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戴着唇环的嘴微微扯开,“17,没在念了。所以,什么时候需要一起排练或许演出都可行。要不要现在再弹一下?”
阿森从后面走上来,手里夹着一支三五,“不用……那就,一起吧。”
那是他正式加入乐团时候的场景。
那年,阿森二十四,他十七。似乎还足够年轻,但却已经相当强大。
在几年之后再回想当年的这一幕,仿佛宛如昨天一样,清晰、深刻。
他那时候只是知道,如果不是因为阿森,如果不是他那么出色的鼓,他不会加入那个乐团。
见到阿森的时候,他只是和自己很像,像同类。所以,那必定会是个能够懂得他的人。
有的情感就是这样,要埋藏很久,发酵很久,才会慢慢抽丝剥茧般浮现出脉络来。那是十四岁那年,他不能明白的道理。
2
「十四岁时候的我,你还记得吗。身边的人就和抽过的烟一样少。」
那天,在距离Bell Bar不远的小区里,租到了一间二十来平米的团练室。在安顿好团练室之后,四个人出去吃了饭。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陆屿光为乐团起了名字。叫岛。
于是,他们在Bell演出的时候,陆屿光总会以“大家好,我们是岛”来开场。那似乎带着些热血沸腾的味道。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拥有一个团,然后一起演出。
十五岁拥有第一把贝司到现在,不过是两年的时间。两年里,断断续续地写过一些曲子。有几首还真的花了大心思认真地去做了。但是从前,从未想过会有团。可能是少年时候一向的秉性,所以才一直认为,不会有人愿意和自己这个的奇怪家伙玩团吧?
当把曲子拿出来给他们听的时候,似乎他们都很惊讶。
阿泽说:“是我以前写的曲子,词还没有填。”或许可以用吧,既然现在有团的话。
那晚,陆屿光将带子带回去了。
在回家的夜色里,阿泽和阿森并肩走在一起。
阿森从怀里掏出一盒三五,抽出来一支点燃。看到阿泽注视的眼神,将烟盒递了过去。
犹豫之后,还是拿出一根。阿森替他点上。
吸了一口。凛冽的烟草味道立即倒灌进喉管。连忙停下来咳了两声。
阿森诧异地拍拍他的背,“你还好吧?以前没抽过?”
肩膀随着咳嗽轻微地耸动两下,感觉宽大的手心抚着他的脊背骨,有点温暖。
一手夹着那支烟,有些拙劣地解释道,“抽不惯三五而已。”
其实,原本就没有抽过多少。只是在十四岁那年,买过一包淡淡的中南海。还是拜托别人帮他买的。因为任何超市店面,都不会把烟卖给一个十四岁的未成年。
那盒中南海到最后似乎还没有抽完。
如果还有,或许就是十六岁的时候,在一个酒吧演出结束之后,别人递给他一支进口的Hi-lite。
只不过抽过那两种烟,加起来不过几支而已。
他的回忆就是这样的单薄。身边的人,比抽过的烟还要少。好像有点寂寞。但好在习惯了。没有被关心过,没有被在意过,没有被认真地交往过,这些甜蜜而温暖的感觉一次也没有尝过。这样也好。这样总比尝过一次而又再得不到,痴痴贪恋的好。
但是回头想想,还能有哪种烟,会更适合眼前这个深沉而又温和的男人呢?不说话的时候,像冬天里的风一样凛冽;待人好的时候,又是落日也追赶不及的温暖。
“你的贝司弹得真不错。”男人在风里吐出一口烟圈来,赞叹着,“什么时候开始玩的?”
