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会,你就算让人下了地狱也会把人捞出来。”康斯坦丁冷笑,“但你最过分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是你搞我搞到我死!这算哪门子朋友?你明知道我已经死了,还他妈继续搞我!搞完你他妈拿本体还把我吃了!这他妈算哪门子的朋友?”
亚度尼斯说:“我不是把你吐出来,又把你复活了吗。”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没人会这么对待朋友。”康斯坦丁暴躁地说,“你就这么对待你眼中的所谓的朋友?!”
亚度尼斯说:“是啊。”
康斯坦丁:“……”
他终于憋出一个字:“操。”
亚度尼斯解释说:“不过我一般都能忍住不对他们做得那么过火。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
“你对我就能这么做了?听起来我还要感谢你的厚爱。”康斯坦丁挖苦道,“我该怎么回答?谢谢你这么爱我,朋友,我也爱你?”
“你不用回答。”亚度尼斯平静地说,“我知道你爱我。”
“……”
康斯坦丁闷声不吭地抽着烟,抽了几支后他忽然冷静了下来。
“真他妈有意思,你这玩意根本没有爱,你根本没有感情。”他说,“我发誓我见识过无数种恶魔和幽魂,我见过许多天使和神——这些非人生物的感情模式和人类有所区别,更极端也更单一,但你和他们都不同。”
“你他妈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康斯坦丁掐灭了烟,把最后一口喷在亚度尼斯的手中,“想想清楚,我为什么要爱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玩意?我他妈犯贱啊?”
亚度尼斯看着他,神色里毫无波澜。
他虚虚地握着手指,康斯坦丁吐出的烟气从他的指缝中漏出来,又翻滚着缓缓上升,亚度尼斯平静地看着他,这视线让人锥痛。
于是康斯坦丁干脆地承认:“对,我他妈就喜欢犯贱。”
亚度尼斯微笑了一下。
教官提供的房间比伯蒂想象得更简陋。
空洞洞的一个房间,摆了一张床和一些必备的床上用品,除此以外别无他物。洗漱间在更里面,推开那扇门就能看到。
洗漱间同样是空荡荡的,一个马桶,一个洗漱台,一个柜子,柜子里放了牙膏牙刷牙杯和纸巾。
厚厚的毛巾和浴巾折成同宽同长的块状叠放在一起,像个什么白毛的活物。
房间简陋,但也舒适。
伯蒂是个高大的男人,身材膨胀延展后的体积庞大肥硕,在常人眼中称得上可怕,他自己也总觉得处处拘束,出入任何房门时两侧的门框都会刮挤他的躯体,仿佛要从他身上剐下一层肥油。
而这个房间是如此宽敞,他步入其中,只觉得自己赫然松懈,仿佛被肥肉包裹在内部的那个他,那个微小的、孩子一样的他,终于得以安然入眠。
伯蒂狠狠坠进梦中。
二十世纪初,英国伦敦。
约翰·华生近段日子不太好过。
自从数年前被派到阿富汗,连年的战争就使他的精神受到极大的折磨,军旅生涯中的所见所闻,更是令他的神经饱受自我道德的压迫。
因伤留在后方医院那段时间应该是他心情最轻松的时候,在那里,他的伤病大大好转,心灵也获得了短暂的自由,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又在寒潮中不幸染上风寒。
病痛持续了好几个月,他才勉强恢复了健康。
医生宣布他的身体状况不能再继续承担军中生活的重负,于是约翰被遣送回国。
他退役,成为“前陆军军医”,无依无靠,面黄肌瘦,浑身只剩下一把骨头和为数不多的负伤抚恤金。
在旅馆里住了半个月后,花钱如流水以至于捉襟见肘的约翰决定给自己找个更便宜的房子。
但伦敦现在已经不是他熟识的模样了,没有门路,想找到合适的房子难上加难。
约翰一连碰壁了好几天,依然没找到心仪的居所。
他的性情还算温厚,只是疾病让他的脾气变得暴躁了不少,碰壁之后他也无计可施,只能叹着气去他近些天常来的酒吧喝酒解闷。
“这不是约翰吗?我的老朋友!”有人从约翰的身后碰了碰他的肩膀,“怎么了?你看上去过得不怎么好啊。”
约翰转过头,可能是因为微微醉酒的缘故,他尽全力想要看清那个热情地和他说话的人到底是谁,然而对方的面孔却始终模糊不清。
不清楚,可非常熟悉,熟悉得像是他曾经认识的人。
约翰努力将脑海中的某个人和搭话的人对上号,这个胖乎乎的轮廓最终后记忆中的吗某个人温和,约翰的嘴唇最终吐出一个熟悉的名字,他多年未见的旧友。
“……斯坦弗?”
