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就想想嘛,想想也不可以吗?”孟钦时抱着一本书,把头搁在秦锦的胳膊上一脸讨好卖乖的样子。
“嗯,以后考不取大学你就去我们学校食堂包个窗口吧。”秦锦完全不受他的影响,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一脸冷漠道:“去那儿打菜也不错。”
“那多不合适啊!”孟钦时的语调有些夸张,眉眼弯弯,在那一瞬间笑开了花,狭长的眼眸里有微光闪烁,像极了夜空里的星辰:“不过,如果是我的话,一定会给你多打一勺肉!”
“谁要吃那么多肉......”秦锦低着头写作业,不让人看见他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
孟钦时清了清嗓子,双手撑在桌面上,用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表情道:“小哥哥,一个人来吃饭呀?看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就多给你一勺肉吧?”
“漂亮男孩,你又是一个人?这份炸鸡,送你的!”伦敦某私立高中的学校食堂里,负责打菜的金发碧眼小伙儿冲着秦锦眨了眨眼睛,将一份炸得金黄的鸡块放到了秦锦的餐盘里。
秦锦站在窗口前,低垂着头看着餐盘沉默不语,他不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但孟钦时明晃晃的笑脸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如同午后穿堂而过的风轻拂过面颊,也如同盛夏时节的暗夜星空,漂亮又耀眼。
是自己先放弃的,所以就没有理由奢求对方还能挽回;临走的那天,秦锦在过了安检后又站了一会儿,直到机场广播催促着他登记,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转眼就是两年半,在这之前无数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就像是一个发疯发狂的精神病人,瑟缩在卧房的被窝里,大汗淋漓脸色苍白。
每当轰鸣的雷声不停的灌入他的耳朵时,像是恶魔的呼唤,一声声狞笑着将他拉入深渊,没有人再理会他的呼救,唯一的救赎远在异国他乡,甚至可能再也不会对他敞开怀抱,再也不会微笑着对他说“秦锦你别怕,我在这里。”
秦锦环抱着双臂,将自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长长的叹出一口气,将头深埋进了枕头里,整个人都笼罩在阴影之中。
“嘿!漂亮男孩儿?!”金发碧眼的外国小伙在他面前一挥手,表情有些疑惑,似乎完全不懂这个精致漂亮得中国小男孩在想些什么,神情居然这么凝重。
秦锦回过神来,干净漂亮的眼睛倒映出外国小伙的疑惑模样,仿佛意识到什么一般,伸手将那盘炸鸡放了回去,一脸冷漠的回答道:“我不需要,谢谢。”
随后他端着自己托盘,找了个角落的空位坐下,透过落地窗照进来的阳光洒在秦锦的身上,给他清秀干净的容貌镀上一层薄薄的金光,木炭似的黑发显得格外膨松柔软。
“你怎么一个人呢?”饭没吃两口,旁边的位置上突然多了一个人,秦锦都不用抬头就知道那是谁——费明永,他们班上唯一一个中国人,天生自来熟,又是班里的积极分子,干什么都有他一份儿。
特别热衷于和别人交朋友,更喜欢组织联谊,三年来他致力于把秦锦拉入他们的联谊之中,一次次尝试又一次次失败,但他还是没有放弃。
隔壁班的有几个女孩看上了秦锦,明里暗里的打探秦锦的各种消息,只可惜一无所获。秦锦不住学校,住在伦敦买的房子里,几乎不用社交软件,也不给任何人自己的手机号码;放了学就会回家,拒绝任何人的聚会邀请,也不和不必要的人说话。
仿佛那个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秦锦又回来了,并且比以往更加漠然疏离,将自己封闭在了一个任何人都闯不进来的空间。
秦锦原本不愿和他扯上关系,但这位同学实在是太过于热情,坚持不懈的和秦锦勾搭了三年,虽然秦锦也不知道他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里。
因此,他慢慢放下筷子,回头看了人一眼后说道:“嗯。”
“喂,我这是个疑问句,你嗯什么呢?”费明永哭笑不得,一只手搭在秦锦的肩膀上,眉眼弯弯,看上去阳光又明媚。
秦锦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慢条斯理的放下后拿出一张餐巾纸擦干净桌子,然后才继续说道:“吃完了。”
随后,他也不再理会这位仁兄,起身朝着回收处走去。
费明永起身追过去,胳膊搭上了他的肩膀:“喂!你别这么冷漠啊?我们好歹同学三年了!”
