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谋逆命案
最后,还是叶鸿先开了口。
“留下来。”话一出口,他吃了一惊,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可是他凭什么挽留,这只是心底一个微弱的声音,一个模糊的想法,居然说了出来。……终于开始不知所措。
再看花庭月一脸疑惑惊讶,叶鸿喝了一小口酒,转转杯子,按定不平静的情绪,缓缓地道:“我觉得花公子天资聪明,是个百年难遇的奇才,很想多留你几日切磋一番。”
花庭月性子淡泊,宠辱不惊,但是得到武林中地位崇高的剑圣叶鸿的夸奖,虽然不象别人一样受宠若惊,心里还是欣喜,道:“叶庄主抬爱,在下不敢当。”
“以你的聪明和资质,若是心无旁骛,勤苦修炼,日后成就必在我之上。”叶鸿的口气略有惋惜。
能让叶鸿说出成就会在我之上之类的话,旁人连想都不敢想,花庭月聪明精细,从叶鸿的话中再联系他的为人处事,推测出他的意思,就是对方认为他浪费了自己的天资。
屋内又陷入了沉默。
花庭月想了想说:“多谢叶庄主夸奖,只是请问一句,若是我绝情弃爱,勤苦修炼,纵然能达到武功天下第一的高峰,又能得到什么?”
能得到什么?
叶鸿愣了一下,开始思索这个从未想过的问题。
花庭月又说:“我放弃一切享受,没有时间没有心思赏花抚琴,也没有精力去享受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只为攀登武学最高峰,纵然登上最高峰,峰顶的景色也未必比峰下的好多少,剩下的只有高处不胜寒。若是象叶庄主或是其他前辈高手这样的痴迷武学的人,自会从中得到乐趣,可惜在下的爱好不在于此,舍弃自己喜欢的,去争取所谓俯瞰天下的最高峰,纵然得到也没什么乐趣。”
有的人喜欢登上峰顶高高在上俯视众生,有的人喜欢混在人群,享受那种平凡和充实的感觉。花庭月就是后者。
“也许你说得有理。”叶鸿点点头,花庭月总是带给他一些意外的思索,而且他觉得很有道理。
“在下学武,只为防身,只为制止杀戳,既然目的达到,也不用强求自己再更进一步,庄子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生命短暂,求知无限,以短暂人生追求无穷尽,这样的生活并不轻松。”
“人各有志,你即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就该坚持下去。”叶鸿心里略有遗憾,真的是留不下他。
“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后悔。”花庭月轻轻地说。虽然他和叶鸿选择的生活道路,差了很远,但是他们都很尊重对方的选择,在这一点上又是出奇的一致。
夜风轻轻吹来,吹乱了两人的发丝,又吹乱了心底深处。
叶鸿觉得心有些乱,他不知道为什么乱,但他知道是在花庭月说要离开的那时起,心里开始微微地乱。看着眼前这温和淡泊的人,永远待在黑暗中,却仍然能够怡然自得地享受生活中每一个细微的美好,素来冷酷无情的叶鸿心里居然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柔软和疼惜,很罕见,却是发自内心。道:“在下略习医术,希望公子能留下来,让我为你医治眼睛。哪怕有一线希望,也不可放弃。”
叶鸿低沉的嗓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没有往日的冷漠疏离,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真诚。一时间,花庭月几乎有种说不清的恍惚,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出现幻觉。
