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梦里,有随从的声音。
‘信封不在他身上……’
‘晚了!他已经将东西传出去了!’
‘北魏的狗崽子们把他的尸身……抢走了!’
还有高宗的声音。
‘事已至此……战况在即,祸不及护国公府,算了吧。’
和福康撕心裂肺的哭声。
‘你说过你会把至玮带回来的,为什么他却死在了北魏?你是他师弟,为什么你要杀了他?’
梦的最后,总是一条开满枣花的小巷,那是几十年前的幽篁巷。一个面目模糊的人坐在那里,对因天资所限、无论如何努力也始终及不上他、而抱着膝盖发狠的年轻人淡淡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其实,我原本也不是什么所谓的天之骄子。我的母亲不是护国公府的主母,而是一个婊子。一个被扔在了乱葬岗里、要靠着我亲手将她挖出来,强行葬入李家祖坟的婊子。而我直到她死去那日,才知道那个总是进护国公府里背潲水,每个月以这样的身份才能偷偷看我两次的沧桑而卑贱的女人,是我的母亲……你瞧,所谓的天才,也有自己最落魄的时候。所以小六,我们现在可以成为朋友了吗?’
那些哭喊声、诉说声如梦魇般缠绕着他,到头来汇成那个青年苍白的脸,汇成北魏的战火与数十年前的大败,让年轻的他夜不能寐。如今他已近花甲之年,可当他坐在马车上时,低下头,依旧仿佛能看见自己手上的血——从那个曾经笑着将他和正在同他吵架的小福康拉到一起的、青年的血。
“时隔四十年还是这个结果么?没有解释,没有原因,他依旧是那个因嫉恨自己身为将军的护国公兄长,而带着大景的布防图背叛了大景的罪人。他因他的野心而死在了边境的白草之中,被总是比不过他的师弟亲手诛杀。而那样聪明的他,却因机缘巧合,只拿到了一封过时的布防图,最终导致了他所投靠的北魏的大败,害人害己。可他从来都比我聪明,又怎么会犯下能让我捉到的错误?”沈老头苦涩一笑,他转了转手指上的扳指,“除了已故的高宗,如今还有谁能知道这件事的真相?看来,的确只能靠我这个徒弟了。”
心腹低声道:“其实属下一直不明白沈老为何突然收了周公子作弟子,他的确聪敏不假……”
“他的确很聪敏,他是什么时候发现我同福康的关系的?就连我都不知道。我老了。我年轻时曾为了沈将军翻案而四处奔走,如今也不想把师兄的故事带进棺材里,可我没有那股冲劲了,也没有那股力气了。然而在江州,当我看见周逊亲手挖开他母亲的衣冠冢时,我就知道,他是个合适的人选。而他又有着常人所无法企及的优势——皇帝信任他。”沈老头缓缓道,“无数史书上说,高宗一生克己复礼,慈爱光明。我有预感,真实的真相必会为高宗抹上污点。因此……皇帝的态度,至关重要。”
心腹沉默了一会儿,道:“可周公子,他愿意吗?”
“他早就知道我有所图,只是在等我开口而已。他看上去很冷淡,其实是一个骨子里藏着疯劲的重情重义的人。方才在棋室中,他就在向我暗示,如今他是状元了,能够开始替我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了。人活得像他那样通透,把一切都算得那么开,其实很累。可他其实很不愿意欠任何人东西。”沈老头苦笑,“说起来我倒是有些惭愧了,我明知道他……他那种人,就是你肯对他好一些,其中有一点真心,他就会愿意为你去死,为你燃烧起来。皇上也是因此才这么爱他的吧?因此才连缁衣使的一点半点也不愿他沾染,生怕他燃尽了自己。聪明人傻起来比愚者傻起来,更加可怕。”
马车终于到了幽篁巷里。幽篁巷里不种竹子,而是种很多的枣树。沈老头在下马时,突然道:“罢了,谁让他是我徒弟呢?身为师父,总该照顾徒弟的,如今他好不容易当了状元,又有了心爱的人。我这副老骨头还能活个十几年,就不急着挟恩以报了吧!身为师父,也该有些师父的样子。”
“比起这个,”心腹道,“关于北魏那边,我们总算查到了一些被隐藏起来的线索。”
“什么线索?”
