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酒肆—— by小狐昔里

作者:小狐昔里  录入:11-12

小孩子支支吾吾,显然知道离家出走不是好孩子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样吧,我们呢先送你回家,等你回家后,我想办法通知你娘,告诉她你很想她,让她快些回家来与你团聚,如何?”
小孩子有些犹豫,但为了当个好孩子,他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住在春华弄里面门口有两座石狮子的大房子里,大哥哥,你不会骗我的,对吧?”
“当然,我们可以拉钩。”
“大哥哥你真是个好人,我相信你。”小孩儿擦了擦自己的脸,笑着说,“大哥哥,烧鸡我请你,我有钱!”
说着,他就不知道从哪摸出两颗金豆豆来:“大哥哥,你看,这是我偷偷攒下的私房钱!”
贺兰固:……输了,完全输了。

第273章 江湖剑雨(四) 比金子还真。
谭昭看着递到自己面前的两颗金豆豆,忍不住拿揶揄的目光看向对面的少年郎,那目光的意思很明显:你看看,人小孩儿离家出走都知道带钱,你这么大个人了居然还空手闯荡江湖,啧啧啧。
贺兰固:……
小孩儿捧着两颗金豆豆,有些奇怪地来回看了看两个哥哥:“大哥哥,是金豆豆太小了吗?”
“当然不是,金豆豆可是很值钱的,你这么一颗,够你吃一个月烧鸡了。”
“哇,真的吗?”
谭昭点头:“当然,我从来不骗小朋友的。”
小孩儿闻言高兴地跺了跺脚:“那再买一只烧鸡,好不好?这家烧鸡好好吃,我带回去给盛姨吃,盛姨就不会生我的气了。”
……这小孩儿果然深谙如何哄大人之道,对此,谭昭当然不会拒绝:“当然可以,走,大哥哥带你买烧鸡去!”
买好烧鸡,谭昭顺便问了春华弄怎么走,你还别说真不愧是女侠的儿子,春华弄还挺远的,也不知道这小孩儿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不过这会儿小孩儿吃饱了,就有些撑不住,此刻已经倒在谭昭怀里睡着了。
“谭大哥,要不我来抱一会儿吧,你手酸不酸?”贺兰固虽年纪尚轻,但他的大哥二哥三哥都已成家,侄子侄女一大推,他虽跟侄子侄女都不太亲近,但也知道抱孩子久了是很累的。
“你要抱?那你来。”谭昭说完,就把怀里的小孩塞人怀里,贺兰固只觉得自己入手了一个秤砣,努力抱着走了半炷香的时间,他走不动了。
好重,这么丁点儿孩子怎么这么重的啊?这可真是完全实心的。
谭昭见少年郎撑不住了,便单手将小孩提起来背在背上,那轻松劲,不知道的还以为提了个空麻袋呢:“少侠,你这体力不行啊。”
贺兰固只觉如释重负,手酸得不行:“我……谭大哥你力气怎么这么大啊。”
“是你力气太小啦,寻常青锋剑轻则三四斤,重则七八斤,若是习剑入门,需得日日佩剑与之磨合,一日练剑没有四个时辰,你当谁都能当江湖剑客?”
三四斤听着不重,但长久拿着它练习剑招,还得动作到位,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江湖人才会用内力配合兵器,说穿了,内力是续航保证,有当然更好,但没有,其实也不是不行。
贺兰固低下头:“我知道。”
他家里就经营着剑坊,哪怕他没有任何武学天赋,拿到一柄铁剑也不是一件难事,他也曾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偷偷练习,心里暗暗期盼奇迹的出现,可就如同谭大哥所说,他做不到一日练剑四个时辰。
不是他不够努力,而是他的身体经脉根本无法支持他长久拿剑,一旦练习久了,经脉就会抽痛,到了夜里他根本睡不着觉,时间一长,他就知道这世上不会有奇迹。
“真这么想习武?”
贺兰固笑了笑,倒也并不掩饰自己的心情:“嗯,不过谭大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很早就认命了,不能习武就不能呗,反正我还活得好好的。”
还挺乐观,谭昭伸出一只手示意道:“来,让我看看你的脉象。”
贺兰固根本没犹豫,直接伸了过去:“谭大哥,你还会诊脉啊?”
“小瞧我了吧,江湖人多多少少都会看脉象的,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跟人打斗时身边带着大夫,自力更生才能提高武斗生存率啊。”
……听着居然非常有道理。
“谭大哥,我身体怎么样?”许久,他的手被松开,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
怎么样?就还可以吧:“你娘生你的时候,应该是早产吧?”
