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别在这儿坐着了,我带你去兜风!”姜冻冬说。
姜冻冬推出一辆前面是轮椅,后面是自行车的神奇小车,“当当当当!老年人必备的敞篷跑车,”姜冻冬兴奋地对侄儿炫耀,“是不是很时尚!”
这辆小车本来当初是姜冻冬买来载莫亚蒂那个贱人的。但越用,姜冻冬就越顺手。每次去菜市场买了菜,都能放前面的椅子上。人多车多的时候,还能走人力车专用道,在别人火急火燎地拥堵时,蹬上脚踏板,顺滑得一批。
姚乐菜看叔叔向他演示他如何从人群中杀出重围的得意的样子,他有点儿想笑,但脸还痛着,笑不太出来。于是,他只能点头,说确实很时尚。
就这样,姚乐菜很自觉地骑上自行车,载着坐到轮椅的叔叔去兜风。
他们骑向无人区,驶过被小山环抱的原野,两边的土地上绿草茵茵,显出步入夏日的墨绿,一些不知名的小花混迹其中。骑了差不多二十分钟,乳白的河横亘在他们面前,河谷上生长着许多枝桠优美的水曲柳,沿阶草铺满了整块斜坡。
姜冻冬告诉姚乐菜说,这条河是多夫河,以前的人认为喝了这条河的河水能多几个漂亮丈夫。河流会向南流去,直到淌到南部开阔的平原。
夏日的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姚乐菜略长的头发纷纷倒向脑后,露出他光洁的额头。脸颊已经不痛了,微微发烫,他看向前面,前面的姜冻冬正啃着酸辣鸡爪,轮椅扶手上还放着喝了一半的饮料,好不惬意。姜冻冬吧唧吧唧地吃着,吃完了不忘吸溜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姚乐菜又想笑了。和他叔叔待在一起,他就总是想笑。有时候,姚乐菜觉得他的叔叔是个小孩子,有时候,他又觉得他的叔叔再可靠不过。
慢慢的,骑了差不多快一小时,道路两边的灌木植逐渐消失,被白色的沙堤取代。姜冻冬说停下让他歇歇,他们将小车撇到一旁,坐到沙地上。
姜冻冬从小车的储物箱里拿出个风筝,这是他以前做的,拿竹条撇的框架,糊了层白纸。“你七岁的时候,我给你做过风筝。你不小心撒手,让风筝飞跑了,伤心了好久。”
他把风筝递给姚乐菜,“当时我做完本来想着寄给你的,结果我临时调岗太忙了,给忘了,这一下就耽误好十几年了。”他说,“不过现在也不算晚,给你正好。”
姚乐菜愣愣地看着手里菱形的风筝。时隔十五年,他早忘记了这回事,也忘记当初让风筝从手中飞走的难过。但他的叔叔还帮他记着。
举起、奔跑、投掷,姚乐菜失败了两次,一次是预留的风筝线太长,绊住了;一次是跑慢了,没起得来。第三次,姚乐菜再次退到沙地的边缘,他沿着前两次的脚印,再度举起、奔跑、投掷——
乘着一股吹来的西风,风筝跌跌撞撞地在半空出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它飞了起来。
姚乐菜摇着转轮,一点点放长透明的线,等它能够平稳地在天空中时,再锁住转轮,固定线长。
“叔叔,我放起来了!”姚乐菜转过头对姜冻冬说,他的语气是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兴奋,如同孩提时代第一次独立拼起了积木。
姜冻冬笑眯眯地点头,“做得不错,小菜。”
姚乐菜仰起头,湛蓝的天幕里没有白云,没有飞鸟,纯白的风筝是唯一的主角。他的视线随着风筝在气流中浮动,脚下粗粝的白沙提醒着他大地的纹理,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他的心奇妙地归于平静。
姚乐菜低下头,现在,他终于能冷静地正视他一度否认的焦虑。
姚乐菜握着手中的转轮,他走向不远处树下的姜冻冬,盘腿在老人的身边坐下。姜冻冬正喝着茶,笑着问他感觉怎么样?姚乐菜说很好,他询问他,“叔叔,为什么你总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姚乐菜说,“你能在最关键的时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好像从来都没有迷茫的时候。”
姜冻冬惊讶地望着他,似乎不明白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又不是超人。我也迷茫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小菜。”
在侄子不相信的眼神中,姜冻冬摸了摸鼻子,也不避讳,“我退役过后,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家庭主妇。我什么都做不了,以前的梦想都成了空谈,雄心壮志也都变成了口号。我不想见到任何曾经认识的人,我不知道该对他们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过去与现在的落差。我一度想放弃我自己。随波逐流,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omega那样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直到我的第二段婚姻结束,我才重新振作起来。”他说,“那时多亏了你莫叔叔给我辅导功课,帮我考上星际社工。”
姚乐菜安静地听着,他垂下眼,片刻,又重新看向自己的叔叔,“那是什么让你振作起来?”
