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罗米来讲,他从小在戴曼老爷家里长大,知道的事比我多多了。”珀利温叫住赶车的伙计,“罗米,快说说那座神殿的故事。”
罗米显然也对这个故事津津乐道,立刻跳下马车和他们一起步行。
“那得从神殿建成的那天开始讲起。原本石湾城有一座旧神殿,就建在新神殿旁边。在我祖父的那个年代,石湾城还是个采石小镇,镇民靠从附近地下矿脉中开采矿石维持生计,但那些只是铜和铁。后来有一天,有个采矿工在地下挖矿时被坍塌的石块活埋了,他的哥哥为了找回他的尸体,不顾危险爬下深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坑洞里找了几天几夜。”
“就在他几乎快被饿死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条发亮的光带,矿工的哥哥沿着光带爬行,来到一个耀眼夺目的山洞,那里竟然是数不清的宝石矿。”
“这个不幸中遇到天赐幸运的人把宝山的消息带回小镇,从此后,矿山小镇就成了如今这样繁荣的城市。”罗米说,“为了感谢火之女神希娜创造罗南这片土地,以及赠予人们丰富的矿藏,罗南人决定在原来的旧神殿旁边新建一座更高更宏伟的神殿供奉希娜女神。”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不知是谁提了一个建议,认为既然烈火之女带来数不尽的财富,那么也应该以金银与珠宝来装点神像。最终精雕细琢的女神像以黄金白银做成的宝冠当装饰,以琥珀、碧玺、翡翠和红宝石点缀,无论白天黑夜都一样光华灿烂。”
赫路弥斯动了动嘴角,罗米却毫无察觉,继续说道:“你们应该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吧。罗南难得一见的雷暴雨之夜,站在神殿穹顶上的希娜女神被一道耀眼的闪电击中,半个身体化成碎石和粉末撒落下来,那顶金银宝冠和身上的宝石全都不见踪影,天火还烧毁了好几个房间。神殿祭司吓坏了,以为这是女神将怒火降罪于世人,没过多久就跑了。信徒们则相信这是不祥之地,很快也离开石湾城去了别处。”
“只有神殿,没有祭司。”珀利温说,“这里是无神之地啊,不过就算失去女神的庇佑,这么多年来石湾城地下的宝矿依然取之不尽,或许连那半边神像也不该留着,是不是?”
他在问我。
赫路弥斯喘口气,呼出胸中的热意为自己找了一小会儿思考的时间。虽然他对珀利温已放下大部分的戒心,可话题一旦扯到女神、神殿、祭司和信仰,就立刻又变得警觉起来——你得小心回答,说不定这是个试探。
好在珀利温并不是非要他回答,转眼又和罗米聊起新话题。
“到了戴曼老爷家里,你可要实话实说啊。”珀利温对伙计说,“我在林子里和强盗们搏斗已经尽力了。”
“尽管放心,您奋勇保护戴曼老爷的英姿,我看得一清二楚。”
那的确可说是英姿。赫路弥斯心想,虽然珀利温是个其貌不扬的家伙,个子也不算高大,与歌谣中勇士英雄的形象相去甚远,但是剑在他手里绝不是装饰和玩具。况且他还有一颗诚实恳切的良心,竟然真的一路将戴曼遗留的货物和伙计一起送回石湾城。
夏路尔也信任他。
这是最难得的,从纳鲁斯出发逃亡的这段时间,他们被追赶、欺骗、拐卖,唯一能信任的只有彼此。赫路弥斯没想到夏路尔除了他之外还会相信别人,这多少令他有些酸涩的醋意,可也因此放宽了心。
石湾城的街道曲折复杂,地面和墙全是巨石建造,来往的人以罗南人为主,也有各地做生意的外乡人。夏路尔置身于行人摩肩接踵的街头立刻敏感而紧张,赫路弥斯就拉着他的手一起走。
穿过市集,罗米领着他们来到一座大宅前。宅邸也是石头建造,院外有一道爬满藤蔓的拱门,一个挽着衣裙赤着脚的女仆在院中的井里打水。
“多娜,我回来啦!”罗米向那女仆大喊,换来对方十分意外的抬头一瞥。
“你回来得真快啊。”
