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孟钦时反应过来,秦锦已经绕过他下了楼。
第72章 那走快一点,到了家就不冷了。
汽车驶进小区,开进了地下车库,孟钦时停稳车,打开了汽车后座拎出了小白兔书包。身穿格子裙校服的小姑娘牵着孟钦时的手从车上跳下来,看上去心情还不错,还在哼着歌。
小姑娘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看向孟钦时,歪着头眼睛里带着几分笑意:“舅舅,不许抽烟,外婆待会儿闻到烟味儿,一定骂你的哦。”
孟钦时刚掏出香烟盒子,又立马塞了回去,三步并作两步跨上前和她往电梯口走,边走边说:“没有,没打算抽烟,小姑娘家家眼睛怎么这么尖呢。”
沈瑶轻哼了一声,小脸一扬看上去格外得意:“反正我就是知道,而且外婆交代了,一定要盯着你少抽烟的。”
“行,不抽了,走吧。”孟钦时牵着她的手走进电梯,按下了楼层。
三年前,他们从原本居住的巷子里搬走了,搬进了孟钦时新买的这片小区。房子从布局到装修都是孟钦时找人做的,虽然孟父欣赏不来他的审美,总觉得这房子装得不怎么样,可他近几年身体越来越差,孟家姐弟哪里放心他们老两口单独住。
搬走的那一天,孟钦时重新打开了秦锦走之前没能带走的那个纸箱子,那里面放着的是秦锦用过的高一课本以及部分笔记,还有一个带着密码锁的日记本。
孟钦时原本无意偷看里面的内容,兴许是年代太久,密码锁已经有了破损的迹象,他刚拿到手里,密码锁竟然自己开了。
窗台吹进来的风将日记本吹来,秦锦清秀干净的字体呈现在眼前,密密麻麻的记载着他们相遇以来许多琐事。有一些孟钦时还记得,可有一些孟钦时都有些印象模糊了。
怀着罪恶感与好奇心,孟钦时坐在那间屋子的沙发上,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那本日记;最后几页里,写满了秦锦临走前的心情,他既纠结又痛苦,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将这一切告诉孟钦时。
可是到最后他都会强忍下来,并且一直忍到了他离开,忍了整整十年。
搬家以后,孟钦时偶尔还会回到老房子里待会儿,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去年去的时候正好是秦锦的生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想起了多年以前那个亲手做的翻糖蛋糕。
还有那一次毫无预兆的芒果过敏。
明明应该是一个浪漫的生日夜晚,到最后竟然变成了医院一夜游,孟钦时浑身起满红疹,躺在病床上昏昏欲睡。身上的红疹却折磨得他无法入眠,秦锦更是一夜没合眼,紧紧握着他的手防止他忍不住伸手去挠。
走进客厅的一瞬间,孟钦时就意识到哪里不对了,他回头一看才发现玄关处摆着一双陌生高跟鞋;客厅茶几上放着女士手包,看款式并不是孟雅会用的那种,厨房那头隐约有交谈声。
孟钦时长长叹出一口气,单手扶额抹了把脸,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舅舅,我知道谁来了……”沈瑶探出一个头来看他,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带着几分狡黠的笑意,说这话的时候故意拖长了音调:“是小周姐姐哦——”
孟钦时蹲下来捏了捏她的脸:“是,你什么不知道呢。”
“小周姐姐人很好的,而且又漂亮,她还会做很好吃的小蛋糕。”沈瑶一本正经的说道,神态语气完全不像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反而和她妈妈有几分神似:“舅舅,你都多大年纪了,应该谈恋爱了,不然会找不到对象,单身一辈子的。”
“呸,就你话多。”孟钦时被她气笑了,趁着她没躲远又眼疾手快的把人捞过来捏了捏她的脸,甥舅俩正闹着呢,就看见孟母领着一漂亮姑娘从厨房里出来了。
孟母一边擦手一边朝孟钦时道:“干什么呢,一回来就欺负瑶瑶,也不知道来厨房搭把手。”
“厨房就那么大点儿地,我还进去干嘛呢。”孟钦时嬉皮笑脸地回答道,他一松手,沈瑶就立刻飞奔到了孟母身边扑进了人怀里。
孟母也懒得说他,一只手指了指站在一旁有些手足无措的小周,然后朝着孟钦时使了个眼色:“算了,反正啊你也帮不了什么忙,那你就陪陪人家小周,你爸楼下买酱油去了,也用不着你帮忙。”
孟钦时原本想当作没看见这个眼神,可是下一秒他就看见孟母朝着他狠狠的瞪了一眼,只好应了一声点点头,招呼小周在沙发上坐下。
