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她疑惑不解,“这里是乡村,又不是在城市里,看到蜻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笨蛋!你以为温带地区,二月分的时候会出现蜻蜓吗?何况是绿头大蜻蜓。”我呆呆地望着远处,大脑不知为何有些混乱,“这种蜻蜓,应该在四月底,或者初夏才会长出翅膀。现在它们的幼虫还在某滩水里游得正高兴呢。”赵韵含这才反应过来,依旧不以为然,“现在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排量那么大,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温室效应了。冬天也越来越不寒冷,蜻蜓不按时节出现也很正常啊。”
“或许吧。”我还是无法释然,“但是总觉得有种不安的感觉。而且那只蜻蜓很古怪。”
“哪里古怪了?”
“它的眼睛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就像绿宝石,漂亮到让人想把它挖出来。”赵韵含停住脚步,用力地看着我,然后用白皙柔软的小手按在我的额头上。
“你没有发烧吧,怎么刚才的话,就像某个潜伏在城市阴暗角落里的分尸狂魔。”我将她的手推开,挠了挠脑袋,一时间无语了。确实,那番话居然会从自己的嘴巴里吐出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不知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村子本身便有问题,一回到这里就浑身不对劲,虽然自己的感官并没有什么发现,但就是隐约觉得不对劲,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朝自己缓缓靠近……
在农村,通常隔一天赶一次场,而每一个礼拜就有一次大场。
今天是赶大场,路上行人并不算多,毕竟已经是早晨九点过了,摆摊的人早就去占好了位置。而想要买东西的人,也早早地跑去挑选新鲜的鱼虾、生菜等等了。
我和赵韵含相互无语,想着各自的心事慢慢向前走着。过了许久,她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阿夜,最近你真的有些奇怪。”
“我知道。”我回答得很干脆。
“而且你已经不是奇怪这么简单了。”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打个比喻吧,你知道其实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所喜欢的那个人,往往不是那人本身,而是喜欢自己对自己规划出的目标的感觉,就像男人好色一样,他喜欢的是他自己的感觉。”
“这个比喻太复杂了,我不懂。”
“我还没说完。我们再来做个试验,比如你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她的皮肤细白,所以很想摸一下,当你闭上眼睛去摸她手的时候,就快摸到时,把这位美女的手拿走,换上一只同样细白的男人的手,那你告诉我,你得到的感觉是怎样的?”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如果那个美女的手我从来没有摸过,那只会觉得是摸在了那美女的手上,会自以为是的感觉很舒服。”赵韵含笑了笑:“完全正确!感觉虽然一样,但事实上你摸的是某个臭男人的手。所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懂这个道理吗?
“所谓的爱,其实就是自己爱上了去爱的那种感受,然后会为之悲哀,会为之痛苦、流泪,但是你都愿意去爱。为什么呢?”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碰到的怪事,或者看到的东西,都是自欺欺人,是自己想让自己看到,大脑才会下意识地发出看到幻觉的命令?”我思索了一番。
赵韵含用力摇头,“你还是没有明白。唉,算了,当局者迷。其实你看到美女,想要摸她的手,都不是真的,你不过是在摸你自己规定出的那种感觉罢了。”我耸了耸肩膀,“你说得我更混乱了。”
“是我的错。”她苦笑:“我忘了你这个人根本只愿意逻辑思考,一切不符合逻辑的地方,都会自动用某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胡乱解释一番。”
“我看你才是莫名其妙。”我心里十分不爽,懒得再理会她,抬头向小径的远处望去。没想到一瞥之下,居然看见养马河岸,村人们默认的码头前围起了黑压压的一层人墙。
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狐疑地和赵韵含对视一眼,快步朝那个方向跑去。
一边拼命穿过人墙,一边努力收集资料,好不容易才将事情的大概弄清楚,原来是死人了。
死者叫做赵凡,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帮自己的老爸在养马河两岸摆渡,一做就是六年。平时为人老实,略微有点害羞。
昨天早晨接近六点的时候开船出门,然后便连人带船不见了踪影。今天早晨八点过的时候,尸体突然从小码头的木架子底下浮了起来。
我钻进了最内围,好不容易才看到尸体。虽然用麻布盖了起来,但还是能看个大概。这个男子高度大概一米七,体形微微有些肥胖,浑身还在流着腐臭味极重的河水。
他的右手僵硬地向外伸出,似乎生前想要捡什么东西。手腕上赫然有一圈不规则的血红印记,这是生前遭受到很大作用力后,才会形成的明显尸斑。
好奇地将尸体头上的麻布揭开了一角,刚瞥了一眼就被附近的村民给赶了出去。
郁闷,虽然明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看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我欠了他们一亿元没有还似的。
“又死人了。”赵韵含看着养马河奔腾的河水道。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死者的尊容还好吧?”她问。
“谈不上好坏。只是有点奇怪罢了。”她立刻来了兴趣,“怎么最近你老能遇到离奇古怪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快说来听听。”
“他死亡的一瞬间,脸孔上还凝固着一种贪婪兴奋的表情。譬如说突然让你知道自己中了五千万的大奖,发财了……对,就是你现在这种表情。”
我沉吟道:“你说一个要死的人,脸上透露出这种表情算不算奇怪?”
“恐怕……他是因为某种原因,在兴奋状态中掉进河里淹死的吧?”她迟疑道。
“不对,绝对是猝死。”我判断,“不管怎么兴奋,掉进河里窒息死亡都会经过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表情也不会是现在这种样子了。”
“这样说来,情况确实很古怪。”赵韵含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那,你有什么看法?”
“资料不够,没法判断。只有等他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想办法搞到手再说了。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再夜探一次尸阁。”
“免了!”赵韵含慌忙摇手,“要去你自己去,人家死也不要再去,恐怖死了!”
“没骨气。”
“哼,人家是女孩子,拿骨气来有什么用!”她振振有辞。
我却十分在意那具叫做赵凡的尸体。他手腕上的印记很古怪,像是手印,但是没有什么生物能有那种形状怪异的手掌。可是自己偏偏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相同的东西。还有他的船,据说养马河流域都找遍了,至今都没有发现。
上船渡到对岸,人山人海的农村市场总算到了。
中国人不论在哪里都多,特别是农村。在这条称为市集的街道上,一千两百多米的距离拥挤不堪,寸步难行。
我和赵韵含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就快被人群给挤到窒息了。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闹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
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和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视线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
“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连八音石都不知道。”我哼了一声。
“人家学的是民俗系,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凑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们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做出来的。”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过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
“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顾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
“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
“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
“你说得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
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忆有关。”
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
“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
“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就不能讲些别的!”
“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是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
“我四岁多的时候。”
“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遗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遗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没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遗忘和遗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遗失的事情。”
“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
“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没有……”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
“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第八章 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
“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
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
“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