“发生了不幸的意外,戴曼老爷被强盗杀害了,我要和这位保镖珀利温大人一起去见夫人。”
噩耗立刻传进整个府邸,一时间到处是惊慌失措的叫喊声。珀利温把马留在院中的马厩里,赫路弥斯则认为自己与这件事无关,不必跟去,打算和夏路尔先到附近集市逛一逛。
“你们不要走远哦。”珀利温说,“我等一会儿去酒馆找你们,就是刚才经过肉市旁边那个挂着金色勺子招牌的地方。”
戴曼的老婆会不会把闹鬼的屋子给他,赫路弥斯并不关心,这里没有神殿,对他和夏路尔来说已经是个好消息。
中午过后,阳光犹如火焰般将整个城市烧灼蒸腾,即使在搭起棚顶的阴影下也感觉不到丝毫阴凉。罗南人都爱穿透气轻薄的短袖夏衣,赫路弥斯也在裁缝铺替自己和夏路尔买了新衣服和露趾凉鞋换上。当地人被烈日晒得黝黑,夏路尔常年不见天日的四肢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白皙。他似乎很不习惯这样轻柔裸露的服饰,总是不由自主想躲藏在赫路弥斯身后。
“别害怕,夏路尔。这里没人认识我们,也没有神殿和祭司,只有商人、旅客,大家都一样。”赫路弥斯说,“不习惯的话,我们去人少些的地方。”
夏路尔紧抓着他的手,要不是天气过于炎热,他几乎就想依偎着赫路弥斯走路。
罗南不愧是宝石之都,被异地商人视若珍品的金银宝石,在石湾城集市上随处可见,像鱼市中的牡蛎一样任意摆放在小摊上。
赫路弥斯看到手掌大小的翡翠、鸡蛋一样圆润的红宝石,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奇珍异宝堆成小山,在阳光下闪着璀璨夺目的光辉。
他拉着夏路尔挨个驻足于宝石商人的摊子观看,直到一颗碧蓝的宝石跃入眼中。
那颗拇指大的蓝宝石形状粗糙,表面蒙着一层薄薄的粉尘。赫路弥斯把它拿起来对着阳光观看,宝石把刺眼的光芒化成柔和的浅蓝。夏路尔的眼睛是这样的颜色吗?温柔而辽阔的蓝,如果他的眼睛完好无缺该多美。赫路弥斯心痛地意识到,夏路尔失去的一切都无法弥补,即使自己给他更多爱和呵护,也只是废墟之上一株脆弱的花朵,随时会被风雨摧折。
“你喜欢这颗宝石?”摊主大概把他当成远道而来的商人,“只要一个金王,可以替你做成项链或戒指。”
“我没有金币,用别的宝石和你换。”
“宝石在这里不稀罕。”
赫路弥斯拿出他从臂环上撬下的几颗宝石让对方挑,银环早已在路上让工匠帮忙融成了银块,剩下的宝石也在仔细检查后抹去神殿的印记。
这些打磨精细、光滑漂亮的珠宝价值远高于赫路弥斯选中的蓝宝石,摊主选了一颗,答应替他把蓝宝石改成吊坠,双方约定傍晚过后再来这里交换。
这不是最贵的宝石,肯定也不是最美的一颗,但赫路弥斯就是觉得它像夏路尔的眼睛。
第110章 生命的印记
虽然没有看到船头晴天船尾暴雨的奇景,但“伤心蔷薇号”离港不久,天空就完全放晴了。
海上一片风平浪静,波光粼粼的海面仿佛有无数蓝宝石在闪耀。经历了好几天森林大火和狂风暴雨后,原本应该伴随着晕眩和呕吐的大海在比琉卡眼中竟变得如此鲜亮可爱,连刺眼的阳光也格外明媚动人。
船上的日子漫长枯燥,梭伦就像个好奇的兄长,总是如影随形、不失时机地找比琉卡谈天说地。他们互相讲自己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故事和传说,聊一些各自去过的异地风光。
除了狼息谷有狼一族的村落、镣铐湖的神秘小岛以及角尔密林深处的鸟族遗迹外,比琉卡几乎与他无话不谈。保守那些秘密是对远古遗族的敬意,至于自己的事,比琉卡则认为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反正无论说不说,他都已是整个大陆的猎人们追逐的目标。
“恩塔的雪山顶上有一片树林,不管外面风雪多严酷,树林里都温暖如春,遍地鲜绿芬芳的花草哦。”
“我喜欢树林。”比琉卡说,“树林里有很多动物。”
“你射箭很在行?”
