着牛奶的唇角,一边温和地问:“饿了吗?想吃点什么?”
大叔轻轻摇头,表情茫然得就像一个无助的小孩。
言正毓看在眼里,虽然心疼,但又很享受他此刻的乖顺。将任由摆布的他抱上楼,轻轻放在柔软的大床上。
“先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好不好?”
言正毓见男人没有反应,就去浴室放好热水,又回到床前,蹲下身为他脱去鞋袜。
男人的脚瘦白温凉,但却并不显得枯槁,修剪整齐的趾甲圆润晶莹,散发着肉粉色的淡淡光泽。从未保养过的足底,覆着一层柔软的薄茧,微微发红的肤色跟白皙的脚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只是一双再普通不过的男人的脚,而言正毓光是握在手里,喉咙就有些发干,强忍住将它举到唇边咬上两口的冲动,起身去脱男人的其它衣物。
卸掉样式古板的厚呢外套,一粒一粒地,解开衬衫的纽扣,露出苍白的颈脖和瘦削的锁骨,然后是胸前两粒小小的嫣红,正随着单薄的胸膛缓缓起伏,胸下是隐隐浮现的肋骨,和柔韧平坦的小腹……
言正毓的呼吸渐渐急促,但还是极力按捺着,没有俯下头去品尝这肖想已久的美味。有了上次强吻未遂的教训,他可不想再打破一直苦心营造的温柔形象,让男人觉得他趁人之危,不敢再对他产生信赖。
而且,想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天天跟他一起去澡堂洗澡都咬牙忍过来了,再忍一忍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言正毓扯了扯自己的领带,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赶紧一鼓作气地将男人的衣裤统统脱掉,将他赤条条地抱到浴室,放进宽大温暖的浴缸里。
极力不去看那被热气染上淡绯色的身体,也不去回味残留在怀中柔韧的触感,交代了一句:“乖,你先自己泡着,我去厨房给你弄点宵夜。”便有些狼狈地,快步迈出了浴室。
当言正毓端着刚熬好的热粥和几样清淡爽口的小菜,再次回到楼上时,泡在热水里的男人已经倚在浴缸沿上,微微蜷着瘦白的身体,垂着浓长的眼睫,歪着头安静地睡着了。
看来,放进牛奶中的那片小小的安定,终于起作用了。
言正毓放心地勾了勾唇角,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欣赏和享用,眼前这副已经被他在梦里和脑海中,狠狠侵犯过无数次的身体了。
他来不及将男人擦干,就这样湿漉漉地抱回了大床上,迫不及待,而又小心翼翼地俯下头,吻了吻那浓长的眼睫,然后吮上那两片淡色的唇。
比想象中更美妙的触感,令他忍不住在喉中发出满足的低喘,年届四十的他,却要承受青年时代才有的悸动和渴求,这让他感到心脏都快要罢工了,呼吸都有些困难,却还是无法抑制地,一边用唇舌深入索求着,一边用手抚上男人那还带着水气的肌肤,就好像带有磁力一样,触上去,就再也放不开。
但男人的身体比他想象的更敏感,胸前的嫣红刚被揉弄几下,就轻轻颤动着眼睫,在睡梦中发出无意识的低吟。
这让言正毓的喘息更加粗重之余,又不得不尽量控制住自己的力道,毕竟安定不是麻醉剂,只会让男人睡得比平时更沈,不会真的麻木到毫无意识。太过强烈的身体刺激,显然会把男人从睡梦中惊醒。