“当然是我!”
伯蒂毫无阻碍地认下了这个名字。
他热情地揽住约翰的肩膀,“我看你好像是在烦心什么,有我帮得上忙的事情吗?”
“……我最近刚从阿富汗回来,那是一场艰难的战役,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来说。我受了伤,养了好几个月还是没什么起色……不怕你笑话,老朋友,我现在还住在旅馆里,没个落脚的地方。”
约翰含糊地说着,甩了甩头,定睛细看。
那张模糊的脸逐渐清晰,没错,确实是斯坦弗的脸,只是体型好像又胖了些。约翰嘲笑自己真是喝得太多了,竟然连人脸都辨认不出。
“找不到落脚地?”伯蒂不知道这个梦是怎么回事,但他就是自然而然地惊讶起来,又自然而然地问,“你想找个什么样的落脚地?”
“我留下的抚恤金已经不多了,目前的身体状况也暂时不可能出门工作,所以我希望能找个房租不高的地方……”约翰坦然地承认了自己的窘境,“最好能和人合租,这样有利于分担租金。”
伯蒂顿时笑了。
像是有人操纵着他的身体,控制着他的舌头和声带,他说:“巧了,约翰,我早上才听人说有人说过和你一模一样的话,他看中了一套不错的房子,想找个室友合租呢。”
他很快就和对面那个叫“约翰”的人约定好了时间去见合租人,顺便看看房子。他们在酒吧的门口分别,伯蒂转身,却一脚踩空。
他一直在光怪陆离的黑洞中下坠,然后突然着陆。
再清醒过来时,伯蒂却发现自己已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约翰就在他身边,好奇地打量着前方的门牌。
221B。
伯蒂的脑子里轰然一响。
他迟钝地环视四周,被厚重的浓雾笼罩住的城市晦暗不清,像是直到此刻他才从浑噩厚重恢复了意识,伯蒂忽然嗅到了空气中浓郁的气味。
煤渣和泥土混合的腥味,人和牲畜排泄物混杂的臭味,还有一丝很淡的海风味,鬼知道他是怎么闻出来这些味道的。
他忽然打了个哆嗦,这不是现代,这不是他的时代——这是上个世纪!
二十世纪初,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
刚回到伦敦没多久的约翰·华生。
那么即将和他一起合租的是……
伯蒂僵硬着脖子朝上望,隔着厚厚的墙壁他当然不可能看清其内部,他满脑子浆糊地上前去敲响了门,门口那个221B的门牌号依然刺人得厉害。
门开了,就像是门后有人在等着他们似的。
然后打开的门后却空无一人,伯蒂的神色剧变,汗如雨下,各种闹鬼的传闻和噩梦的剧情在他的脑袋里晃悠,可就在他战战的时候,他身旁的华生却将视线下移。
“你好,小姑娘。”华生尽量放轻声音,和颜悦色地说,“我们是来看房的租客。”
伯蒂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失态,他从怀中掏出手绢擦拭额头上的汗液,一边也低下头,去看那个开门的人。
开门的是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儿。
金色的长发梳成双马尾,一边各系一个宽丝绸蝴蝶结,身穿蓝色的小洋裙,裙摆的褶皱堆叠得厚厚的。她的小靴子是白底,用扑克牌上的桃心和方块图案做装饰,一只脚是红桃心红方块,一只脚是黑桃心黑方块。
她的胸前还挂着一个漂亮的复古怀表。
这浑身上下的元素,伯蒂想,像是《爱丽丝梦游奇境记》里的爱丽丝。
“我叫爱丽丝,”然后爱丽丝说话了,嗓音脆生生的,“我知道你,华生先生,进来吧!”
