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崇看着照片里在一旁像个傻子般的自己,吐槽道。
程蔚朝声音放低了些,却理直气壮:“你误会了,那是意外,我会抠掉你。”
“……”
段崇当即就要闹,程蔚朝推了推他的肩:“行了,过去,给你们重拍。”
孟此霄多看了他几眼,然后才收回视线,
他确实是在想一些事。
他其实并不意外程蔚朝会成为一个摄影师,毕竟是曾经在校园里就喜欢带着相机四处转悠的人。
只是程蔚朝很讨厌拍人,他的镜头只对着景,甚至是路边的蚂蚁,总归不会是人。
所以,孟此霄很意外,程蔚朝怎么会成为一位人像摄影师。
但听着周围喧哗的笑声,也知道现在不是问的好时候。
他转身给众人去准备早餐,就算条件比较简单,但并不影响人的厨艺。
众人吃得心满意足,结束后擦擦嘴,此起彼伏地叫着:“谢谢此霄哥!”
坐了一会儿,然后大家一边收拾着桌面一边讨论去哪里玩。
听到蒋斯宇问要不要一起去爬山时,程蔚朝问身边的孟此霄:“想去吗?”
孟此霄反问道:“不是说能知道我在想什么了?你觉得?”
程蔚朝眉尾挑了挑,看起来特别张扬:“知道了。”
孟此霄笑了,也没问他知道了什么。
程蔚朝想,对方或许没那么讨厌爬山,但绝对说不上喜欢。
毕竟清晨孟此霄说起他出生的地方时,说的是“被层层高山围困”。
如果不带任何情感色彩,一般人或许会用环绕。
不过,众人还是放弃了爬山,虽然没有大型野生动物,但线路陌生,不太安全。
最后选择了别的活动。
他们其实在这边没有待多久,准确来说,是两个晚上,一整个白天,第三天上午他们就进行了返程。
孟此霄觉得这样的安排其实挺好,因为不是专业的露营基地,活动有限。
白日里游船、骑行、徒步,夜里放烟花,已经足够充实。
又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他觉得很舒服。
所以在听到蒋斯宇说下回还组织活动,让孟此霄也一起来玩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车辆进入城市后,程蔚朝问道:“我直接送你回家?”
孟此霄坐在副驾驶上,他摇了摇头:“送我回学校。”
程蔚朝不可置信:“你还要回学校工作啊?”
“我取车。”
“车有急用?我送你回去,车留在你那里呗。”
孟此霄看了他一眼:“得回学校一趟,我的电脑在车里,我需要拿回去工作。”
程蔚朝长叹了一口气:“得嘞,还是为了工作。”
孟此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没有反驳。
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两人对Q大周围都不陌生,就直接在学校后面的小吃街吃了午餐。
在即将分开时,程蔚朝突然想到什么:“对了,你说的,让我和你一起回孤儿院,是什么时候?”
孟此霄想了想:“还不太确定,但马上是暑假,应该能抽出时间来。”
大学老师其实暑假也没有那么轻松,除非不搞科研不写论文,会稍微好些。
对孟此霄而言,仍要往返于实验室,不少学术会议也安排在假期,还有手上的项目也在进行。
给学生上课只是工作中很小的一部分,并不影响他依旧繁忙。
程蔚朝点点头:“我知道了,那我等你消息,路上开车小心。”
孟此霄朝他摆摆手,然后朝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程蔚朝正准备也回到自己的车里,后面突然传来一道温和的唤声。
“蔚朝?”
程蔚朝回头望去,就看到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朝自己走来。
模样温和,气质沉稳,如若不是眼尾笑起来的细纹,估计都看不出来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程蔚朝有些意外:“齐叔,你怎么在这里?”
齐源是他们家的律师,专为程家服务的律师自然不止一个,大家负责不同的法律领域。
但程蔚朝工作以来,一些大小事件都由对方负责处理,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起来,关系还挺不错。
“我来见一个老朋友,你呢?”
“巧了,我也是,刚和我师兄见完面。”说到这里,程蔚朝下意识朝着他的身后望去,下巴扬了扬,笑道,“才分开。”
齐源倒是有些稀奇大少爷现在的模样,笑着扭头望去,一边调侃道:“看来是很喜欢的师兄。”
不远处的青年正好走到车边,拉开了车门。
正午的阳光明亮炽热,毫无遮挡地洒落在人的身上。
侧脸在眼前一闪而过,下一刻就矮身进入了车厢。
明明只是一眼,却瞬间把人钉在了原地。
车辆早已开走,齐源却久久没有动作。
程蔚朝觉得有些奇怪:“齐叔?”
