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弟——阿凝凝

作者:阿凝凝  录入:05-29

  锦玉的错,是他的错,那孩子走上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他是有很大责任的。
 
 
第229章 雪菜豆腐干
  第一夜就这样在一顿和美的晚饭中度过,第二天天才透出点亮,白秋就披着外衫走进厨房。原府的小厨房,虽然挂着个小字,实际上比他在三七小院那个厨房要大多了,估计也是为了他方便,自打他来了,在厨房忙活事的便只剩下一个耳背的老嬷。
  白秋私下总忍不住感叹玉茗的变化,他想,那么大大咧咧的人,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细致温柔了?是因为身为人母吗?在一个女人成为一个母亲,才算真正得到了成长,而那个投生到她肚子里的孩子,不单是上天怜惜她给她的福泽,想必也有原隋对她的疼爱吧!那是不是说明,原隋也放下了?即使他的目光还是那么缠绵,但情感肯定不会如之前不加收敛……
  白秋默默拿起豆腐,把它们切好放在油锅上,他不是个擅长思考的人,可自从锦玉被官府抓走,他几乎每分每秒都在琢磨,大的,如锦玉未来会怎么样,朝晖、喜果、小芹菜小土豆是不是被牵连;小的,像他们现在在牢里吃的、穿的、用的,能不能习惯。
  嫣然和锦玉和离了,小腾儿自然要留在上官家,先不说锦玉生不生气,但凡他能回来,他想儿子,那时节他又该如何自处?锦玉,为何做事一点都不给自己留余地?好歹是妻子,是舅哥,为什么要这样损人不利己?他到底是图什么?
  白秋恍惚着,心里不断自问,闷着声炸完了豆腐,再从一片噼啪的油花中把豆腐块捞出。煎炸过的豆腐块黄灿灿的好看极了,白秋把它们盛在一个小盆里,回身在菜筐中抓出一把雪菜,洗好拧干净丢进锅加了猪油渣熬煮,等煮软了,将那软烂的菜丝和油渣一并倒入小盆,再倒入香油黄豆酱,拌啊拌,拌成一道风味的下粥小菜。
  这本是他和喜果一起研究出来,打算给望月楼还有明巧新馆的客人的,结果出了这档子事。三七小院封了,喜果被带走了,他也被带走藏了起来。
  他们的生意再一次黄了,可这次白秋却流不出眼泪,甚至很轻易就接受。毕竟,比起生死,日子真是最微不足道的,倘若老天可以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饶过锦玉这一回,白秋情愿带着锦玉回花溪村。
  富贵荣华,他不奢求,安身立命,他也无所谓,他只想和锦玉在村子找个小疙瘩地两个人相守着慢慢变老,永远不与人打交道也无妨,或许那样才是好的生活,没有波澜,无趣却稳定的生活。
  “唔,好香啊。”
  就在白秋陷入沉思,机械地搅拌着手中的小盆,原肆推门蹿了进来。
  “小叔叔,起这么早!”
  昨天一席饭,按照玉茗的要求,原肆已经改口叫白秋小叔叔了。当然,他自己还是更想叫他痒痒花,虽然后面证实那只是个误会,但仔细想来娘的话也没错,白秋身上有一种味道,那味道会使人肝颤,使人心软,从手指到脊梁,从脊梁到眼眶,无一处不瘙痒,而且听他娘和小蝶的意思,这小叔叔其实就是那个!是他爹相中的小兔子,还在他娘那里过了门。
  爹娘都喜欢的兔子,多难得!能嫖到他叫一声叔叔,还是他心甘情愿,这种事放在整个清丰县都找不着,长的标致的痒痒花小兔子还真有福气呢!
