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森夹着烟的手指抖了抖,诧异地扭过头来望着阿泽。
虽然不知如何是好,但却依旧倔强地直视着男人,“我说,我喜欢你。”眼神低转间,像是首隐忍的提琴曲,在冬夜里缓缓地流动开来,每个音符都好似嵌入肌肤与血液。
终于决定不要再终于独自等待下去。总该要让你明白,我这样喜欢你。
未来的日子,倘若不能彼此搀扶只能彼此惦念,拿我宁愿丢掉未来。因为,我不想再一个人了。
阿森静静地听着,吸完最后一口三五。嘴角微微地扯起来。他站起来,拍拍阿泽的后脑勺,低声却又温柔地说:“走了。”
一瞬间,一整块玻璃都被打碎似得,整个心七零八落。
寒冷里,更多的是失落。果真,不行吗。
堵塞了的鼻子几乎没有办法用来唤起,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呼吸,所有的风都倒灌进喉间,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刺着他。眼眶里的泪腺倒出奇的丰盈,有东西想要出来,又被努力地憋回去。
男人看到他愣在原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来牵他。冰凉的皮肤获及阿森手心的温度,灼热地让人伤心。就是这样的温度,是自己一直以来贪婪地不想放手的温度。男人温柔的眼神,像是哥哥的姿态。
可他需要的,又怎会仅是一个兄长。
他用力地甩开阿森,努力装作平静的模样说道:“你走吧。”
阿森勉强地笑了笑,又执意伸手过来拉他。还没有触及皮肤,阿泽就失控地后退,“你走啊!我爱你不起恨你不起,你还想要我怎么样!你他妈对我这么好,我真受不了!操!”
阿泽整个人蹲下来,下一秒就后悔起来。
为什么偏偏要说,说那样的话?
好像是跋山涉水才找回来的人,就要被自己一时冲动的这几句话给毁了。
他忽然想起很久之前自己偷偷为他买的TAMA的鼓棒,一直没有机会给他;想起自己在路边买过再简单不过的一对戒指,想着如果能在一起,那么就把另一个给他……
给你的鼓棒是我买的,想送你的戒指也是我看中的,可是为什么,你不是我的。
在远离广场的空地上,两个人都沉默着。
最终还是有冰冷的液体顺着阿泽的脸颊滚下来,在接触到冬夜里的温度的瞬间冻结起来。他低着头,没有人看到。
阿森温暖的声音终于从前面传过来。他问:“那么,你想怎样?”
他答不上来。
我能怎样?仅仅只是喜欢你罢了,我还能怎样。
之前从来没有和任何男人交往过,偏偏执恋了你这么几年。
一定是弄错了吧?如果自己是女孩子,吴昀森你是不是就不会困扰了?或者说,是你觉得我太孩子气。如果是那样,那么还要多久,怎样才能长成足够大人的模样呢?
……
阿森看着站定在原处的他。错过了暖潮成涌的盛夏时光,就像错过他的十四岁。
如果可以不计任何代价地为一个人付出,那就是喜欢了吧。
其实,是自己跨不过,走不出那一步。
两副肩膀能够担下多少重量?所有一切的重量,到头来也不过是喜欢两个字。还需要在乎些什么呢。
他微微眯着眼,“喜欢,那就在一起啊。”
6
「你本就是独一无二。不靠那一手贝司,也不靠别的什么。即使你不懂音乐不会弹琴,也没有什么人能和你相比。」
阿泽回想起之前,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一定会成就一个悲戚的故事。
很多话憋着说不出来。天天都在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喜欢上的,如今纠缠至此,也没法怨天尤人。有时候觉得心如死水,如果能选择,或许就不会选择喜欢上你。可惜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偏偏就是你。
男人长他七岁。沉默,但也懂得照顾人。
向来说不来海誓山盟,在一起之后说过最长的情话不过是承诺会对他好。
大多时候,气氛是安静的。他说的话提的要求,男人嗯地应一声,就真的用心去办。在阿泽眼里,这样的男人,不知比甜言蜜语的别人要可爱多少。
在一起之后,他把那一双TAMA的鼓棒送给阿森,有把那另一只廉价的戒指送给他。他说,“我没钱,但是再便宜你也要戴上。”阿森向来没有戴戒指的习惯,于是穿了条链子,将戒指挂在颈项间。冬天里,戒指被压盖在衣服里面,但却是紧贴住皮肤,取出来的时候总是带着体温。
那天,他接到阿森的电话。男人在电话里低笑:“我出状况了。”
过去之后,阿森递给他几张谱子,他拿过来看,是给乐团写的歌,词也已经是填好了的,取名作《向暖》。
“这里,我搞不定……”阿森指着乐谱上的某处询问道。
阿泽看着谱子,还是惊讶,“怎么突然想起要写歌了?”