“多谢叶庄主美意,凡事命中皆注定,在下眼盲多年已经习惯,不必强求。”花庭月的声音轻柔悦耳,带着诚心的感激,“何况,在下虽然失去视力,却得到了更多。”
叶鸿不解地看着他。
花庭月脸上的笑容愈发明亮动人,愉快地说:“我失去了视力,所以我的鼻子听力和其他感觉比常人更灵敏些。我的心也因此平静安宁,不再劳心劳力去追求那些得不到的,而是更加珍惜已经拥有的,正因为懂得珍惜,所以得到的比那些正常人更多。”
“比如,我从小希望独占父母的爱。”花庭月又自嘲的笑笑。“后来,我瞎了以后,我独占了全家人的注意和关怀。有所得必有所失,这是常理,没什么可抱怨的。”
“也许。其实……”叶鸿说得有些艰难,但还是说了下去。“有时候我也有点羡慕你。”
羡慕一个瞎子,听上去挺可笑的,但是花庭月没有笑,他懂,他感受到了叶鸿身上的萧索,孤寂,怨愤和无奈,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衷。叶鸿什么都有了,完美的剑术,绝高的武功,不可企及的江湖地位,万人瞩目的光辉,可是他不快乐,这一点花庭月很清楚地感觉到,如果活得不快乐,拥有再多有什么用。
可能是刚才喝了一点桃花酒的原因,也可能强烈地感觉到叶鸿身上浓重的萧索之意,花庭月仿佛有些醉的感觉,他居然伸手握住叶鸿的手,叶鸿微微一挣,不再动,任由他握着。寂静的夜里,清醇的酒香和着夜风弥散在空气中,这样的气氛宁静美好,两人谁都没有打破,就这样握着坐了许久。
这一天,叶鸿没有象往常那样练剑,而是执着剑在通往问剑山庄的必经之路上,执剑远望,似乎在等什么人。他估算了日子,那个人该来了。
一个轻如清风的人影踏上通往问剑山庄的路,惹眼的红色披风迎风飘荡,招牌似的脑袋上一撮黄毛更是引人注目,不用说,这人就是江湖上让无数女子又恨又爱的传奇人物千杯不醉小飞狐程思凡了。
抬眼看见叶鸿挡在路上,程思凡笑了,笑得神采飞扬:“叶庄主知道我来,特意在此等我么?”
“不错,我一直在此等你。”叶鸿眼皮都没抬一下,好象面前的人不是江湖闻名的小飞狐。
“回信已经拿到了,庄主请验收。”程思凡奉上书信。心里嘀咕,怕我不回来吗,不但要人抵押,还巴巴地等在这里。
叶鸿接过剑,看也不看塞在怀里,脸上仍是一副冷冰冰,口气也冷:“好,你可以走了。”
程思凡觉得好笑,这算怎么回事,道:“在下千里奔波为庄主跑腿,累得腿都细了,叶庄主不请我进去喝杯茶,太小气了吧。”
“不必了。”叶鸿手上握着剑柄。“问剑山庄不是谁想来就来的地方。”
看叶鸿一副戒备,还似乎想动手的样子,程思凡有些来气:“你不让我进去也罢,花庭月呢?我是来接他走的,把他叫出来。”
“既然任务完成,你就可以走了,花公子想走自然可以走。不用你管。”
“怎么不关我的事。”程思凡叫起来。“你这话真是没道理,我和花庭月同来,现在接他走,你却不让我见他是何道理?”
“我要你走,还用我说第二遍?”叶鸿眯起了眼,眼光如刀。
程思凡更是生气,道:“见不到人我不走,要走我一定带他一起走。”
叶鸿手握剑柄,身上凛然一股杀气,仿佛把四周都冻住一般,冷冷道:“敢来问剑山庄闹事,你活够了。”说着拔出宝剑,蓄势待发。
程思凡见此情景,反而冷静下来,起初他有些怒,现在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叶鸿会在来问剑山庄的路上等他,只为等他吗?为什么叶鸿不许他进城,不许他见花庭月,难道花庭月出了什么事?想叶鸿也是武林名宿,泰山北斗的人物,应该不会把花庭月怎么样,可是他为人冷傲孤僻,花庭月不小心得罪他也是说不定。
极短时间里,程思凡心里转过无数想法,都无法肯定,他只能镇定,见招拆招,见叶鸿杀气逼人,他只得从容应对:“如果见不到花公子,那么我小狐狸真的要在问剑山庄闹上一闹了,别人怕剑神威名,我却是不怕。”
“那你试试。”叶鸿冷冷地说道,正要出剑,却听后面有脚步声,极轻极快,不用回头也知是谁。
“你们在做什么?”一个熟悉又温和的声音响起。
程思凡又惊又喜:“小花,是你么?”