“嗯。”
“谁教你的?”
“九骨。”
“这是他的真名吗?”梭伦说,“好奇怪的名字。”
“名字不过是个记号。”
“名字可不只是记号,名字有时代表你的家族和荣誉,有了姓氏你才会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历史,有了名字才能让人记住你。”
“就算九骨没名字我也会记住他,再说家族有什么意义?我又不会有孩子。”比琉卡忽然好奇地问,“你有两个孩子,他们会给你带来家族荣誉吗?”
“当然,而且两个孩子远远不够。”梭伦说,“我要有更多孩子,儿子和女儿,当然儿子最好,女儿也不差。”
“要那么多儿子和女儿干什么?”
“儿子可以为你征战四方,可以为你带来孙子。女儿可以嫁给其他家族的儿子为你生下外孙。总之,只有孩子够多,家族才会更庞大更稳固,像大树一样茂密,你也会在大陆上留下足够多的印记。”
“为什么要留下印记?”
“因为人实在太渺小,生命也太短暂。在人们有限的记忆里,一个人的一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难道你不想让人记住你吗?想想那些故事里的英雄,哪一个不是把自己的名字流传下来,才被人们熟知。”
“你这么想被人记住。”比琉卡说,“人死了被遗忘很正常,我只要一个人记得我就够了。”
“如果那个人也死了呢?”
比琉卡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他不愿想自己或九骨死去的事。有时他觉得那十分遥远,远得简直像不存在一样,可还有些时候,他又感到死亡和离别近在眼前,也许是几个月后,也许就是明天。
他一直努力阻止自己去思考生与死,梭伦却将它如此直白地摆在眼前。看到他满脸不可思议的心痛和哀伤,梭伦顿时觉得强迫一个在绝境中感受爱的人回答这个问题过于残酷。可如果他是聆王,或者仅仅是背负着救世者身份的傀儡,那么通向未来的路途上必将面对这个残酷的难题。
梭伦身为国王比任何人都清楚个人在历史洪流中有多么弱小,没什么永不分离的美事。
“如果他死了,我和他一起死。”比琉卡忽然说,“如果我先死,他可以忘记我的话,我希望他活着。要是他因为忘不了而痛苦,我就在彼岸伸开双手欢迎他。”
这个答案不免令国王深感惊讶,以至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应。这个年轻人远远没有到达不畏生死的境地,提到死,他还会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可是对于深爱之人的生死,他却如此宽容豁达。
“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古都神殿会选择你成为聆王。”梭伦说,“刚才那番话令人动容,要是让盛装的聆王站在祭台上说,一定会更有说服力。”
比琉卡不解地问:“我说了什么?”
“你说了爱。嗯,平等的爱、包容、牺牲,还有宽恕。总之,让我有一点心动。”梭伦问,”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一起长大?偶遇还是雇佣?”
“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么多?”