  “小兔……不,叔叔,你干嘛跑到这里做饭啊?”
  原肆走近,看到白秋怀中抱着的拌菜盆手自然而然就伸了进来。
  “哟,还是烫的。”
  原肆嚼着,清贵的脸蛋鼓起,像只小松鼠。
  白秋看他喜欢,便给他拿了双筷子,他也不接,就这么一块一块用手夹着当着白秋的面吃。
  晨曦的光一缕缕透进窗棱,仿佛交织的金线,白秋在金色霞光里看着原肆,他举头投足皆透着自信果敢,实在按捺不住对他的喜欢,白秋语气轻柔地回道:“是雪菜豆腐干,我马上熬粥了,小少爷饿了就在这等一会,一会就能开饭。”
  “小少爷?你叫我小少爷?”
  原肆咀嚼的动作停住,明亮的眼眸看了白秋一眼,“叫我肆儿就好,我都叫你叔叔了,你怎么能叫我少爷呢?还有,你来我家是做客的,这世上哪有让客人干活?小叔叔你做的豆腐干很好吃,但是大可不必起早来做,让别人看了还以为我原府没人了呢!”
  “哪有,瞧你说的,不过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罢了。”
  总不能真的白吃白住,寄人篱下,主家再好是主家的,自己不能失了分寸。
  白秋羞涩地低下头,心里明白自己来这并不是做什么客人的。
  原肆冰雪聪明,白秋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忌惮什么,顾虑什么,他有哪个不清楚?别看他只有十二岁,大宅子里的少爷,十二岁,该通的都通了,再过两年,原肆就会拥有自己的侍妾,共两名,一男,一女,人选早都挑好,只等十四岁周礼一过,他就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小叔叔。”
  少年清脆的声音唤着,秀气如竹的身姿挺拔地站在阳光里,眼光忽明忽暗,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成熟和一点轻佻。
  “不说那么多,你是要煮粥是吗?正好我也饿了,就帮我盛一碗吧。”
  白秋熬了最简单的白粥,原肆吃完抹抹嘴,帮白秋收了碗。交谈间白秋得知,他每天都起的比父母早去校武场,原隋给他找的拳师,一手十字锦五禽戏,耍的那叫一个漂亮!练武之人讲究勤奋、经络,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日头当空照百汇(头顶的一个穴位)原肆跟他讲,练武也是要吸收阳气的,尤其是男儿,身上阳气自是越多越好。
  白秋问怎么收集,原肆就告诉他,要在一天太阳最充足的时候,让日光走遍全身。小少年说起话一套一套,白秋被他引的一时间也忘记了烦恼,目光接触到男孩裸露在外的薄薄一层肌肉,竟生出几分和他一起去校武场,让校武场的日光照照的念头。
  他试探着说出这个念头,本以为原肆会答应他,不曾想却招来后者毫不掩饰的嬉笑。原肆在关门的瞬间回头,朝他挤着眼,“叔叔,你不需要在白天补充阳气。”
  “那我什么时候补充?”
  “晚上,你吸取阳气的时间在晚上,放心,你会吸饱的。”
  男孩笑着,眼角透着一点得意几丝狡黠,那时白秋还没悟出这个哑迷的内涵,直到夜幕将至,玉茗命贴身的丫头抱来一床新被和丝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原来大家族的规矩不止体现在教人成才方面,还有那隐秘晦涩的——便是看上去还未长成的少年也该懂得鱼水之欢。
 
