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档口搜寻一圈,发现柜台角落有款也叫“摩尔(mole)”的烟,就买了。
很少人抽的老牌子,绿色的外包装,深褐色的烟纸,打扮得像根小雪茄,然而根本不是雪茄的味道。不过也好,她不喜欢雪茄,雪茄的味道过于豪华,霸道得久久都不会散。
炎热的夏季,站在路边抽着烟,看来来往往的路人,脑子里想的却是昨夜的种种。她约会过很多漂亮的女人,什么类型都有,但她很少会在激情过后都离开酒店了还回想。
论脸蛋,比摩尔漂亮的大有人在;论身材,好是好,但也总有比她更好的;论情趣,比她经验多更会玩的也不少……反正说不出哪里特别。
哦,对了,是节奏!摩尔能轻易且自然地配合她的所有节奏,无论缓急遽变。这不是经验技巧,也不是刻意逢迎,更像是一种天赋。
还有,在那一片漆黑之中,在体躯交缠间,她觉得摩尔既柔软又似蕴含着沉郁与决绝,既顺从又似依违两可,既肆意又似有所保留,既投入又似心不在焉……而这些相反的东西竟能共存着——以微妙的平衡。
总之一不留神就回味了。
体验这种东西很难描述的,如果用加点想象力的说法:就像摩尔是一个晦暗混沌的空间,她闯了进去,却发现竟是无边无界的。
需要想象的点在于:如何从没有边界的空间里出来?出不来的,因为没有边界了。
然而,她们已经互删了,若想再遇上,只能靠巧合了吧?
常住人口那么多的一个大城市,要偶遇一个人不容易,但想找还是有办法的。比如说酒店的前台就有登记摩尔的身份证信息,她们刚从同一个房间出来,要从前台套出信息并不难。
然后呢?再约?一而再再而三?
哦你说摩尔说她有男友所以才要互删的?霍绯箴认为这个层面的问题不是她需要考虑的,她只管自己能掌控的部分。
然而霍绯箴不打算做什么,刻意追逐不是她想要的。相比必然性,她更喜欢偶然性。未知的巧合才有惊喜,那些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事物,很快将索然无味。
猜不到的才有意思。
抽完烟,霍绯箴又改变了关于去向的主意:不在这个城市落脚了,改去两百公里以外的另一个城市。
全国赛之后,她就在新的城市找酒吧打工,也依旧约会不同的女人,交短暂的女友。
不知为何,那时她抽了将近一年的烟,平均两三天一包的量。抽的都是这个叫Mole的牌子,尽管这烟太偏门,不太好买到。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抽烟影响了她的味觉,有些细微的差别尝不出来了。对于调酒师来说,味觉变迟钝不是好事。
然后她便说戒就戒,抽掉最后一根后就再也不碰烟。
连同那花里胡哨的生活方式,也戒了。也许说严重了,只是忽然想换个生活方式,挑战些新事物罢了。
至于原因嘛,没什么特别,任何东西时间长了都会腻,厌倦了就换新。
维娜姐问她为什么不再去比赛,三十岁上下可是调酒师很吃香的年龄段。
“不想再表演杂耍了,想专心做出自己风格的出品。”
“这么快就赢够了,想遁世了?”
“嗯,闹够了,想安静一段时间。”
“有新女友了?”
“真没有,就是自己想。”
“哈哈哈,我可是知道你的哟,我的小徒弟。你既怕吵闹,又怕寂寞,别扭得很。”
“维娜姐真了解我。”
维娜姐何止了解她,而且仍如以前那般对她特别好。出钱盘了个店给她打理,从装修到运营都按霍绯箴的意思来,一点都不干涉。虽然盘个小店这点钱对维娜姐来说没多少,她手里光酒吧就有七八家。
如果霍绯箴开口说想要,维娜姐能手一挥就把店送给她。但无功不受禄,又怎能摊开手掌要东西呢?
