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天过去,他亲眼看着他一日虚弱过一日。心也从火热到冰凉。他本来以为他见识太多心肠冷硬,却不知道亲眼看着一个人生机日断是多么的煎熬、磋磨人。毒发冲淡了他与镜王的对峙气氛,这事比他和刘纯共同设计镜王逼他交出最后底牌更重要。他快死了。
浩月知道他该做出某种决定了:“我马上去找曲神医,带他回来看病。”
镜王一只手握着他的手。今夜,情太多、话也太多,他很疲惫:“曲神医又逃跑了。他找不出解毒之法就不敢再现身我们面前。我累了。也承认自己败了。从此再无造反之心。把玉玺交给他们吧。它是国印,国契,只与帝王匹配。谁拿到它都可以名正言顺得登上帝位。不论你们拥护哪位皇子,他都会赢。”
“我不想看到刘纯和皇子逼迫你才交出玉玺。玉玺是死物,人是活物,我怎么能为了死物而逼迫活人呢?我分得清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我是爱着你啊。”镜王从不吝惜说出“爱”字。但今晚的“爱”字格外真挚。花花公子承认爱上了纯朴少年,心动,势起,如火光般不可遏制。
“我不会让任何人伤你的。我会治好你带你走,相信我。”他向他郑重许诺。
“我相信你。如果你骗了我我也认命了,谁叫我看上你了呢。我一定是前世欠你的此生来还债了。”
身死爱不消,死到临头也要爱。这就是霸道的镜王。这是场孽缘。
中年人喃喃说:“死了也罢。我已经杀了郑氏,大仇得报。身旁还有绝世美少年陪伴。我这一生荒唐又逍遥。妄为又受到天眷。人生圆满。就让天下最了不起的小镜王死在神州吧,我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李芙。人生真有意思。我一直都怕死,只在神州郑氏面前逞强了一回,当了回大英雄。就送掉了小命。这就是命吗……”
他不知不觉地又昏睡了。
浩月手握着传国玉玺看呆了。
如果他死了,很多人会弹冠相庆;如果想让他活着,就必须背负着全天下的骂名,抛弃上司的知遇之恩,主君的期许……这。
道理人人都懂,唯有选择太难了。
第五十八章 雪山逃亡
王家镇背靠的大山叫“玉仞雪山”,高耸陡峭,最高峰上常年积雪。山下是连绵森林,每年冬季时大雪封山。雪山上还有熊豹等猛兽,等闲人不能轻易进出。如今冬至,镇上的人们躲在家里猫冬,外面成了一片白雪皑皑、死寂冰封的世界。
两人商量妥当后连夜上山。
大雪封山后外人难至。人躲进去,不到来年春天、千人搜山是搜不出人的。
浩月对小镜王说:“长乐君、天王、明珠都来过这儿,其他皇子或仇人们也随时会来。我们暂时进雪山躲避下。之后我去找曲神医拿解药。把玉玺交给刘纯,就万事皆休了。我们也能真正地脱身了。”
镜王打了个哈欠,“听你的。”他不想如此费事,但昨天两人谈话后同心同德,不想拂了他的好意。于是二人趁着夜深收拾了下便出门。
镜王走出院落有点不舍地回望着简陋小院:“我是越来越软弱了,还有点不舍这里。烧掉吧。”
浩月也望着破败的房屋。在这里发生了很多事,他们越过了一道门槛也打开心结,他也违背了所坚守的信念。但,不后悔,人总要往前走的。他将火把投入屋子燃烧起来。他也不愿让别人再侵占房子。
两人向着茫茫雪山而去。大雪开始封山。厚达数尺的雪地下是山坡冰川悬崖。他们利用步行和雪橇进入大山深处,似乎甩掉了后面的隐约追兵。
两个人,一位是出身锦衣太保的监察御史,一位是最有财势的江湖之王。却像是丧家之犬似的逃入了玉仞雪山。越往上走越险峻,他们跃过了茫茫山脉,厚如城墙的冰川,来到了一条宽约丈许、深不见底的冰沟前。下方是深达数十里深的峡谷。越过这道冰沟才能抵达山顶。浩月从山下砍了些小灌木和雪松,连接成一条木梯。他背着镜王攀着木梯渡过了雪沟。到此处二人才松了口气,再无人能追踪他们了。
雪峰山顶寒风砭骨雪如浪潮,人们呼吸困难。镜王的病加重了,整日昏昏沉沉的。后半截路是浩月背负着他赶路。他偶尔得清醒过来,少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吃药、喝水、休息。他看着他很不安,这该不是灯油枯尽的预兆吧。
第二日夜晚,他们终于在峰顶某处峭壁上找到了一处深邃的山洞。一只灰白色的雪熊嚎叫着扑向他们。浩月费尽力气地杀死了雪熊。二人便占住熊洞暂住下来。