男人微微地笑笑,没有回答。
“那个,小光会吹口琴吧?这里的SOLO可以试着把口琴加进去。”
“恩。”
……
我不怎么会唱歌,民谣吉他也不及你弹得好,又说不来动听的情话,那么,就用彼此都能够明白的方式,写一首歌送给你。
随后的日子里,平平淡淡中亦有大起伏。在专辑《韶光岛屿》发行之后没有多久,岛签约PISTOL RECORD。这意味着他们要MAJOR,会被更人多认识,被更多人喜欢追捧,会红。
而红起来之后再看,却像是转瞬间发生的事。
之后,乐团的一切都和以往不同。从一个夏天走到一个冬天,身边就被围绕着越来越多的人,耳边听到的是越来越多的呼喊与尖叫。在阿森眼里,唯一没有变的,大概就是那个家伙在每个冬天里必定要犯病的鼻炎。
冬天的时候,阿森送给他一条亚麻色围巾,是柔软而又不掉毛的质地。一出门,就把嘴鼻都掩护在宽大的围巾下面。冷风灌不进鼻腔里,慢性鼻炎就不像之前几年里那样猖狂了。戴久了,围巾就染上熟悉的味道,再不舍得换掉。
他还是他,是十四岁那年固执倔强的少年。
两个人都有着倔强固执的一部分。也正因为是同类,对彼此都太了解,所以也最清楚被戳到怎样的地方才最痛。
他们不是没有过争吵。阿泽在愤怒的时候,把那条亚麻色的围巾狠狠扯下来扔在地上。他吼:“吴昀森,谁他妈稀罕你!”
走到大街上,一被冬天里凛冽的风吹到,鼻子立马就缴械投降。结果就是鼻涕眼泪稀里哗啦流了一脸。阿森找到他的时候带着那条围巾。拿纸出来给他擦了擦,笑他像个脏孩子。
那是和台上那个拉风的人完全不同的林泽宇,是只在阿森面前才任性孩子气的林泽宇。那样脆弱的一面,也单单只给阿森看。
那一晚,从LIVE HOUSE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晚。阿森叼着烟走在前面,阿泽背着贝司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所有的歌迷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岛,这样的他们。每每退场的时候,都期待着他们两人的“肩车”。阿泽整个人挂在阿森背上,脸颊紧紧贴着他的耳畔,那么亲昵。
喝过几杯之后阿泽心情大好,他跟在阿森后面,低低地笑。两个人的影子在街灯下被拉得格外冗长。他有些调皮着踩着阿森身后长长的影子,像是乐此不疲。晚风有些冷,但却很开心。鼻尖前环绕着的,是熟悉的三五烟的辛辣味道。
他开口问:“要是能做世界上最好的贝司手,那我就是独一无二了吧?”