听到赞扬的时候有些不习惯,虽然很高兴。他顿了顿,低头着,“十四岁。”
“唔……十四岁,是十年前的我啊。”阿森无奈地笑了,像是感叹自己青春不再似的。
在那一刻,阿泽有种冲动。想要开口问,‘你还记得十四岁的我吗?就是那个买不起贝司的孩子。’
只不过,话在要问出口的时候,就夭折在喉间。
不必问这些往事了吧。他必定是不记得的。
走到某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男人挥手和他道别。
他们顺路的这段路线,之后每日都一起走。到了那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分道扬镳。
阿泽在告别阿森之后,拐进路边的一个便利店。
在收银台前站定,“给我一包三五。”
“三五今天没有了。”
勉为其难地抬起头,看了看。眼神擦过一个熟悉的包装,那是他十四岁时候的中南海。
是记忆单薄地可怜的十四岁。
“那……七星吧。”他摸出口袋里的零零碎碎的钱。
仍还是未成年。可是再也没有人会把他认作未成年。时常套着一条有洞的褪色牛仔裤,带着唇环。他和三年前已经截然不同。只会被认作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罢了。
买了烟并没有立即回家。
而是蹲在那个十字路口的拐弯处抽了一根。
从来不介意抽什么烟。什么抽地舒服习惯,什么都好。
就像看过形形色色的人,最终都不会有交集,甚至连个照面都不用打,就直接擦身而过。
总是像在流浪,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
很自由,但很寂寞。
3
「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个能够让我为他停留的人。」
陆屿光为那首歌填了词,叫《To my last lover》。
四个人试着排了几次,一拍即合。
期间,问陆屿光要烟抽的时候,看到他包包的外层里装着一盒喉糖。
似乎也没见他吃过,以往几次在PUB的演出前,也没注意到他有吃喉糖防止锁喉的习惯。
“你女人给的?”笑笑问他。
陆屿光听了有点窘,尴尬地吼,“滚。”
想到《To my last lover》里那些深情而又悲伤的话,不知道他有怎样的故事,心里又住着怎样的人。一时间有些好奇。
那一晚在Bell,玩得很high。返场了好几次,台下的观众还是不过瘾。阿森和阿泽最后又玩了一段合奏,阿森难得兴奋地玩转起花式来,鼓棒转地飞快。
阿泽看到男人从套鼓后面站起来,185的个子高挑显眼。鬓角边有点汗水。他将两支鼓棒向着观众扔了下去。他看了一眼阿泽,随即笑着走过来。他在阿泽面前弯下腰,什么都没有说。彼此之间的停顿仅仅只是一瞬,意思却能够被清晰地传达。
阿泽笑着勾上去,阿森从后面紧紧抓住了他,他已然整个伏在男人的背上。
阿森背着他从舞台的一侧奔向另一侧。区区一个舞台的长度,却感觉到无比的欢欣与喜悦。台下是歌迷的掌声和笑声。他们也在笑。阿泽的脑袋就偏倚在阿森一侧的肩膀,他隐隐间能够看到男人微微拉扯起来的嘴角。好像是从来没有见他这样笑过,纯粹得像个孩子一样。
好像感受到了一点温暖,从来都没有这么开心过。
弹贝斯,和大家一起在台上演出,原来可以这么开心。这和之前那么多年岁里独自锁在小房间里的弹奏截然不同。
不久之后,是乐团比赛。用的是阿泽之前写过的曲子。
回去拿谱子的时候,他坐在阿森那部机车的后座,双手紧紧抓着座位的边缘。
戴上阿森扔给他的安全帽,刚坐上去就听到男人说:“抓紧,要走了。”
阿森头也不回,准确地抓到他的手,拉到腰上。左脚使劲蹬了一下发动,机车就窜了出去。
双手被迫圈住男人的结实的腰身。男人在打鼓的时候,上身总是坐得直挺挺的。比起三年前,别无二致。这样的亲昵让人有些慌张,阿泽慢慢松开手来。一张脸在风里吹得有些刺痛。
阿森立即感觉到不对劲,微微侧过头去瞄了一眼,腾出一只手箍了箍就要松开来的手,“靠,让你抓紧啦。”声音低低沉沉。
机车还在奔跑着,只听见身后那个笨重的安全帽里传过来的一声嘀咕:“拜托我又不是小孩。”
阿泽的房间简单到不行。白墙,劣质的木材地板,有些脏了的亚麻色窗帘。家具寥寥无几,键盘和贝司摆在一边。地板上有丢弃了的废纸团。紧紧靠在墙边的,是一张窄小的单人床,被褥床单滚作一团。
阿泽丢下钥匙,稍稍理了理乱七八糟的茶几,说:“随便坐啊。”
阿森在茶几前坐下来,看到一边的CD架上堆着有两张Norther的CD,于是站起来,“他们超正的,你也喜欢?”