浩月利索得收拾着山洞,将岩洞深处铺好枯草床铺,再铺上毛皮大氅,扶镜王躺在床上休息。在附近砍了些矮小灌木生起火堆,还搬来了些大石块堆积在洞口挡住暴风雪。他把雪熊开膛破肚,留下部分熊肉,大多数都拖到了深不见底的冰沟旁踢了下去,并把附近的脚步痕迹和血迹打扫干净。免得引来野兽。他打开包裹,把干粮药物藏到了山洞最深处。雪线之上的数百里都是悬崖峭壁,人迹罕到,还大雪封山,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少年人有条不紊得收拾着各种事项,像是有了某种决断。
深夜风雪加大,深深的山洞能避风雪,篝火上也烤了熊肉,周围变得暖洋洋的。他才叫醒了他。镜王也缓过劲,披着毛皮大氅服药、烤火,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小镜王的病也好了很多。雪山的极低温度使他不再发高烧了。他还很有兴致地问他带酒了吗。浩月迟疑了下从包裹取出了一个硬牛皮酒壶。镜王喝了一口,烈性的酒给他脸上增加了一些异样的红晕。他把酒壶递给同伴,少年接过来也喝了一口。烈酒点燃了冰冷的夜,也点燃了人心。两个人静静地望着乌黑山洞外的白茫茫天地。灰白、深灰、最远处的漆黑。
世上的一切喧嚣仿佛都远去,人间绝顶处,只余下了他们。
镜王望着雪线上的玉树琼山景色道:“真美啊,我们是大紫朝唯一能看到这幅雪顶美景的人吧?熊穴也很舒服。我小时候跟家人一生气便丢下他们,跑到花园的一处干枯大树洞里躲藏着。仿佛有了保护自己的港湾。”
浩月瞥了一眼兴致勃勃的他,继续收拾交待着:“除了我们没人知道这儿。你这几日就呆在这里,我明天下山去找曲神医。他怕死怕得厉害,肯定就藏在附近不敢走远。我带着他来治病或者拿解药来救你。”
镜王低头咳嗽着没说话。
浩月眼睛倒映出跳动的篝火:“雪山已经封山,不会再有人能上来。我在这儿留下足够你十天吃的九死养命丸。我下山去拿药。我走得快些,一日能出雪山,三、四天时间抓住曲环归,一日时间回山。最多五六日便回峰顶了。你就在这儿等我回来。之后我们就在玉仞雪山过完冬季,等明年开春大雪消融了再出山,直接去南方出海。”
镜王伸手搂住他,脸贴在他的脸,手指滑过他滑若绸缎的黑发:“你安排的很好。就这样吧。”
少年微松口气,又提醒他说:“不去吕宋岛,是去其他地方。”
“好。”
这是镜王打算跟以前和明珠他们一刀两断了。白衣美少年露出微笑。
他把放置着最后十枚“九死续命丸”的桃木盒放在他的心掌心,慎重地交代:“记住每天服一丸。我六日内便能回来。最长不会超过七日。如果七日内我不回来。”他的眼神冷极了:“那便是我死了!”
“说什么傻话啊。我等你。”镜王微笑。
在这个雪岭孤寂暴雪封山的寒夜,他的手指紧紧得握住了他的手。两个人也仿佛连成了一线。浩月是一张消瘦、骨节突出的手。手掌心有茧子。镜王是失去了小手指的手,残缺不全。他们都注视着对方的手。美少年手上有很多厚茧和伤口,镜王心情沉重:“你受苦了。”美少年盯着他缺了根小手指的左手:“我绝不会再让外人动你的一根手指头。你还会是最完整完美的。”
“我明白。只是你和我若死了一人,就无法遵守这诺言了。”
“不会!即使我死了也会遵守这诺言。”
镜王莞尔笑了:“我相信你。我若死了也想完整得埋回神州,跟老师艾白莲葬在一起。可惜没能从郑家取回我丢掉的手指头。”
他今夜的情绪很高昂,酷寒雪山使他的高热也减轻了很多。万籁俱寂的夜,高出人间的雪山,身旁是最喜爱的人,他的心情振奋且柔软:“我是永远也忘不了这晚的情景了。它就是我最珍贵的记忆。跟我其它的珍贵记忆都放在内心深处。可惜,我只认识这一年的你,不认识以前的你。我没能记忆住你的全部。”
浩月拢着篝火淡淡的:“以前的我没有什么。过普通的日子,是一个普通的人。没什么可记忆的。”
“在我心里,你不普通。”
浩月瞧着他眼神渐渐地变得温暖:“好。我跟你讲讲我小时候的事。你也跟我说说你的往事,你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他隐去了“变态”的评语。
“好啊。难得今晚有时间围炉夜话,谁也不准说谎。我想知道最真实的你。”
浩月坐在火堆边,垂头整理了下思绪。他像是很少跟人谈及往事,有点不知道说什么。他从包裹里拿出银刀。雪片般轻薄的宝刀跟了他多年,精心打造,以油脂保养,是把销铁如泥的好刀。最近他都用它砍柴、砍猎物,居然还没坏。他边磨刀边述说。