他看不到走在前面的阿森的表情。男人没有停顿,继续向前走着,只是缓了缓脚步。甜腻的话向来不会说,也不会像剧本里宠溺情人一般地抚摸他的发。男人只是吐出烟圈,持续沉默着。良久,他低头微微了扯开了嘴角,头也不回,便向后伸出手去。拉住的时候他只是说:“走了。”
男人心里暗暗地想着:你本就是独一无二。不靠那一手贝司,也不靠别的什么。即使你不懂音乐不会弹琴,也没有什么人能和你相比。
7,8
7
「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吴昀森,几千几万人里也只有你一个。」
阿泽的酒量向来不好。要是啤酒还能挡上几罐,倘若是其他酒,没喝多少一定高。四个人里最喝不了酒的是他,最爱喝的偏偏也是他。喝地翻江倒海地吐了好几回也不知道收敛。
他醉了之后显得话特别多,嘀嘀咕咕一大堆。有时候喝高了,见人就往别人身上蹭,有时候索性扑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乱亲一通。阿森每次看到阿泽碰酒最头疼。
在专辑《Rock U》发行之后各地巡回宣传期间,在X 城也醉过那么一次。整个人倚在阿森身上。阿森费了好大的劲,才总算把他拉回酒店。
X城这个地下音乐盛行的城市,阿森原本想要走访一个LIVE HOUSE酒吧的计划,就这样被这个醉醺醺的家伙给搅乱了。
他在酒吧已经吐过一次,出来之后又灌了几杯。回来一路上嘴里也不知在轻声低估着什么。拉着阿森一起倒在床上的时候,阿森无奈地皱皱眉,“别闹,我给你拿条毛巾去。”平躺在床上的人倒也皱起眉头来,手上紧紧抓住阿森不放。他眯着眼傻笑两下,便仰起头来亲。
因为酒精而带出的热情一发不可收拾。
大概阿森不会知道,其实那天,阿泽没醉。
虽然酒精使得一颗脑袋里嗡嗡地响,但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酒精让人变得大胆,这话说得果真没错。
想起第一次的时候很痛。两个人显得都有些笨拙。阿森在后方顶弄了好一阵也没进去,倒是搞得阿泽龇牙咧嘴地疼。看到他那样,更是有些不忍心再往里去。那一次,几乎是一场无关阿泽高 潮的性 爱。
而这次不同。男人好像懂得了些什么,办起事来倒是有模有样。很快就有快感。当阿森的唇停留在他胸前的时候,他嗓间有些忍不住地闷哼出声。他看看伏在他身上卖力挑 逗的男人,拉过他索吻。阿泽笑着说道:“呐,你学坏了……”像是调侃。
感到蓄势待发的东西顶在后面,不免还有些紧张。
“要进去了,知道吧?”阿森在他耳边低喃着。
“啊……靠,我知道……”
“你放松。”
刚刚才进入到一半,就好像受不了。不知道是因为紧张的煎熬还是因为疼痛,阿泽的手指紧紧抓住床单,指节发白。阿森看到了,握住他的手说,“……还没有完全进去,再忍一下。”
偏偏是渴望着被温柔地对待,但每次听到男人温暖的话,总是忍不住羞赧:“啰嗦!你到底行不行?”
阿森的全部顶入让他忍不住叫出来。
“……你说我行不行,恩?”男人没有立即动,而是垂下头去咬他的耳朵。阿泽有些不甘任人摆布,扳过阿森咬上他的喉结,一点都不留情。
“……已经差不多了。可以动么?”男人这样问着,也不等回答就缓缓抽动起来。阿森看着身下的人,一双眼睛像是湿的,不只有少年的稚气,更多的,是性感的情 色味道。技巧性的抽动让阿泽呻吟出来。这样的低吟在耳畔,比任何催情药都有效百倍。
“叫这么大声都没有关系吗,会被隔壁小光他们听到喔。”一边持续进攻着,一边也不忘低声调侃他。阿泽被说地有些不知所措,那些呻吟拼了命也压抑不了,只觉得头脑发热,“……少废话啦你,色老头……”
色老头?听到这样的称呼,阿森抬起眼睛来看他,嘴角边带着些玩味的笑意,“你喊我什么?”
阿泽的眼睛毫不躲闪,直直地直视着阿森,淡定道:“色老头。怎样?”英挺的眉毛很好看。
“操,无法无天……”阿森低头去舔他的胸口,“平时太宠你了是吧……”
……
当彼此同时高 潮的瞬间,眼神都有些涣散了。一双失焦了的眼,望见的,是棱角分明的男人的脸庞,那么熟悉。
彼此喘着气,拥抱了一阵子。当阿森撑起身子准备退出来的时候,又被阿泽勾住。被手臂勾下去接吻。阿泽似乎是特别喜欢接吻的。比起做 爱,拥抱和亲吻都是更加温暖亲昵的举动。不是因为冲动,不是因为泄欲,只是因为喜欢,所以轻柔地想要有这样的肌肤相亲。
感觉在自己身体里的东西又有硬起来的迹象,阿泽笑着亲亲阿森的鼻尖,“……再来一次吧。”
从来没有听到阿泽主动要求过,阿森愣一愣,随即像是被这诱惑鼓舞了似的,垂下头又在他颈项边亲了一阵。用力的吮吻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了一个深色的印记。阿泽啧了一声,低声抱怨:“……靠,不要在这种显眼的地方啊。”
“由不得你。”
之后又射了两次。最后只知道脱力地靠在阿森怀里。
他闭着眼睛说,“……平时怎么就不见你油嘴滑舌。闷地像个葫芦似的。”
阿森点了一根三五,没有表情地答道,“那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辣。”
被阿森一句话顶回来,停顿之后又开口说道,“歌迷喊你什么你知道么?”
