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着他,一切就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过去。
可显然,这也在萧思悦的预料中,他听了我的话,笑出了声,有点疯狂,幸灾乐祸的,我听到他对我说,“你确定吗?你究竟对他有多了解,你为什么不去想想为什么他和夏阳在一起那么久,从来没有做过,我可以告诉你,夏阳是个很正常的男人。”
我脑子一懵,立刻全都明白了,这才是他最强有力的筹码,真正的筹码。
突然,觉得心好累,我趴到咖啡厅的桌子上,将脸埋到双臂之间,其实,不用萧思悦再多解释,我已经能猜到一些,他说的没错,对丛溪的过去,他了解的比我更多,所以他才那么有把握,所以,他才能肆无忌惮。
可是,他究竟想怎么样?
“你究竟想怎么样?”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点哽咽,想揍人。
“你是真糊涂了,还是有健忘症,我记得我告诉过你的。”
“不可能!”
“呵——你认为不可能,可我认为可能!”
“你疯了吗?”我揪起萧思悦的衬衣,立刻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尽量压低了声音说,“你看清楚,这是现实,这不是演电影,不是打角色扮演的游戏,不是什么都能玩的。”
萧思悦冷哼,拨开我的手,挑起一边的唇角冷笑,“我的人生,就是用来玩的。”
“那是你的人生,不是我和丛溪的”,我想掐死他,就是个祸害嘛,怎么不去死。
“可是,只我一个人玩,很无聊!”
靠!
我想也没想,摔开萧思悦,拿起车钥匙,走的头也不回。
理他是疯子,跟他讲道理,我也是疯子。
他是神经病,我也跟着成了神经病?管他那么多,目前最重要就是把这个变态扫出我和丛溪的生活。
不管以前在丛溪身上发生过什么,我都会陪着他面对,我就不信,这个世界,变态还真能得逞了。
周杰伦还真会娶芙蓉姐姐了?
靠——
回到家,丛溪已经洗过澡换好睡衣,他趴在床上玩游戏,睡衣是白色为底,上面有许多深蓝色的小方块,他双腿弯曲,在空中微微晃动,电脑里传来一阵阵枪击的声音,看来玩的很顺利。
听到声音,他头也不抬,打了一声招呼,“厨房有汤,自己热。”
我没有回答,坐到床边,看了他很久,游戏里的他,身手矫健,动作敏捷,消灭敌人只在转身之间,简直就是个小高手。
我好想亲亲他。
我慢慢伏下身子,从后面抱着他,然后开始吻他——战战兢兢,有点颤抖。
他不乐意的埋怨,“别闹,这一关就快完了。”
我没有停止,继续吻,慢慢解开他的衣服。
他被我弄的咯咯笑着,但还是舍不得放开游戏,偶尔呵斥一句“你白痴啊!”
我不理他,一直继续,那个时候的我,对他身体的感觉,只可以用膜拜两个字来形容。
真的,那一刻,脑子里再也不会闪过那些有的没的画面,我只知道,他的身体就是我一生欲望的终点,他的人就是我一生感情的终点。
可就是这样,更加悲哀,我要如何开口,才能对他说出那些事。
这个世界,再坚强的人,也有他的脆弱点和底线,不是一定要亲口问了,才能确认,这是相处而来的默契。
我知道,我的小东西,受不了那样的事实。
我想起了萧思悦的话,想起了丛溪的第一次,想起了他的每一次,想起了他平日里对我的照顾,想起了他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想起了他骂我白痴的样子,想起了他冲我翻白眼的样子,想起了他打扑克赢了时兴奋的样子,想起了他抬起下巴骄傲的不得了的样子,想起了他害羞的样子,想起了他流泪发呆的样子,想起了他为我唱生日歌的样子,想起了他难过时就沉默的样子,想起了他对我发火的样子……
那么多的他的脸叠加在一起,一瞬间回流到心中,只剩下心疼和心痛。
真是个笨蛋,从来也不说。
整天骂我白痴,他才是最大的白痴。
可我,究竟该拿这个笨蛋怎么办?
除了将他一生守护,细心照顾,免他伤心,免他难过,免他流离无依,小心收藏他的点点滴滴。
除此之外,我该拿他怎么办?