“梦想?执念?信念?貌似都不是,”姜冻冬想了想,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略带些尴尬地游移了下视线,“这么讲很自恋啦。一定要说的话,是我始终相信我是一个伟大的人吧?”
他笑着说,“其实接受平凡就和死去一样简单。难的是你要一直相信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难的是你要一直相信,你有独一无二的价值,你对这个世界很重要。”
姚乐菜若有所思。他感觉自己明白了什么,又模模糊糊的,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再次看向天空中的风筝。突然,他鬼使神差地解开了转轮的锁扣。他松开手,原本牢牢绑在木制轴心的线开始唰唰唰地转动,没了束缚,风筝越飞越高,轴上的线越来越少。
到了线的最后一股,姚乐菜依旧迟迟没有扣锁。
“哎呀,又飞走了啊!”姜冻冬说。
如同童年时的那个风筝,洁白的风筝再次从姚乐菜的手中飞走了。
姚乐菜抬起头,眺望远去的风筝。广阔无垠的蓝天里,它像只无拘无束的鸟。没有那根将它铆定在某个安全范围以内的点,它将飞向更广阔的天地。
接到柏砚的通讯请求时,我在研究到底该怎么煮西米。
明明步骤很简单,只需要把西米倒锅里,大火中焖煮个二十分钟,再冷水复煮,最后放凉就行了。可我偏偏煮出来的是一锅浆糊,和我以往吃的颗颗分明、晶莹剔透的西米露相差甚远。
小菜看着又被我煮糊的西米,迂回地表达了他的不赞同,“……还是我来做吧,叔叔。”
“不行!”我勃然大怒,捞起袖子,“叔叔我今天誓死和这个西米你死我活!”
我年轻时对吃不算讲究,拿热水冲碗速食剂都能接受。没想到现在老了,我反倒在一个劲儿地捣鼓做饭。思来想去,还是归功于裴可之和奚子缘都是做饭的好手,胃口被他们养刁了。
正是这个时候,柏砚的通讯来了。
“喂?”我一边第28次起锅烧水,一边接听,“怎么了?突然找我有啥事儿吗?”
“你在做什么?”柏砚问我。
“我在做饭啊!”
柏砚沉默了一下。
他没说话,但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眯了眯眼睛,“你不会是觉得我要暗杀谁吧?”
他迅速回答,“没有的事。”
“能不能不要这么看不起我,”我把手里的菜刀扔到菜板上,发出哐的一声巨响,“我现在做饭可好吃了!”
确实,从前除了一道黄鳝烧青笋外,我啥也不会,第一次做饭,辣椒放得太猛,我和柏砚双双送入急诊科。医生看着我俩大叹,‘小情侣居然玩得这么心狠手辣!’可是那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士别三日,还应担刮目相看。这都多少年了,柏砚竟然还记着当初我小小的失误!