“近几年来,北魏的间谍深入大景,尤其是京城。它能在京城扎根,和他们的‘将军’脱不开关系。‘将军’是在两年前出现的,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线索,替他画像,‘将军’应当无比仇恨大景、尤其是统治之人;他应当出身大景,且有才华,不应默默无闻;同时,他的出身应是曾显赫却败落,或许同朝廷有关,而他在成年后,也曾遭受过来自朝廷、尤其是皇亲国戚的迫害。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不难去寻找,我们却始终没有找到他的足迹——哪怕是一丝一毫。而如今我们发现……”心腹压低了声音,“‘将军’可能是个女人!”
“女人?”沈老头一怔。
他还要说什么,却隐隐看见远处寒光一闪。
沈老头只来得及躲避一点距离,那原本该射向他心口的箭矢,擦着他的左臂而过。
刺客!
……
四月廿八,是一个晴天,也是京城所有人心中的大日子。
四月廿八的两桩大事,第一桩,是周采同严小姐的婚事。两人的婚事别出心裁地将在周府里张灯结彩的高台上举行。届时,新郎官将一步步走上高台,握住自己站在高台上新娘的手,以象征他们之间坚贞不渝的爱情。
这份别出心裁的设计来自周采,且感动了京城中的万千少女。她们深深地被周采的浪漫行为所打动,并在闺中幻想着这场浪漫的婚礼。
而另一桩,则是多宝阁中的林明熹遗作拍卖。
或许是出于巧合,或许是出于偶然,林明熹遗作揭露之时,正是周采与严小姐大婚开始的两个时辰之后。
第131章 抢婚
盈天的喧闹声从城北一直到城东, 昔日里塌了八分之一的周府如今也被修缮一新,处处都是张灯结彩。来来往往的人的脸上无关真假,都是喜气洋洋的面色。
“守得云开见月明……”
“才子佳人……”
“恭喜恭喜,恭喜周大人, 恭喜严尚书!”
周采穿着新郎官的礼服。在西北的半年并未损伤他的半点风华, 朱红喜袍的映衬越发显得他面如冠玉, 发如乌檀。他待人接物较之从前还要沉静了不少,端谨大方,即使是从前总觉得周采有几分扭捏气的与他不睦的人,见了,也不得不在心里想,西北这一行的确是锻炼人。
周府的这座高台原本是用来赏月用,如今,却被布置成了他与严小姐的喜堂。用金粉写满“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的红绸系带在和风中飘舞, 几折绣屏将高台的空间恰到好处地划分开来,高台两边是高高的桃树,有桃花瓣飘落、落在台上。宾客们坐在红木椅子上,感叹着新郎的用心与今日的好天气。在周采与严小姐拜堂的吉时时,落日也将刚好沉到高台之上,两人会在夕阳的金色中向着彼此叩首, 并携手从高台上下去, 一步步步入洞房。
远处隐隐地,已经能听见送亲的声音。周采转过头来, 对严嘉笑了笑,道:“你姐姐快到了。”
如松竹一般的年轻人微微点了点头。他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什么喜色, 只是淡而克制的神情。周采对此并不介意,只是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按了按。
他的目光在来往的宾客中寻找着。身为一名新郎官,他原本该看的只是自己的新娘所将要抵达的方向,可他没有。
直到他在人群中听见了另一片声音。
“是周状元啊?周状元今日也来了?”
发出声音的人是当日在殿试中点了周逊做状元的顾大学士。他同严尚书有那么几分交情,因此今日也到了周府。原本正簇拥、赞美着新郎官的风采的人们也纷纷回头,仿佛那里有什么不得不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就连放在今日新郎官身上的眼神也被尽数夺去。他们看向周府的门口,而周府的门口,正有一个人跨进了门槛。而那瘦瘦高高的身影,则夺去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周状元?”一个前日才回京城的宾客困惑地看了一眼周采,“这周状元,不是在这里吗?”