阿泽回过头来看,应了一声,“是啊”,随后递给他谱子。
他认真地看曲子,阿泽站在一边看他。
过了许久,男人意味深长地抬起眼来,灼热的视线停留在阿泽的唇。阿泽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注视一击即中,心脏急速地跳动起来。他有一瞬以为男人要吻他。
最后,阿森笑着开口问:“欸,整天戴着这个,你怎么和你女人接吻?”
阿泽咬了咬嘴唇,唇边的黑色唇环隐隐摩擦到下牙龈。定了一定,也是笑着得,抬起头,像是无所畏惧地直视着男人,“你要不要试下?”
阿森拿着手里的谱子,尴尬地笑了,好像有一点紧张,“……怕了你了。”
阿泽看着眼前的这个早已熟识的男人,骄傲地扬起嘴角。
吴昀森,你怕了吗?
这个春天里,参加乐团比赛,被某个地下厂牌看中,然后签约去B城。这些都是意料之外的事。
在Bell Bar最后一场的告别演出中,台下不断地送酒上来。被灌了几杯,好像更兴奋了。弹贝斯的时候低头笑着,时不时转过去看看坐在套鼓后面的阿森,双踩踩地飞快,手臂不停地挥打着鼓棒。
吉他SOLO的时候,阿齐背着吉他走过来和阿泽飙琴。
唱到最后两手《火光》和《To my last lover》的时候,气氛才算平静下来一些。
阿泽站在台上,光线打在他微醺的脸上。
就要离开这里了,居然都没有一点点的留恋。
生命中最重要的,如果都可以打包一起带走,那么自己身在何处,又有什么分别呢?
他需要的,向来不是一个可以停留的地方,而是一个能够让他为其停留下来的人。
一把贝司,一个男人,这就是我的全部。
如果我说,从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能够靠近你,吴昀森,你会相信吗。
4,5,6
4
「窄小的单人床位上挤着两个人,温度从这里传到那里。我有一颗心为你剧烈跳动着,你能听到吗?」
在Bell Bar的告别演出之后被灌到不行。走路踉踉跄跄,步履维艰。
醉了的阿泽话特别多,一路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一只手紧紧勾住阿森的脖子。
凌晨的风吹在脸上,阿泽睁着一双失焦的眼睛,说,“你还记得我嘛?”
阿森全力架着身边的人,“嗯?”
“……记得嘛?”醉了的人不依不饶。
“啊,记得,记得。”敷衍地回答到。
阿泽在风里嘿嘿地傻笑了两声,偎向他怀里,是温暖的气息。
原来你记得我。
阿森扛着他回家,从他的口袋里摸出家门的钥匙。
阿泽整个人倚在他身上,被扶到沙发上去的时候,软绵无力地往阿森的脸颊上亲了一口。下巴上有那么一点点胡渣,亲的时候摩擦到了嘴唇。阿森整个人顿了顿,有些吃惊地看了看阿泽,他只是傻傻地眯着眼睛笑。他勾着阿森不放,仰起头来去找他的嘴唇。触到的时候,终于闭上眼睛。那是干燥却又温暖的感触,是一直渴望的温度。
舌头滑进去的时候,感到男人有些抗拒地推搡着他。
阿森喘着气推开他,定了一定之后开口说道:“……你休息一下,我走了。”
男人的声线低沉而饱满,男人的转身冰冷而决绝。
耳边只剩细微的轰鸣声。亚麻色的窗帘在黑暗中获取不到一丝光线。整个屋子像是沉默的海底,让人窒息。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大脑依旧昏昏沉沉。空荡荡的房间里,留不下任何一点男人来过的痕迹。
他就这样坐着,手臂撑住膝盖,头埋地很低。
好像是爱上了。
你问我喜欢你什么,你问我什么时候喜欢你,我都答不上来。可偏偏就是喜欢,换了谁都不行。
十四岁那年以为不会再见,那么就此别过也算是个收尾,以至于如今再见的时候措手不及,笨拙地只知道跟随你的脚步。
在飞往B城的飞机上,浅眠的他轻轻磕上阿森的肩膀。