对于我义正言辞的声明,柏砚这次连装都懒得装了。他若无其事地转向别的话题,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大概就是,下周基地要表彰几个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的新人。按照惯例,这种正式表彰需要有荣誉将领军衔的人出席。
加上我,目前还活着的,有这个职称的人不过十个。有五个上周聚餐吃了没煮熟的菌子,集体在大庭广众下裸奔还扒别人衣服,有伤市容,被关进治安所批评教育了。剩下四个里有三个是被扒衣服的,现在仍在心理创伤中。还有一个是社恐,这辈子和活人说话都能紧张得休克。
“所以现在只剩下你了,冬冬。”柏砚说。
我,“……”
虽然我知道这群人渣不靠谱,但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离谱啊!
我最怕这种表彰会了,哪怕不用上台颁发奖章、致辞讲话之类的,只是坐在台下,都免不了介绍贵宾领导的环节。每次主持人念出我的名字,介绍我的军衔,我站起来向周围人挥手,万众瞩目,我都希望能原地消失。
“我摊牌了。我刚刚吃了我自己做的饭,现在在肛肠科开眼药水,”我闭上眼睛,睁眼说瞎话,“医生说我这段时间都只能躺床上。”
“……为什么会肛肠科会开眼药水?”柏砚略带困惑地问我。
我心想,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滴皮燕子的药水,不就是眼药水吗?
我正要开口,柏砚打断了我,“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说,“我会和后勤部沟通。这次表彰会的三餐都以自助餐的形式举行,由星级酒店提供。”
我心有所动,可依旧很挣扎,“不会还要我上台吧?”
柏砚说不会。
“只是充个人数?”我再次向他确认。
柏砚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仰天长叹,还是答应了。万万没想到,我都退役这么多年了,还能有我的事儿。
达成共识,柏砚告诉我下午会送来请柬,简单嘱咐我几句后,他挂了终端。
锅里的水开了,我再次倒进西米。白色的圆粒沉入水中,我拿着汤勺顺时针搅拌,确保它不会粘锅。随着我不停的搅拌,这次终于成功了。一颗颗西米浮上来,淀粉被煮得清透,中间的米心还是白的,等会儿用冷水再煮就行。总算是没再出现粘黏一起的情况。
我把煮好的西米分了两碗,混着冻好的椰奶,端到院子里。小菜坐在梧桐树下看书,他现在上午看看书,下午去预定好的实战基地锻炼体质或者写写毛笔字,这是他的爱好。日子过得充实又轻松,他的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
“谢谢叔叔。”姚乐菜端过碗,他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抓着垂下来的头发。银色的勺子碰到瓷碗的碗壁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的头发稍有些长了,我觉得挺好看的,但他认为太过阴柔。
“要是有芒果就更好了。”我吃了几口,感觉还是得要有果甜味。最好是烂熟的芒果,熟得咬下去便能成汁。夏天就是要吃芒果椰奶西米露。
心满意足地喝完一大碗,我躺回摇椅,继续研究手风琴。其实我老早便想学这个乐器了,但一直太忙了,没机会。
以前我有个同事精通这个乐器。每次我去边远星球的儿童医院核实经费使用情况、儿童满意程度,他无所事事,就会给病床上的孩子拉手风琴。
那些孩子有的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医院,有的正等待死亡,但不论如何,每次他拉开病房的百叶窗,让一条条笔直的阳光洒下来,他坐在椅子上,拉动风箱,发出悦耳的声音,孩子们的眼睛总是格外明亮。他们下意识地追逐着音乐和希望。
总而言之,在我的印象里,这是一个美好的乐器。
我的退休生活貌似就是这样。朋友邀约便出去玩,没朋友喊我就在家里吃吃喝喝,学点儿东西,干点儿过去没来得及干点事。
姚乐菜洗了手走过来,他坐到我身旁的小凳子上问我,“叔叔要去吗?”