一道低低的呢喃声失神般响起。
“小云。”
程蔚朝有些没听清:“齐叔,你在叫谁?”
齐源回过头来,有些神思不属道:“没事,是我认错人了。”
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由幼童到成年人的变化是巨大的,何况还只是一张一闪而过的侧脸。
所以,与其说是长得像,不如说是很玄妙的一种整体感觉——
那个孩子如果长大了,应该会是这样的。
露天停车场空旷,除了他们俩,刚刚也只有离开的孟此霄。
程蔚朝很快意识到他是把谁认错。
“我师兄可不是大众脸,那是万里挑一,哪号人物啊,居然和他像。”
程蔚朝本也只是开玩笑,他对别人又没有兴趣,自然也没想要个答案。
但刚刚无意瞥见的一眼,似乎让齐源的反应都有些迟钝了起来,他没听出对方的随意调侃,以为程蔚朝是真的问。
就笑了下,有些怅然地回复道:
“二十多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曾去过一个山区支教,我就是想到了那里的一个小孩。”
程蔚朝心里一动:“不会真认识吧?”
“不会。”
程蔚朝被他的笃定弄愣了下,然后就听到了对方低低的声音:
“去世了。”
那个孩子……去世了。
所以他才如此的确认,自己看错了。
可话语在失魂落魄中脱口而出后,他才猛地反应过来,整个人瞬间惊醒。
过往的记忆到底对他冲击过大,竟罕见地失去了得体地处理问题的能力。
就算关系再好,有些话也不能随便乱说,更别提面前的人还是他老板的儿子。
他可以说是犯了大忌,居然接了这么一句不得当的话。
抬头一看,男生所有的情绪都明目张胆的流露,面上果然有点不开心。
“蔚朝,抱歉。”齐源连忙正色道,“我没有不好的意思。”
若是寻常时候说了刚刚的话,对方或许会觉得无比惋惜,安慰几句。
可偏偏他前面说的是,他师兄和那个小孩像。
不管是谁,听到别人说自己无比在意的人像一个已逝的人,心情大概都不会太美妙。
程蔚朝确实有点不太开心,特别是孟此霄身体又不好,他更是忌讳这个。
再不迷信的人,在重要的人面前也会通通失效。
但对方是无心,又是一直关系亲近的人,他不至于生气,只是也失去了继续闲聊的兴致。
正好齐源身上的手机响了起来,他顺势开口道:“那齐叔你先去忙吧,我们下次一起喝酒,我就不打扰了”
齐源点点头:“路上开车小心。”
程蔚朝转身上了车,驶离学校。
孟此霄回到家后,先把东西整理好,然后去卫生间洗漱。
这两天在外面,环境没有那么方便,洗澡都是以方便迅速为主。
他爱洁,难免有些不太舒服。
等收拾好了自己,整个人都感觉轻松了许多。
他倒了一杯水,去到书房,准备工作一会儿。
下午的阳光正好,明亮的光线透过落地窗洒落进来,室内一片明亮。
孟此霄其实挺喜欢工作的,因为一旦全身心地沉浸了进去,就会没有多余的心思想其他的事。
直到光线有些昏暗,孟此霄眼睛感到酸痛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
一下午已经过去,外面的天色也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正准备起身去做点晚餐,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孟此霄看到上面的名字,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接通了手机。
视频电话被接通,一个皮肤雪白的金发小姑娘捧着脸蛋用中文叫道:“晚上好呀,哥哥~”
说着,对面的小姑娘朝着他晃了晃手中儿童写字的小白板,上面用中文写着她刚刚说的那几个字。
孟此霄声音轻了些:“早上好啊,艾德琳,你中文好像很棒了。”
隔着大洋彼岸,他们相隔十多个小时的时差。
孟此霄这边已经到了夜晚,小姑娘估计才起床不久。
不久,身后一道温和的女声响起:“艾德琳,不可以随便乱叫。”
孟此霄看到她身后的女人,礼貌地打着招呼:“弗林太太,早上好。”
孟此霄曾经在M国两年进修的期间,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弗林太太就是他的房东。
这是非常热情和善的一家人,孟此霄受他们照顾颇多。
可以说,独自在国外的那阵子,这一家人给了他很多力量。
所以现在他已经回国好几年了,仍与他们有联系。
弗林太太小时候在华国生活过很长的时间,对国内文化了解,知道会乱了辈分,所以刚刚才提醒艾德琳不要乱叫。
小姑娘还在反驳:“我不,我就要叫他哥哥。”
因为母亲的中文很好,所以小姑娘也跟着在学,以前孟此霄也教过她一阵子。
弗林太太笑着拍了下她的后脑勺,调侃道:“我可不好意思当孟教授的长辈。”
没过多长时间,弗林先生走了过来,也凑近在镜头面前笑着和他打了声招呼。
“Meng,好久不见。”他晃了晃手中的盒子,“正好我们收到了快递,你是不是又寄东西过来了?”
