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极了家里大人数落孩子,嘴硬心软。
沈澈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换来一人一鸟怒目而视,当然,他只能察觉出当下的气场变化,不知是人还是鸟,不满意了。
便讪笑两声,解释道:“赵大人这宠物威风得紧,宠着点也就宠着点吧。”
鸟儿吃奉承,分的出好赖话,听见夸赞,表示很满意,拍拍翅膀展威风之后,继续大快朵颐。
赵煜转向沈澈赞道:“殿下敏锐得紧,三两是只海东青,能在它没出声时就察觉它行迹的人,可太少了。”
这句话是实打实的,半分马屁成分都不含。
沈澈莞尔,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眼瞎的人,其他感官大都敏锐,”说着,他自座位上起身,向赵煜走近几步,压低了声音继续道,“比如,孤还知道,今日楼里那个自裁的舞姬,其实……和赵大人一唱一和,当众上演了一出死而后生。”
赵煜大惊,他自问做得天衣无缝,而后,更是找了个盘点见面礼的借口,派自己的书童衡辛偷偷照顾着,刑部里知道此事的,只有寥寥几人,沈澈竟好像目睹了一切似的。
他片刻的沉静哑然,让沈澈更得意了,道:“有时候,眼睛才是欺骗世人的帮凶,就好比现在,孤听得出,赵大人,有点紧张,是因为,孤相貌俊朗,本事也不凡吗?”
赵煜确实紧张,却不是因为太子殿下的花容月貌,而是这人举手投足间,分明就与前世那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他二人到底是不是同一副灵魂,赵煜只要见沈澈顶着这副尊容凑过来,就不自觉的心动过速。
是怕、是恨、还是怨、又或是想要一个解释,就连他自己都理不清晰。
他只知道,这份意难平该一直埋在上辈子埋骨的荒坟里,永远都不该再被挖出来,暴露于光明里。
屋里一阵死样的寂静,独听见猎鹰啃鸡腿,津津有味。
而后,终于沈澈机敏的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赵煜可能要没头就走,清了清嗓子,换话题道:“刚才赵大人说,这只鹰儿,叫什么名字?嗯……三两?”
赵煜站在屋里抱着怀运气看他,直接忽略了他的问题:“太子殿下到底有何见教,若是无事,下官的屋子便让给殿下休息,下官还有事,就退下了。”
“别别别,”说着,沈澈要去拉赵煜袖子,非常没有太子的庄重,“咱们言归正传。”
被赵大人直接翻腕子闪开了。
人没拉住,可太子殿下知道,赵煜喊着要走,脚下却半分没动地方,隧又弯了嘴角:“孤今日注意到一些事情,不知对案情有无帮助,想来还是告诉你,肃王叔身边带着的幕僚,身上沾染的雪梨檀,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用得起的。”
白日里,便听见沈澈用“雪梨檀”把肃王幕僚的嚣张气焰浇灭了,赵煜当时还不动声色的凑到近前闻闻,结果全没闻出来,那人身上有什么味道。
但赵煜知道,雪梨檀是宫中的秘方,炼制出好味道极难,坊间的富商即便家财万贯,也是有钱没处买。
“肃王叔,不喜欢雪梨檀的味道。”沈澈又补充道。
这事儿赵煜可不知道了。
那么太子的言外之意——幕僚戚遥身上的味道,不是自肃王那里沾来的。
“殿下可知道,有谁喜欢这味道吗?”