 
第230章 过往年华
  在昨天原隋摸他脸的时候,白秋就隐隐有预感,他留下来恐怕不会那么清白,尽管原隋也回归了家庭,尽管他让玉茗怀了孩子,但是那道眼神,那份欲言又止背后裹藏着多少心思,白秋还是有一点数的。
  原肆略显轻佻的语气也预示了他晚上要献身,至于这件丝衣……白秋拎起托盘上纯白如雪的云锦,这不是件普通的云锦,它下面是松的,套上去不像裤子,倒像个纱裙,这是方便人直接进来吗?
  白秋红着脸,圆圆的小鹿眼透出几分哀怨。
  他要和原隋上床吗?
  事到如今,如果他还和之前一样抵死反对,充当贞节烈妇,得罪了原隋,他的锦儿该怎么办呢?
  “咿。”
  阿苦在旁边,手指戳了戳白秋的胳膊。
  穿上吧,原爷是个好男人。
  白秋听懂他的心声,不否认小孩说的有道理,原隋是个好男人,曾经,原隋也是他的男人,可现在,他的男人是锦玉,即便是为了锦玉,这种行为就不算背叛了?
  还有玉茗,多滑稽!为什么她那么殷勤地要把丈夫推到自己身边?为什么嫣然就不这样?为什么是他和玉茗共享一个丈夫,却不是嫣然?
  为什么原家要在这个时候接受他?如果早十年,十五年,或许他已经实现了梦中的日子,而不会像今天这般别扭,难堪。
  “姐姐除了拿这床被子和这件衣服,还送来什么了?”
  白秋继续抚摸着衣裳,语气极为平静祥和。
  阿苦只当他同意了,松了口气,从背后摸出个铁罐子。是蛇油罐子,用来抹屁股的,白秋最是眼熟,他这辈子酱油醋都不一定齐全的时候,蛇油膏猪油膏是永远都有的,而他,也早就被这些软腻湿滑的东西搞的烂熟。
  “他什么时候来?”
  最后一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不用阿苦回答,廊上传来轻快的脚步声,一盏兔子花灯先一步送进。
  翩翩公子提着灯,穿着只在家中才能穿的宽大松袍,长发半披散,没戴冠,用一根发带稍稍绑住了,这样的原隋,没了白日里当家之主的威严,趁着清风明月,提着兔子花灯,一瞬间,时光仿佛倒退回了十八岁。
  那一年的原隋白秋,便是相逢在这样一个夜莺啼歌的夜晚,闻着杜鹃花,吃着炸油糕,在长长的花溪村到小镇的路上一遍遍回逛。
  “这个灯送给你。”
  美美的兔子花灯递到白秋手中,白秋碰着灯上活泼的兔头,不知为何,眼眶竟湿了,“又不是花灯节,你送这东西干什么?”
  “看它好看,给你玩,怕你寂寞。”
  “那些酸角杏仁也是怕我寂寞?”
  “怕,怕你嘴寂寞,刚来府上心烦吃不下饭,吃点酸口小零食,开胃的。”
  原隋目光缱绻,坐在白秋身边,一只手伸过来将白秋整个人圈住,清新而又炙热的气息马上把人卷拢。
  白秋没有抗拒,他抱着花灯,表情非常怀念,“你啊,还把我当小孩?”
  原隋说:“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个小孩。”
  他亲上来,湿热的吻印在白秋额头,白秋喘息着,闭上眼。原隋挥了挥手,阿苦知趣地退下,他把兔子花灯悬在床头,然后就着花灯柔和的光,温柔地给白秋褪去衣衫。
  就在白秋颤抖着,以为男人要覆上来,原隋忽然又停下了动作。
  “你愿意吗?”
  莫名其妙的,他问了这么一句。
  白秋睁开眼,两双眼睛近在咫尺,白秋不知道对方准备了多久,系着发带,穿着松袍,提着兔子花灯,这是年轻的原隋。他在面对三十岁身为原家家主的原隋还会挣扎,会动摇,但面对十九岁,人间初见的原隋,白秋发现自己竟说不出一句重话。
  他想到那年他们的七夕,那一晚他们醉倒在乡间田野,数着满天星辉,他们是那般恩爱,就像两只水鸭子在水塘交颈缠绵……
  “为什么要现在?”
  “嗯?”
  “为什么现在才回来问我这些?!”
  白秋眨着眼,泪水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原隋低头舔去那微咸的泪水,烛光摇曳,白秋听到男人呢喃着回答。
  “现在并不晚,我们还有时间,有未来很多很多时间。”
  ……
  白秋把自己给了原隋,像所有人希望的那样,如果这就是他留在这里的代价,那么这个代价对他来说并不算严苛,甚至最后他以为自己会难受、酸涩,宛如献祭的羔羊,但事实却是他感动、快乐,有一种重回十八岁的青春甘美,虽说这份甘甜没驻足多久,他自愿随原隋游上巅峰,是他当时没有一点勉强的选择。
  原来真正的句号落在这里,真的和一个人告别,不是对他怀有满腔的抱怨、失望,而是接受曾经一起经过的美好,看透他,放下他,自在从容地与他走向不同的方向。
  “原隋,你会救锦玉吗?”
  释然之后,白秋不准备再钓着或者欺骗原隋。原隋揉揉眼,偏头亲吻手臂上枕着的漂亮兔儿的碎发,声音柔的如化掉的蜜糖,“你希望我救他?”
  “嗯。”白秋诚实地点头。
  他如此坦率认真,闹得原隋都无法再搪塞撒谎。
  “我不救,我没法救,我想你留下来跟我。”
  “你知道我留不下来。”
  “你能留下来,大家都喜欢你。”
  “可我不能,我放不下锦玉,原隋,你都了解的,现在的我更爱锦玉。”
  “可你也知道他今生都翻不了身,难道就为了爱,你就要陪他去受苦?”
  “我不怕,你让我去吗?”
  “我不让,我们都已经和好了,不是吗?”
  “那你爱我吗?”
  白秋一点点攀附上来,湿润的圆眼睛温软地凝视着原隋,“如果你爱我,就帮我,帮我为锦玉减刑,放我去锦玉身边。”
  “白秋!!”
  “放我去吧,十八岁的白秋最喜欢原隋,三十岁的白秋最喜欢锦玉,昨晚我放任自己回到十八,可天一亮,我还是要变成大人的。”
 
 
第231章 离开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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