霍绯箴原本只想借一笔启动资金,可维娜姐却不愿意跟她之间有任何借贷关系。维娜姐也是别扭,给她店给她钱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借。
所以,在她攒够钱把店盘下来之前,维娜姐都是背后的大老板,而她是全权负责经营的店长。
“一开始亏点不打紧,做想要的东西要沉得住气。”维娜姐这么说,就像那些父母出钱支持初次创业的孩子。
光出钱不管事还没有盈利要求,这跟借给她有什么区别?有:没有利息没有期限。
维娜姐对她就是这么好,比亲姐妹都还要大方。
而关于这个店,关于“酡晓”,只有一样是维娜姐拿主意的:店址。
霍绯箴问为什么选这个城市,明明有很多城市可以选。
“你说想去能看到海的地方嘛。那可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相信我,你会喜欢的。”
“再说了,你还年轻,别光顾着避世,大城市好发展。我妹也在那儿,妹夫是工商的,保你店开得稳。哦还有,我回去看他们时还能多见见你。”
维娜姐考虑事情还是那么周全,一举多得绝不含糊。
于是,说机缘巧合也好,说鬼使神差也好,她又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回一待就将近四年。
一个月前,店里一下子没有了驻唱。原因很简单,狗血的私人理由。
店里原本就只有两个周末驻唱,一男一女年龄相近,接触多了就生出感情谈恋爱了。在一起之后时间长了,也落了俗套地产生矛盾。分手之后一拍两散同时辞职,连找新驻唱的过渡时间都没给。
在酒吧里,这些分分合合几乎每天都会耳闻目见,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驻唱小舞台空了一个周末,离职那女孩就介绍了她同学过来,同样年轻,还带着学生气。
老板不管事,请驻唱这种小事店长拍板就行。
“白予绛。我没念错吧?”店长霍绯箴问。说这话时,她还是一身黑衬衣站在吧台后,没来得及铺上笑容的脸显得很严肃。
看得出这女生有一点点怯,但她仍是不偏不倚地笑着说没错。明媚干净的笑容,就像是个好孩子。
“还在读书?”
“大四实习了。”
“以前有驻唱过吗?”
“没有。但在学校组过乐队,在学校演出过,还接过几次商演。”
“你的乐队呢?”
“有的去外地实习了,有的实习很忙经常要加班。”
“你不忙?”
“不忙,周末也不用上班。”
那挺好。霍绯箴简要给她介绍了驻唱的工作要求,白予绛都逐一应了。末了例行让她唱一首。
白予绛不会吉他,但钢琴弹得好,借了店里的电子琴,自弹自唱了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
酸甜口味的恋爱主题的小歌,咋听欠了点火候,但细听却也饱含少女的纯净与细腻。由这样的年轻女生唱出来倒是显得清纯可爱。
“词曲都是你写的?”
“嗯……”坐在琴边的女孩没什么自信。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脚踏入了社会,一脚还在校园里。在吧台见多了痴男怨女,这种纯净对霍绯箴来说很治愈。
写出这样的歌的女孩,从青涩变得成熟也许并不需要多长时间。霍绯箴忽然有点想目睹这个过程——她没见过。她的生活向来乌烟瘴气,纯净的东西太罕见。
见店长不说话,白予绛怯怯地问:“是不是我显得太孩子气……不太符合店里的氛围?”
“不会。”严肃的店长终于笑了,“你没有烟火气,干干净净的气质也是个有趣的特点。”
白予绛眨了眨眼:“那就是通过啦?”
“对。这个星期五晚上八点半来上班可以吗?”
“可以!”
然后是面试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嗯?咖啡吧。”
“酒呢?”
“很少喝。嗯……偶尔会喝点果酒。”对于酒白予绛没什么底气,“驻唱需要喝酒的吗?”
“不用。了解一下你而已。”霍绯箴如是说。
只有一个驻唱当然不够,大四的学生也不能唱到很晚。招聘信息还在挂着,过了一周又来了一个歌手,是不管事的维娜姐介绍的,说是她亲妹妹丽娜的同学,交代霍绯箴把把关。
晚上人就直接过来了。
看着眼前浓妆卷发的歌手,霍绯箴极快地闭上眼又如常睁开:“好久不见。”
不是客套话,是真的好久不见。
卷发的歌手也看着她半眯眼:“你还记得我?”
“怎么会忘呢,摩尔。”
“不过一面之缘而已。”
“两面。”
摩尔默认她的纠正,在吧台边坐下。
看到她身上的姓名牌,笑了说:“原来你叫小松,霍绯箴。”
原来她还记得她的名字。
“‘小松’比较好记嘛,毕竟真名太难记了。”
摩尔挑了一下眉,难记?那当初告诉她真名,就是不想被记住吗?
“话说,你记得我真名吗?”摩尔就像那么随口一问。
“你没说过。”
“哦。”拖长了一点点糊弄的尾音,确实没说过。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别了吧,很土的。”
“也行吧。”不想说也没所谓,还是先说正事,“维娜姐说你之前也在别的地方唱。但还是……现场唱一首?”