他的父亲是个大紫朝的普通武官,母亲是个被赠送给武官的歌伎。
母亲貌美且温柔,常年不爱笑,带着一种楚楚可怜的美。是那种最易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柔弱藤蔓花。他的父亲是一个小地方的武官。有些实权。由此很傲慢。他的出生是一场意外。男主人酒后无德得侵犯了歌伎,便有了个孩子。
他懂事时就敏感得发觉他的父亲男主人不喜欢他。男主人有很多儿子,也不希罕再多个儿子。母亲出身卑贱,是府邸里预备好赠送给客人玩乐的歌伎,人可尽夫。她却和男主人有了个孩子。男主人不喜欢他们俩的存在提醒他是多么的酒后无德。二,他的出生使他的运势不好。做了多年武官的父亲再无寸进,庄园也连年欠收,人蓄死伤多起,诸事不顺。他的那股子无名怒火撒到了他的头上。认为他带来了恶兆。三,他也不像他。外貌不肖他,似妩媚的歌伎。性格也不像他的其他儿子们豪气。父亲想要那种像狼崽子般得野蛮茁壮的小伙子。不是娘娘腔。
他记忆中的很小时候,男主人带着家人去郊外打猎。他站在很深的草丛里,被一只猛然窜出的野兔吓住了,他惊叫着倒退几步摔倒了。这激怒了父亲。阴影下他手持着马鞭弯下腰,皮鞭未落到他身上,厌恶的神态话语却直刺他心底:“大惊小怪,坐立无相!你还是个男人吗!滚出猎场去。”叔伯兄弟们哄堂大笑了,他如遭雷击。
他不仅仅是看不起他,是更深刻的厌恶他。他悲愤得跑出了庄园。
童年的生活全部是浅薄又不愉快的回忆。
他不受父亲喜欢,母亲也在大宅院里被欺凌。他长到了七、八岁时敢拿主意时便做主搬了出来。独居在城外小庄子。此后很少见到男主人。他对这个多余的儿子和歌伎漠不关心。他们就像是参天巨树下的一片小落叶飘零而去。不能责怪大树。他太高大了,看不到渺小的他们。
这世上比仇恨更大的愤怒,是漠视。
他搬离时,男主人就派人对他说,若是离开就别回来了,他不再受他的庇护。他道,我永不会回来。
他就在乡下小镇上长大,与同镇孩子玩耍时,他们嘲笑他是个没爹的孩子。他便承认他就是个没爹的孩子。两人拿着钱财在小镇上生活。母美子弱,便有很多外人偷窥着他们。处境并不好。
浩月一面磨着银刀。一面平静地说:“我长相随母,性格却不知道像谁。跟那些孩子们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认输。心头总像燃着把火。母亲劝我忍耐。我不想忍耐。我没有想到,孤独母子却拥有美貌和财富,会引来大祸。”
“我们是丛林社会上的肉,偷窥我们的强人土匪是恶狼。一个晚上,庄园闯进了很多强盗,杀人放火抢劫。我拼死保护着母亲却被他们抓住,我们被抢劫一空,人也抓到了匪窝里。”
镜王的脸上露出不忍。丛林社会,弱肉强食,最弱的人注定会被欺凌。
他们洗劫了庄园,抓住母子两人,绑架到贫民窟想卖掉他们。他们并不知道绑架是武官的歌伎和私生子。噩耗也传到了男主人那里。他没有如他们想像的来救他们。浩月经过多天毒打折磨后,突然想明白了,父亲不会来了。他认为他如果是个男人的话就会杀出来,不是个男人自救的话,就不必活着了。
“我这儿没有废物和懦夫。”男主人临行前对他说。
他对女人和弱者从不经心。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衣裳坏了便丢了再买吧。子女中,女儿们都是没名没声息的,儿子们才有资格记下大名或前途。是个傲慢盈天的大男人。
他是靠不住了,只有靠自己。他为了救母亲而开始杀人,
母子俩关押在匪窝里受到了很严重的污辱虐待。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和一个面容姣好的少年的遭遇可想而知。他们便曲意奉承着匪人。数日后,天降暴雨,他灌醉了数位匪徒,放了把火,抢了把刀,便带着母亲逃了出来。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很不错。
美少年两眼微放光亮,红唇舔着唇角,黑瞳和语声都带着一种狂热:“我偷了匪徒的宝刀,它销铁如泥,刺进他们的喉咙时毫不费力。热血立刻喷出来,力道大得直喷到房梁天井上。像彩虹,像朝霞,红灿灿的光亮热气也如沸腾的火,能冲刷掉世间的任何污垢和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