显然他听到了我和柏砚的谈话,我把手风琴从大腿上拿下来,“去啊,只是去坐坐而已,撑个场面,”我看着他,打算拉人下水,“你和我一起去,凑凑热闹。”
姚乐菜露出笑容,“老师他们会去吗?”
为了维持住那群人渣在后辈面前仅存的体面,我想了想,模模糊糊地向他描述,“他们吃菌子,没煮熟,中毒了,做了点对不起人民的事……被拘留了。”
似乎是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对不起人民的事,让自己几个老师进了局子,姚乐菜脸上的笑容凝滞了。他顿了顿,好几秒后,才又假笑起来,“确实是老师他们会做出来的事。”
“啊……这样没错。”我的眼神游移。
毕竟是要出席正式场合。
想到我一柜子的肥宅体恤、大棉袄子、运动外套、和起球的毛衣,我还是决定出门去定套正装。姚乐菜也没有带这种衣服,只能和我一起去服装店。路上,我们俩商量着颜色和款式,款式就要最传统的便好,颜色的话,黑色太肃穆,白色太跳脱,灰色不错,但太千篇一律。
服装店老板很时尚,推荐我们做透视装。
他拿出一块白色透明的网纱布料,向我和姚乐菜保证,“Oh~Honey,我保证你穿上会是聚会里最耀眼的!”
我和姚乐菜都沉默了。要是穿着这种布料的衣服出场的确会很耀眼——治安局当场出警,众目睽睽下,不耀眼都很难。到时候,我和小菜直接就能去所里见那五个正蹲着的人渣了。
“这个还是太超前了。”我婉拒。
老板遗憾地收了起来。
最终,我和小菜选了块深蓝近黑色、浅肌理的布料。现在定制衣服很快,有了身体数据后,布料会自动根据老板的设计裁剪、缝合、修边,再进行舒适度处理,明早能送过来。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花店。店门口的绣球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按道理说,现在还不是绣球花开放的季节。可这家店门口却摆着满满一盆怒放的粉绣球,花团锦簇,娇嫩饱满。拇指大小的花上向外的花瓣是近乎白色的淡粉,向内的花蕊是略红的柔粉。
我买了下来,拜托店员保鲜好,后天送到我家。
“叔叔喜欢绣球花?”姚乐菜拿起货架上的一罐种子说,刚刚我结账时,他就在研究,“这个是可以适应任何土壤的绣球花种子,我们可以买回去种。”
我摆摆手,“不是我喜欢啦,是你柏叔叔。”
“柏叔叔?”姚乐菜迟疑了一下,向我确认,“粉色的绣球花吗?”
“对,”我颔首,“他最喜欢粉色。”
姚乐菜露出一种微妙复杂的表情。他看向店员手里娇嫩欲滴的粉绣球,怎么也无法将它和柏砚匹配上。
我摸摸鼻子,干笑两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嘛。”
是的,柏砚最喜欢的颜色是粉。他童年时的床上三件套都是粉的。除此之外,他还喜欢绣花。从小到大,我的布偶上破的口,衣服上刮的洞,都是他缝补的。
柏砚,我的第一任前夫,同时也是我的青梅竹马。
时至今日,我都还记得和柏砚一起签署婚姻协议时的忐忑、紧张和羞涩的种种情绪。在公证处,我捏着笔的手一直在冒汗,不慎用力过猛,笔尖两次划破了纸。
工作人员帮我更换第三张,笑着打趣我说,‘放轻松,第一次结婚是这样的。’后来证实,工作人员没有说错,我第二次、第三次结婚时,再也没了当初的感觉。
从十七岁到三十四岁,我和柏砚的婚姻持续了十七年。我后面两段婚姻加起来都没它长。但这长达十七年的婚姻里,我和柏砚像正常夫妻那样相处顶多五年。更多时候,我们是同盟关系。
这种同盟的关系,自十二岁的谋杀,自我和他童年时便已经达成。
‘背叛的话,就再也不理了你。’柏砚说。
还是小孩子的他向我伸出手。我和他的小指相连,拉了勾。
青年时期,我仍旧很幼稚,身体趋于成熟,心智却没什么长进。我什么都不懂,柏砚却好像知道所有的事。在我还稀里糊涂,被时代的洪流裹挟,他却能在人流中找到他的道路。
所以,也不意外他能把我骗上床。
那时,我从未想过要和他做爱。他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是朋友、兄弟、老师这类的角色,很难提起性的欲望。结婚当晚,和他躺一张床上,我思考的还是明早该怎么掏门口的蚂蚁洞,是灌开水还是倒水银这类问题。直到柏砚扒我的裤衩,我才发现他的意图。
‘等等,兄弟!有话好好说,’我大惊失色,拽着裤子火急火燎地跳下床,‘不要动刀动枪的!’