“周大人是三年前的周状元,如今这位,是今年的周状元。”顾大学士乐呵呵的,他原本就喜欢周逊,拉着周逊一起进来,“说起来也是很巧,当年周大人考上状元,也是在周公子这个岁数吧?同样是状元,同样是一表人才。”
执着毛笔,在礼单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的周逊也在此刻抬起眼来。隔着重重的红影,他和一身新郎服的周采,就在此刻对视了。
周采听见自己的心脏激烈跳动的声音。他想,这就是他的弟弟。
这就是他半年未见的……仇人,和“弟弟”。
“长江后浪推前浪,如今我已经是前浪了。”他笑道,“这位新的‘周状元’,当真是一表人才,不输我昔日风采。”
“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不过周大人也不必妄自菲薄。”周逊走向他,施施然道,“周大人三年来为朝廷殚精竭虑,以状元之身入翰林院,轰动京城,又赴西北做官,默默无闻,也从不抱怨。如今才返京,周大人的阅历与心性是小弟所不能比的。”
周采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周逊说这话明里暗里无疑是在说,周采此生唯一的高光,便在他获得状元头衔的那一日。
旁人不知周采和周逊的纠葛,他们纷纷称赞这名新的状元,偶尔有人说他们仿佛两兄弟,却被另一人连忙打断了。打断他的那一人在他耳边低声道:“如今周状元是皇上眼前的红人,而周大人……谁不知道他去西北是被贬了官……如今能不能起来还未可知,你说这话,不是给周状元添晦气、诅咒他仕途无亮吗?”
那人说得很小声,但总有有心人听见了,也包括周采。很快,他们便再不拿这两名同是姓周的新老状元作比,却是怕不小心得罪了周逊。
“你今日穿得很正常。”人群渐渐散去迎接巷尾来的新娘子了,周采在周逊的耳边低声道,“我原本以为你不回来,又或者,以为你会穿一身黑或者一身白来砸场子?”
周逊今日的确是穿得很正常的。他穿着一身杏色的衫子,挽着黑发,看起来的确是来道喜的。
“有人盛情邀请我来看热闹,我当然要来。”周逊对他笑,“至于黑或者白,今日……”
他看向满室的红绸,笑道:“不是喜事吗?”
周采皱了眉,他还想说什么,严小姐的花轿却已经近了。他于是在呼喊声中匆匆离开了这里。
一个下人道:“周公子,请吧。”
周逊于是随着他往高台处去。如今他一举一动都受人瞩目,周采也不敢玩什么把他推进湖里、又或是引他到后宅里去做某些事的心思。因此,他才敢自己来这里。
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时,听见了严嘉的声音:“我没想到他给你安排的位置,还不错。”
以周逊如今的角度,的确能将整个喜堂坐收眼底。他于是道:“他原本就是请我来好好看看他的喜事的,又怎么能不给我一个可以看清一切的特等席呢?”
严嘉不言了。
他们两人坐着,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曾经的朋友如今成了陌路人。严嘉说:“他会请你来我知道,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来?你应该不高兴看见他的大喜之日……”
周府里响起了喜乐,原来是新娘子下轿了,正由喜婆们的带领下,一步步地往高台上来。周采走在他未婚妻的身侧,他们将一同抵达高台的底端,然后一步步地走上高台,并在落日的余晖下拜堂成亲。
“今天是你姐姐大喜的日子。你更该关注的是你的姐姐,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宾客。”周逊说,“比如。你姐姐她开心吗?”
严嘉一怔。如此同时,那穿着喜服的两人,已经到了高台之下。他怔怔地看着高台下那蒙着红色盖头的女子,他看不见她的面目,但知道那是他的姐姐。
他还记得他的姐姐是什么样的吗?自从他以为周逊接近他、劝说他帮助姐姐取消婚事只是为了复仇开始、从他和周逊决裂开始、从他被父亲说服,让姐姐嫁给周采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开始,从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埋头苦读、跟着父亲出入各大诗会酒会开始……
他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自己的姐姐了?
女人总是该嫁人的。女人能为道义守贞是再幸福不过的,拥有一个有“贞洁”之名的好姐姐,对严家的名声、对他自己的仕途都是最有利的,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了。他的父亲告诉他,为了选择某些东西,你必须放弃某些东西。为了恪守君子之“礼”,为了恪守心中的“正道”,为了成为严家当之无愧的传人,因此,七岁的他放弃了被父亲撕坏的风筝,选择了四书五经。十二岁的他放弃了在学堂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而如今,他又要放弃自己的姐姐了。
他曾背着父亲跑遍大街小巷,只为找一本书来讨她的开心。如今他再也不是那个被撕了风筝,只能在书房里嚎啕大哭的无力的小孩了。他是榜眼了,他虽然没有考上状元,但无愧于父亲的教导,任京城里的谁看了他不说他是谦谦君子、一举一动都合乎君子礼数的未来的国之栋梁?
可为什么这一刻他突然这么无力?为什么他又偏偏想起了那个七岁时的自己,被父亲撕毁了蝴蝶的风筝的自己?买给他风筝的乳娘被父亲以带坏少爷的名义赶出了府,他在无数的走廊中奔跑着,却永远也追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