摩尔向小舞台摆了摆拇指:“直接上去唱?我只唱不弹的哦。”
“可以。”
这时店里的客人不多,摩尔自己准备了伴奏,叠腿坐在那儿。没作任何介绍,开口慵懒地唱了一首上个世纪的老歌:《Loving Strangers》。酽酽的声音收放自如,似低诉又风情万千。
唱完她就走下来,是对自己的歌声绝对自信。把稀稀落落的客人掌声抛在身后,径直回到吧台边,坐在正对着霍绯箴的座位上,说:
“真没想过还能遇上你。”
“我也没想过你歌唱得这么好。”
“算是缘分嘛?”摩尔打趣。
“那得看你愿不愿意在这种小店驻唱了。”
这样的水准,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环境更高的报酬。
“进门时确实想过扭头就走。”摩尔笑了笑,“不过想想还是算了。”
真想走早就走了,哪会多余地唱首歌。
“感谢给我留面子哦。”又问,“为什么不在之前的地方唱了?”
“腻了。”
霍绯箴也笑了:“不错的理由。”
有些话,点到为止就好。当一个人说腻了,通常只是她不想长篇大论说真实理由。一个上道的吧台调酒师,就是要学会在一句回应里传达两层意思:“心照”和“不宣”。
还是面试的最后一个问题:
“你喜欢喝什么?”
摩尔瞥了一眼霍绯箴身后满布各种酒瓶的背景墙,嘴角勾了笑说:
“马天尼。”
笑而不语,往事不必提。
马天尼这款酒很经典,名字也广为人知。喝起来有股独特的腥味。
说到腥辣不得不提血腥玛丽。但跟血腥玛丽那直白的番茄腥味不同,酒色清透的马天尼是另外一种腥。特别是加入了三粒黑水榄后,宛如浓烈的酒精里弥漫了荷尔蒙的味道。
最像谁的味道呢?最像摩尔的味道。
自然,这仅是霍绯箴心底的定义,对谁都不曾透露,包括摩尔本人。
霍绯箴边擦杯子边说店里的规矩:“员工点单七折,记账扣除。”
最无关紧要的规矩,仿佛认定了人家刚试唱完就一定会点酒喝似的。
“现在再唱一首可以换酒喝吗?”
“最便宜的也要三首才够。”
“小气。”
“请你好了,喝什么?”
“Tequila.(龙舌兰)”
“Boom吗?”
“Boo”
不知道调酒师请客是怎么记账的?总之,矮杯、冰块、盐、柠檬皮、龙舌兰、苏打水、纸盖,已在桌面。
这是一款要敲杯子的酒,会砰地一声炸响,所以才叫Tequila Boom。
摩尔张开五指连纸盖罩着杯口,提起一截,垂腕把杯底敲向桌面。清脆的“boom”声炸响,杯中瞬间汽泡翻腾,卷着龙舌兰炸开来。
跟随这清脆的炸响,户外区也传来“砰”的声响,紧接着还有些喧哗嘈杂——外面有人闹事!
霍绯箴向正在削柠檬皮的大松使了个眼色。大松停下手里的活儿,擦擦手,带上阿斌出去了。
隔着大玻璃窗,看到边上有几个人拉扯着动手动脚,像是有人喝醉了。不一会儿,大松也出现在窗外,一个大步冲过去,朝着闹得最凶的那个男人脸上砸了一拳。那男人倒在地上没起来——平息了。
又过了一阵,大松回来说,旁边店的客人醉酒闹事,骚扰我们的客人。
摩尔施施然喝下第二杯Tequila Boom:
“不报警吗?”