他其实醒了,却不敢大声喘气。感到阿森身子僵了僵,随即放松地让他倚着。
阿森身上有三五烟的味道,衬衫上带着淡淡的洗衣粉味。
如果能够就这样紧紧靠着他的话,那么多飞一阵子也没有关系吧。时光暂停也好,怎样都好,总之,就这样吧。
在S-MITH演出的好几次,在他套鼓前弹贝斯,注视着他认真打鼓的样子。喝醉了的好几次,倚在他怀里,贪婪地要一点他的温暖。
有时候忍不住想要推开他,或者狠狠地凑他一顿,用凶恶的口气告诉他:“不能喜欢的话,就不要对我这么好!”但是,始终没有。因为舍不得,舍不得这样的他。
如今苟且地索取着他的关怀,即便是这样的卑微,也不舍得自己亲手断送这种错觉而来的幸福。
他记得来到B城的第一个冬天,慢性鼻炎折腾到几乎整天都带着大卷的纸巾。冷风吹得整个人发抖,凛冽的风全部倒灌进鼻腔。每次一发作,泪腺也就特别丰足,整个脑子中轰轰地响。折腾地快要死掉。
那一晚,他去找阿森。冻到头痛欲裂,整个鼻子早已麻木,手指僵得连一根烟也叼不住。
男人看到楼下的人,急急地跑下来,拉他进屋。
屋子里开着暖气。很暖,就像阿森。
而自己那里的暖气早就坏掉。冬天过到现在,一直就懒得拿去修理。仿佛一向都是这样,所有的寒冷和寂寞,都能在这里找寻到用来抵消弥补的温暖。
阿森给他递过来一卷纸巾。他接过来就擦,扔掉纸巾后吸吸鼻子,刚要开口,就听到阿森说,“睡我这儿吧。”
男人从橱柜里又拿出一床枕被,走向一边的长沙发。
他说不了什么,换了衣服倒在床上睡。身上穿的是阿森的棉布衫,大一号的,宽宽落落,带着些熟悉的味道。
半夜的时候,听到沙发上的人辗转着难以入睡。那一床被子有点单薄,想必是冻了。
他睁着眼睛,试着轻轻唤了他一声。他叫:“阿森。”声音有点颤抖。
沙发上的人有些半睡半醒,传来带着浓重鼻音的一声回应。
“……上来睡吧。”
感觉沙发上的人迟疑了一会,便卷着被子上来。
阿泽向着右边挪了挪,腾出一片温暖的位置给他。手臂触到男人冰冷的皮肤,打了个寒颤。
窄小的单人床挤拥挤但却更温暖。
你给过我那么多关怀,偶尔也让我给你一点点的温暖吧。
能量并不多,但却可以一次慷慨给尽于你。
5
「你爱你不起恨你不起,你还想要我做到什么地步。你对我这么好,我受不了。」
第一张单曲《火光》发行之后的,他们在S-MITH的演出吸引来了大批的听众。随即之后,是《To my last lover》的发售。
那一个除夕夜,所有人都聚集到广场上看着那一场盛大的烟花。风很大,刮地鼻子酸疼。当和阿森最终被人群冲散的时候,是失落而又绝望地眼神。阿泽没有喊出声来,只是看着阿森在人群攒动中消失不见。
你不是我的,总是要走的。似乎找不到任何理由为我停留。是我不甘愿,做你转身就会忘记的路人甲。
他远离了人群,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来。慢性鼻炎使得呼吸都有些艰难。拿出纸巾来擦拭已经变红了的鼻子。远处的人群欢呼雀跃,倒数的声音在烟火静谧的天空下汹涌盛大。
三,二,一,零——
上空立即就有巨大的烟火盛放开来,眼花缭乱。
他抬着头看,那些热闹,仿佛都是别人的。
看到远处渐渐走近过来的脚步,定睛去看,是一手拿着小小烟火的阿森。
“新年快乐。”男人这样说,在他身边坐定下来,“怎么一个人在这?”
阿森手里的烟火还在燃,火星撕拉撕拉地窜动着。
阿泽吸吸鼻子,“……新年快乐。”
等待火星全部燃完了时候,阿森笑着扔下那几支燃烧完的烟火棒,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盒三五来抽。
失去了之前火光的温暖,突然就有些寒冷。阿泽就是这样默默地看着他。鼻子堵住,嗓音沉闷。他最后开口,他说:“吴昀森,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