“这是你的茶杯?我给你添点热水?”孟钦时弯腰端起茶几上的茶杯,给人添了热水,然后在另外一张沙发上坐下。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间尴尬无比,这姑娘对孟钦时挺满意的,不然也不会同意来家里吃饭;可是孟钦时不一样,他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但碍于姑娘家的颜面以及他姐夫的面子问题,也不好把人从这里请出去。
当然,孟钦时猜中了开头,也没猜中这个结局。他万万没想到,这都什么年代了,孟母还能用那种想尽一切办法让孟钦时送人家姑娘回家这种老土套路,让他俩在送人回家的路上培养培养感情。
孟钦时被他妈推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好,他还想再说些什么,结果一回头孟母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给关上了,完全不给他机会。
门外的感应灯亮了,空旷的走廊里气氛格外尴尬,孟钦时轻咳了一声,有些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脖子,然后按下了电梯:“那...我送你回家吧。”
“好...好啊。”小姑娘低着头,手指拎着提包紧紧搅在一起,说话时抬手理了理垂落至额前的发丝,露出了清秀漂亮的侧脸轮廓。
一路上,车载音乐成了唯一的响动,如果不是电台DJ浮夸式的搞笑,恐怕现在车里的气氛都要凝结了。小周尝试了几次想要说话,但每当她侧过头看见孟钦时目不斜视的模样时,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汽车在小区门口停下,孟钦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过头看向副驾驶:“到了,是这里吗?”
“嗯,是的。”小周点了点头,手指搅着裙摆打了个结,她咬了咬下嘴唇,在尝试了好几次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小小声的提出了要求:“那...要不要上去喝杯茶?”
孟钦时修长干净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在听见这话的一瞬间立刻做出反应:“不用了吧,天色不早了。”
姑娘仰起的脸又迅速低了下去,眼神也黯淡了几分,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有些楚楚可怜的意思,她沉默了一会儿,又用十分柔软的声音说道:“可是,从这里到我家门口还有点远,我害怕......”
毕竟是个正义感爆棚的人民警察,再加上这也算是自己家的客人,孟钦时也不好总是拒绝,他穿上外套抽出了车钥匙,冲人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到楼下,可以吗?”
“嗯!”姑娘用力点了点头,终于露出了几分笑意。
小区里很安静,连一个路人都找不出来,路灯挺阴森的,从树丛里照出来泛着绿光,夜里的冷风吹过时还真是有点渗得慌。
孟钦时双手放在裤兜里,尽量放慢脚步配合着小周的步伐,小姑娘的心思他一向摸得很清楚,但更多的时候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已。
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不断拉长,投射在地面上时几乎交织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一对极为登对的恩爱恋人;哪怕这位男主角现在满心都想着要早点回家,并不是很想在这里跟人上演浪漫言情剧。
这段路并不算远,可是小周却刻意放慢了步伐,晃晃悠悠的走着,冷风吹过她双手抱着胳膊搓了搓,表现出几分畏寒的意思。
正常情况下,男生就该一言不发,然后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上女孩子的肩头,毕竟电视剧里都这么演,而且孟钦时也不像那种完全不解风情的直男。
小姑娘在心里打着小算盘,果然孟钦时注意到她的小动作了,回头看向她:“是不是挺冷的?”
“嗯?”小周回头看他,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扑闪着,看上去柔弱又无辜。青年英俊干净的面容在路灯的包裹下显得格外柔和,四目相对时,她如同跌入了一汪深邃的湖泊里,心跳逐渐加快。
孟钦时又问了一遍:“是不是冷?”