“哇,连这个都可以看出来吗?谭大哥你好厉害。”
“一般厉害一般厉害。”谭昭相当谦虚地说,“你先天确实有些弱,但经脉问题并不算太严重,如果我来治的话,你可能需要吃些苦。”
什么?能治?
贺兰固直接听楞了,连走路都忘记了差点撞到别人家的石狮子:“啊,好疼!”
可这点疼他根本顾不上啊,虽然这话听上去非常地不切实际,但:“真的能治吗?我不怕吃苦的,多苦我都可以,我超能吃苦的!”
谭昭微微有些心虚:……怎么说呢,不仅苦,可能鼻子还要受点累吧。
“唔——什么苦?我不吃苦瓜!拿走,看不得!”小孩儿大概是朦朦胧胧地听到苦字,吓得一下醒了,好悬没直接从谭昭背上窜下来。
等他瞪圆了眼睛看到不是什么苦瓜,立刻努力抱住了大哥哥的脖子。
“哎哟,小家伙你轻一点,要命了!”
小孩儿立刻吓得轻松,然后直接被人提着肩膀抱在了前面,他吓得心都飞了一下,然后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坐在大哥哥怀里哎。
好高啊,比娘亲和盛姨的怀抱都要高哎。
“大哥哥,你手酸不酸啊?我已经是大孩子,可以自己走路啦。”说着还晃了晃腿,一副要下地走路的架势。
“你不说我还不觉得,我的手确实有些酸。”
“那我给大哥哥按摩,我可会按摩啦!”
小孩儿努力伸出了自己的小短手,煞有介事地捏了捏,刚准备卖力地宣传一下,抬头就看到了盛姨家门口的两个大石狮子,而石狮子旁边,站着已经盛怒的盛姨。
糟糕,一只烧鸡可能哄不好盛姨了!
“大哥哥,我们快走!”
然而很明显,小家伙这时候喊走已经完全来不及了。
盛春芝今天快要把家里翻个底朝天了,就连隔壁人家都翻了,阿辞这小子却还是没影。她心想坏了,这小家伙不会真跑出去找他娘了吧。
她心里焦急不安,派出了家里所有的家丁去找人,可……找不到啊,这眼看着天都要黑了,这可如何是好啊。
钦州城虽说看着民风不错,可万一……万一呢,正在她急得方寸大乱之际,她远远地看到阿辞这小魔星被人抱着过来了。
她心里这火蹭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还敢走!沈辞春,胆子大了是吧,离家出走都敢了!”
小孩也被吓了一跳,眼神里很明显慌乱起来:“盛姨,我错了,我买了烧鸡,你……呜呜呜呜呜!盛姨我今天还被狗追了,那狗好凶,但是我都没哭,呜呜呜!”
个死孩子,盛春芝又气又好笑,终于伸手抱过孩子,嘴里虽说是数落,可心里的后怕却只有她自己知道:“你还知道哭,什么烧鸡,你当烧鸡能收买你盛姨我吗?今天我非得让你知道家法如何,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往外跑了。”
等她教完小阿辞,盛春芝才向两人道谢:“谢谢你们将阿辞送回来,我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们了,两位恩公,进来说吧。”
盛春芝派人去把家丁们都叫回来,又让人上了茶点,一番介绍她才知道,小家伙居然把亲娘的名字都说出去了。
不应该啊,小阿辞年纪虽小,但因为柔章身份特殊,是特意被教过的,对着陌生人绝不会提及娘亲的名字。
她的目光忍不住带上了一点点审视,当然盛春芝的目光只落在谭姓侠客身上,毕竟旁边那个小子一看就青涩得很,不可能跟柔章有关系。
而这位谭姓侠客,虽没有随身带着兵器,但一看就是江湖中人,且长相俊美,气质不凡,若是凭着这张面孔骗得柔章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于是她忍不住试探道:“谭少侠,可曾婚配?”
谭昭多淡定的人啊,闻言茶水都差点喷出来,怎么回事?不是在说小孩子的亲娘吗?怎么突然转到他婚配的问题上了。
“……不曾,盛夫人为何如此发问?”
不曾?真的假的?
“没什么,就是看谭少侠一表人才,却没在江湖上听过你的名声,我还以为你已成家不出江湖了。”
不,谭昭觉得原因肯定不是这个,但人家都说了,他也不好多问。
“我看天色不早了,二位若是不嫌弃,便在盛府住下吧,阿辞很喜欢你们,他以前很少亲近其他人的。”
谭昭:……总觉得这位盛夫人话里有话啊。
贺兰固就单纯多了,他本来就无处可去,身上也没钱,现在能不住破烂房子,当然是最好了,而且……他现在非常迫切地想知道自己的经脉怎么治。
于是等跟盛夫人分别,他就忍不住开口:“谭大哥,我的经脉……真的可以治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赚钱的,其实我画画还可以的,以前也卖过几张画,等我卖画赚了钱,就都给你。”
“真的?”
