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看上去半信半疑,但作为科学的忠实拥趸,他接受了这个解释。
“我能有幸得知是什么科技吗?”
爱丽丝沉默了几秒。
“量子力学。”她确凿无疑地说。
第88章 第三种羞耻(19)
很难想象有外地人会喜欢哥谭这座城市。哪怕在伯蒂这个本地人看来,哥谭也像是一直伏趴在海岸边的巨大癞□□,后背上布满了丑恶的凸起和坑洼。有时候,他甚至认为,不是常年阴云密布的天气造就了哥谭的气质,而是哥谭的气质造就了这样的天气。
绝大多数哥谭人都终身生活在这个城市,这令哥谭像是一个封闭式的孤岛。
孤岛上的居民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世界存在——不,不是理智上的不知道,而是情感上的不知道。就像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基督徒能够在充分理解达尔文进化论的同时,又坚信人类由上帝造就一样。人类的浅薄在此,深奥也同样在此。
从先生那里回来后,伯蒂时常陷入古怪的思考之中。
他以为他回家后的梦里一定会充满光怪陆离的内容,然而事实恰好相反,他一沾上枕头就感到疲惫如山般压下,而他只经过了闭上眼的这一瞬间,就进入了死亡般的沉眠。
醒着的时间段里,他对自己掌握的小小帮派做出了一些安排。惩罚因为他的离开而蠢蠢欲动的属下,暗杀妄图窃取他的财富和权力的对手,处理一些不能写在书面上的交易,为完成了任务的雇佣兵们付清尾款。
他忙碌得要命,每天从睁开眼睛就开始与人会面,用餐的时候还要查看这些天积压下来的情报文件。
哥谭是世界上节奏最快的城市,因为死人太频繁了。说不定昨天才结成同盟,今天就得因为对方被灭了满门而提心吊胆,唯恐被连带着一起解决了。
为了自保,也是为了利益,他得知道哥谭的上流人们都在干什么,还得知道又有哪些麻烦人物从疯人院里越狱。掌握后者的情况要比前者重要得多,同样也要麻烦得多,得从无数小道消息里筛选出最接近真相的那个。
当然了,老道的哥谭人都知道,永远有捷径可以走。只要关注蝙蝠侠的动向,了解他询问的问题,自己再有几分实力,就能在哥谭保住性命。
蝙蝠侠最近在追查军火动向。这是常规的小麻烦,堪比其他城市的盗窃案。
这说明“大人物”们的计划还停留在计划阶段,正是他们这些小帮派张口抢食的好时机。
但伯蒂对此毫无欲望。过去那些催促着他、逼迫着他往上爬的东西都消失了,他的食欲大减,吃东西对他来说再没有任何享受可言。他越来越少地感觉到饥饿,越来越多地感觉到饱足,然而,与此同时,一种崭新的渴求愈演愈烈。
终于结束了工作,他让保镖都停留在门外,独自坐进沙发。
正是先生赠送给他的沙发。一个精巧、舒适、甜美的柔软怀抱。它拥抱他的热情比最浪荡的昌技还要过火,那股恨不得包裹住他每一寸皮肤的劲头,叫他又受用,又恐惧。
——赩燏
伯蒂试过摆脱它,可很快就投降了。胎儿不可能脱离母体,那不是上瘾或者迷恋,而是一旦脱离就会死亡。
他不是对自己投降,而是对死亡投降。
他躺在沙发上,注视着窗外的哥谭。浪潮向他涌来,剧烈的颠簸让他越来越深陷入沙发。
他慢慢地沉下身体。
一点,又一点。保持着节奏。他的皮肤蠕动着,像是蛇的喉咙在吞入食物。