“我想了解传说中的聆王究竟是天降的神子还是和我一样的凡人。”
“我不是聆王。”
“你是不是不重要,只要古都神殿的祭司说你是聆王,那你就是唯一能拯救世界的神之子。”
“神殿的祭司是骗子,没有人可以独立拯救世界,我不能,你也不能。”
“是啊,我也不能。”国王说,“可现在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你是聆王,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不会去思考这件事的真假。有人害怕天降大火把自己烧死,有人幸灾乐祸能和仇人同归于尽,有人在狂欢,有人在哭泣,唯独没人怀疑你不是聆王。就算有,他们也乐于把你当成猎物。”
“我们想过出海,离开兰斯洛。”
“你知道大海之外是什么吗?”
“不知道,但我见过海外的船停在东洲港口,是一艘很大的船,船上的水手和大陆上的人长得都不一样。”
“那你们为什么没有坐那艘船离开?”
“我担心……”
比琉卡担心离开这片土地会让九骨再次遭遇小岛上的噩梦和伤害,他担心拥有神之血的无名之主会让背叛和逃离这里的人洒尽鲜血,空留一具尸骨。
什么时候摆脱了神之血的纠缠,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安心地远走他方。
“真是苦涩啊。”梭伦慨叹,“不管去哪都会被人追赶,又不能远远逃开,说不定像这样一直在海上才更安全。”
“还有三个月。”比琉卡说,“三个月后就是末日预言的日子,我想看看到底那天来临会发生什么事。虽然这片大陆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奇迹,有至今还隐居而活的远古种族,但要我相信自己与众不同,是神之子,是救世主,就不要假借他人之手,让女神站在我面前亲口告诉我。”
“我也很想看看女神。”梭伦笑着说,“下了船我们要不要一起走?”
“不要。”比琉卡一口回绝。这两个人既不想要赏金也不为某人报仇,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这个理由很难说服他。
“我和布兰原本想去幽地的古都神殿朝圣。按照远古传说记载,天上降下熊熊烈火,地面崩裂燃烧之际,是终年积雪的怒风山脉阻隔了火焰,因此神圣的幽地是灾厄降临时唯一的避难所。眼下末日将至,女神的信徒全都往古都神殿祈求神佑,那里恐怕已经人满为患。相比之下,我倒觉得你们比那些只会跪着求别人保护的人更有可能幸存下来。”
“我要去找九骨,等到了陆地再说吧。”
“好啊。”
这时,甲板上传来一阵吵吵闹闹的声音,一个衣衫褴褛满脸泥污的人被捆绑着押上船头,几个水手正打算把人扔进海里。
“怎么回事?”梭伦问一个水手。
“这家伙偷偷溜上船,躲在船舱里,多半是个小偷。”
“小偷也罪不至死吧,从这里扔下去必死无疑。”
梭伦说完,那个蓬头垢面的家伙抬起头朝他大喊:“是我啊,索恩,快救救我。”
这家伙竟然是派特身边那个名叫安德的瘸腿。
“你怎么在船上?”
“我没地方可去。”瘸腿说,“派特为了报仇已经失去理智,兄弟会的术士们也疯了,竟然做出放火焚烧森林的蠢事。我想去个安稳点的地方,可是没钱搭船。”
“这么说,你不是看到我们上船才跟来的了?”
瘸腿的脸如此脏乱,只有一双眼睛在眼眶中灵活地转动。他说:“太好了,既然你们在船上,互相还能有个照应呢。”
这狡猾的家伙,倒也不算个恶棍。梭伦认为他不但有几分审时度势的眼光,而且对神学的研究也见解独到,留下他在身边会有些用处。
“把他放了吧。”国王向水手们说,“他的船费由我来付。”
“我没有看错你,索恩,你是好人。”瘸腿在布兰修法的帮忙下解开身上的绳索,随后目光在离开船舷转身去找九骨的比琉卡身上来回打量。
“你想过安稳的日子,就得忘记那些和你无关的人和事。”梭伦不失时机地提醒他。
瘸腿心领神会,立刻对比琉卡的身份闭口不提。
“有吃的吗?索恩大人,我在船舱里饿得快死啦,差一点就要吃死老鼠。”
“亏你还能活着。”国王忍不住说。
“我们一向习惯东躲西藏,饿几天不算什么。”瘸腿说,“对了,上船之前我收到兄弟会传来的消息。”他从布兰修法手中接过干面包,艰难地一口一口吞下去。
“国王的舰队在落星内海调转,据说已经抵达罗南,正在往三座石城的方向前进,我们这时候靠岸会不会自投罗网?”