柏砚沉默不语。他站起身,打开抽屉,拿出了三个EVA-渚薰联名款白桃风味套子,放在我的面前。
看着小小的塑料袋上我最喜欢二次元美少年。啊!他银白色的头发是如此迷人,他红色的眼仿佛正注视着我——我呼吸一滞,紧接着我捂住心口。
会心一击!
根本完全无法拒绝!
‘我愿意。’我当场甩飞裤衩,虔诚地说。
就这样,柏砚用三个二次元套套把我骗上了床。
不过我仔细品了品,体验还是很不错的。再琢磨琢磨,每次运动貌似也不需要我出力,我躺着就行,整挺好,隐约感觉自己赚了。
我年轻的时候,除了傻,还总是不忍。我不忍死亡,不忍牺牲,甚至不忍和我竞争的落败者露出的失落悲伤的表情,因此我总是茫然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我像拿着重型武器的婴儿,需要别人扣动我的板机。我和柏砚之间很畸形地共生。
十九岁以前,我对他言听计从。不论是进入军校,还是毕业就和他结婚,亦或者在基地的两年里去做救援军。我相信他的每个决定都有利于我和他,相信我对他而言是最特殊的。那个时候,我和柏砚目标趋同,我还不是被他放在天平上衡量的砝码,他回应了我的一切信赖与情感需求。
理所应当的,我为我的不忍的善良与盲目的信任付出了代价。
如今回想起来,十九岁逃离基地这件事,更像是我从柏砚的影子里跑出来,去开始人生、塑造自我。
或许每个omega的一生总有逃离的过程。逃离父亲、逃离丈夫、逃离一切管制他、辖治他的权威与驯化。
基地位于中央星和首都星之间的人造平台。
曾经由中央星的贵族管辖,首都星的时政监督。随着贵族的没落,基地逐渐由军工集团和时政同时控制,一些老牌的贵族家族在其中保有话语权和影响力。
战争开始,基地与前线割据,又变成了保守派和武斗派。两个派别互看不顺眼,保守派通常被称为白皮猪,武斗派则是杂草种,战后很长一段时间,两派摩擦不断,内战频繁。柏莱就是在这个时候托付转移到我的名下的。眼下,两个派别仍有间隙,但不再水火不相容。权力格局更倾向于oldmoney与新兴群体之间的对抗。
我年轻时对于这些党派懵懵懂懂,什么也不懂。毕业了,看柏砚进入基地,我也屁颠屁颠地跟了进去。柏砚天生就是权力动物,他敏锐、冷静,善于取舍,懂得如何与掌握话语权的人交易,更重要的是,他明白如何汲取老树的营养。基地是他的狩猎场。他像只蜘蛛,一点一点地编织自己的网,步步为营,最终夺得目标。
时过境迁,时间证明他的选择没有错。以平民出身的他,现在立于保守派2%的塔尖。当初命令他、指挥他的人如今都只能看他的脸色行事。
权力更新迭代,却只是在少部分人中暗流涌动。基于此,柏砚的出现,显得更为难得可贵。
“叔叔对柏叔叔到底是怎样的情感呢?”