伯蒂吞入了沙发。
又或者沙发吞入了他。
现在,他完完整整地包裹住沙发了。
又或者沙发包裹住了他。
他闭上眼睛,发出惬意的咕哝,如母体中的胎儿发出呓语。
沙发紧紧地压缩着,挤压着那具原本包裹着伯蒂的肉囊,温柔的爆裂声浸在水声中。它慢慢地嵌合到伯蒂的皮肤里,鲜红的液体被它收紧的动作拧出来,浓稠的红浆活体般游动,爬满沙发的表面,又凝结,变硬,结痂。
孤岛上的居民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世界存在。
伯蒂知道了。
亚度尼斯在哥谭的小巷中漫步。
血腥味。痛苦。惨嚎。
被摧毁的人,被折辱的人,被碾磨的人。
阴沉的浓雾。明亮的灯光。豪车、华富、美酒、珠宝。哭泣,尖叫,呜咽,呻吟。挣扎,抽搐,战栗。在绝望中高潮,亦或是在高潮中绝望。
它们全都是会令人类快乐的东西。
而令人类快乐,会令他快乐。
……好吧,那不会令他感到快乐,他不会快乐。但起码那已经足够接近。
尽管去接近它似乎也毫无道理可言。他更应该做的是回到他的母亲和妻子的怀中,回到祂伟大的躯体里,被祂消化,也由祂孕育。
但总有些属于人类的东西还潜藏在他的深处,给予他一些行动的逻辑。
这很让他烦恼。
“……这就是你把我抓到这里来散步的理由?”康斯坦丁极其无语。
“我以为这是约会?”亚度尼斯压下眉尾,露出委屈的、惹人怜爱的神色,“吃饱喝足,身体交流,短暂休息积蓄体力之后,再在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地方牵手散步,吐露心声——”
“奇怪,”说到这里,他已经接近自言自语了,“明明每一步我都严格执行了。你没有意识到这是约会吗?”
康斯坦丁咳出一口血来,又抬起空闲的那只手,粗暴地抹掉血迹,说:“我刚才监狱里刚打了一架。我的肋骨断了三根,三根都戳进肺里了。我的小腿被锤了几下狠的,可能是假性骨折。”
亚度尼斯垂下头,吻了吻康斯坦丁的手背,温柔地回答:“虽然你不是为了这次约会才特别地梳妆打扮,但我还是非常满意。”
康斯坦丁剧烈地咳嗽着,血沫溢出唇角,他很不耐烦地舔掉它们,然后把沾着血的唾沫吐到亚度尼斯的脸上。
“……”亚度尼斯没有躲开。
他凝视着康斯坦丁,思考了一会儿,还是没办法分清康斯坦丁到底是在挑衅还是在与他调情。
于是他抬起手,递出夹在指间的丝卡烟。
“我这样能抽烟……?算了,死不了。”康斯坦丁叼起烟嘴,烟头无火自燃,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烟头亮得像一枚星星。
他又一次剧烈地咳嗽起来,血水和烟雾同时从他的嘴唇鼻腔里淌出,他在疼痛中拧着眉,咳嗽得愈发激烈,哪怕这样,他也用牙齿牢牢咬着烟头,用力到咬肌和眼角都在痉挛。
漂亮的面孔淡化了一些表情上的狰狞,然而艳红的血、灰白的烟雾掩映中,康斯坦丁相比起人类,更像是恶鬼。
亚度尼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发自内心地夸赞道:“你很美丽,康斯坦丁。”
“比、咳咳、比不上你,美人。”康斯坦丁艰难地从牙齿和烟嘴里挤出这句话。
“和我做比较是不是过于吹毛求疵了?”