伯蒂也想进门去——管它是在做梦还是什么,他已经看到约翰·华生了,他现在想看歇洛克·福尔摩斯!
传说中最优秀的侦探!
不,究竟是不是最优秀还说不准,赫尔克里·波洛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究竟谁更聪明、敏捷,是后世的悬疑爱好者们久辩不休的话题。
这两位侦探活跃于同一个世纪,在福尔摩斯去世之后,波洛才逐渐步入行业,而后者终身未对前者置评。
人人都相信这两个跨时代的伟大头脑一定有过惊人的共鸣,也有旁人无法理解的对话,而对伯蒂来说……
他管不了这么多,他就想知道这个梦是怎么回事,也许福尔摩斯——即使是梦里的福尔摩斯——能解决这个问题!
华生已经被爱丽丝放进门了,伯蒂不死心地想往里面挤,却被爱丽丝拦住。
她摘下胸口的怀表看了看时间,皱着眉说:“时间来不及了,你该回去了,伯蒂。”
……她叫我伯蒂?
伯蒂的大脑疯狂运转起来,这个诡异的梦似乎有其逻辑,可他怎么也捋不通顺,他茫然地看着爱丽丝,又看看周围。
他说:“……我在哪?”
爱丽丝说:“你在房子里。”
他问:“教官……教官也在吗?”
爱丽丝说:“你觉得在就在。”
他又问:“你是爱丽丝?你是真的那个爱丽丝?梦游仙境的那个爱丽丝?”
爱丽丝说:“我是!快走吧!时间来不及了!”
伯蒂被一阵浓郁的肉香惊醒。
他擦着唇边的口水艰难地从床上坐起来,没注意到蓬松的枕头上没留下半点湿痕。他换上衣服,推开门走出房间。
在他对面的那扇门也打开了,一个摇曳的身影走了出来。
有时候人们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某些人,就像伯蒂花费了整个人生也搞不懂该怎么去评价教官,这是头一次,伯蒂这么清晰地认识到——这个女人,和教官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米色的深V领衬衫,白色竖条纹的长裤,脚踩金色的平底鞋。
这女人的身影只能用“丰乳肥臀”来形容,衣料于她而言毫无存在的意义,只会让任何亲眼看到她的人更渴望剥除它们,像是撕开水果的外皮一样,使鲜嫩的果肉暴露在空气中,让甜津津的汁水充盈空气。
而你根本不用剥开她的衣服,就能嗅到她甜津津的香气了。
伯蒂情不自禁地凝视着她,她茶色的波浪卷发,她夹在指尖的那支香烟,她回头时那茶色的、眼神迷离的双眼……
坦白说伯蒂胖得都萎了,可这个美丽的女人朝他看来时微微张开了红唇,她天真的神色仿佛也激起了他心灵深处潜藏的欲情。
以及他不知道怎么说,但这个女人实在是有些眼熟……
梦露!玛丽莲·梦露!