“哦......有点吧。”小周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些许窃喜的笑意,心里想着自己的小算计大约要成功了。
“嗯。”孟钦时应了一声,然后迈开步子往前走了几步道:“那走快一点,到了家就不冷了。”
小周愣了半秒,站在原地瞪大了眼睛,她也不是没谈过恋爱,但是像这一位这种画风清奇的还真是闻所未闻。因此她终于选择了放弃,踩着脚上的小羊皮高跟鞋埋头往前冲。
什么低情商直男,长得再帅也是白搭。
孟钦时望着她走得飞快的背影,终于松了一口气,就这个姑娘刚刚的那些套路,上一位相亲对象已经用过了,当时他也没把衣服给人家,于是导致了两个人没有了然后,那姑娘走的时候连电话都不想留,微信也是转头就删掉了。
直接结果就是,孟钦时回到家以后被孟母好一顿修理,差点又要上演拿着擀面杖追他一整个小区的激情戏码。
这一次,应该会是同样的结果。孟钦时跟在人身后慢悠悠的走着,心里默默的想着。其实他并不是不想走出过去,只是那对于他来说太困难,他没有办法对秦锦以外的人产生任何兴趣,无论男女。
闻澈也不是没给他介绍过漂亮的男孩子,结果也都是以失败告终。
尤其是现在,这个朝思暮想的人又重新回到了这片土地,回到了他所在的城市,成为了在同一个环境下工作的同事。
外套口袋里还有秦锦留下的联系方式,孟钦时的手紧紧捏着那张纸片,心里有两个声音正在激烈辩论中。
而他一时间也找不到答案。
第73章 你过得好吗?
姓周的这位姑娘所居住的小区是这一片数一数二的高等小区,当时介绍的时候,孟钦时他姐夫就提过这姑娘的家世,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底还算厚实,再加上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各方面条件自然是竭尽所能给最好的。
站在单元楼的楼下,孟钦时双手放在口袋里,酝酿了一下情绪打算说点什么;小姑娘看上去还有些不高兴,心里还委屈得慌——毕竟从小到大她也是被一路捧着宠着的小公主,过去看上哪位男孩子根本不需要她这么主动,只需要一个眼神示意,对方就能对她俯首帖耳嘘寒问暖。
这一次,如果不是看在孟钦时长得比她以往的几任男朋友都要好看,也有一份前途光明的工作,她才不会主动到这种地步;当然最可气的就是,她都已经这么主动了,这个男的居然还弄不明白她什么意思,简直就是活该单身一辈子。
小周姑娘在心里默默地给孟钦时画了一个叉,并且打算一上楼就去给自己的小姐妹打电话狠狠地吐槽一通。此时他俩面对面站在门口,现在的年轻女孩大多数都是颜狗,更何况孟钦时还是公安系统里出了名的一棵草。于是小姑娘也没有离开,而是想看看这位还不愿意离开的大直男到底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他能幡然醒悟有所表示,她也不是不可以原谅他刚刚的行为的。
“那个……周小姐,其实……”孟钦时艰难地开了个头,伸手揉了揉鼻子,盘算着该如何在不伤害她的情况下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拒绝,虽然少不了要被自家亲妈和亲姐一通训,但也好过总是这么突如其来的尴尬。
女孩用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抬眼看人时包含着几分羞涩,此时她紧紧咬着下嘴唇,将对方的踌躇犹豫全部收入眼底,她伸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含羞带怯道:“怎么,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啊?”
“就是,我这个人其实不是特别会和人相处,尤其是女生……”
当然,这话其实是一半真一半假;若是论跟人搞好人际关系,孟钦时也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但若是算谈恋爱,除了秦锦他就完全没有经验。当年在警官学院读书的时候,系里组织和隔壁学校的小护士们搞联谊,孟钦时原本没打算去,但几个室友非拖着他不放,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一个晚上他被接连四五个小姑娘问联系方式。
他一个个拒绝之后,一个娇滴滴的男孩子红着脸跑过来,小心翼翼的询问他是不是不喜欢女生,如果这样的话,男孩子可不可以。
最终惹得全场人哄堂大笑,而他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得光速尿遁,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
这十年里,他活得像个无欲无求的和尚,江慎每次见面必须要开的一个玩笑就是——“老孟,你是不是得去男科检查检查,你那玩意儿生锈了吧?”
“恩,我在楼下了,给你送上去?”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的男声,听起来有些熟悉,孟钦时回过头看,映入眼帘的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身姿挺拔高挑,眉眼轮廓并不算陌生。他一只手举着电话,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那个男人手里拖着一个行李箱。
孟钦时原本没认出那是谁,但是却认出了那个行李箱,那是秦锦十年前用过的东西,再结合打电话的男人熟悉的面容,他迅速反应过来这人是谁。
当然顾之昀也认出他了,在挂了电话之后转正了身体面对着他,目光在他和小周之间打了个转,客套而疏离的打招呼:“好久不见。”
孟钦时如同一只遇见了劲敌的猎豹,浑身的毛仿佛都竖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戒备;除了本地财经新闻,这十年里他没有再见过顾之昀,但是当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当年他把秦锦带走的敌意又再一次涌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