亚度尼斯仍旧专注地凝视着康斯坦丁。
这是哥谭,所以当然不会出现什么“阳光投射在他身上,为他的面孔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的事情,但亚度尼斯的皮肤表面确确实实地在散发微光。
仿佛光洁完美的陶瓷沾着水迹,带着血的唾液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一直落到他的颈边,仿佛一路燃烧了过去。他散发出一股又甜又腥的、混乱暧昧的气味,康斯坦丁分明地从这股气味里嗅到了他自己……
明明已经做过那么多更加夸张、更加诡异的事。
康斯坦丁并不认为他爱亚度尼斯。
触碰亚度尼斯是危险的。祂的存在撕裂了世界的运行规则,尽管这规则在祂漠不关心时也岌岌可危,尽管这规则本就只是看起来有其规律。
可是在祂之前,世界只是混乱和滑稽而已。祂的存在却令一切联系都被折断,被摧毁,连混乱和滑稽都不再有。
“饶了我吧。”康斯坦丁说,“求你了,饶了我吧,我是个贱货,我是个表子,你喜欢贱货表子的话满哥谭都是。我有什么好的?饶了我吧。”
他已经无法呼吸了,嘴唇乌紫,生命的火光逐渐熄灭着,情绪在此时都褪去了,他昏沉而麻木。
疼痛之中,他的嗓子和舌头反而灵活起来,因此将话说得无比流畅,每一个字都和着血和命掷出。
“饶了我吧。”他重复道。
这个怪物竟然敢对他说“你爱我”,还用那么肯定的语调。他知道人类的爱是什么东西吗?他知道这东西有多复杂吗?他知道心绪因为别人的微小行为起伏不定是什么感觉吗?他知道依赖和占有欲产生的感受吗?他知道嫉妒是什么吗?他知道什么?
亚度尼斯静静地说:“你知道吗?”
啊。啊。啊。
康斯坦丁想要纵情大笑。
他快要死了,可狂喜依然从他的喉腔里喷出来,变作古怪凝滞的“嗬嗬”声。哑巴就是这样笑的吧。他不在乎。他想要大声狂笑,然而在生命的最后片刻,他连“嗬嗬”声都无法发出。
血雾蒙住了他的眼睛。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可又无疑地看见了亚度尼斯。
这个怪物依然目不转睛地凝视他,他同样依然不认为他对这个怪物怀有爱意。
可亚度尼斯微微地笑了,笑容竟然澄澈宁静得像是辉光中没有波澜的海面。
“想要我饶过你吗?我并不是第一次听你说这种话。”亚度尼斯说,他的声音魔咒一样伸进康斯坦丁的大脑,“你骗起自己来也很卖力啊。”
亚度尼斯放开手指。
在真正理解之前,康斯坦丁用最后一点力气扣住了亚度尼斯的手。
亚度尼斯回握住他,这怪物手掌中似乎长出了尖刺,并且这尖刺钻进康斯坦丁的血管,让他的心脏轻微地瘙痒和疼痛起来。
那个声音这么命令。
他嗅到了奇异的腥香,于是仿佛痛饮过烈酒一般醺然。他闭着眼睛,然而不属于人类的感官却从他人类的身体里生长出来,如同一口自他口中吐出的烟雾一般向外逸散。
人类的头脑无法理解这异样的感官。
但他的心——他的情感——
他的——
他、他却——
他理解了。
他理解祂了。
难以言喻,难以表述,难以描绘。没有任何相近的东西可以用作比喻。祂——亚度尼斯——啊,原来祂确实是一个“他”。
“你居然在想这个?”
