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后把纸条捏成一团,随手塞进口袋,继续拖着麻袋出门,把它放进车后备箱里。然后我坐上车,准备开车去送佩特拉最后一程,顺便进点货回来。
路过邻居家的时候,我停了车,从兜里掏出纸团,用力扔进了他家院子。有一只金毛犬原本趴在狗窝里,在我丢纸团时飞跑去又把纸团叼过来,我隔着栅栏摸摸它的脑袋,温和地说:“去死吧,狗婊子亨特。”
狗还是一副傻乐的样子,呼哧呼哧地吐着气,一个劲儿地用脑袋蹭我的掌心。我两手一摊,告诉它今天没有东西吃。它歪着头看我。
不远处,窗户骤然被推开,我的邻居,红头发的浑小子亨特,穿着他那件满是颜料的白痴衬衫,鼻子像要翘到天上去。
“小羊!”他叫道,于是金毛犬飞快地朝他跑去,然后他指着我说,“你,离我家远点!”
我冷笑一声,竖起中指,朝他的草坪上啐了一口——放在一个星期之前也许我不会这样做,这家伙既比我年轻又比我高大,而布彻尔不总是在家。以前我有很多顾虑,现在?去他妈的蛋。
我坐回车上,发动汽车,马达的响声很是气派。有一个人生建议是:面对一个后备箱里装了尸体的人,最好还是放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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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好忙,我恨高三
第14章
我今天出门之前在身上喷了一点古龙水,尽管如此,还是时不时能闻到后备箱里佩特拉的气味,伤口的腥气,有点像鱼腥味,同样是冷的,泛着潮气。在我的后备箱里,这种气味撕破塑料袋,钻出麻袋,堵住我的喉咙,又不能咽下去。
开到半路,我实在受不了这个味道了,好不容易看到路边有间小酒馆,当即决定喝一点再继续走。要说美国有哪里不如英国,大概就是没法把酒馆开得到处都是。我要了一杯螺丝起子,喝完又叫了第二杯,仰头喝酒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围着我的车转来转去。
我大叫:“嘿!”把他们赶走,但他们过一会儿又凑上来,跃跃欲试。我本来想再坐一会儿,这下只好回到车上。
我觉得我最厉害的一点是喝醉了照样敢开车。我还是能看得清路的,只是,那种感觉……我忽然很难过,这时候有人能和我说说话就好了。我呢喃着,连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佩塔,宝贝……我用我曾经用过的所有昵称来呼唤她,好像把她杀了的人不是我的儿子、好像把她的尸体大卸八块的人不是我自己一样。行驶过坑坑洼洼的路面,她就在后备箱里发出砰砰的声音。
车开到地方了。
制药厂边的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小土沟,人迹罕至,我之前也是迷路了才偶然闯进去。我把佩特拉从后备箱拖出来,推下沟里,她滚下去,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动静。我从后座上拾起铲子,铲了一些碎土下去,直到把她掩盖,再也看不见那只麻袋了。
我以为我会感到轻松或者什么,然而,一瞬间,像猛然脱力了似的,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虽然我和佩特拉睡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我对她并不了解,她的家庭,我也知之甚少。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妈妈或者一个偏执的爸爸。她死了,会有人来找她吗?我当然希望答案是不,但不免为之感到悲哀。
我打了个酒嗝,鸡尾酒的后劲冒泡似的涌上来。我一直坐着,软绵绵地站不起来,干脆就躺在地上,曲肱而枕,看见天色湛蓝,云从枝叶的间隙游过,不知名的鸟相互应和,好像很悠闲的样子,怅然若失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如果死的是我,17岁的苏伊·赛德斯,大概在烂到只剩骨头之前都不会有人来找我。
我是我家里的第七个孩子,性格软弱,既不受重视,也不被虐待,他们喜欢我大哥,那个扶不上墙的烂货;当时家里很穷,经常吃不饱饭,如果我想上大学,必须自己付出努力——主要不是指努力学习,我得想办法给自己搞到学费。
我说过我长得不赖,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掀开那些中年男人的马车帘子坐上去而不被赶下来。我的学生时代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也不是个个都有钱。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肯为我敞开口袋,我不在乎里面有多少。