她眯起眼神的神态和梦露一模一样,她左脸颊上那粒小小的黑痣和梦露一模一样,但她的头发是茶色而非金色,她的相貌也太年轻。
她二十多?还是三十出头?说不清,有种迷雾遮掩了她的年龄。
“嗨,你是最近新来的房客?”她靠在门框上笑着说,“我是诺玛,诺玛·贝克。”
作者有话要说:
注:波洛和福尔摩斯的时间线在本文有改变,按原著,福尔摩斯1854年1月6日出生,直到1926年依然在世并破案,波洛大约1864年-1975年8月6日,其实是同时代的。本文时间线是自设的,平行世界嘛。
注:贝克街(baker),诺玛·贝克(Baker)。
注:诺玛·贝克是梦露的本名,梦露是她的艺名,梦露的金发是染的,但头发本色不明,猜测茶色的比较多所以这里用了茶色。
注: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作者曾被怀疑是开膛手杰克。
第78章 第三种羞耻(9)
伯蒂不知道这些念头是怎么从他的脑子里冒出来的,但当他看着眼前这个自称“诺玛”的女人时,那股如影随形,但又一直被他若有若无地忽视了的荒诞感再次涌了上来。
他想起之前的梦境,尽管距离他离开幻梦才过了几分钟,可梦的内容却已经在他的记忆中变得模糊起来。
不是说他不记得他做了个什么样的梦,事情还没有不对劲到这个地步。伯蒂能完整地形容出那个梦境的内容,但他只能记得一个大体的框架和轮廓,他的记忆丧失了关于梦境的具体细节。
他绞尽脑汁地回忆了许久,依然只能回想起他在梦中变成一个叫“斯坦弗”的人,这个人似乎是“约翰·华生”的老朋友,正介绍这位鼎鼎有名的凶案记录者去见更加鼎鼎有名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还在梦中见到了“爱丽丝”,同样是最有名的那位爱丽丝,以这位小女孩为主角的怪诞童话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流行,你几乎说不清究竟是歇洛克更有名还是爱丽丝更为人熟知。
不过考虑到《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全年龄性,应该是爱丽丝更有名一些?
伯蒂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艰难地朝着诺玛露出一个代表善意的笑脸:“伯蒂·威廉姆斯。你可以叫我伯蒂。”
“伯蒂。”诺玛倚靠在栏杆上说,伯蒂尽力不把注意力投注在她因为这个姿势格外凸出了曲线的臀部上,“伯蒂,伯——蒂——”
她发音时甜蜜地探出红润的舌尖,像是一条蛇正不怀好意地用舌头捕捉周围是否有猎物的气息。
但她的神色又那么天真,天真得令伯蒂几乎要为自己的怀疑和警惕心生愧疚了。
“我喜欢你的名字。我喜欢弹舌音。”诺玛快乐地笑起来,“你可以叫我贝克,我喜欢被人叫我贝克。”
伯蒂难以掩饰讨好地说:“因为贝克有弹舌音,对吗?”
“嗯?不。不不。”诺玛用一种恍如梦中的语气说,“因为他喜欢叫我贝克。他说贝克能让他想起一些美好的过去。我喜欢他念‘贝克’的发音,他有一种很动人的腔调,极其特殊的腔调……”
伯蒂想也没想地问:“亚度尼斯?”
“噢,这也是他惯用的名字。”诺玛心不在焉地说,“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叫莱昂纳多……莱昂纳多·桑西。他说他是意大利人。”
伯蒂并不相信教官是意大利人,他认为教官根本就不是人。
但教官身上的意大利风格也相当惹人注意,那主要表现在审美方面,教官的衣着和首饰总在细节中展示出惊人的柔美典雅,仿若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贵族。
他甚至见过教官穿那种诡异的男士丝袜。
仔细观察的话,教官的长靴也是相当诡异的高跟靴。教官本来就很高了,穿着高跟靴更让人难以直视。
更别说那些有着细小或宽大褶皱装饰的内衣,有着泡泡袖、羊腿袖、莲藕状袖的丝绸衬衫;还有那些带复杂的珍珠刺绣,镶嵌了金线银线,甚至还有夸张的大翻领的鲜艳外袍……
私下里,几乎所有接受训练的人都认为教官的性取向绝对是男,这就使得他们很难不在训练中想入非非。
伯蒂恰巧是很少见的,不认为教官是基佬的那群人之一。
他当时还没把教官往不是人的方面去想,他当时只不过觉得教官是个欧洲人而已。
诺玛的神色带着热恋般的全情投入,而意识到诺玛对教官的情愫后,伯蒂的大脑总算清醒了几分,他试探着问对方:“你在这里住了多久?”