亚度尼斯说。
烟雾轻轻地笼罩了亚度尼斯,于是,这一次,康斯坦丁逐渐勾勒出爱人的面目。
他并不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然而确实出现了一条路径,将他与他不可名状的爱人联通。
“爱人。”
亚度尼斯轻轻地说。
祂不是在说话。祂是更加庞大的一团浓雾,时而澄澈如水流,时而旋转如群星,时而焚烧、爆裂、坍塌,无尽地漫延出去,仿佛是某种天外之物偶然投下的、扭动的影子。
祂在唱歌。
不,祂并未真正意义上地通过自己的躯体歌唱,只是祂发出的声音无比曼妙,那么辽阔和空旷,仿佛巨大的石窟里一滴溅在地面的水所发出的回音。
他只捕捉到这回音中的一点余韵。
但他已感到人类的肢体正因这点余韵腐败,那感觉并非死亡,而是时间。
时间并不如死亡一样惹人讨厌——他想,但这想法朦朦胧胧的,隔着玻璃纸一样不真切。他还有意识,那么,他是死了吗?不——没有,他感觉到了,他没有死,只是时间在流逝,不断地、不断地流逝,而他始终没有触摸到死亡——
“人本来也不会死。”亚度尼斯静静地说,“所以人才可以那么轻而易举地复活。真正的死亡……”
祂的歌声变得更加辽阔、更加空旷,恢弘又光怪陆离,祂的歌声在描述梦境,一个囊括了所有时间线的梦,一个将无穷宇宙笼罩其中的梦。
“……死亡亦会消逝。”亚度尼斯说,“那才是‘死亡’。”
祂的形容多么完美。没有任何冲突,仅仅是真理其本身而已。祂的世界多么广阔,抚平了他的所有伤痛,也平息了他的所有愤怒。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曾经发生、正在发生、即将发生,他只是宇宙中一颗星球上某条河流中的某一滴水珠,因为某一个巧合跃出水面。
这就是你眼中的世界吗?
“不。”亚度尼斯的声音依然轻柔,“比这更混乱,更广阔,更复杂,更……”
祂的歌声停下了。戛然而止。甚至让他感到有点不适。仿佛习惯了巨响的人突然来到寂静处,相比起外界变安静这种可能,这个人会更疑心是否自己聋了。
“……痛苦。”
这个怪物用人类的语气说。
祂——他听起来不是很确定。然而他又如此美丽,他的声音,他所发出的人类的声音,明亮得像是雾霭中的一束辉煌金光,如此稀薄,由此愈发明亮,如此明亮,由此愈发稀薄。他的不确定因此显得天真起来了,却并非孩童的天真,而是……
……被脱光了衣服后,还会咬着指头说“哥哥你在干什么”、“感觉好奇怪,痛痛”的天真。
直白地形容,天真得像个生理弱智。
“唔。”亚度尼斯含糊地说。
祂听起来不打算争辩,也不否认他的想象。那么事实和他的猜测大概相差无几,从生理——如果这个词能用来形容亚度尼斯的话——上说,祂没有这种功能。
祂没有痛苦这种功能。
祂没有所有和情绪有关的功能。
他指责的话竟然是真的。祂真的没有那种东西。
康斯坦丁在幻觉中眨了一下眼睛,想要看清亚度尼斯的表情。他用力转动眼球,血雾淡去,他的视线慢慢清晰。
“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
祂的声音里带着疑惑,究竟是伪装还是真实呢?康斯坦丁涣散地想着,他觉得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太久了,不是以人类的时间观念为尺度的太久了,而是以祂自己为尺度的“太久了”。
此刻他正在生死的交错之间。不过这不是值得多考虑的事,总之他已经经历过太多遍了,死而复生是神迹,而神迹又往往是重复出现的。以人类的标准说,他会死去无数次,又复活更多次,那都不是真正的“消逝”。
“喂,弱智。”康斯坦丁说,“我怎么还是看不见你?”
他感到一抹淡淡的烟气覆住他的双眼。
他看到了——
那抹烟气重新遮住了他的眼球。
“不必说。不必想。忘记吧。”亚度尼斯说,“你明知道这对你没有好处。”
康斯坦丁并不答话。他做过的没有好处的事情多了去了,为此也算是吃尽苦头,然而下次碰到了,他还敢再做。他只是沉默地体会着。
这个怪物假装自己是人类实在是太久了。
“我们还没有散完步。”他说着,举起自己始终被亚度尼斯握住的那只手。
亚度尼斯点了点头,又重新带着他往前。
这里依然是哥谭,却变了个模样。康斯坦丁用烟雾般的感官俯瞰这座城市,看到了精密且工整的几何结构。地上的建筑和地下的管道构成了花田般绚烂的纹理,色泽艳丽,如同被搅散的彩虹。
这是一座堕落的城市。
人类的情绪在拼尽全力地燃烧,于是满城都是星星点点的微光,像花田中飞舞的萤火虫。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都是快乐的。当然,他们痛苦、绝望,可他们都无比快乐,满城都是纵情的欢笑。
他忽然意识到,哥谭绝对是一座景色优美、气氛温柔的城市。
“我……”康斯坦丁若有所思地说,“我疯了?”