孟此霄:“是艾德琳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你和弗林太太喜欢的茶。”
对方也没推辞,爽朗地收了下来:“谢谢!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玩?我们招待你。”
孟此霄笑了下:“还是住我之前的房子吗?”
镜头前的夫妻俩对视了一眼,弗林太太有些抱歉道:
“那可能没有机会了,那间房子已经卖了出去。”
孟此霄愣了一下,然后温声道:“没关系,我就是随口说说,就是有些好奇,为什么会卖?”
这对夫妻不算是大富的那种人家,但也不缺钱,拥有着一整幢三层高的楼栋。
一层和二层各有两户,一楼为他们私人所用,二楼的两户用于出租,至于第三层是阁楼。
弗林太太解释道:“有位买家很喜欢那间房子的格局,就出高价买了下来。”
“那位买家……”
说到这里,孟此霄的声音顿了下,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
弗林太太或许理解了他的意思,语气更加温和:“Meng,真的很抱歉,买家的私人信息是隐私,我们无法提供。”
孟此霄点点头,表示理解,也不再纠结这件事。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才挂掉电话,随着手机的熄屏,室内彻底昏暗了下来。
孟此霄想到了当初住的那间房子。
光线明亮,屋子里贴着漂亮的暖色系壁纸,70平不算大,但对一个人生活来说,绰绰有余。
他很喜欢书桌前的窗景,繁盛的树木横斜交错,阳光和树影一并落在书本上,莫名地就会让他静下来。
偶尔楼下弗林太太烘焙的甜香味会透过窗户氤氲进来,能听到艾德琳清脆快乐的笑声,她在和家里的萨摩耶玩闹。
那是一间能让他安心蜷缩起来,慢慢舔舐伤口的房子。
对他来说,有着很特别的意义。
孟此霄蓦地心情有些低落,倒不是对别人的房子有莫名的占有欲,而是为自己的犹豫。
他不是没想过买那间屋子。
只是最开始,他根本不用过多考虑自己的心理问题,因为最基本的经济实力就还不够。
后来有了足够高的成就和条件,但装修现在住的房子,他提了太多自己喜欢的需求。
他已经到了极限,无法再去承受争取另一个那么大的“我喜欢”所带来的负疚感。
犹豫了那么久,最后的结果就是现在的失去,只怕是再没有机会看上一眼。
他不知道当时如果强撑着买下来会难受多久,但现在能确切地知道,是要永远遗憾了。
手机又亮了一下,孟此霄目光落在上面,看到备注是“小皇帝”后,打开了手机。
对方发了一个很可爱的熊猫头戴着墨镜登场的表情包。
【小皇帝:饭吃了吗?】
孟此霄站起身开灯,然后离开书房,准备弄点吃的。
【孟此霄:吃了】
【小皇帝:好,骗我,你没吃】
“……”
【孟此霄:隔着距离也能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小皇帝:诈你的,好啊,真没吃!】
孟此霄不想再说话,大意了。
今天的第二通视频电话打了过来,孟此霄接通。
程蔚朝看着这个画面,对方的手机似乎放在了流理台上,至下而上的死亡角度,并不折损人的容貌。
“怎么这么晚还没吃?”
“刚刚工作去了。”
程蔚朝正准备继续说些什么,看着对方垂下的眸子。
“心情不好啊?”