“谁知道呢?我一直都住在这里。”诺玛对这个问题表现得相当漠然,“我不关心时间,时间的流逝在这里没有意义。”
她直起身体朝前走,这里四下无人,之前那个神出鬼没的伊薇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伯蒂犹豫了一下,居然没胆量一个人留在这。
他紧跟上去,继续和诺玛打探情况,不过他决定先从了解这个奇妙的女人开始。
“你要去做什么?”他问,“我是新来的房客,对这里还不太了解,如果你不介意……”
“我要去拿我定做的帽子。”诺玛说,“你可以跟着我一起来,没关系,我不介意。要让我一个人把东西搬回来还有点麻烦呢——我猜这就是我会遇到你的原因,伯蒂,我就知道他不会让我遇到什么麻烦。”
考虑到教官的性格,伯蒂不得不承认也许诺玛说得对。
“总是会发生这种事吗?”他不由好奇地问,“你需要有人帮你搬帽子回来,就会遇到别的房客?”
“住在这里的房客非常多,伯蒂。”诺玛发出一阵笑声,“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对帮助一个柔弱的女士毫无兴趣,所以,如果暂时没有乐于助人的新房客住进来,我一觉醒来,就会发现帽子都好端端地摆在我的衣帽间里。”
伯蒂听懂了。
他先前觉得诺玛对教官是单相思。
但现在他认定这两人绝对是有一腿。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跟着诺玛往前走,同时认真地记下了周围的方位。诺玛走的路和之前他进来时走的路完全不同,宽阔的走廊前方暗沉一片,走进去时的感受像是走进了雾中。
这突如其来的想象让伯蒂感到汗毛倒竖,他忍不住和诺玛靠得更近了些。
“你在害怕?”诺玛瞟了他一眼,“不用这样,伯蒂,你太紧张了。不会出什么事的,放松一些,你要相信这里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除了这里的主人,谁也不能伤害你。”
伯蒂干笑着擦拭额头上的汗迹:“如果这里的主人允许别人伤害我呢?”
“噢。”诺玛同情地说,“有这个可能。但如果他允许了,你紧张也没什么用。何不放松一些,忘掉可能发生的悲剧?”
谢谢,这句话真的对伯蒂的情绪有很大帮助。
他在心中哀叹了一声,终于彻底地明白了他在这里毫无用处这个事实。之前他一直在竭力抗拒它,然而一旦接受,抛开那些恐惧和担忧竟然轻而易举,就好像他原本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这么做似的。
“我们到了。”诺玛轻快地说。
伯蒂没太搞懂他们是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他们所做的全部就是穿过漫长的走廊,将自己完全浸没在淡淡的灰雾中,而后等他回过神,一晃眼,就发觉自己正站在一座考究的小建筑前方。
仿佛他之前并不是跟着诺玛朝前走,而是乘上了火车,在靠着窗的位置上小憩了片刻。
现在火车停下了。
伯蒂决定不去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他明明记得他们只是在长廊里走来走去,根本就没有离开过教官的房子本身,但他们现在却站在另一座房子外面,头顶是明亮的天空,空气中还飘散着各种各样的香气,像是很多种香水混在一起……
“除了帽子,我还定制了几款香水。”诺玛却很满意的样子,她陶醉地闭上眼,深吸了口气,“新的香味。”
伯蒂一声不吭,又感到一阵难言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诺玛关于香水的话。
他把注意力放到眼前的这栋建筑上,它看上去有种充满宗教感的邪恶,尽管整个建筑上并未使用任何带着暗示意味的装饰或者雕刻,那暗红发黑的主色调和峭壁般嶙峋的墙面,依然使人感到扑面而来的不详。
如果不是有诺玛打头阵,伯蒂绝不会独自走进这样的建筑。
“伯蒂,别这么紧张。”诺玛注意到他紧绷的肩背,她被逗得发笑,“你在害怕什么呀?还是你以前的罪过莱昂,害怕被他捉弄?”