“当然是我,怎么了?”花庭月对他笑笑,重新见到程思凡很开心,发自内心的愉快让他的笑容更加动人。
程思凡仔细观察他,见他神情自然,举止安定,气色也很好,不象是受过伤,也不象被虐待的样子,那么叶鸿为什么……
程思凡疑惑的眼光望向叶鸿,见他阴着脸不吭声。
花庭月很愉快地说:“小狐狸,我估计你这几天也快来了,还酿了几坛桃花酒,备好几样小菜,待会儿你尝尝。”
一听说有酒,程思凡马上忘了刚才的不愉快,道:“那好啊,我正想念你酿的酒呢。”
然后很自然地拉上花庭月的手,拾阶而上朝问剑山庄走去,后面叶鸿看着他们的背影,脸色冷得可怕,眼中却是闪过一丝痛苦,随即深吸一口气,恢复成以往冷漠孤傲的样子,在他们身后走着。
很快,三个人在花庭月所居的小院中一起品尝桃花酒。叶鸿本来不喜饮酒聊天,可是现在不知怎么竟不愿离去。
“小狐狸,你忙些什么?”花庭月问道。
“也没什么,六扇门求我帮忙。”
“就知道你会惹麻烦。”
“本来我也不想的,可是这事不能不管。”程思凡喝了一口酒,道。“陈州府的库银解上国都的路上被劫了,官府查不出来,六扇门的总捕头司马鞅请我帮忙,我一个江湖人本来不想管这闲事,可是司马鞅是我的老朋友,而且这帮劫匪太狠了,劫了镖银就算了,还杀了所有人,包括赶脚的。”
盗亦有道,行有行规,盗匪劫财,只要赶脚的脚力不反抗,一般不会杀他们,把货运到指定地点,还会给一半脚钱,劫匪不但劫银还大开杀戒,可见心狠手辣。
“竟有这等丧心病狂的事。那你一定要查清楚,还那些无辜者一个公道。”花庭月听了又惊又气。
“没错。”程思凡坚决地附合,“太过份了,三百多条人命,一个活口都没有留,虽然我不想管闲事,也看不下去了。”
“就是,一定要把这些人绳之以法。”花庭月也气愤地说。
叶鸿没有喝酒,只是低头盯着手中的酒杯,听花庭月和程思凡谈起杀人劫镖案时,手中轻轻一抖,杯中的酒洒了两滴。
花庭月看不见,程思凡也没注意,继续说:“护镖的头领是蜀中唐门的暗器高手唐潜,他的武功在江湖上也算数一数二的,可是看他的伤口,居然是被人一剑毙命,可见杀他的人是世上少见的高手,这样追查范围缩小许多。另外,还发现这些人用的手法和前年涂山发生的那件案子很相似,前年涂山出了件大案,你还记得吧?涂山是全国最大的铁矿,有人揭露涂山的铁矿连续三年都有一批铁不知所踪,你想想看,这么一大批铁不见了,会做什么用呢?”
“大批的铁,极可能用来大批量的制造兵器。”花庭月若有所思。
程思凡一拍桌子道,“对呀,这案子非同小可,司马鞅刚开始查,还没查出眉目,那幕后黑手居然把那些青壮全部杀了灭口,没有留下线索。”
“太残忍了。”花庭月很愤怒,他热爱生命,痛恨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在他心里,生命都是珍贵的都是脆弱的,该好好珍惜,无论是谁残害生命,都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次劫银的家伙和涂山盗铁的家伙很可能是一伙的,破了这个案,那么前面的案子顺藤摸瓜就可以破了。”
“那你查的有没有进展?”