于是不敢再去碰男人的敏感部位,转而去捧起他的一只裸足,用自己早已被情欲侵染得不再斯文儒雅的脸,去摩挲那瘦白光滑的脚背,用唇舌轻吮每一滴水,每一根脚趾,要牙齿轻咬着那稍微厚实的足跟……即使是这样,也让言正毓的下身肿痛到忍无可忍。
放下男人的裸足,言正毓拉开自己下身的拉链,掏出那火热肿涨的分身,轻轻抓起睡梦中的男人的手,用它来抚慰和纾解自己的欲火。喘息着看着眼前这副,横陈在暗紫色床单上的瘦白的身体,想象着自己用唇舌吻遍他的全身,吻到他流泪战栗,不断扭动着诱人的身体,高高翘起那嫩色的前端,然后举起他的双腿,在他挺翘白嫩的臀瓣上留下几个鲜红的牙印,再狠狠侵犯那温暖紧窒的秘穴……
就这样,只是用双眼视奸着,用男人的手掌抚慰着,言正毓也很快就到达了极乐的巅峰,咬紧牙战栗着,把那浓热滚烫的种子,全部射进了男人温软的掌心。
大叔一觉醒来,身下是柔软舒适的大床,身上是温暖而又轻盈的羽绒被,清晨的阳光懒洋洋地照在脸上,而落地窗外是一片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好像,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酣甜了,梦里还梦见了儿子和小烈。
儿子长大了,变得好乖巧,还带了一个可爱的儿媳妇回来,说他要结婚了……小烈也长大了,成了一个健壮俊朗的青年,化作一头优雅威武的大猎豹,扑到大叔身上亲热地舔着他的脸,还用头去蹭他的手,要他用戴着戒指的手给它顺毛,毛茸茸的尾巴挠着他的脚背,痒痒的,让他忍不住想笑……
如果,真能这样该多好……可事实上,从昨天起,这两个孩子都再也不会原谅他了,也再也不会需要他了,全部都要离他而去了……
大叔下意识地从羽绒被里伸出左手,想看看那枚戒指,盯着那空闲的无名指怔忡了很久,才落寞地想起来,昨天小烈走了以后,自己就摘掉了,放进外套里衬那个贴近心脏的暗兜了。
正想起身下床,去找自己的外套,卧室的门却突然推开了,原来是言师兄端着早点走了进来,穿着一身熨帖整洁的白衬衫和银灰色西装背心,衬衫的衣袖随意挽在手肘,看上去颀长儒雅,容光焕发,似乎突然年轻了许多,唇角还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言正毓看见床上的男人醒了,看上去似乎比昨天的状态清醒,就一如既往温和地笑道:“罗密,昨晚睡得好吗?刚熬了你最爱吃的杂粮粥,还加了一点清淡的蔬菜和鸡肉,是你自己起来吃,还是就坐在床上让我喂你?”
“谢、谢谢言师兄,我自己起来吃就可以了……”
大叔忙掀开被子坐起身,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竟然未着寸缕,就这样裸睡了一整夜,顿时脸一红,忙又不好意思地缩回被窝里。
言正毓微微垂眼,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春光乍泄的美景,昨夜让他意犹未尽的美味,一边放下托盘一边看似随意地笑道:“昨晚你泡在浴池里就睡着了,我怕把你弄醒,就没给你穿上睡衣……睡衣就给你放在床头了,当然,我也不介意你一直光着晒太阳,反正这栋房子很僻静,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
大叔的脸更红了,“对不起,言师兄……我又给你添麻烦了……”
“跟我说这种话,就太生分了。”言正毓走到床头坐下,伸手轻抚住他微微发烫的脸,眼神温柔而又深邃,“罗密,难道你还不明白,这么多年来我对你的心意?”