“真的,比金子还真。”
谭昭失笑:“好吧,既然你这么相信我,那我也不会叫你失望。”
贺兰固脸上一下绽放出笑容,他只觉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其实他的经脉问题明明被许多名医判过死刑,但不知道为什么谭大哥一说可以治,他就完全相信,根本没有怀疑过。
“那那那那,什么时候开始治?”
谭昭偏头:“如果你很急的话,现在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这么突然吗?
贺兰固搓了搓手,有种恍然云端的感觉:“那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准备嘛。”谭昭想了想,“你得做好思想准备,贺兰少侠,你得清楚一点,你今年已经快十八岁了,寻常小子七八岁练武已有些晚了,你现在哪怕治好了,恐怕也……”

第274章 江湖剑雨(五) 被吵醒啦。
说穿了,学文习武都得从娃娃抓起,虽说也有大器晚成者,但那都是凤毛麟角,贺兰固的经脉未通,所以不知武学天赋如何,谭昭得提前打好预防针,毕竟学武真的很吃天赋,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然而贺兰固比他想得要豁达许多:“我知道的,谭大哥,但能学点皮毛我也挺高兴了,其实我不瞒你说,我家里人武学天赋都不算太好,天赋最好的四哥也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我就是想学一点武,做个普通江湖人。”
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弱鸡,连抱个小孩都如此吃力,一点都不男子气概。
“你这么想得开,心性已比许多人都强了。”谭昭伸手拍了拍少年郎的肩膀,“胆小鬼,大胆一点,江湖人哪能不猖狂啊。”
“多大胆?我能立志比肩悬水剑吗?”贺兰固立刻顺杆往上爬。
谭昭:……那倒也没必要这么大胆。
悬水剑沈柔章和折梅剑杨天霖,那可是江湖一流高手中王不见王的存在,两人都是一流的剑客,且名声都毁誉参半,悬水剑是女子,在她之前,江湖上甚至流传着女人就不该习剑的“恶俗”,这当然不是规定了女子不能习剑,而是认为女子习剑没什么大出息。
而悬水剑横空出世,直接打脸了大部分的江湖人,因此很多人对她都抱有偏见,不过随着她名声越来越大,这些声音也越来越小。江湖很多时候很复杂,但有时候又很纯粹,这里力量为尊,你够强哪怕是个身体残缺之人,也多的是拥趸追随。
而自从悬水剑名声渐起后,江湖中越来越多的女侠出头,这就戳到了某些普男的痛处,有些男人本事不大,说八卦编小道消息的本事倒是挺厉害,悬水剑也不是好惹的,直接找上门将人打得半年下不来床。
而折梅剑这人也很有意思,他出身苗寨,但小时候苗寨被屠、因此流落江湖,后来因为天赋卓绝拜了名师,他成名第一剑,就是一人一剑替幼年的自己报了血仇,听闻那屠了苗寨的贼人一家老小皆命丧他手。
有人说他下手太狠,但也有人说报仇雪恨本就不该留情,之后折梅剑上君子山,与君子剑缠斗一日一夜,两人皆是力竭才被人分开,虽不分胜负,但以杨天霖的年纪来说,他已经能笑傲江湖年青一代所有的剑客。
两人一南一北齐名,隐隐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惜从没真正遇上过,奇遇客栈甚至开了一个赌盘,赌两人究竟何时对上。
“你这话,不妨当着小孩儿的面再讲一遍。”
谭昭说完,小阿辞吧嗒吧嗒地迈着小碎步走来,他已经换了身衣服,脸也擦得干干净净,跟个小金童似的:“讲什么?阿辞想听。”
“讲……”贺兰固立刻捂住谭大哥的嘴,“讲你中午吃烧鸡,晚上还吃烧鸡,你不会吃腻吗?”
阿辞瞪大了眼睛:“什么?烧鸡天下第一好吃,怎么可能会吃腻!”