“没有。对方看起来很难对付,我请了萧临风和我一起查,还需要你帮忙哦。”
第12章:惊天身世
花庭月刚要回答,一直没说话的叶鸿开口了,对花庭月说道:“有小飞狐程思凡和天下第一剑客萧临风联手,还用得着你帮什么忙。我已经研究好了药方,可以为你治眼睛了,所以你还是留在这比较好。”
“什么?小花的眼睛可治?”程思凡登时注意力转到这上面,眼睛兴奋地发光。
“不敢说有十足的把握,想尽力一试。”叶鸿若无其事地说。
“好啊。”程思凡十分振奋,他知道叶鸿世外高人,说不定有上古奇方也未可知,如果花庭月真的能重见光明,那真是连做梦都在想的好事啊。回头对花庭月说:“既然这样,小花你留在这里治眼睛,那帮坏蛋有我和萧临风足够收拾了。”
花庭月本想说他不在乎眼睛是否能看见,可是见程思凡如此兴奋,不忍扫他的兴,更不忍拒绝叶鸿的心意,只得把话咽下。
程思凡又转向叶鸿,诚恳地道:“叶庄主如此高义,令人感佩,无论是否能治好,我程思凡都会感激你的大恩大德。”
看着他坦荡清澈的眼睛流露出真诚的期望和感激,叶鸿心里竟破天荒有了一丝惭愧,道:“我自会尽力。”
他知道花庭月的眼睛很难治,否则这十几年来该有点效果,但是他愿意花任何代价去拭拭,万一能治好呢?其实心里隐约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借此留下他,哪怕多留一天。
程思凡开心的直往肚里灌酒。花庭月唇角仍是温柔的浅笑,把盘子往他前面推推,道:“别只顾着喝酒,吃口菜,这是你喜欢的花菇烧鸡。”
程思凡尝了一口面前的花菇烧鸡,道:“你什么学会时候这道菜的?还凑合,就是没有知味楼的大厨做的好。”
小狐狸喜欢享受,尝遍天下美食,他的评价自是中肯的,花庭月笑笑不语,叶鸿的脸却黑得如乌云压顶。
“再尝尝这个。”花庭月给他舀一勺八宝豆腐。
程思凡吃了一口,道:“我给你说过了,做这道菜,要用山泉之水,其它水不行,而且咸味稍淡了一些。”
叶鸿忍不住了,一拍桌子:“你给我滚,马上滚。”
程思凡纳闷自己怎么得罪叶鸿了,他先是拔剑后是拍桌子,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自己不受主人欢迎,所以很知趣地揉揉鼻子走人。
赶走程思凡,叶鸿回头对花庭月说:“别理他,你做的菜最好吃。”
花庭月反应过来,有点哭笑不得,道:“小程就是那张臭嘴,有啥说啥,你别跟他计较。”
以后的日子叶鸿天天为花庭月把脉研究,钻到药房亲自炼药,这辈子,除了剑,他很少这么认真在意过,毫不理会平叔的抱怨。
“我要去准备药材,出去几天,你呆在庄里不要出去。”
“我陪你一起去可好?总是呆在这里怪闷的。”花庭月提出请求。
“也好。”
两人比肩同游,好象一起出行的游人,一个白衣如雪,清高冷傲,一个温润如玉,从容优雅,引起路人侧目,到了镇上最大一处药店,老板亲自把客人接了进去。叶鸿仔细挑选药物,一件件拿出察看,放在鼻下闻,精挑细选半天,才确定了几位药材,但是有两样重要的药店里没有。
“如果客官不急用,小店从总店发过来,也就不到两天时间。”老板道。
叶鸿想想,点点头道:“也好,我在这里等。”又转头对花庭月说:“我还要办些事,你先回去。”
即然要办事,花庭月也不好再跟着,便独自一人回问剑山庄。门口平叔正朝着通向问剑山庄的路上远望。
“平叔……”花庭月仍然温和亲切地打招呼。
不料,平叔斜他一眼,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花庭月被晾在那里,十分尴尬,又有些纳闷,这几天他明显感觉到平叔对他不如以前那么好,很是冷淡还带着一分敌意,却不知为何。