亚度尼斯中肯地说:“应该没有。”
因此康斯坦丁明白过来:“我疯了。”
“没有。”
“你不懂。”康斯坦丁说,“你是个弱智。”
“……我不喜欢你这么叫我。”亚度尼斯说,“你真的没有疯。”
“给我证明。”
“有一个非常简单而且易于操作的判断方式是,当你明白到你的状态不是正常人类应有的状态,并认为自己可能疯了的时候,”亚度尼斯说,“你恰好没有疯。”
康斯坦丁认为这话有道理,没有提出异议。
他们肩并着肩漫步,时间长得没有终点。康斯坦丁认为这种无声的步行很适合用来想点什么,可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想。大部分时间他都头脑空空地跟着亚度尼斯的脚步,少部分时间,他在听亚度尼斯轻盈的歌声。
他的生命正在重燃。
这感觉很美好。
就像被恶魔追着咬了几年,每时每刻都绷紧了神经,最后靠着牺牲某个朋友脱困;就像在那之后,他抽掉几盒丝卡烟,灌空自己能找到的所有酒瓶,醉溺在自己的血和呕吐物里。
此刻他既不疲倦,也不悲伤。他清楚地知道他的整个一生都在拼命地逃跑,那没有什么意思,因为其实逃不逃跑结果都会一样。
“我们就这么走到永远吗?”他问。尽管不关心答案。
“那可以做到。”亚度尼斯说。
“讲讲你的故事。”
“你想听什么?”
“讲点你永远不打算对别人讲的。”
“那太多了。”亚度尼斯说,“让我想想。”
他的思考或者回忆花掉了许多时间。
“在最初的最初,最早的那个最初,我是作为献祭材料降生的。在还没有经过仪式升格成为母亲的幼子之前,我是一个人类。男性人类。教派花了数百年时间严格控制血统,才得到了性质稳定的我。”他说,“但我的魅力属性过高,因此看守我的教徒把我偷走,藏进了一所大学。”
“我在大学念了很多年书,期间被召唤或者献祭了很多次,作为人类的我在很小的年纪就完全疯掉了。不过这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因为在这样的反复提纯里,我的属性越来越接近母亲的要求。”
“当我的状态到达人类的终点,母亲以真身降临,接纳了我。”
“我就是这么诞生的。”亚度尼斯说。
“你讲得太枯燥了。”康斯坦丁评价道。
“因为这些都不是我要讲的重点。”亚度尼斯轻声说,“在被偷走之前,他们把我关在一个单向透视镜组成的方盒子里,没有光,没有空气,没有食物,就这样关了我很多年。这是为了让我‘渴求’,而不让我理解我究竟渴求什么。我将渴求一切。”
“把我偷出来的教徒,在打开盒子的一瞬间,对我说:‘我爱你’。”
“然后他请求我爱他,即使他清楚我完全无法理解。”
亚度尼斯停住脚步,转过身,将手指放在康斯坦丁的脸上。他的手指释放着光热。
哥谭的风声凄厉地哀嚎着,康斯坦丁的生命越是回归,异常的感官就越是衰退。但他此刻却在想亚度尼斯被放出盒子后看到的是什么。亚度尼斯从未表现出对自然景观的特别偏好,但这个故事里暗示了他确实有所偏好。他当时看到的是什么?