想疼爱,却无力。
我想,这就叫欲爱无力。
直到我的舌头舔上了丛溪的腰,他才意识到我不是在和他玩,身体僵硬了一下,慢慢转身。
但我不让,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他,我用一只手用力固定住他,一只手脱下了他的裤子。
他明显颤抖了一下,喊我,“皓。”
我扯过被子把他裹起来,然后将他翻了过来,我为他做口交。
我不敢看他,他一直喊我的名字,想看到我。
我不停把被子往上推,遮挡他的视线。
我不敢看他。
我不想让他看到我。
用力掐紧他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感受到指尖传来的坚硬触感,成了唯一的真实。
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丛溪叫我的名字叫的更急了,我加快动作,不停吸允、打圈、双手挤压……
我机械的动作着,想哭。
丛溪压抑不住,呻吟出声。
我揉捏他的臀部,指尖挑逗滑过他大腿内侧。
他很快承受不了,颤抖了几下,射了。
我还是不敢看他,更没有抱他。
我低头走到浴室,漱了口再回来,看到他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像是受了欺负的可怜小孩,眼中盈满了泪水,却倔强的不肯落下。
他紧紧咬住下唇,我觉得自己很混蛋,为什么要对他做那些事,为什么做的时候又不看他。
我走到床边,跪在地板上,轻轻抱住了他。
虽然看不到,但我知道,他的泪水滑落出了眼眶,我把脸用力埋到他的腰上,咬住了被子。
我恨没用的自己,也恨萧思悦。
电脑里,游戏的声音很空洞,一直重复着“GAME OVER”的结束音。
过了很久,丛溪动了动,他慢慢滑下来,侧躺在床上,捧起我的脸,安静的和我接吻。
吻上的那一刻,我尝到了眼泪的味道。
窗外有风吹进来,十九楼的高度,风声轻细像低吟。
唇舌纠缠的声音,像是风中谁的哭泣,悠悠荡荡,永不停歇。
窗帘随风拂动,投射在地板上的影子,破碎而真实。
第44章
丛溪敏感,我一直知道。
我也知道,就算不说什么,他还是能察觉到。
原本,暑假他有很多安排,但都推了。
整天在家陪我,小心翼翼,起得比我早,睡得比我晚,做所有能做的事,卑微而周到,就连盛好饭,也用双手递给我。
他的刻意呵护,让我觉得自己像被强 奸了的女生,随时准备跳楼自杀,而他,就用浓浓的爱心来包裹我的伤口。
就连去医院上班,他也跟着,在我办公室一待就是一整天。
他向来招人喜欢,小护士们有好吃的都给他,他会给我留一半。
怕被人看见嘲笑,他藏的很小心,回家的时候坐进车里,才小心拿出来。
他冲我微微的笑,单纯到不真实。
我觉得心脏的地方,疼。
来自于心底的酸涩,泛滥成灾,只有紧紧抱着他,才不会蔓延,可是太笨拙,总会泄露什么,于是,离得最近的我和他,果然变成了人心隔肚皮,感受到心脏跳动的同时,眼睁睁的看着彼此的伤口越裂越大、越裂越深。
我们彼此凝望,我们从不展示,我们也不述说,我们一同痛着不同的痛。
谁也帮不了谁。
他在我怀里微微颤抖,他用那种快哭出来的表情深情望我,我觉得何其有幸。
何其有幸,我宫皓此生能认识丛溪。
说破之后,萧思悦又开始出现在我面前,他还是那么爱捣乱,还是有那么多笑话,他总能逗的丛溪大声笑。
也许演技太好,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是不是那一夜看到的一切,和之后他对我说的所有,都只是一个玩笑。
他开的玩笑。
因为,他就是爱开玩笑,他总是眉飞色舞,逗得丛溪笑到几乎犯哮喘。
但那种恍惚一瞬而过,我还是知道,什么才是真实。
从那天之后,我无法忍受面对萧思悦。
他是个疯子,是个定时炸弹,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不高兴了,就会点燃自己,炸飞别人。
这是他喜欢的,会精心准备和布置的游戏。
他不会真的炸死谁,他会接着玩,玩第二次、第三次……
于是,逃避也好,暂时解脱也罢,我向医院请了长假,带着丛溪去外地旅行。
大中国,我向往的地方不多,广袤的草原、俊险的高山,这些不适合丛溪身体,所以,我们选择的是诗情画意的江南。
夏天的西塘,游人很多,但这并不妨碍它向世人展示如梦如画的精致之美。
我和丛溪找到一家普通的旅店住下,房子是古朴的家宅,走上木楼梯,踩在木地板上,感觉到的是历史的气息,像走入时光隧道,能暂时放下生活中很多接近窒息的紧致。
白天,我和丛溪几乎不出去。
我们共看一本书,共饮一杯茶,共听一段音乐。
睡午觉是每日必做的功课,醒来,睁眼的那一刻,窗外的阳光透过古朴的窗帘照射到屋内,光蒙蒙的铺洒了丛溪浑身,他苍白了不少,皮肤上细细的绒毛让他看起来很不真实,好像我一松手,就会如水中幻影,消失不见。
那种感觉,让我恐慌。
于是,几乎每一次,丛溪都在我太过紧致的拥抱中十分不情愿的醒来。
他睁开眼的那一刻,双眼清澈,映射着窗外暖洋洋的阳光。