贺兰固就不太爱吃鸡,他更喜欢吃羊肉,但以他的体格,羊肉热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晚饭果然那只烧鸡占据了饭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热情,席间聊开了谭昭才知道盛府是钦州城有名的富户,做的是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还有马场,盛春芝丧夫后不愿意留在北方,就来到了钦州城住下。
她与沈柔章相识,也是因为一匹好马,当然那匹马现在已经成为了悬水剑的标志性坐骑。
“二位能将阿辞送回来,必是古道热肠之辈,柔章在江湖上树敌颇多,还请两位暂且保密阿辞的存在。”其实盛春芝有想过完全否认阿辞说过的话,毕竟阿辞才五岁不到,说些大话也是情理之中。
但她心里有些怀疑谭少侠的身份,加上阿辞非常信任对方,所以她决定试探一下。
六年之前,柔章去江南与人比剑,一去数月没有音信,盛春芝心里担心,托人送信都送了不下十回,后来等收到回信她才放下了心中的担忧,而且柔章在信里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盛春芝心里惊愕,柔章性格疏狂,从来是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怎么还卖上关子了?等一年后她见到柔章,就……果真是好大一个惊喜啊。
万万没想到,柔章居然怀了身孕,还死活不愿意跟她说孩子父亲的身份。
她惊得人都傻了,可柔章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就带着人来了钦州分部这边,等阿辞生下来,当真是玉雪可爱,原本盛春芝每天问候那位渣男三百遍,阿辞生下来后,勉强改成了两百九十九遍。
如今五年一眨眼就快过去,柔章又开始行走江湖,阿辞这么小当然不可能跟着风餐露宿,就一直养在她身边,每年生辰和过年,柔章就会带着烧鸡回到钦州,阿辞才会这么喜欢吃烧鸡。
说实话,盛春芝是很心疼阿辞的,故而平日里多有纵容,只她没想到这死孩子胆子这么大,丁点儿大小就敢离家出走了,等柔章回来,她非要告一状不可。
话说回来,这位谭少侠风姿不凡,若真行走江湖,哪怕武功不济,也该有几分雅名。盛家做马匹生意,虽不混江湖,但跟江湖人关系都挺好,盛春芝出嫁之前确实很少接触,但出嫁后见过太多的江湖人了,她敢断定此人必然来历不凡。
“这是自然,再者我二人不过江湖无名小卒,就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盛春芝:……倒也是实话。
如此这顿饭吃得顺顺溜溜,至于那只烧鸡,当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家伙虽然只吃到了一只鸡腿,但也很开心,吃完饭还悄悄地拉着大哥哥去他房间,问就是说他给娘亲写了信,要用金豆豆请大哥哥帮忙带给娘亲。
“你这么小,就会写信啦?”
小阿辞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经会写一啦。”
那确实是很厉害呢,谭昭的溢美之词当然不会吝啬,一时之间把小孩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着就要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盛春芝难免有些危机感:……这人,哄孩子着实有些本事。
阿辞这孩子说好哄,确实是非常好哄的,只要他听得进去的道理,他肯定会听,但若是不喜欢的人哄他,那……可真是一场灾难。
小阿辞饭后运动了一会儿,就呼噜噜的地打起了瞌睡。
夜很快深了,谭昭睡前给贺兰固开了药浴方子,毕竟吃药药性太猛,还是泡汤更加温和,等经脉强度上来,他就能直接用内力替人冲开堵塞的经脉,说穿了,就是贺兰固天生经脉比常人细,最细的地方直接堵住了。
这对常人来说影响不大,不算是很生僻的脉象,但若是习武,经脉如果太过脆弱,内力当然无法运转,但这脉象好治,比某些绝脉、逆脉啊好太多了。
但考虑到贺兰小哥的手头紧,所以这方子他得斟酌一番,尽量用一些便宜的药材,唔,他只能保证药效,不能保证药浴的味道。
谭昭看了看墨迹还未干的纸,终于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笔,他伸了伸懒腰,吹灭了蜡烛上床睡觉。
哎呀,托小家伙的福,他今天能免费睡高床软枕了。
夜很快深了,大概是秋日多雨,后半夜刚开始秋雨又绵绵地下了起来,不过雨下得很小,丝丝缕缕地落在屋檐上也没什么声响,是绝没到吵醒人的地步。
可谭昭却被人吵醒了,若是主人家把他吵醒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借宿,可这分明是不速之客,那他可就得发泄发泄心中的郁气了。
盛春芝没想到,时隔这么久,这个早该死去的男人居然找上门来了。
“盛春芝,你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居然背着我生了这么大个孽子!说,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来人披散着半边头发,浑身写着颓意,他本是蜀中季家的三子,素有贤名,剑法亦是出众,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盛春芝当初听从家里的安排嫁给对方,本以为是良人,却没想到是个滥情纵性的大烂人,一年之中仗着闯荡江湖的名头,有十个月都不在家,若真是去闯荡江湖了那还好说,可偏偏这人嘴上说得好听,行动上呢,这里沾花惹草,那里风花雪月,盛春芝就是忍无可忍之下,这才用一匹好马请动了悬水剑教训教训这个烂男人。
后来这男人爱上了一个关外的女子,甚至不惜要休了她,盛春芝当然不干,于是她用家里的势力对季家施压,加上柔章愿意替她出头,她才有了“丧夫”的名声。
盛春芝从小什么都吃,就是从不吃亏。
“你来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你要发疯,可以去别处。”
“妈的!都是沈柔章那个贱人教坏了你,老子现在有家不能回,都怪你这个贱人!贱人,都是贱人!”