“嗯?”用力吸了口烟,闭着眼问。
“大叔,”阿泽有点调皮地笑了,“沉默怪大叔,哈哈。”
“……”
你的寡言,你的沉默,怎样都好。不会甜言蜜语,不会海誓山盟,怎么都罢。
因为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吴昀森,几千几万人里也只有你一个。
8
「回忆毕竟是远了,暗了的暮霭;未来才是亮了,近了的晨光。」
巡回LIVE的最后一场定在了S城。
七点半,LIVE准时开场。阿泽站在暗着的舞台之上,看到台下黑压压的一片,那种几乎要惊叫而出的氛围让血液中的每一个细胞都要沸腾起来。当顶上的两排镁光灯一起亮起来的时候,几乎要睁不开眼睛。开场是《夏雪》,最新专辑的主打曲。
他认真地听着身后有条不紊的鼓点拨弦。多少次都是这样,知道那个人就在他身后,所以觉得无比安心。贝司的低沉声音和铿锵的鼓点总能配合地天衣无缝。这样的默契,或许是得之于两种乐器天生的契合,又或者是弹奏者之间的心领神会。
这一场的LIVE尤为特殊。二十几首曲子,从最新的一直唱到最老的,像是倒带,将所有人带到回忆之中。
像是种纪念。纪念曾经的自己,纪念这个离不开的城市,纪念少年时候背负梦想走过的那一个又一个的夏天。
中场的时候,阿泽站在话筒前说话。
他看着台下满场爆满的歌迷,开心地笑了。十四岁的时候,没有敢奢望能有那么多人来听他弹琴,不会奢望被人喜欢在乎。现在,有了。
从B城一路南下,总算还是回到了这里。带着成功了的梦想。离开的这两年间,你们好吗。
他说:“谢谢两年多前来看我们乐团比赛的歌迷,谢谢送我烟的歌迷,谢谢全部的你们……”他站在话筒前,拨弄着几个PICK。头微微地低着,灯光在他眉间打下一层薄薄的阴影,“我想念这里,我想念你们。”
阿森坐在套鼓前低低地笑,是一如既往的沉默而又温暖的模样。
看着眼前对歌迷这样认真倾诉的阿泽,觉得他像是真的长大了。就快二十岁,像个大人的样子。
“下面是《向暖》。”
站在台前的阿泽示意陆屿光准备,这样说着。
‘你是温暖向阳,是万福安康。’
每次演奏这首歌,心里都觉得一阵暖意。奇怪今天怎么会觉得喉咙口有点紧。听到台下歌迷的尖叫和掌声,阿泽轻轻闭上眼睛。
手上的和弦不停。紧闭的双眼前闪动而过的,却是那孤独寂寞的少年时光。一幅又一幅的图景,黑白之间的明暗交界线模糊不可辨认。孤独的十四岁,像是一座高大的城,再也回不去,也不要再走回去了。
回忆毕竟是远了,暗了的暮霭,未来才是亮了,近了的晨光。
吴昀森,你带我逃离一座苍凉的城。你是光,是我无限温暖的光源。
有时候天真地想,幸福有什么难,不过是两个字。你于我而言,就如海陆与共的存在。认真而又不惧怕失去地去爱,已然成为了一种不需要学习的本能,因为在我眼里行走奔跑的都是你,而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也都是你。
我们一定会有很长很好的未来,会有不落窠臼的美满结局。
《To my last lover》和《火光》是最后的两首安可曲目。
陆屿光站在台中央,注视着地下千千万万的歌迷道,“谢谢你们,我们回来了。”
阿泽看到前排有歌迷哭了,擦着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