坐上基地派来的小飞船上,姚乐菜问我。
我的养老小屋位于首都星的偏隅,路程至少得俩小时。早上八点,我和小菜就出发了。飞船正绕着首都星的行星环行驶,透明的结晶微粒密密麻麻地漂浮在窗外,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
我熨着外套,想了想,“佩服吧。我挺佩服他的,也很欣赏他。”我说,“你前面说总觉得我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事实上,总能做出正确选择的人向来不是我,而是他。”
深蓝色的外套在我的手下总算没有了褶皱,笔挺而干净,我满意地抖了抖,递给小菜,让他穿上。小菜一边穿,一边疑惑地问我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有能按下就可以摧毁整个星系的按钮,我一定会选择交给他保管。”我回答道。
有时候,姚乐菜觉得他的叔叔对别人总是过分仁慈。
作为亲缘,姚乐菜对柏砚都多少存有不满,然而身为当事人的姜冻冬却不介怀。
姚乐菜看了几眼忙忙碌碌又在熨衬衫的姜冻冬。他不确定他的叔叔真如他表现出的不在意,还是碍于时局,不好显露情绪。姚乐菜想问姜冻冬,但又犹疑是否合适。最终,他选择低头摆弄银色的袖扣。
“你瞅我干嘛呢?”他埋下脑袋,姜冻冬却抬起头,“有啥说啥,别憋着。”
姚乐菜踌躇片刻,想要得到明确答案的渴望占了上风。他小声地问出困惑他许久的问题,“我一直不明白,叔叔你为什么能毫无芥蒂呢?他对你做过不好的事,不是吗?”
姜冻冬莞尔,他笑了起来,“我还以为是什么呢!”
“对我来说,确实是不好的事,”他说,“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差不多你这么大的时候,我认为那是背叛。可现在想起来,那只是选择。他没有选择我而已。”
姚乐菜皱着眉,他不太赞同他的叔叔这样的轻拿轻放。他的叔叔似乎摒弃了私人的情绪,站到另一个维度去看待发生的所有事,包括别人对他的伤害。他不会恨,也不会怨,表达出来的情绪永远都是‘这没什么。’的过度宽容。
可惜还没来得及更深入地与姜冻冬讨论,飞船开始播报即将抵达目的地的信息。姚乐菜见他的叔叔忙着确认飞船信息,也不好上前打扰。
等一切打点好,姜冻冬想起了他的花,“小菜,花呢?”
“这儿呢,叔叔。”姚乐菜打开保鲜柜,拿出花束。这是花店今早送来的,纯白的树纹纸包裹着娇艳的粉绣球,颜色干净柔和。
姜冻冬接过花,抱在怀里,他看向舱门外逐渐浮出的建筑物,神色轻松而喜悦。如同去见一个久别重逢的老友,而非多次将他置于死地的政敌。
飞船缓缓降下,停泊在基地的机场。强大的气流吹起门外人的黑发,姚乐菜看清站在舱门后的alpha,绿色的眼睛,苍白的脸庞,和肃穆的黑色军装。他的身型挺拔纤细,细腻的脸上不见皱纹和任何老年的痕迹。
姚乐菜惊讶地发现,时间在这个alpha身上停滞了。他明明与姜冻冬同岁,却和童年时他在姜冻冬书桌上看到的照片一模一样,说是姚乐菜的同龄人也不为过。
厚重的门缓缓打开,姜冻冬率先踏了出去。
他高兴地和柏砚打招呼,“哎呀——你亲自来接我们啊?”
他从怀里抱出花,“不枉我还特意给你买了花。”
姜冻冬站在柏砚身边,神色冷淡仍风华正茂的alpha,笑眯眯的已经老去的omega,没有人会认为他们是出生于同一时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