“拿开!”秦锦皱着眉头将他的手从自己的身上挪开,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伦敦的阴雨绵绵无绝,他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灰蒙蒙的天使得人昏昏沉沉,连眼皮都变得厚重起来。
他讨厌下雨天,更讨厌伦敦这个地方,空气中混杂着的水珠被风吹过来,附着在他的羊毛衫外套上。黑色雨伞下,衬得秦锦的侧脸比这天色更加阴沉。
“我早就跟你说过,你应该打一把别的伞,比如说这样的!”孟钦时举着手里那把过分花哨的小黄鸭伞,对秦锦说道。
秦锦看了他一眼,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要打你自己打。”
“别老是打黑伞嘛,多不适合你,你就应该换一把漂亮的小花伞呀!”孟钦时哪里肯放过他,跟在他背后不停的叽叽喳喳。
“不要!”秦锦完全不理会他的提议,大步流星的往前走。还没走几步呢,就被孟钦时夺走了手里的黑伞,然后手里就多了一把蓝色的小黄鸭。
孟钦时手里撑着那把黑伞,笑眯眯的看向秦锦,伸手替他擦去脸上的雨水,笑眯眯的说道:“你看,你需要这个,这样下雨天也不会觉得沉闷阴郁了,抬头看一眼,小黄鸭多可爱啊。”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总喜欢把秦锦拉进阳光里,拉到自己的身边,那是对于秦锦而言最温暖的场所,也是唯一的救赎。
而现在,是秦锦亲手推开了他,独自一人来到了这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三年间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走在伦敦街头,透过店铺的橱窗,秦锦看见了一把撑在橱窗里的雨伞。薄荷绿色的打底,上面绘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棕熊,手里也撑着一把雨伞,还有几滴落下来的雨。
秦锦推开店铺的门,在店员笑吟吟的欢迎声里拿起了那把伞选择了结账。出门时,他将自己原本那把纯黑色的雨伞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撑开了那把新买的小棕熊。
他抬头看了一眼,突然觉得萦绕在心头的阴霾似乎被风吹散了一些,整个人都好像轻松了不少。
喧嚣的街头夜市,烤串摊上热气熏天,各种烤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混杂着啤酒的味道夏日的晚风一同钻入鼻腔内。
“干杯——!”一桌男生活力十足,举起自己满满的啤酒杯碰了一下。
闻澈喝完这一杯后抬头看向孟钦时:“孟儿,你真打算念警校?想好了?”
“嗯,随便读呗,有口饭吃就行。”孟钦时放下酒杯一抹嘴,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三年里,孟钦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沉稳起来,除了学习,其余时间就是打网球和跑步;他也笑,也会闹,但是亲近他的人都知道,他再也没有了过去的那种活力十足,就好像这只是一层他最习以为常的伪装而已。
闻澈沉默了一瞬,抬头看了一眼江慎,在对方用眼神告知他没关系之后,才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替你打听过,但是只知道他在英国,再具体的......我就......”
孟钦时手里的动作一顿,酒杯晃荡了一下,他紧紧捏着酒杯,修长干净的手指因过分用力而显得骨节分明。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轻描淡写的说道:“不用,我都忘了。”
看似云淡风轻,可是没有知道他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痛苦。那是三年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兴许再三年然后又三年,他才会慢慢接受他的秦锦已经离开他了这个现实。
第70章 敝姓秦,往后多指教。
十年后,南川市公安局大门停着一辆黑色SUV,青年的英俊挺拔被这身警服衬托得淋漓尽致。他有一双深邃狭长的眼,说话时注视着身侧的女警,小姑娘大概是没被这样的帅哥深情注视过,一时间脸红耳热,低着头磕磕巴巴连一句话都说不明白。
“小文啊,你说了这么半天,我一个字也没听清楚,你不用紧张行吗?”青年一边走一边跟人说,他看上去脾气很好,完全没有把小姑娘的一点失误当回事。
小姑娘手里抱着一叠文件,连连点头,小短腿根本跟不上这位长腿帅哥的脚步,差点跑断气:“是是是...您...您说的对!那个...那个孟副,咱...咱今天得去......去那个受害者家属......”
话还没说完,前面的人一个急刹车,她砰地一声撞上了结实有力的后背,疼得倒吸一口冷气,差点当场落泪。小文揉着自己的鼻子,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要流鼻血。
孟钦时回头看向她,神情颇有些无奈:“受害者家属昨天我和小王就去过了,你才刚来实习,就这么健忘?”