有一个英国来的胖男人,我17岁的时候他大约是我现在的年纪,当时我能记得他的生日,现在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窗户背后的影子。他经常说爱我爱得发狂,却一次也没有吻过我,甚至连抱住我都好像会把他自己给吓一跳。
我记得有次我说我喜欢喝茶,于是他就带我去了一间茶铺。侍者奉上菜单,我翻了两页就注意到,越往后价钱越贵。我瞥他一眼,像数钱那样哗啦啦往后翻到底,他那副混杂着吃惊和无可奈何的纵容的表情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尽管我一闻到他嘴里的槟榔味就想吐,但那时我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嘴角边啄了一下。他说他已经做好付任何价格的准备。我说好啊,那我要——我要喝柠檬水。然后我喝了几分钱的柠檬水,吃了双球巧克力冰淇淋,还有炸猪排、奶油香蕉船……都是一些廉价的东西。他后来供我一直读完大学,远不止一杯好茶的价钱。
他在五十岁出头的时候死了。我听说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呢喃我的名字,而他家里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这名字是谁。我听说他的葬礼简朴得寒酸,财产在死后迅速被一干亲戚瓜分殆尽,像蚂蚁合力搬走一块甜蜜的巨物,拆而分之,带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你意想不到的任何缝隙里。参加葬礼的不过寥寥数人,我不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在公立医院有一份工作,准备要去印度,而在那里我会碰上阿富汗战争。我当然可以出席葬礼,只要我肯承认我的身份是一个从高中时代就睡在他身边的娼妓。我没有这种魄力。
我不得不装作不认识他。或许正因为这样,他开始恨我,不会再原谅我。未来的日子里,他经常来找我,像生前那样什么也不做,远远地注视着我,用一双忧郁的眼睛。和我睡过觉的女孩儿们总说自己彻夜难眠,好像有双眼睛盯着自己,之后往往患上风寒。我有一次终于受不了了,求他不要扰乱我的生活和我的梦境,他很顺从地答应了,从此只在我醉酒的时候到来,就像现在。
“你过得好吗?”我问。他没有回答。
“这是我的小女朋友,佩特拉,”我指着土沟对他说,“她恐怕不怎么聪明,如果能在那边遇见,你千万照顾她一下。”
沉默。
“真的拜托你啦,”我说,“我爱她,就像你爱我那样。”
他缓缓地摇了摇头,悲伤地看着我,一步一步地倒退着走远了,消失在远处林间的雾气里。
我没有想到自己从此再也不会见到他。
我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拖着头重脚轻的身体栽回车里,车里古龙水混合着尸体的余味太恶心了,我的胃翻腾了一路。
去进购药材的时候,药厂的老板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看我,咕哝了半天,只说:“你该少喝一点。”我咧嘴一笑。把货物搬进店里,跟伙计一起整理货架,一晃就到了下午。我吃了两个馅饼当作午饭,这时候才想起来考虑布彻尔怎么样了。他放学了吗?大概还没有吧,他下午上几节课?
我准备开去学校看看。布彻尔的那个班主任苏珊侧对着我,就在门口。她转过头来,看见我的时候表情也有一点尴尬,但还是跟我打了招呼。
我下车,问她布彻尔还有多久放学。说话的时候发现她总是回避我的视线,她哭过,眼眶还是红红的,像兔子一样。我看见她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白痕,跟周围的皮肤色差还很明显。
她告诉我大约还有一个半小时。我说哦,感觉这女的真是可怜。苏珊压抑地吸了一下鼻子,礼貌地说如果没什么事她就告辞。
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我突然说:“像那些会离你而去的人,婚姻也绑不住他们。”
苏珊愣了一下,怔怔地看着我,那双无辜的眼睛就像在说“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递上一张手帕,她小声咕哝了一句“谢谢”,默默接过手帕,按在眼睛上,很久,长舒一口气:“谢谢你,赛德斯先生。”
这没有什么,我说。
她说:“我想为上次布彻尔的事道歉。那天之后,我想了很久,也许人情世故也和知识一样需要人主动去涉足和挖掘。以后碰上学生之间的纠纷,我会尽力去尝试了解事情的全貌。另外我还买了几本书,现在,如何跟青春期孩子有效沟通是我的必修课。”
我愣了一下,一时不知作何感想。她的话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但似乎并不只是开个玩笑。我几乎为她的诚恳和较真震惊了,一个认真的呆瓜!像她这样的人,如果有志去造超级炸弹,说不定还真能搞出点名堂来,而不是在芝加哥名不见经传的公立高中日复一日教那些毫无希望的废材。
我突发奇想,问:“你愿意出来跟我喝杯咖啡吗?”