沈澈笑道:“你先把饭吃了,孤跟你说着,吃饭干活儿两不误,岂不好吗?”说着,便拿起筷子,递给赵煜。
赵煜没接,线索够多了,查问出个结果也并非难事。
当下决定“卸磨杀驴”,片刻不想再与沈澈共处一室,也不管沈澈看不看得见,起身向他行过礼,道:“下官告退,太子殿下便在这里歇了吧,只是殿下既然自请入刑部,还是守着点儿规矩,莫要乱逛了。”
说罢,向门边已经把鸡腿啃得干净到狗都懒得再啃的海东青吹了个哨,道:“走了。”
那鸟儿本来还惦记着桌上的美食,想再撒娇起腻,回个碗,却见主人冷着脸,走得干脆利落。它明白自己的好事儿是被屋里鸠占鹊巢那货搅和黄了,滴流着一双眼睛,剜他一眼,“叽咕”两声,迈着八字步,跟在赵煜身后离开了。
这一夜,赵煜依旧过得忙碌,皇上的旨意在掌灯之后就到了刑部:限期十日破案。
紧跟着,书童衡辛来了消息,舞姬婉柔醒了,赵煜又赶忙去见,姑娘第一句话便道:“大人一定要尽快接我阿婆过来,她还被我藏在城南的一间茅屋里。”
自从赵煜看见姑娘手腕上已经紧得要卡进肉皮去的镯子,便在想,这镯子八成是个她在意的人送的。
当时情况紧急,赵煜确实无从分辨她是凶手,还是帮凶,眼看她那副要毙命当下的气势,只得投石问路的在她耳边道:“死而后生,你在乎的人才能活好。”
一击即中。
果然,这里面有事儿。
姑娘很聪明,也很果决。一刀穿心,自行留了几分力,当时情况混乱,赵煜便趁乱把人带回刑部,又和自己的书童默契的打了一翻配合,这才把人命从阎王殿里捞回来。
镯子,是姑娘阿婆送给她的,老人家现在还在城南等着孙女儿回去呢。
接人的过程且不说,但赵煜有一点没想明白。
如今看来,舞姬婉柔豁出命去嫁祸太子,像是被人胁迫了,但那人为何不把老太太拿捏在手里呢?
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对那人言听计从……
折腾到深夜,安置好祖孙二人,赵煜好不容易得空吃两口东西,回厢房闷头躺倒。
他太累了,沾枕头就着。可累得紧了又睡不踏实,好像满脑子都是事情,觉得自己仿佛也就只睡了一瞬间。
刚要睡实,门口衡辛便在叫他:“东家,周重大人来了。”
赵煜本就是和衣而卧,须臾间就清醒过来,起身下地拉开屋门,就见周重站在衡辛身后,一脸衰气:“大人,毒源查清了,但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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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安堂,是涤川门面最大的药店,却算不上老字号。
只因老板经营得宜,才在近十年的光景迅速扩展规模,开了多家分号,也因此,老板跻身入涤川城的医师盟会,成了都城数一数二的大药商。
在去岁安堂的路上,周重就向赵煜简述了情况。
淬炼银杏果毒,是岁安堂老板亲自接的活儿,自始至终,就连每日看店的伙计,也不知道主顾是谁。
线索看似断了。
案发现场是离岁安堂不远的老板家中——非常普通的一间独门小院。
这老板买卖做的热火朝天,生活倒节俭。
进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冲头。死者除了药店老板本人,还有他夫人。
“现场有人挪动过吗?”赵煜问道。
周重答:“没有,是下官发现的,所以第一时间便控制起来了。”
不幸中的万幸。
赵煜进屋,屋里一些日常用品散落在地,显然,老板和人发生过争执,但看样子并不激烈。
老板死尸倒在地上,衣袍前襟掀起来,平整的遮在脸上。反露出他浑圆的肚子,看得出平时吃喝不愁。
他的夫人则倒在门边,脸向下,背后一片模糊,后心处十来处刺伤。
手还伸向门口处,努力的想要爬出门去的样子。
看样子是想跑,终归没逃过一劫。
她后腰处附着一张纸条,已经被浸染了鲜血,白纸黑字,触目惊心的“报应”二字。
赵煜拿起炭笔和纸张,迅速的将屋里的物品和陈尸状况,做了记录、绘影。
这才蹲下来,掀开老板的遮脸布。他面貌似乎还停留在咽气的那一刹那,死不瞑目,带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
脖子上一道淤痕现出来,隐约是手掌的形状,是右手。
赵煜把自己的手虚空比上去,发现这人手掌竟比自己大出一圈。
他算不得顶天的高,但比起大多数人,也还是略显高挑,若按这掌印来看,凶手的身高,只怕要比自己高出半头。
像沈澈那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赵大人在心里狠狠的翻了自己一个白眼。
怎么总想到他。
查看过老板,又去查看他的夫人,把尸身反转过来,在场好几名见惯了现场的老手都是一声低呼。
赵煜暗自心惊——她的脸是朝下沁在血泊里,是以众人全没想到,她背后好几处致命伤,并非是最骇人的。
但最骇人的是,她的鼻骨塌陷,面貌几乎已经损毁得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凶手在她鼻子上一击,力道极大,角度刁钻,是自下而上的,鼻骨被打得错位,直接往上穿刺入脑。
这一击显然是致命的。
背后的一片狼藉,倒显得多余了。
“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皱眉道:“下官猜,该是凶手刚把老板勒死,还来不及站起身,老板娘就进门了,是以凶手才有自下而上的第一击,把她的鼻骨打得错位,又怕她不死逃脱,一连补了数刀。”
赵煜听周重说着,去查看药铺老板的尸身,这一次,他看得很细,依旧戴着那双随身携带的黑色手套:“一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周大人不觉得奇怪吗,凶手对待一个妇人,先是一击就让她几乎丧命,而后又补了十来刀,反而对老板一个大男人,只是掐死?”