“你是说亚度尼斯?”伯蒂还没习惯莱昂纳多这个称呼。
区别太大了,莱昂纳多这个名字在意大利常用到和约翰、汤姆相差无几,走在街上叫一声可能有十来个人回头,亚度尼斯却罕见到生僻,伯蒂都没太明白教官是根据什么原则选自己的名字。
“无所谓,莱昂纳多,玛格丽塔,潘,爱丽丝,亚度尼斯……不论叫什么名字,全都是他。”诺玛摇曳着走向前方那栋建筑的大门,轻描淡写地扔下来一堆重磅炸弹,“你甚至不需要知道一个作为代称的名字。你对他的本质理解得越深刻和精确,就越容易联系和感应到他。”
伯蒂的脑中却只有一片混乱,诺玛提到过的一个名字扰得他心神不宁:“……爱丽丝?你刚才说、你刚才说——爱丽丝?”
诺玛叹了口气:“唉,忘了它吧,伯蒂,就像我说的,那只是个名字。”
她跨入门中。
“我饿得能吃掉一整头恶魔。”康斯坦丁趴在枕头上说,“给我点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一只手从背后伸了过来,五指缓慢地按擦过他毫无遮掩的脊骨。
那根骨头还在隐隐作痛。
当然了,任何人要是有幸能体会脊椎被折断了吮吸髓液的经历,即使事后身体复原到最佳状态,没准儿还被强化到能生抗火箭筒的硬度,那种惨烈的痛感也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遗忘。
康斯坦丁有理由怀疑亚度尼斯在修复身体的同时刻意为他保留了痛感。
但他懒得计较。
亚度尼斯在他身上干过的那些好事儿太多了,根本计较不过来,而且真要计较的话,反而还是亚度尼斯纵容他多一点。
这心态也好形容。你养条狗吧,要是哪天这条狗见你的时候热情飞扑得慢了点,你都要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可要是养了条猫呢?猫主子偶尔心情好了屈尊降贵地拿你当猫抓板,挠得你龇牙咧嘴,你还要发自内心地觉得谢主隆恩——你知道狗什么脾气,你也知道猫什么脾气。
康斯坦丁知道亚度尼斯不是个东西。
这不是东西的家伙折磨你就算是宠爱你了。
而且不管怎么说吧那确实都是他自找的,有时候康斯坦丁觉得自己就跟条狗似的,亚度尼斯稍微晾着他不到三分钟,他就能眼巴巴地把自己送上门,哪怕他心知来了之后自己会被弄得死去活来,他就是控制不住地想来。
又怕又想,越怕越想,也许哪天他不怕了,自然也就不想了。
那五根手指终于停在康斯坦丁的唇边,康斯坦丁张开嘴,于是一根手指探进他的口中,轻轻抵着喉口的软骨。
亚度尼斯说:“你还没吃饱?”
“那玩意儿根本不能填饱肚子。”康斯坦丁含含糊糊地说,“你这玩意儿……有那东西吗?你给我吃的到底是什么?”
亚度尼斯说:“一小部分我的本体。”
“什么?”康斯坦丁惊到差点滚下床,“你给我吃了什么?”
亚度尼斯充满耐心地重复道:“我。我自己。一小部分我的本体。”
康斯坦丁撑起上半身和亚度尼斯对视,数秒后,他又猛地倒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