“浓雾。”亚度尼斯说,“淤泥一样的浓雾。”
康斯坦丁没什么想问的了。
他发了很长时间呆才发现亚度尼斯还在等待。他不是不知道亚度尼斯在等待什么,只是感到十分诡异。当属于人类的生命回归,他的理智重新占领头脑,情感上就更古怪了。
“这毫无疑问是成功的约会。”亚度尼斯指出这点。
“……所以呢?”
“成功的约会都有奖赏。”
更诡异了。
康斯坦丁僵硬地说:“……我爱你。”
亚度尼斯被逗得大笑起来,眉毛高挑,双眼微眯,鲜活得像个人一样。康斯坦丁被笑得摸不着头脑,只好看着他的笑脸愣神。
直到亚度尼斯低下头,吻了他的嘴唇。
福尔摩斯和华生在剧院的门前整理衣冠。
“我还是不知道郝德森太太的过去。她真是位迷雾一样的夫人,华生,这不禁让我很好奇,因为迷雾背后总是藏着黑暗。”福尔摩斯说。他心不在焉地扶了扶头顶的猎鹿帽。
他和华生都是盛装打扮。
黑色双排扣长礼服,浅色马甲,手套,黑皮鞋,标准而隆重的正装。
不,只有华生是标准而隆重的正装。他戴着一顶考究的高礼帽,还有一根红宝石领带针。
而福尔摩斯戴着不伦不类的猎鹿帽……华生高度怀疑,就是因为看出了福尔摩斯对于这种服饰背后代表的一切的嗤之以鼻,郝德森太太才会为福尔摩斯准备一顶猎鹿帽。
“我们来早了吗?”华生说。他松了松领口,但还是觉得有点呼吸不畅,“门口只有我们两个。”
马车已经消失在拐角。华生心神不宁地扫视着周围,伦敦的雾气让可见度低得吓人,马车声也消失得太快了,按常理来说,这附近不应该这么安静,而且其他的客人都在哪里呢?总不会就只有他们吧?
现在唯一能安慰华生的就是赫德森太太亲口许诺说她也会来。
别误会,他曾经是个勇敢的士兵,现在也是个勇敢的医生,他上过战场,见过凶案现场,离奇的事情并不会让他感到恐惧。但能不遇到奇怪的事,当然还是不遇到的好。华生必须有些羞愧地承认,当他在夜晚的伦敦匆匆走向家门时,内心深处滋生出的恐惧,常常动摇他内心信仰的根基。
“我看不见得。我们没有来早,华生,我们只提前了十五分钟到。”福尔摩斯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我们只提前十三分钟了。”
“郝德森太太从来不迟到。”
“但她也从来不会早到。我注意到我们的房东太太有着非常有趣的习惯,她的时间概念精确到秒。有一次,我请她连续一个月在凌晨四点钟为我送夜宵,然后观察她的作息。连续一个月,她在晚上十二点准时熄灯,三点半起床,去厨房煮咖啡,做三明治、饼干或者蛋糕,然后在四点到我的房间敲门。我每天晚上都数着秒,竖着耳朵听她发出的声音。”
“福尔摩斯。”华生不赞同地摇头。
“有一天,郝德森太太晚了半分钟,我还以为她出了错——结果随着夜宵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个崭新的怀表和赫德森太太留下的便条。上面写道,我的怀表已经因为白天的进水不再准时了,她希望我能收下‘更符合我身份’的怀表作为礼物。”
福尔摩斯举起手中的怀表:“就是这枚怀表,华生。它没有走错过一秒。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有趣的功能。很遗憾,因为这里没有目标,无法向你展示。”
“赫德森太太有很多好东西。”华生实事求是地说,“但我和你不一样,你有充沛的好奇心和执行力,而我过去的生活告诉我不要深究太多。赫德森太太是个友善的好人,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