“没伤人,没事。”大松说。
摩尔挑了一下眉,笑笑不说话。敢情店员伤人不叫伤人。
“喝酒的地方,偶尔难免的。”霍绯箴也对她说,“没事。”
明明挺大动静的,真轻描淡写。
大松一拳收拾掉闹事的人,回来吧台继续削那段细长的柠檬皮,手法倒是细腻。
他抬眼看到摩尔和霍绯箴隔着吧台内外在说话,就跟平常的客人与调酒师那样。
不过,他觉得这个来应聘的歌手有点眼熟。
他又再多看了两眼,终于想起这个卷发的女人在哪里见过了!这两个人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也在场。
在大松的记忆里,他小松姐身边的女人走马灯似的换,很多人喜欢她那酷炫的调酒手法。但她从不会故意卖弄花式调酒的技巧去勾搭女人,除了一回——就是为了眼前这个算不上有多漂亮的女人。
那时这女人比现在年轻,不及现在会打扮,独自坐在热闹酒吧一角哭着喝闷酒,就像自成一个孤岛。霍绯箴见到了,就撇下一群玩得正开心的朋友,过去跟她搭话。
第6章 大松和小松
白天卖简餐晚上卖酒的小清吧“酡晓”,在餐饮街的酒吧里,生意的排名估计是倒数的。毕竟生意好的酒吧都不会费劲在白天做简餐。
不过,在这街上工作了比较长时间的人都知道,酡晓有两个看起来很不好惹的调酒师。一男一女,分别叫“大松”和“小松”。
大松高大结实,打架很厉害;小松不笑时脸很凶,能不能打不知道,但大松都听她的。遇上闹事的或者不方便报警的事,找他们帮忙一般都能解决。虽然餐饮街上出现这类事的时候也不多,但印象就是这样的,传来传去说多了,好像也就成了事实。
不熟悉的人以为大松小松是一对,稍微熟悉的人知道他们其实是姐弟。更熟悉的朋友才知道他们姓氏不同,也没有血缘关系。
这外号起得也有点由头,大松姓宋,叫歪了就变成“阿松”。那时在酒吧打工,维娜姐说得起个好记的外号。姐弟俩总是一起出现,体格又相对一大一小,就随口起了“大松”和“小松”。后来叫开了,就一直使用至今。
严格来说,霍绯箴只比大松大几个月,而且连法律上的姐弟都算不上。她的妈妈和大松的爸爸压根没结婚,只是以夫妻的形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
初中时,霍绯箴就已经自己租房住了,省得掺和她妈妈那些丰富的恋情。因此,即使忽然多了个同龄的弟弟,而且还从外地转学到她学校,还同班,也可以完全当他不存在。
然而大松跟不上学校的学习进度,说话还带点老家的口音,在他们这种风气不好的学校里就是容易被欺负的一类。那时大松还没长得很高,但也不是瘦弱型还蛮结实的,就是人太老实了,被人踩到脸上都不吱声。
在被欺负这一点上,他们很像。因为妈妈的原因霍绯箴也经常转学,由于脸长得凶,也很难交上朋友,也曾遇过校园暴力。当然,那是以前,后来她想办法让自己变强了,就自然会让人知难而退。
好歹也是周末会在同一桌吃饭的“家人”,老实的“弟弟”被欺负,叫人有点不忍心袖手旁观。
反正霍绯箴成绩还不错,也没什么朋友,很有时间给这个名义上的弟弟解答点学习上的问题。偶尔在大松因为口音问题被嘲笑时,她也会帮忙怼回去。慢慢的,大松学习是跟上来了,而她也被卷进了大松遭受的校园暴力里。
对此霍绯箴无所谓,早就习惯了,她也有能力保护自己。倒是大松对她这个有情有义的姐姐愈发感激。
后来没多久,校园暴力就结束了,原因是大松把小团体的领头狠揍了。那个膀大腰圆的男生比大松高也比大松壮,但大松气极了一手掐着他脖子推到墙上,单手,把人推到几乎双脚离地!武力值高下立现。
“以前在老家要帮爷爷做船上的活。”大松如此质朴地解释他力气特别大的原因。
至于一直忍气吞声的大松突然生气揍人的原因,不是别的什么,而是他们对霍绯箴出言不逊。
其实他不知道霍绯箴能自己处理,不过这样也好——霍绯箴除了谢谢没提多余的话——反正以后他们就不敢欺负他了。人类社会也是弱肉强食的。
之后,机缘巧合又再揍了几个小混混,再加上大松个子和体格都在迅速猛长,变得光站在那儿就不容小觑。于是他变成了别人口中的“松哥”,而霍绯箴就是“松哥”最崇敬的姐姐。
到了高中,她妈和他爸就分手了一拍两散,倒是姐弟情谊没有散。
只不过,没有血缘基础的姐弟情谊能有多深?正值青春期的男生,又怎么会单纯地对所谓的姐姐如此听话如此充满保护欲?