“你的消息好灵通啊。”梭伦若有所思地说,“他们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腥红兄弟会吗?”
“他们会以为我失踪了,这是常有的事。毕竟我们这样的人不受保护,而且消息其实是传给派特的,以后我不会再收到新消息。”
那就好。国王心想,他可不要一个时时刻刻能探查到自己一举一动的人在身边。不过话说回来,他打定主意将来要让这家伙在王城学会谋份差事。
第111章 幽羽骑士团
克雷纳·罗恩斯爵士苍白、消瘦而高大,穿一身鳞片镀银的铠甲,同样一套的头盔顶上系着银蓝色丝带,显得十分威武潇洒。
在他身后是整整齐齐的王国骑士队,旗帜和罩衫上刺有藤蔓和宝冠的皇家纹章,更后方则是步行的士兵,以及轻甲上缀满繁星图案、装备长弓和箭筒的星罗箭士团。
克雷纳爵士的同行者是个眼神冷酷,长着漂亮鹰钩鼻的男子,名叫班森,曾是国王陛下的剑术老师,后来又担负起训练骑兵的重任。
班森脸上有一道细长伤疤,让他的面相看来格外严苛,少有人敢在校场反对他的指点。不过克雷纳爵士知道,在这道冷峻的伤疤背后,班森其实有一颗幽默宽厚的心。
“没想到王弟殿下会派你领队。”
爵士一脸无奈全都被挡在密不透风的头盔里,他认真地纠正班森的称呼:“现在你得称他为陛下,不情愿的话,也可以在前面加上代理国王的称号。要是不留神在他面前说了殿下,他就会不厌其烦地让你改回来。”
“代理国王陛下把朝政当游戏,还玩得不亦乐乎。听说他让你敞开家门,任由侍女和仆从随意出入,好让石匠的儿子认认老婆。”班森半开玩笑地问,“他老婆真的在你家里吗?”
“你觉得呢?”
“代理国王陛下认为有女人爱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你该感到骄傲。”班森说,“能吸引有夫之妇更是证明自己魅力无穷。”
“不过他本人倒没有这种举动,最多和城里的妓女们厮混。”
“还十分体贴。说起来,会不会是陛下想让你出来散散心才选你当领队?”
克雷纳爵士回忆当天晚上,卡尔克罗亲王十分神秘地把他召进宫殿,问他最近心情如何,不要过度悲伤,甚至还询问御前学士有哪一位适龄的贵族女性可以与其联姻。克雷纳真怕他把那几个出名的寡妇遗孀和自己凑在一起。最终,亲王殿下确实就如劝人出门散心似的把两千人的队伍交给他和班森。既没有期限,也没有明确目标,只不过定时有传信的鸟儿落在信令官肩头,指明下一步要去的方向。
起初他们打算从科雷利特出发去东洲的鹰林,才刚走没多久,消息称聆王与神殿骑士遭遇后已经由蓝波港出海去了角尔。既然如此,克雷纳调转队伍,打算回圣加港召集船舰直接穿越落星内海前往角尔。然而船队航行至半路,信令官又告诉他,看来聆王打算离开角尔去罗南。
见信使一脸为难地屡次更改目的地,克雷纳也不忍把抱怨撒在他头上。
“这么说我们应该下令让舰队掉头去罗南?”