周重一愣。
赵煜拉起老板右手道:“你看,他只有手上和袖口沾了血迹,他全身上下,连个破口都没有,这血,是他夫人的。凶手八成是与他夫人有仇。”
老板娘虽然倒在血泊里,但那滩血迹,离老板陈尸的地方还有好一段距离。
凶手,先杀了老板娘,这时老板进屋了,惊骇之下去查看夫人状况,袖口沾了血迹,而后也被凶手杀了。
现场,除了两名死者,还有一行沾血的脚印。
不是人的,是狗。
“有人在查遗物了吗?”赵煜问道。
“已经着人去清点了。”
“凶器呢?”
“尚没有发现,可能被带走了。”
赵煜点点头,见衙役正好带来岁安堂的伙计,正等在院子里,他出门,向那伙计道:“小兄弟,他们夫妇,平日里跟什么人有过节吗?”
伙计大概没见过这阵仗,被赵煜骤然问话,也看不出他是在想赵煜的问题,还就是单纯的被问蒙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小的……小的印象里,老板一直很谦和,并没有仇家。”
赵煜听了,也不失望,就点点头,目光掠过院里的陈设,又向那小伙计问道:“你老板,是养了狗吗?”说着,他指向院子里的空食盆。
伙计这会儿才回了魂,满院子学么一遍,高声叫道:“二黄!二黄你躲哪儿去了?”
喊了几遍,无事发生。
他向赵煜道:“回禀大人,老板养了一只叫二黄的狗,只有三个月大,奇了怪了,它平时从不出院子的。”
显然,现在狗……失踪了。
赵煜又问他道:“你们老板每天都去铺子里吗?”
伙计摇头:“老板好多家铺子,事儿也多,忙起来也许好多天都不露面的。”
也就是说,若是没有周重前来找人这一遭,或许尸体还要好久才会被发现。
到时候肿胀腐烂,很多痕迹都会随之消弭不见。
赵煜看向周重,见他拧眉沉思,便问道:“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其实是在想,他觉得赵煜问伙计的几个问题,有隐约的关联,但具体是什么,又捋不清晰,要说他在三法司总捕的位置上稳坐多年了,这案子若是让他去主导,他便得去理一理老板的人脉关系,把他近来接触过的人,一一查问。
可如今,凶手会不会便是那个向老板订购银杏毒、杀害大皇子的人,因为得知事情败露,怕老板叫破他的身份,才杀人灭口的?
想到这,见赵煜既然问了,便就如实把想法说了。
赵煜点头道:“是了,周大人办案多年,思路清晰,但此案的真凶,与那订购银杏毒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澈:劝饭完败……但孤,锲而不舍!
第5章 报应
周重比赵煜年长十余岁,自持算是现场阅历丰富了。
但他想破大天,也不明白,赵大人的结论是因何得出来的。
可喜的是,周重武人出身,生性豁达直爽,虽然赵煜是“空降”来的小上司,他倒全没有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念头,向赵煜拱手道:“下官见识浅薄,还请赵大人点拨。”
赵煜还礼笑道:“浅见而已。老板养了狗,但屋里惨案发生,周围邻居没有听见狗吠,很可能,二黄在出事前,就被‘驯服’了,也可能是它与凶手相熟,并没把他归于需要防备的行列,而且,”赵煜说着,伸出手来模拟凶手犯案时的动作,“凶手右手掐住老板的脖子,如果这人不是只有一只手的话,那么他的左手,很可能是捂住了老板的口鼻,阻止他叫喊,相较于颈部的伤痕,面部淤痕的显现会慢一些,所以现在还看不出来。”
周重皱眉听着,心道赵大人说得可真有道理,全懂。
但逻辑上,他依然没理请,查命案,跟一只狗较劲做什么。
就听赵煜继续道:“人都杀了,杀一只小狗,又是多大的事呢?但二黄的尸体,并没在这里,周大人认为为何?”
周重脑顶冒青烟,脸上一副表情写明了:您快说吧,我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