“我......”小姑娘委委屈屈的,揉了揉微红的双眼,一时语塞。
孟钦时揉了揉眉心,眼神里难掩疲惫,这次的连环杀人案市局领导相当重视,到现在为止已经出现了五个死者;可是案子却一点头绪也没有,刑侦支队的人一个个蓬头垢面,在局里加班加点的工作,好几个人已经连续三天以上没回过家了。
这其中就包括孟钦时这个刚上任的副支队长。
“算了,你昨天也没回去吧?”孟钦时突然问她道。
小文摇了摇头,小姑娘长这么大头一次夜不归宿,家里父母又担心她晚上没饭吃夜里睡不好,就差亲自把夜宵和被子送到局里来了;别看小姑娘娇滴滴的,但还是挺固执的,硬是没让她爸过来。
孟钦时冲人挥了挥手:“回去吧,剩下的事情我们来就可以了。”
小文刚来,警校的校训一刻也不敢忘,站得笔直冲人说道:“报...报告副队,我不能早退!这不合规!”
“什么合不合规的,你都累得记忆力紊乱了。”孟钦时拍了拍她的肩膀,勉强支起一个笑容来:“去吧,我准了,回头程队问起来,就说是我批准的!”
孟钦时的笑容很温柔,眉眼弯弯的模样也格外的好看,凑到人跟前微笑的时候正常人根本抵御不了这种诱惑,更何况是小文这种初出茅庐恋爱都没谈过的女大学生。
小姑娘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低垂着眉眼不敢再多看孟钦时一眼,嘴唇蠕动了一下,却一个字也没说出口。
孟钦时还要说些什么,却被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打断了思绪,他朝着走廊那头看去,支队长程立明一路走来,昂首挺胸看上去十分干练。
还没走近呢,就听见人冲他喊道:“孟钦时!小兔崽子又调戏小姑娘呢?这么闲吗?”
“哟,这不是冤枉嘛?”孟钦时看向他,嬉皮笑脸道:“程队,小文她也一天一夜没回家了,我让她回去休整休整,不然人都不清醒了。”
程立明一向懒得跟他多说,不耐烦地冲人摆了摆手,示意他多余的废话少说:“走,跟我出去一趟。”
“哪儿去?”孟钦时一脸疑惑,但还是跟了上去:“这案子又有新进展了?”
“没有。”程立明一边走一边说,伸手掏出了车钥匙打开车门。
孟钦时更疑惑了:“那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去机场。”程立明说完这话,直接上了车。
汽车飞驰在前往机场的道路上,程立明一边开车一边说:“省里派下来的刑侦专家,花高薪从国外聘请回来的,这不是刘局打了电话,专门让我去接,我英文不好,你的不是还行吗,就把你带上,以防万一。”
“什么...就为这事儿?”孟钦时一时语塞,实在不敢相信程立明有这么无聊,竟然会在大家都忙到抽不开身的时候让自己跟着他一起去接人。
程立明白了他一眼:“别用看傻/逼的眼神看我,人家是专门来协助我们破案的,那个什么什么心理侧写师?我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说得挺牛逼哄哄的玩意儿。”
“什么鬼...”孟钦时小小声的吐槽了一句,低头继续翻阅着手里的案件资料,这次连环杀人案弄得人心惶惶,有些人甚至不敢在下雨天出门,生怕自己会被人当作目标。
窗外的风景飞逝而过,孟钦时却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当初刚考入警校的时候那副样子了,那时的他完全没有目标,更别提什么兴趣,只觉得能离家远一点,一个学期都不回家是最好的。
可是渐渐地,时间久了,他发现自己其实是适合这份工作的,也能做好这份工作,慢慢的也就变成了一个工作狂。
他没有兴趣谈恋爱,哪怕身边人来人往,不停有人企图闯进他的世界里,成为那个能走进他心里的人,牢牢地占据那个位置——但是谁也不知道,那个位置一直都有人,一直都不曾离去。
自然而然地,也就没有空余的位置去给别人。
哪怕这十年里,他和秦锦没有任何联系,他不知道对方在哪里,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别的人,更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已经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些年里,闻澈签了一家经纪公司正式出道了,江慎竟然成了他的经纪人;庄以铭出国念了大学,毕业以后选择了留在当地的公司;所有人都各自有了出路。
车在红灯前停下,孟钦时下意识地回头,旁边是一张巨幅海报,闻少爷张扬肆意的笑容出现在海报的正中央,下方还有他龙飞凤舞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