“这……我……言师兄……”生平第一次受到这样温柔的告白,还是在他一无所有以后,大叔语无伦次,仓皇失措,不敢直视言师兄的眼睛。
言正毓用自己最温存低沉的嗓音,继续说道:“别担心,罗密,我不会逼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因为我想成为,你生命中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那个人。我会比谁都更温柔地待你,比谁都更有耐心,而你在能够敞开心扉接受我之前,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只要你肯全身心的依赖我,享受我对你的感情,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大叔怔怔的,鼻子有点发酸,他最受不了别人对他好了,虽然这大半辈子里,除了父母以外真正待他好的人没有几个,言师兄虽然动机不纯,但是这份温柔的给予却是实实在在的,不管自己对他有没有这方面的感情,都还是觉得很感激,很感动……
正因为言师兄是这么好的人,自己才更不应该欺骗他的感情……
犹豫了好久,大叔才垂下头低声坦白:“对、对不起,言师兄……我真的,配不上你,我……我是个……见不得人的……怪物,而且,根本不值得……你这样待我……”
言正毓将他揽进自己怀里,安抚似的低语:“谁说你是个怪物?不就是比别人,多了一条小尾巴吗?”
“啊……?”大叔惊异地抬起头,“言师兄,你你你你你……你怎么会知道?”
言正毓有些苦涩地笑道:“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自己。你先起来吃早餐,然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第十八章:师兄的小尾巴
三十多年前的言家,还定居在香港,势力并未发展到尚且动乱的内地。
言家人丁兴旺,子嗣众多,但最受宠爱的,还是最年幼的小少爷,年仅5岁的言正毓,从小就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聪明,而且斯文有礼,很有大家风范。
但是这样懂事的小毓少爷,突然有一天却哭得很伤心,不吃不喝地一直哭,谁也劝不住,因为他养了两年多的宠物,那条名叫“小尾巴”的小狗死了。
家里人都劝他赶紧把小狗埋进花园,入土为安,但是他一直抱着小狗的尸体,怎么都不肯把“小尾巴”埋进黑暗冰冷的泥土里。最后还是他的教父兼恩师安迪伦,过来安抚他了一番,向他许下了一个诺言,然后从他怀中抱走“小尾巴”的尸体,带回了自己的研究所。
安迪伦是个来历不明的外国人,但因为外貌亲善,谈吐睿智,很快就赢得言父的好感,成了交情不错的朋友,就连安迪伦的研究所也是由言家出资修建的。
几个月后,正当言家的小毓少爷都快淡忘了他那死去的“小尾巴”,消失很久的安迪伦却又出现在言家,朝他伸出那双“上帝之手”,蜷在手中的,竟然是一只跟“小尾巴”小时候一模一样的小狗崽──
从头到脚都是纯白柔软的绒毛,没有一丝杂质,只有屁股上毛茸茸的小尾巴是金黄色的。还有一双温顺美丽的黑眼睛,总是懒懒地半睁半闭着,长长的浅色睫毛微微卷翘,就像姐姐们玩的洋娃娃的眼睛。
小少爷惊喜万分,把这新来的“小尾巴”当成了失而复得的宝贝,亲自用奶瓶给它喂奶,为它洗澡,带它玩耍,甚至晚上也要和它一起在被窝里睡觉,片刻也舍不得分开。
“小尾巴”似乎也很喜欢小少爷,很依赖他,只跟他一个人亲近,一看见他就摇着金黄色的小尾巴,凑上去舔他的手和他的脸。如果小少爷正巧不在家,由佣人给它喂食或洗澡,它都不肯配合,情愿饿着肚子也要等小少爷回来。
后来“小尾巴”长到一岁的时候,纯白柔软的绒毛就渐渐褪掉了,竟然变成了一个半人半兽的幼儿,就像白白嫩嫩的人类宝宝长了一双雪白的狗耳朵和金黄色的狗尾巴。
经常来探望“小尾巴”的安迪伦对这个进度非常满意,抚着小少爷的头夸赞他:“因为小毓很疼爱它,天天跟它在一起,才会激发它这么快就开始变成人形。”
对于这个可以化成人形的小宠物,小少爷非但不像一般人那样害怕,反而更加喜欢了,因为半人形的“小尾巴”实在是太可爱了,虽然总是一脸懵懂,但一看见他就会咧开小嘴笑,会伸手要他抱抱,而且还是会像以前那样,摇着小尾巴黏着他,只跟他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