她说:“我的妆都花了。”
我笑起来,替她打开副驾位的车门。
第15章
我是家里第七个孩子,不是最后一个。 我妈一共生了多少个可能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到我17岁的时候家里一共有五个人,我的那些兄弟姐妹——他们哭着出生,最后像一颗石子掉进水里一样销声匿迹。我相信他们都死了,否则,为什么我有这么庞大的一个家族,当我走在街上,无数次放眼望去,会感觉那么孤独?
我的父亲是一个小职员,英国佬的做派,竭力维持体面,但他的那些钱一带回家来就像投进无底洞一样被吃掉了。家里的孩子仿佛无穷无尽,屋子里尽是啼哭声,相反地,他格外沉默,不过后来我也觉得可能是他羞于展示自己结巴的口癖。
在我印象里他是一个闷不做声的方块儿,在家里挪来挪去,惯于向我妈发号施令:做饭!去补衣服!把老幺的嘴堵——堵——堵上!他一结巴就开始生气,相应的,我妈和我们几个大孩子就会倒霉。
妈妈大概像奶牛一样有三对乳头,不然怎么堵得住那么多张嘴?照这样推理,她还得有四双手,一双煮饭,一双洗尿布,一双缝补衣服,一双应付她的丈夫,否则恐怕又要弄出一个新孩子来。
她叫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只知道那大约是个很可爱以至于可笑的名字,梅宝?或者——
“婊子!”
我父亲经常一边打她一边骂。有一次他打聋了她的一只耳朵,有一次他把她的头按进金鱼缸,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她抬起头的时候吃下一只金鱼,我看见一条抖动的鱼尾露在她的嘴唇外面,过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有一次,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我一把甩开她,说:“你懂什么,婊子?”她狠狠给了我一耳光,我今年四十二岁,至今还能想起那种脑袋嗡嗡的感觉。过了一会儿,抢在我的眼泪流下来之前,她抱住我哭着说:“苏伊,你不可以这样叫我,只有你不能……这么多的小杂种里我只爱你,你绝不能——你怎么敢?”
第二天她出门买菜后再也没有回来。我爸不得不开始洗尿布、照顾孩子,一度精神崩溃。
最开始他说这婊子一定是跟人跑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妈妈已经不见了大半天,我说也可能是出事了,他不信。那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我不想再看见第二次,我看着他那张方脸,猛然升起一种想把他的眼珠抠出来的冲动,我想抓住他的脑袋往墙上砸,我想象他从怒吼到求饶到不再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他,一言不发。
他先是恼怒,在这漫长的对视中败下阵来,最终移开了视线。我看着他,看着他把手伸向口袋,在口袋里握住了枪把。
“你必须他妈的去找她,”我说,“否则我们今晚注定一个人死,一个人进监狱。”
他没能找到她,但也没有死人,没有人进监狱,就好像我说了一句笑话。
过了三天,芝加哥警方从河里捞上来一具女尸,我坐在尸体旁边,切实地闻到潮湿的尸臭,突然冲出门外呕吐,以至于脱水昏迷。我醒来,坐在警察局的长凳上,肩膀上披着布满牲口骚味的毛毯。
他们说:“节哀。”
我说:“这不是我妈。”
我妈没有这么胖。她的手指很长,而不是这样,又白又肿,像萝卜一样,不知道她是谁,反正绝不是我妈妈。
后来我去学外科,解剖过无数尸体,街头横死的妓女和流浪汉们,从坟墓里挖出来的,有名或无名的,不分场合,我总是会突然想起那具被水泡涨的尸体。我再也不能回到十七岁,不能亲手把她拆解,不能得知她到底是不是我的母亲,有二分之一的概率我会在得知真相后彻底发疯,我也可以选择永远不去探究。我今年四十二岁。
“你看不出来有这么大,”苏珊说,“哦!……不过布彻尔也17岁了。”
我回过神来,朝她笑了一下,在路边停下车,附近有个咖啡店。她一下车就深吸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我说:“怪味儿,哈?”
“有一点点。”她说。
“何止!不过没办法,我家在联合牲口中心附近,这车跟马一样像个活的东西,发臭。”
苏珊皱了皱眉:“奇怪,好像不太像牲口的气味。”
“也许经过蒸馏呢。”
她笑起来。
喝咖啡的时候,相对而坐,我发现苏珊今天穿的领子很高,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