孟此霄抬眸看了他一眼,没有反驳。
“来,说说。”程蔚朝翻了一个身举着手机仰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屏幕里的人。
对方正有条不紊地处理着食材,柔和的浅色灯光从头顶洒下,衬得人也温和了些。
程蔚朝截图截累了,干脆点开了录屏。
其实孟此霄觉得也算不上心情不好,只是遗憾的余韵悠长。
“没什么,只是错过了想要的东西。”
“去抢啊!”
孟此霄心里最后一丝愁绪也没了:“你土匪吗?”
程蔚朝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开口道:“实在想要的话……我可以帮你。”
孟此霄突然有些想笑,他都还没说想要什么来着。
他也知道,以对方的能力,寻找到买家很容易。
但还是摇了摇头:“算了,长个教训。”
得长久铭记失去的感受。
以后,争取不犹豫了。
接下来的日子,孟此霄忙碌的同时,程蔚朝也在忙。
之前回国的时候,程蔚朝带了一些人回来,国内的团队已经初具规模,又签约了一些摄影师。
最近他在和海城博物馆策划一场艺术展。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转眼就已经到了盛夏。
程蔚朝还有出差的行程,两人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见面,大多时都是在手机上聊天。
孟此霄倒没有什么情绪,成年人的世界都需要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而且他忙起来倒真的没有时间想太多。
倒是偶尔视频的时候,程蔚朝在那边碎碎念:“好狠心的人啊!”
“有我没我,是不是都没有什么区别?”
孟此霄翻了一页手中打印的学术资料,淡定道:“还是有区别的,做饭时旁边终于少了一个大馋嘴。”
“还有,感觉清净了好多,差点以为自己失聪了。”
程蔚朝泫然欲泣:“我就知道你嫌我烦,你以前就这样,一点都没变。”
孟此霄知道这人,有时候情绪上来了,会有些胡搅蛮缠。
“程蔚朝,你话太多了,安静点。”
程蔚朝不听,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就听到那边轻轻咳嗽了两声。
他看着屏幕那边的人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整个人瞬间安静噤声。
程蔚朝凑近了些,几乎整张脸都怼到了镜头前,眼巴巴地看着:“你怎么了?”
孟此霄放下手,若无其事道:“夜晚没睡好,脑子里嗡嗡的。”
“哦。”程蔚朝瓮声瓮气,“那我声音轻点啊。”
“嗯。”孟此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
两人聊了一会儿,程蔚朝才有些不舍的挂掉了电话。
刚刚没能成功地对孟此霄胡搅蛮缠,于是现在就只能去嚯嚯身边的段崇。
段崇本来就烦,程蔚朝没能雇到合心意的助理,今天一大早就把他薅出来到工作场合给他当小弟。
现在又听他在那里叭叭,忍不住吐槽道:
“说得像是你们以前谈过一样,醒醒,你们没有在一起过,不是破镜重圆。”
程蔚朝:“……”他辩解道,“不是破镜多好啊,没有裂缝。”
段崇“切”了一声,都不想说人家破镜好歹只是条缝,你俩不用破中间就已经是鸿沟。
可这话不能说,谁说他和孟此霄不合适,程蔚朝就跟谁急。
“那你们现在到底在干嘛?”
段崇真的有些看不懂了。
说在一起了吧,但又没那么亲密,总觉得好像隔着些什么。
可说没在一起,又不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情趣?
程蔚朝垂头看着手中的相机,有些漫无目的地调试着参数。
调来调去,像是一通乱按。
最后,还是缓缓开口道:“我感觉,我现在看我们的关系……”他停顿了下,在想怎么描述比较好,“就好像在看一位疑似患有心绞痛病人的心电图。”
段崇觉得这群搞艺术的说话真抽象,听不懂。
“什么意思?”
“因为病患只有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才能看出端倪,在没有发作时,是正常状态。”
“所以我以前就拿着那么一张正常的‘心电图’,觉得一切都是健全安康的。”
直到对方拒绝他,他们分开五年。
那是他怀疑这段关系患有“心绞痛”的契机,可却被当时的他忽略,没能捕捉到那时候的心电图。
于是错过了确诊的机会,程蔚朝依旧无法确定心脏是否缺血。
可他是技能拙劣的医生,除了心电图,他不知道该使用其他什么手段去检查。
偏偏只有确定问题了,才能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
那些所谓的不合适,程蔚朝觉得不是真正的原因。
于是,就只能小心笨拙地等待着下一次“病发”,像是悬在头顶上的一把剑。
“我有点不安。”
旁人看他和孟此霄,只觉得无比亲近。
可实际上,他对孟此霄一无所知。
段崇一时有些愕然,居然能让程蔚朝说出“不安”这两个字。
他回想过往五年,突然想感叹。
在程蔚朝这个人上,学长真的是太厉害了。
从未亲征,却已战功赫赫。
看着陷入沉思的段崇,程蔚朝顿了下,然后补充道:“你知道我只是在比喻吧?”