我突然觉得之前的遐思只是幻想。
他怎么会不见,他明明就在我怀里。
拍拍他的头,我拉他去洗澡。
毫无节制的放纵,醒来的我们,看到的总是夕阳。
洗过澡,换过衣服,残阳落尽,我们走出旅店。
迷雾一样的夜色,模糊了人影,如果不刻意想要看清,我会以为世界只剩下我和他。
我们习惯到河边坐一会儿,吃着随意买来的点心,看远处灯光游弋,河面乌篷船缓缓游走,时光流逝在指间。
丛溪爱吃冰激凌,我总是买很多,等到快融化了,才让他吃一口。
想留住最后的冰凉,他吃的狼吞虎咽,融化了的冰激凌顺着他唇角滑下,我凑上前去,用舌头推送回他口中。
他吃吃笑着,偶尔使坏,咬上我的舌尖,看我眼中惊愕,他开心的不得了,笑意盈盈的样子,在夜色下,潋滟水光中久久留在我的心中。
等到几乎所有人散尽,我们牵着手走回旅店。
青石路面上,脚步声回荡,清澈明晰。
拖沓不情愿的那个一定是丛溪,略带急切有些无奈的一定是我。
小东西是个小野鬼,喜欢在夜色下游荡,西塘夜间的潮湿冰凉实在不适合他的身体,所以,大部分的时候,夜里都会有人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抱着某家古宅门前的廊柱不肯放手,另一个男人拖不动、拽不动、抱不动,围着他急躁乱转。
结局,大多是我坐在丛溪旁边,呼哧呼哧直喘气,无奈又无力。
而他,靠在廊柱上,仰望夜空繁星点点,已经诗情画意像是入了梦。
我拿他没办法,干脆躺到青石台阶上,枕着他的腿。
他看星空,我看他。
托了他这种奇怪爱好的福,在西塘的日子,我们整个日夜颠倒,过的倒有几分远离尘世了。
以后的很多次,想起这一段日子,我忘不了的一直是从仰躺的视角,看到的丛溪,像星空一样美,也一样遥远。
只是,那个时候,他已经离我很远。
我们住的那家旅店,老板有个很古意的名字,叫秦殇,一个英俊而略带忧郁的人——换上唐装,就是个湖上游舟,为已逝的心爱之人吹笛的浊世贵公子。
据说,旅店是他的祖产。
地方不算太大,秦殇没有雇佣太多人,平常,许多事都是他亲自打理,对每位住客也都还算客气,但那份刻意保持的疏离,谁都懂。
在旅店住下的那几日,我和丛溪白天黑夜颠倒,昼伏夜出,和他没多大往来。
只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以后走进了我的生命,陪我度过一段时光。
那天,天太热,我早早醒了过来,丛溪虽也是满头大汗,但依然睡得香甜。
小东西睡着之后,只看他的唇角是否勾起,就知道正做的是不是个好梦。
我不想吵醒他,自己拿了衣服去公共浴室洗澡。
下午四五点的时间,浴室里一般没人,谁也不会像我和丛溪,将大把的美好时光浪费在睡觉上。
几乎半睁着眼,我就脱完了衣服,熟练走进第一间隔断,却没想到,触到一片结实,脚下一滑,随即撞到一个怀抱中。
我立刻清醒,睁大眼睛,隔着白色的水雾看站在眼前的人,是秦殇。
那一刻,我和他,赤 裸相对。
“我当你梦游呢,开着水,也没察觉?”秦殇的声音带着笑意,像是和多年的好友开玩笑,他递过来一张毛巾,见我不接,帮我擦了擦脸上的水珠。
我心中一凛,退出隔断,“我以为没人!”
“我不是人?”完全不同于他气质的戏谑。
秦殇似乎很高兴,这让我感觉怪怪的,“我去隔壁。”
“你不知道吗?今天下午检修,只有这间有水,我记得告诉过你朋友了?”秦殇意态悠闲,修长的十指在身上游走,伴着水流滑下,竟……竟有点……性感。
靠,我这是怎么了?竟然会觉得一个男人性感?
我急忙转头,“我先出去,等你洗完了再来。”
“怕什么?”声音响起的同时,我的手腕被抓住,他用力一拉,我站到了花洒下,温热的水从头浇下,我睁不开眼,只能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萦绕,“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大男人婆婆妈妈的干什么?”
这话说的很对,我立刻坦然,都是男人怕什么,学生时代,又不是没和同学挤过一间公共浴室。
我睁眼看秦殇。
他在洗头,往旁边挪了挪,我不客气,挤到热水下,将自己从头到脚浇了个透。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像回归到母亲的怀抱,温暖而温柔。
丛溪曾经嘲笑我,没见过谁洗澡会有三分之二的时间直直站着,任水流冲刷,他说我浪费水资源,我说那叫享受,他不懂。
他鄙视的瞪我,冲出去把热水关了,我立刻精神抖擞,跳出来追着他要打屁股,这是我们两人几乎每天必演的戏码。
丛溪称之为无聊,我称之为情调。
我知道他乐在其中,就是死鸭子嘴硬。
我大人大量,不和他计较,他要真的能肆无忌惮和我翻滚在一起,我反而接受不了,就是喜欢他害羞、隐忍又迷醉于欲望的模样,看他在我身下婉转承欢,听他怯怯的呻吟,我宁愿就此沉沦。
沉沦在不被亲人祝福,不被世人接受的恋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