盛春芝见这人一副半疯的模样,登时乐了:“怎么?风光无比的季三少,难不成也被女人给耍了?”
“贱人!今天我就教教你们,女人应该做什么!”
盛春芝是会武的,但她的武艺只能说稀松平常,但好在她很有钱,所以雇了很多护院和家丁,姓季的武功是比她好,但她会人海战术。
可坏就坏在,外头的动静太大,把小阿辞吵醒了。
这姓季的竟如此丧心病狂,居然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你放开他!”
季三少笑得张狂:“不过一野种,杀了便杀了!”
阿辞吓得眼睛里全是眼泪,可娘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在外人面前流眼泪,于是他一直憋着,一直等他看到大哥哥提着剑出来,他终于呜呜呜地叫了起来:“大哥哥,好痛!”

“这便是你那姘头?果然是个小白脸!”
大半夜的被吵醒已经够叫人生气了,他提着剑出来迎面就被安了个“姘头”的身份,谭昭二话不说拔剑就刺了过去。
“住手,他挟持了阿辞!”
盛春芝很清楚姓季的品行,此人虽出身富贵,却早就被所谓的江湖兄弟们捧得没了轻重,嘴上常说着侠肝义胆,可惜行的全是猪狗不如的蠢事,今日此人深夜造访,怕是被那关外的女人伤了心,若再激他,说不定真会伤了阿辞。
可她话音刚落下,那剑招已经到了季三少的面前,当敌对双方的武功相差甚远时,哪怕此时此刻季三少脑子里清晰地知道自己应该快些对孩子下手、以此吓退此人,可当他要付诸现实时,他根本……或者说是远远来不及。
怎么可能!江湖上怎么会有人出剑的速度如此之快!他甚至连剑招的模样都没见着,右肩就传来了剧烈的疼痛,他一个吃痛,手里的剑就拿不稳了。
而一个剑客,连剑都拿不稳的时候,那就是完全任人宰割了。
季三少只觉得眼前剑光一闪,左手就是一轻,等他捂着肩膀倒退数步停下时,那小孩儿竟被那小白脸救走了。
好快的剑,好快的身法,别说是当事人季三少了,就是目击者盛春芝也完全没看清楚,事实上等她反应过来时,阿辞已经被救下,憋着两泡眼泪抱着人大哥哥哭诉了。
“大哥哥,阿辞的脖子好痛痛!是不是流血了?”
“小男子汉,忍着点,等大哥哥替你出气!”
阿辞立刻就不说话了,只两只手紧紧地捏着大哥哥的衣服,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完全被这独特的视角吸引住了。
该说不说,阿辞不愧是江湖女侠的孩子,这会儿竟是半点儿都不怕,甚至看着大哥哥单方面殴打、哦不替他出气,他只觉得心情都飞扬起来了,连脖子的痛痛都没什么感觉了。
“大哥哥好厉害!”
季三少的武功其实不差,甚至可以说很好,特别是一手流风剑法,颇有几分魏晋遗风的意味,可惜再好看的剑法,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只能气喘如牛地半跪在地上,不过几个回合,就全没有了招架之力。
更准确来说,如果不是谭昭有意磋磨他,他连几个回合都打不下来。
太惨烈了,这对比,简直比当初柔章打姓季的还要轻巧,盛春芝忍不住回忆,季三少的武功有这么差吗?太烂了吧,以前是人品烂,现在连武功都这么烂,果然是个十足的大烂人啊。
谭昭的铁剑是刚刚在房间的墙上随手取的,其实连剑锋都没开,可他却拿着这把无锋的装饰剑硬生生把季三少打成了小趴菜,当这把剑架在他脖子上时,他的表情是憋屈且惊恐的。
“你究竟是谁!你怎么可能用这种剑——”
谭昭将怀里的阿辞递给盛夫人抱,然后才开口:“这种剑?哪种?这位不请自来的窃贼,别以为手里拿把剑就能装剑客了,剑无高低,但人有。”
太逊了,太逊了,这男人就怕比较,姓季的简直被人比进了泥土里。
“盛夫人,此人当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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