他觉得段崇没听懂。
段崇:“……”
谢谢,他有被冒犯到。
当即阴阳怪气地开口:“哟,搞爱情的人是哲学家,好高深哦。”
程蔚朝:“……”
瞬间所有愁绪都没了。
他全神贯注地投入进工作中,终于抓住了七月的尾巴,暂时结束在海城这边的工作,回到了北市。
恰好一年间最热的时候来临,孟此霄也准备休息几天。
他想趁这个时间回孤儿院看看。
程蔚朝也有时间,对他来说,简直可以称做是和孟此霄的双人旅游,心里美滋滋。
孟此霄曾经所生活的孤儿院坐落在平崇市方民县,那是更西南方向的一个地方。
离北市遥远,得先乘坐飞机到省会城市,然后再坐高铁到平崇市,最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大巴才是到那个小县城。
孟此霄看到程蔚朝神采飞扬的模样,不禁有些想笑。
“等会儿你坐几个小时的大巴就老实了,你会后悔的。”
程蔚朝笃定道:“我才不会!”
孟此霄还以为他的意思是,他曾经去过各种偏僻危险的地方,几个小时的大巴根本不算什么。
直到出了高铁站,看到有人恭敬的过来将一把车钥匙送到程蔚朝手上。
“……”
程蔚朝有些得意地朝着他晃了晃手上的车钥匙:“能不吃苦,就绝不吃苦。”
孟此霄偏头笑了下:“行了,走吧。”
车的规格也是按照最好的来,车内几乎闻不到皮革的味道,只有浅淡的清香。
孟此霄给他调好导航,程蔚朝看了眼,上面的名字是方民县花朵儿童福利院。
“花朵?”
孟此霄收回落在窗外的视线:“祖国花朵的意思,你还想取多前卫的名字?”
程蔚朝笑了下:“我又没那么说,花朵多好啊!”
孟此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再次偏头看向窗外。
其实,不是所有的小孩都是花朵。
那种无知天真的恶意,有时候才是最可怕的。
平崇市的温度舒适,就算是夏天也只有二十多度,是一个避暑的好去处。
所以在高铁站附近的时候,人还有些多,但车子越开,人就越少。
毕竟太过于偏僻的地方,一些设施跟不上,对于现代人来说会少很多乐趣,自然去的人也就少了。
但程蔚朝觉得很快乐,他像是郊游的小朋友。
路边是无尽的旷野,空气中流淌着绿植的清香,下午的阳光又正好。
“说说你以前的事儿呗。”
听到程蔚朝的声音,孟此霄想了想,他不知道对方说的“以前”是指多久以前。
但他不是个喜欢卖惨的人,想尽量捡好一点的去说。
但在脑子里搜罗了半晌,最后,发现好一些的除了和程蔚朝相处的那一年,就是遇到弗林一家了。
于是他缓缓开口道:“我刚去国外的时候,其实是有分配宿舍的。”
程蔚朝问道:“那怎么搬出去了?”
“你怎么知道我搬出去了?”
“因为你的句式后面像是要接个‘但’。”
孟此霄点点头,继续道:“但楼上的那个外国学生开派对太频繁了,很吵。”
这些可以说是对方国家文化里的某一部分,沟通基本无效。
“所以,我就决定出去找个房子。”
灌入车厢的风有些大,程蔚朝将窗户关上了半截,对方的声音也愈发清晰。
“其实想要找到一个离学校近、安全、价格合适且自己也喜欢的地方真的很难,但我那时的所有幸运好像都落在了这件事上。”
当时他出国也就几个月,好长时间都没有安安静静地睡过好觉,还被人骚扰。
状态和心情一直处于低迷中。
应该算是他成年以来最狼狈痛苦的一段日子。
但他被中介带到了弗林一家面前。
寒冬腊月里,孟此霄带着满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锋利与尖锐,看着如此地不讨人喜欢,却被人带着笑意塞了一杯热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