“信上是这么写的,大人。”
“聆王跑得真快,难怪神殿骑士都抓不住他。”
信令官只是传达消息,不便对此发表看法,因此低头站在一旁。
克雷纳爵士只得命令舰队调整航线,比梭伦和比琉卡乘坐的“伤心蔷薇号”更早一步到达罗南港口。
干得好啊,弟弟。
国王陛下忍不住想。当然,其中不乏御前学士提达和诸位重臣的提点安排,让王弟殿下的胡闹行为顺理成章地为他这个国王所用。一如梭伦的预料,神殿终究要把王权卷入这场神权游戏,早晚会要求他为追捕聆王出力。一旦国王和诸侯望族纷纷加入,古都神殿的一切行为将再无疑义,神权与王权也会因此前所未有地统一,最终所有胜利都归于那位看不见摸不着的女神。
既然如此,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有自己人在手就变得格外重要。
终于重新踏上陆地的克雷纳爵士闷闷不乐,班森反而十分乐观。
“就当是旅行,先把那个闷热的头盔拿下来,或许心情会好一点。”
“不用了,我可不想让人看到满脸的不高兴,说不定有人会偷偷告诉代理国王陛下我是因为石匠儿子的老婆而郁郁寡欢。”
“那你不如高兴点,要我就乐得到处走,眼前没什么硬仗要打,不过是去抓一个孩子。”
话虽如此,克雷纳还是提不起兴致。
罗南虽有大片荒漠,接壤中洲的地方也算得上繁盛,可是军队经过一个村庄,看到的却是满眼残垣断壁,所有房屋都已经倒塌,随处可见被匪徒践踏的田地和果园。再往前走一些,班森还看到几具腐烂得只剩枯骨的尸体。
这副凄惨景象让克雷纳爵士的脸更阴郁了。
“是因为末日将临,还是情况本来就这么糟糕,好像到处都在烧杀掳掠。”
“本来就是这样,只不过末日又让其恶化了。”班森见怪不怪地说,“当年战乱的时候更可怕。哪一条路上没有死尸。人民是很诚实的,只有富足的时候才会安稳,稍有动荡立刻就变得愤怒而凶残。”
“唔,我记得国王陛下还是孩子的时候问过先王科林这样的问题。”
“哪一位国王陛下?”班森问道。
“当然是真正的国王,受过神洗之授的梭伦陛下。”克雷纳爵士说,“卡尔克罗亲王不管几岁都不会对先王提问,尤其是问出既然富足才会稳固,又为什么眼看着人民因为战乱饥荒受苦而不顾。”
“这是个好问题,先王陛下如何回答?”班森只担任过梭伦的剑术老师,对于学识方面确实一无所知。
“先王陛下说,人民的富足安稳固然重要,是身为国王能够深受爱戴的重要原因,可在政治与战争面前却不值一提。累累的尸体触目惊心,在权力的争斗之下又是难免的。战争是为了换取和平和稳固,战争又必须要有牺牲,历史周而复始,就算人人称颂的英明贤君也不是双手洁净、不染血污的圣人。事实证明,战争后科林陛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拥戴,贫民的生活也渐渐有了起色。”
“但他是个在战场上对敌人十分残酷无情的人。”班森说,“人民不仅诚实,而且很现实,谁给他们食物和田地,谁允许他们自由经商贸易,他们就爱谁。至于杀了多少人,只要没杀到自己头上就是好国王。”
“他们看待神的标准又不一样,人们默认神是可以没有理由地降罪于人,借着神的名义发动战争是最好的,战场上互相指责对方违背神的旨意就更理直气壮了。”克雷纳说,“要不是古都神殿宣称末日将临,也不会到处是土匪强盗,这么多废村和尸体。”
“难怪王弟殿下总觉你郁郁寡欢,你还真是爱操闲心啊。”
“事关你我,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末日真的降临也没有人能逃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