有些话大松没明说,但霍绯箴心知肚明。她从小就看着妈妈和不同的恋人分分合合,情情爱爱这些事她清楚得很。
她觉得大松确实是个好男人,比妈妈那些恋人都要好。在姐弟的名义之下,大松对她很好,她也对大松很好,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打架,一起打工赚零花钱,一起度过各种中外节假日。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觉得对方很重要……除了一件事:他们总是保持身体上的距离,她对他提不起任何欲望。
也许这就是无奈的亲情?——在那些年里,霍绯箴这样想。
直到19岁那年,霍绯箴在一个美丽的女人身上找到自己的欲望时,她终于真切理解到爱欲与亲情间的最大差异。
当她把这些都细细说与大松听时,大松说:
“我早看出来了。没关系,你永远是我姐。一切都不会变。”
才19岁的少年说出来的诺言也许不可信,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大松一直践行至今。
看,多么好的一个男人。至今未婚,单身,养了两只猫,只交过一个女友,分手还是因为对方家里嫌他买不起房。
“店长店长。”白予绛叫她。
“别这么叫,叫我小松就好。”霍绯箴指了指围裙上的姓名牌。
“好的,小松……姐?”好像大松也是这么叫她的。
一般来说,霍绯箴不喜欢被其他人加上个“姐”字,这让她显得像个大姐头或者显得老气。但,也确实早到了被年轻实习生尊称的年纪了。
“话说,以前我来过店里,还记得吗?”白予绛满怀期待。
“嗯?”霍绯箴想了一下,她对客人的记忆力挺不错的,但真没想起来。
“两年前,我才大二。那时你还是长头发,扎起来的。”白予绛在脑后比划了一下。
“唔,那时是的。”
“我跟一个男生一齐来的。那天下午,你正在门外修灯牌,完全看不出是店长。”
还是没有印象,但修灯牌有印象,那灯牌老是坏。
“我们要做一个调研的作业,选的调研对象是这条街的商铺。那时你还说不要影响客人就行。”
回想半天有一点点印象了,附近有两所大学,确实时不时会有学生来。不是客人的事,她无心记太久。
“哦……我挺烦没事来调研或者拉赞助的学生。”当面这么说有点不好意思,“当时我语气应该挺凶的?”
“是啊是啊。很凶!但不是凶我,是凶我同学。那时我还想,这个姐姐好凶!”白予绛又抿嘴笑了笑,“可是也好酷。”
霍绯箴也笑了:“不要被外表蒙骗了,社会上坏人很多的。”
“我知道的,所以来应聘前还挺犹豫的。”
“那你还敢来?”
“我同学说这个店最安全,不怕被客人骚扰。”
“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上班时醒目点,有事跟我说。”
“好的,小松。”白予绛托着腮笑眯眯地应道,并没有加上“姐”字。
清澈的笑容,像悬崖边初初绽放的一朵小花,等待阅历的雕琢。
两位驻唱来了有一段时间了,客人反响不错,身为店长霍绯箴对此很满意。
周六下午,白予绛邀请霍绯箴去市立图书馆,原因是:她收到了奇怪的匿名短信。一般大家都会在社交软件上沟通,而白予绛收到的匿名消息,则是来自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通过短信的形式发过来的。
图书馆这种地方霍绯箴基本没去过,找到所说的阅读区时,白予绛已经打开电脑在做事了。
按照说好的,她们装作互不认识。霍绯箴随手拿了两本书,在斜对面隔了两桌的空位上坐下来。
白予绛看起来心神不宁,也不敢太四处张望,就时不时往她这边瞥。霍绯箴给她发了条消息,让她放心,原本打算干嘛就干嘛。
耐心等了两个多小时,书看了小半本,也没看到什么可疑的人。霍绯箴决定不等了,合上书,起身坐到白予绛对面的空位。
过了一阵,白予绛比着嘴型说她想去洗手间,但有点害怕。
洗手间在阅览室的尽头,白予绛出来时,霍绯箴已经在洗手池旁等她了。
“他还有找你吗?”
“没有了。”白予绛还拿出手机再确认一次。
“我一直在观察周围的人,没发现可疑。和你坐一桌那两个人呢?有异常吗?”图书馆是四人桌,跟白予绛同一桌的还有两名女性。
白予绛摇摇头:“我来之前她们就在了。而且……我觉得发匿名短信的人像是个男的。”
“走吧,我们去喝杯咖啡。”霍绯箴说,“都过了两个小时了,估计那人不打算真的现身。”
于是谈话的场地转到了附近的咖啡馆,靠窗的座位还能看到路上的人来人往。附近不愧是商业旺地,一杯热拿铁,一杯冰摩卡,没什么特别,就是比别的地方要贵。
“有想到是什么人做恶作剧吗?”
“应该是认识的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在哪里实习,也知道我在哪个学院。我问了好几次他是谁,就是不说。而且信息的内容……也让人很不舒服。”
“我可以看一下内容吗?”
白予绛打开手机,霍绯箴接过来从头开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